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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读后感(好书读后感100)

更新时间:2021-09-28 来源:互联网 点击:
好书读后感(精选25篇)

  好书读后感(一):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这一周,我读完了《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结局能够说是皆大欢喜的,简、伊丽莎白、莉迪亚,贝内特府中的三姐妹都找到了自我心中的如意郎君。这时,三姐妹间就不免会产生比较。

  以贝内特太太一类人的视角来看,伊丽莎白自然是最成功的,其次是简,最终是莉迪亚。为什么?贝内特太太是一个肤浅的人。她期望女儿们能够嫁出去,并且嫁一个好人家。在她看来,金钱与地位绝对是衡量一户人家好坏的重要标准。达西、宾利、威克姆中最有钱有势的,就是达西。而以贝内特老爷一类人的视角来看,简无疑成功幸福,但伊丽莎白更胜一筹。为什么?贝内特先生是一个有内涵的人。他注重的是灵魂精神上的配对。他最疼爱的一个女儿就是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聪明坚强,有主见;而达西善良稳重,有思想,他能给予伊丽莎白幸福,彼此也情意相投。好书读后感(好书读后感100)

  所以,无论如何评价,伊丽莎白都是最成功最幸福的。能够有这样的结局,仅仅是因为她出众的颜貌吗?这是绝不可能的。我觉得,是由于伊丽莎白迷人的人格魅力。

  伊丽莎白冰雪聪明,可爱伶俐。她不在意权势。中层的人也做知心朋友。夏洛特只是公爵家普通的一个姑娘。可是伊丽莎白却与她无话不谈。在起初认识威克姆时,伊丽莎白十分友好,她愿意听他诉说内心的苦楚。与此同时,在应对上层人物时,她也毫不羞涩,更没有一丝害怕与惊慌。受到达西的冒犯后,她绝没有因为这个人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拥有半个德比郡就轻易包容理解。她将内心的不满与自我的看法统统呈此刻神情上与言语中。

  伊丽莎白并不顽固不化,反而会不断思考,直到自我弄清事情的真相。她对达西抱有偏见,可是读信时,她让自我冷静下来,分析到底是谁故弄玄虚。没有让偏见与情绪轻易的左右自我。经过不断的了解后,伊丽莎白被达西的人格吸引,这更是思想的相遇,

  伊丽莎白同样不因他人的言语,甚至攻击,放弃自我。凯瑟琳夫人先前在罗辛斯庄园的一番盘问,伊丽莎白出于礼貌的一一做了回答。凯瑟琳夫人傲慢的口吻和尖锐的提问,已表现出对丽茨家人的羞辱。可是伊丽莎白全然不自卑。巧妙的回答了她的问题,她的语气不再那样毕恭毕敬,反而不留一丝情面,狠狠地杀了凯瑟琳夫人的风头。得知伊比莎白和达西相恋后,凯瑟琳夫人更大降光临,能够说是对伊丽莎白进行了一番逼迫,可是,她完全没有妥协。即使满城风雨,也直言不讳。不隐瞒不服输的作风更让凯瑟琳夫人气愤不已,令这个这辈子都没有受到冒犯的女人遭到严重的打击。一番表达,还使凯瑟琳夫人弄巧成拙,促进了伊丽莎白和达西的感情。

  贝内特老爷曾说:“我以为没有人能够配得上你,丽茨。”在朗博恩,没有一个女子敢同伊丽莎白一样,执着勇敢。也没有一个女子能比她更有主见与思想,也正是伊丽莎白这番独特的人格魅力让她显得无比迷人,如同漆黑夜空的一颗明星,闪耀夺目,光芒四射。

  相比之下,莉迪亚呢?她被谁所吸引?谁又被她所吸引?威克姆。更何况,在莉迪亚的爱中,威克姆只是因钱才同她结婚。这亦是一个可悲的事实。倘若莉迪亚不那么放荡,不那么世俗,她的幸福也就远不止于此。人格魅力同样也能够改变一个人的人生。当伊丽莎白悠闲的生活在彭伯里时,莉迪亚还没有一处稳定的居所;当伊丽莎白欣赏眼前怡人的自然美景时,莉迪亚却拮据到写信给姐姐,渴望拿到一些钱。两种截然不一样的生活,足以展现出不一样境界的人的结局。

  好书读后感(二):

  《小狐狸发明记》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爱上了读书,我最爱看的书是《小狐狸发明记》,这是一系列的动画故事书。一共有13本,我每一天都翻看书本,不时乐得呵呵笑,遨游知识的海洋,这样的暑假真写意。

  《小狐狸发明记》主要讲述森林边的胡萝卜小镇上,生活着一只古灵精怪的小狐狸,他酷爱发明,乐于助人,十分自信,但常常惹出乱子。和他一齐的还有一群古灵精怪的兔子,他们身怀绝技,神通广大,却又调皮捣蛋,总是麻烦不断。这是一套好玩又好看的动画故事书。

  在这套系列书里面,我最爱看的一个故事是《长老的秘密》里面讲述了小镇将要举行歌唱比赛,长老要求所有人都要进取参加,乐于练习,不能随意偷懒。虽然“叮咚”他嗓子很大,可是大家认为他声音很难听,所以他告诉长老,要求退出歌唱比赛,长老说:“谁也不能退出比赛,你要回家加强练习!”。叮咚在茂密的森林里面练歌,没有想到长老也在那里散步,当叮咚咿咿呀呀地开始练歌,长老听到后吓了一跳,以为有妖怪,长老从丛林房子的楼梯上绊倒了。叮咚看见长老跌倒了,立刻过去扶起长老,长老见到叮咚说:“我真的从来没有听过如此难听的歌声。”叮咚心里想:“我的歌声真的有那么难听?”叮咚就是说:“求您了,只要不要我参加歌唱比赛,您让我做什么都愿意。”于是长老给叮咚一个机会,要他这几天去监督其他兔子是否有练习唱歌。叮咚想法设法用毛线连接两个纸杯,发明了聊天机,及时地告诉长老大家在家练习唱歌的情景。可是却遭遇其他人的不满,说他是告密者,叮咚明白了十分惭愧,于是他向大家道歉,得到了大家的原谅,之后,叮咚对长老说:“我也要进取参加歌唱比赛。”

  这本书有生动的故事、爆笑的情节、幽默的对白,让我在笑声中领略科学发明的奥秘和创造成功的欢乐。

  它更告诉我:对于表现自我本事的机会,必须要好好珍惜,如果自我的本事不足,就要勤奋练习,不能偷懒,更不要出卖自我的朋友,做为一名一年级生,我在这个故事中学会了很多。经过暑假读书活动,我更爱读书了,我要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小学生。

  好书读后感(三):

  平凡,这个词十分抽象,它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于这浩瀚无穷的世界,我们人类是多么的微不足道。无论是悲与欢、穷与富、强与弱,对于这历史的长河可是是些平凡的小事罢了。我素来对平凡都是这样认为的。可读了《平凡的世界》后我改变了这样的看法。

  这本书是矛盾文学奖皇冠上的明珠,是杯具?是喜剧?还是正剧?都有一点点。那里面省略了华丽的描述,省略了惊天动地的情节,省略了惊险离奇的故事,讲述的无非是一些平凡的人,平凡的事,平凡的世界。

  这本书讲述了:故事的主人公孙少平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家庭,从上学时候吃黑面馒头到他长大成人后成了一名揽工汉,依然很艰苦。可是哥哥的工厂又倒闭了,全家好几口人的生活压力全压在他一个人的身上。开始他承受不了,可之后他坚持住了,还总结出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读到那里我不禁为他留下了眼泪。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思索了起来,孙少平留给后人的态度是什么?是一种对苦难的崇高感和自豪感,是对生活的热爱与完美。妹妹写信给他说:她后悔为什么自我是农村人,而孙少平却回信给她说“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必须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我不仅仅把我受的苦和孙少平所受过的苦相比较。我的苦无非是学校教师布置的作业多,晚睡会儿;或做完作业,家长不让玩电脑;或是家长多报了几个补习班,没时间玩就哭天喊地,捶胸顿足。孙少平呢?他每一天都在危险的煤窑中挣着微薄的工资,而就这点杯水车薪的钱,却是全家一个月的费用。两者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啊!此刻我们过得锦衣玉食的生活,简直是蜜罐里泡大的,但还不满足。我经常在超市里看到有的小朋友因得不到满足,而在商店里号啕大哭;有些小朋友很自然地把鱼头夹给妈妈吃,认为这是她的最爱;还有些小朋友更是过分,竟然打骂养育他的家长,还建立什么反家长联盟,对抗家长。而孙少平呢?他顿顿喝野菜稀饭吃黑面馍,却用少得可怜的粮食为奶奶做白馍。当少平用自我唯一的钱给患有多年的眼疾、半身瘫痪在

  床的奶奶买了一瓶止痛药和两瓶眼药水后,奶奶的眼角滑出了两颗泪珠,我的眼泪也止不住流下来,我们和孙少平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啊!好书读后感(好书读后感100)

  或许,在物质上,我们比孙少平富有,但在精神上,我们却比他贫穷。茫茫天地,芸芸众生,平凡的人,不平凡的.世界。

  好书读后感(四):

  暑假期间,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故事里说的是唐僧师徒去西天取经的故事。

  唐僧是如来佛祖选去西天的取经人,于是他就奉命去西天取经书。孙悟空是专门保护唐僧的,他是由花果山上头的仙石转化而来,他最怕的就是唐僧念紧箍咒了。而猪八戒却是一个又懒又好吃的家伙,原先是天宫里的天蓬元帅。因为酒后戏弄嫦娥,被玉帝贬下了凡间,最终也得到了应有的教训。沙和尚原先是天宫里的守卫,因为在蟠桃大会上偷吃蟠桃,被王母娘娘发现了,也被贬下了凡间。白龙马是东海龙王三太子变的。因为他烧毁了玉帝赐给的夜明珠,所以玉帝把他打入了天牢,幸好观音菩萨救了三太子,菩萨对三太子说:“你陪唐僧他们一齐去西天取经吧。”

  他们一行人,互相帮忙、团结友爱,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历尽千辛万苦,走了十万八千里路,路上斩妖除魔,最终取到了真经。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大家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忙。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坚持就是胜利。

  好书读后感(五):

  《童年》读后感

  故事的主人公,阿廖沙是一个阳光正直又善良的少年,可是他不幸地被送到外祖父的家里,因为他十分敏感,过着困苦的生活,渐渐感受到社会的黑暗,在各种环境压迫中度过自我的童年。可是在这种环境下,他仍然像一颗初春萌发的嫩芽,依旧以纯洁善良的眼光感知这个世界,这背后少不了春雨的滋润——外祖母。

  这周看到关于描述外祖母的片段让我感到十分震惊,它甚至颠覆了我对她脑海人设的看法,让我不得不记下来。

  她本在我印象中是温柔又贤惠的人。但此刻她是勇敢的,能够说是无畏的,英勇的。

  夜已经深了,外祖母正如往常一样作者祈祷,就在这时,外祖父冲进房间,说外面着火了。于是她就立即朝门外奔去。“外祖母用严厉而坚定的声音指挥者;外祖父却小声地哀泣着”“她的举动把我吓坏了:她头上披着麻袋,身上裹块马披,便冲进了大火里。”“到处张罗指挥者大家,一切都在他的眼里。”在所有人的惊慌中,仅有她临危不惧,还关心着周围的邻居。我很敬畏她,她作为一个普通的劳动妇女,在困苦的生活中承担着一切,包括丈夫殴打,儿子大家分家。仿佛这个家,她就是顶梁柱,勇敢沉稳。当大火将烧身时,她看见了阿廖沙就在附近,于是少见的大怒在此时从她的口吻里吐露出来:“不是跟你说了吗,滚开!”这一面是阿廖沙妨碍到他们治火,更是她担心阿廖沙会被大火烧伤。但此时,却没有想到自我冲去灭火,也十分危险。英勇无畏的一个妇女形象从当时那样封建的社会中展现出来。

  一点点的事例;一些些的举动;一篇篇动人的童话;一章章绘声绘色的民间故事,都编织成爱的网,缠缠绵绵,环绕在阿廖沙童年的印记上,不仅仅是故事点燃了一颗幼小的心灵,对生活的爱,乐观坚毅让阿廖沙的精神世界得到丰满。这是这样一个“普通”而又“伟大”的妇女,影响了一个孩子的一生。

  好书读后感(六):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完美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欢乐,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一样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明白,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我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可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之后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齐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十分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之后,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可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期望,仅有斗争才能生存。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我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向支撑着。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齐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应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进取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此刻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当满足自我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齐努力吧!

  上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不公平的对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走进了书香四溢的学校,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教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欢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那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那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欢乐的。

  好书读后感(七):好书读后感(好书读后感100)

  读《四世同堂》有感

  北平城,一个瘪嘴乱胡子的老人和一个瘦高个儿的中年人的身影,在空旷的城门外显得格外醒目。老人一贫如洗,如同乞丐一般,可他的眼神中却透着令人畏惧的光亮。中年人穿戴得体,与老人相反的是,他贼溜溜的眼里展现着恐惧和不安。老人是钱默吟,中年人是冠晓荷。一个英雄,一个汉奸。

  以往,和平时期的北平,他们都是极体面的人。钱先生,既是诗人,也是画家。他热爱花草,也敬畏生命。在阳光下吟吟诗,种种花便是他最好的消遣。冠晓荷,一个一昧想做官的人。闲来无事时,喜欢搓几局麻将,看几部戏曲。看似毫无关系的两人,在日本人侵入北平后,在自我的家园受到威胁后,彻底牵扯在了一齐。由于冠晓荷的告密,钱先生无辜地下了牢。经受了严酷拷打的他,像彻底变了个人似的,失去了书生的文艺气息,却多了点武士身上不顾一切拼命的力量。

  在饱受战乱的城外,钱默吟与冠晓荷相遇了。这对仇人相遇的既是时候,又不是时候。在钱先生的逼迫下,贪生怕死的冠晓荷跪在了瘦弱的老人面前。这次钱先生不是来报自我的私仇的,他来是为了给几个被无辜害死的、心怀大志的同胞们讨个说法。“你不只是混蛋!你受过点教育,你有点聪明,你也五十来岁的了!一个无知的小娃子都晓得恨日本人,你偏不明白,故意的不明白。你是个没有骨头的汉奸!我能够原谅混蛋,而不能原谅你这样的汉奸!”

  他说。比较以前的钱先生,完全想不到这样义愤填膺、破口大骂的人以往是一个连蚂蚁都不忍心踩死的诗人。

  一个人如此巨大的变化是怎样产生的?我认为,是钱先生的态度发生了改变。以前,他没有什么好烦恼的,安安稳稳地过着安逸的生活。而自从儿子作为司机摔死了一车子日本人并与他们同归于尽的时候,一点小火花从他的心中点燃。他为儿子感到骄傲。因为此事被打入牢中彻底激发了他的仇恨。他最终意识到,在这样病态的北平,只是几句诗,几幅画是丝毫没有用的。他必须干些实事,拯救他的北平。他的态度变了。他以前追求安宁的态度,如今变得恰恰相反。他去奔走,他去发传单,他去号召年轻人来拯救北平,拯救中国。

  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浅薄的。为何抗日依然如此持久?因为其他北平人仍没有转变自我的态度。在这样一个乱世,仍然坚持安稳过日子的态度,当然无法应对残酷的侵略!钱先生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他明白这一点,也想让更多的人明白这一点。让自我畏惧拷打、畏惧酷刑、畏惧屠杀的态度转变成勇敢无畏、敢于为国捐躯的态度,才是抗日最有效的方法。若人人都能做到这一点,怎样还会有人敢来侵略我们的国家呢?

  有什么样的态度,就会造就什么样的人。就那此刻全球范围内迅速传播的疫情来说。应对疫情,中国和美国有两种截然不一样的态度。中国进取抗疫,迅速采取行动,如今已取得卓越的效果。反观美国,从总统一开始的不重视到如今纽约州成为重大灾区,美国的确诊日增量已到达上千。这即是态度带来的最大改变。

  做一个有态度的人,不是随波逐流,而是视情景作出正确的决断。在必须的情景下有应有的态度,才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做到的。

  好书读后感(八):

  青春”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太短促了,也正是因为他的短促方才显得他弥足珍贵。

  每个人都拥有青春,对于那些年过半百的人,“青春”给了他们的回忆和遐想;而对于我们这些年轻气盛的人来说,“青春”给了我们无尽的活力和憧憬向往。

  《青春之歌》是女作家杨沫的代表作。他经过描述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提高青年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的年轻人的革命精神。这是一部全面反映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学生运动的长篇小说,展现了从“九一八”到“一二?九”这个历史时期,北京的一批青年大学生为了反对封建统治,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拯救危难中的祖国而进行顽强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真实、生动地揭示了一代知识分子走向革命的必由之路。当看完了这部作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他们的信念是那么的坚贞。

  读着《青春之歌》,或许我们没有抗战时期那些英雄儿女动人事迹的切身体会,可是透过主人公林道静的成长和提高,我们依旧能够感受到在这场历史大风暴中,与我们相同的年纪,可他们却有着不一样的“青春”。主人公林道静出身于大地主家庭,但她不甘心当封建地主的小姐,不甘心当官僚特务的玩物,在她不断为个人的`命运挣扎时,却遭到了一连串的打击——她自杀未遂,教书被逐,寻找职业四处碰壁……应对重重的挫折打击,林道静并没有放弃,尽管前行的路充满坎坷,尽管她明白这条路艰辛异常,可她只当这些打击、坎坷是丰富人生的元素来对待,从没放弃自我的命运,这种不服输的、大无畏的精神,在此刻当真是一笔无价的财宝了。

  试想此刻的我们,“青春”到底被我们浪费了多少?就在我们的身边多少正直年少有为、大展宏图的青年却是那么“不堪一击”。应对一两次的打击,有人选择买醉,有人选择沉沦,更有甚者竟然选择死亡,你们难道就真的这么脆弱吗?你们如何对得起那随风而逝的“青春”?买醉的人酒醒后,依然迷途不返;沉沦的人乘坐的时候,却发现青春不在空伤感;而那些轻生者,或许你们不会再有后悔的感觉,但你们留给生者的是无尽的悲痛和失望……不要把自我的命运的交给“命运”,而是要自我努力改写命运,尽管这条路很艰难,可你有青春,有冲劲,有干劲,还有什么好怕的,跌倒了再爬起来,就算是哭,那也要爬起来再哭,继续着自我坚定的脚步。

  青春真的好似一首歌,有前奏,有高—潮,有尾声。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奏响青春的每一个音符,让青春之歌响彻命运的每个章节。我们伟大的祖国,迎来她60岁的生日了。翻开五千年的历史,我发现祖国的生命,记载了多少沧桑,却表现得如此顽强,那是一种标识,更是一种力量,一种精神,一种向往!回首往昔,在我们遭受外国人的欺凌时,祖国一次又一次地从危险困境中走出来,因为祖国心中有我们,有人民!祖国用伟岸身躯来保护我们,我们也要回报于祖国:永远爱你,保卫你。

  好书读后感(九):

  《百年孤独》读后感

  费尔南达.德尔.卡皮奥被认为是一位外来的女王,她在全国最美丽的五千名女性中力拔头筹,在一场突如其来的屠杀后,她的衣服被撕扯成碎片,白鼬皮斗篷上满是血迹,被马孔多的首富奥雷里亚诺第二抱在怀里带回了家,他们领她到马孔多后,便答应封她为马达加斯加女王。

  这位费尔南达从小就自诩为女王,她一向深信她母亲所说的话:“我们家权势无比,财富无边,你必须会成为女王的”,她尽管将亚麻布铺上长桌有摆上银餐具,却只是为了喝一杯掺水的巧克力、吃一块甜面包而已。直到婚礼那天,她还梦想着成为一个传奇国度的女王,尽管她父亲堂费尔南多为置办嫁妆不得不将房产抵押。然而这并非幼稚无知或是野心谵妄。她就是这样被培养成人的。十二岁时第一次出门,只是去一个小小的修道院,却要坐马车前往。她在上学时从不与旁人混在一齐,被单独隔开。那时的她便已落成她身旁得人从未见过的美貌、高贵又端庄的姑娘。

  她在结婚之后,仍坚持着这种高雅,这却让他丈夫的母亲乌尔苏拉十分不满,身边的邻居也甚不能理解她的习惯,对她是避而远之。这种不切实际的梦想中的高贵将她生硬的拉入世俗的眼光之中,现实最终也将她女王的威严一层一层慢慢的剥下。

  这种结局的缔造者追究起来却不是她自我,而是她的父母。他们不明白何谓“最好的自我”,明明清楚家族的败落,却仍盲目追求昔日岁月的峥嵘,幻想着自我身份的高贵,在梦想之中让自我的女儿终不认明现实,让她走一段与当时社会背向交叉的道路。羡慕着先辈们的荣耀,有着高远的视野,却看不透自我只能行走在狭窄的小路上,渴望越道直上巅峰,却与世界分离,愈行愈远。

  在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费尔南达一家渴望成为人们眼中的女王,却忘了自我本身。蜡烛从不羡慕太阳的光辉,当夜幕降临时,他默默地发出人间的一丝丝光亮;小草从不羡慕苍松的挺拔,当花儿绽放时他铺就大地的一片片绿荫;沙子从不羡慕珍珠的光芒,当建筑房屋时,它铸就世间的一块块基石。这些渺小的事物都在这世界里做着最好的自我,不羡慕他人的完美与优势,不追忆过去的权势与财富,为自我而活。

  做最好的自我,自会赢得属于你的光彩。

  马可,这位23岁即以《秦俑》获得第二届“兄弟杯”中国国际青年服装设计师作品大赛金奖,至今仍是该奖项最年轻的金奖获得者。可与这些光芒不一样的是马可十分低调,他一心埋头做自我的品牌,几乎不在媒体上公开露面,连品牌举办庆典,她也经常缺席。她不顾潮流喜欢逆向创新。她以自我的独特风格打造的“style”赢得了世界的掌声。做最好的自我,不为名利所诱惑,才能成为人生的赢家。

  做最好的自我就是要取悦自我,而非活在他人的眼光中。

  一位诗人小有名气,但他还有相当的一部分诗没有发表也无人欣赏,为此是很苦恼。他向禅师倾诉说了自我的苦恼。禅师笑了,指着窗外一株夜来香说:“你明白夜来香为什么不在白天开花,而在夜晚开花吗?”诗人看看禅师,摇了摇头。禅师笑着说:“夜晚开花无人注意,他开花只是为了取悦自我。白天开放的花都是为了引人注目,得到他人的赞赏。而这夜来香在无人欣赏的情景下依然开放自我,芳香自我,他只是为了让自我欢乐。”诗人笑了,他说:“我懂了一个人不是活着给别人看的,而是要为自我而活,要为自我打造一个有意义的人生。”是啊,一个人,仅有取悦了自我,才能不放弃自我;仅有取悦了自我,才能提升自我。总活在世俗的眼光中,一心追求他们眼中的荣耀,却忘记了自我,只会为自我的人生插上孤独的旗帜。

  纷纷扰扰的尘世,如一块巨型的磁铁,心灵的罗盘在那里强烈感应,我们要摒弃杂念,做最好的自我,才能去实现真我价值。

  好书读后感(十):

  暑假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对于我来说,阅读是必不可少的,它带给我无穷的乐趣和知识。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绝佳拍档之成长不烦恼》,这本书的作者是商晓娜,出版社是明天出版社,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双胞胎兄弟——马一左和马一右。书中讲的就是他们和家人、同学之间发生的一些趣味的事情:他们两个吵架了、运动会前他们和父母之间的商量、晚饭后他们的爸爸妈妈争吵谁洗碗、马一右有了微博后到处去找“粉丝”、他们的妈妈要参加考试……

  在这么多趣味的故事中,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就是他们帮老奶奶发传单的事情。一天,马一左和马一右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位发传单的老奶奶,他们看见老奶奶的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传单,于是上前问道:“老奶奶,您要发多少张传单啊?”“500张,”老奶奶说,“我还得发完才能回家去呢。”老奶奶的话让马一左和马一右大吃一惊,他们觉得老奶奶好像买火柴的小女孩那样可怜,小女孩要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老奶奶要发完传单才能回家。于是,马一右从老奶奶的手里抢过了一半的传单,老奶奶愣住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马一右说:“让我帮你发一些传单吧!”说着,他就跑了。马一左也抢过一点传单,一齐帮忙派了起来。不到20分钟,传单就全派光了。第二天,全班同学都明白了这件事,放学后,他们突然发现,在他们后面跟着一串“小尾巴”,这条尾巴是班上的大部分同学排成一列而组成的。到了昨日发传单地方,马一左和马一右发现老奶奶又在发,于是就想过去帮忙。谁知,那些同学竟然都跑了过去帮忙。老奶奶愣了在那里,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时,传单已经被发完了;马一左和马一右眼睛直瞪着那些同学,那些同学抢了“属于他们”的好事……

  我觉得这本书很趣味,把她推荐给大家。书中讲的故事,都是我们身边常发生的事,可是我们却没有用心去体会它的乐趣。其实,在我们成长的路上,除了上学、做作业,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陪着我们,只要你细心观察,慢慢用心体会,你就会发现它无穷的乐趣。

  好书读后感(十一):

  梦想是每个生命主中最完美的渴望。人间的奇迹多出此刻一个梦想过后,并经过努力使梦想成真。《梦想的力量》一文中的瑞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读完这篇文章后,瑞恩的善良、爱心、执著深深地感动了我。一个仅有六岁的孩子,为了实现自我的梦想——给非洲的孩子挖一口井,不惜牺牲自我宝贵的娱乐时间和玩耍时间。和他相比,我实在是感到有些惭愧,如果全家都看电影去了,我也必须要跟着去,为了微不足道的两块钱擦两个小时的窗户,实在是太不值得了。而瑞恩做的与我所想的正好相反,他认认真真地将窗户擦了一遍,取得了距离他的梦想又近了一步的两元钱。在擦窗户的过程中,瑞恩必须感到过累,也必须有过放弃的念头,可是一想到非洲孩子连干净的水都喝不到的情景,这种念头就被打消了。

  多么善良的孩子呀!多么富有同情心的孩子呀!他那金子般的心打动了全世界的人,使全世界的人都像瑞恩一样帮忙有困难的人。

  看来,完美的善良的梦想,会给人带来期望,会给人带来无穷的动力,并能创造出奇迹。

  这正是梦想的力量!它会给人们带来无穷无尽的力量!能让每一个有梦想的人创造一个个奇迹!

  好书读后感(十二):

  《草房子》是一本儿童读物,描述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经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述,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可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日子的流逝,六年级的“陆鹤”感觉到了自我的秃顶使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陆鹤为此做出了反常之举。他用不上学了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用生姜擦头期望在七七四十九天后长出头发来,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我的秃头。当这些都使自我陷入更“糟糕的境地”时,他索性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把自我头上的帽子甩向了天空,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就这样,陆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即使陆鹤用这样严重的错误来报复别人对他的侮辱,可是,孩子还是纯真的。他期望经过这样的举动来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可喜的是,他还是有着强烈地团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主角,并且把这个主角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陆鹤在演出中感悟到了,仅有为团体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每一个孩子的心都是纯真的,他们的“忍不住的笑”“厌恶的眼神”也并不含真正的“恶意”,从孩子的世界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一个是身有残疾的“陆鹤”,另一个是美得让人忍不住有保护欲望的“纸月”,纸月正如她的名字,是一个

  易碎品,纸月的一手好字,纸月的掉眼泪,纸月的笑声,纸月的温柔,纸月的沉默,纸月的倔强……都给桑桑带来了莫名的感觉,不由间有了自卑的情绪和对抗的情绪。这一切在作者的笔下描述的是如此的真实,又如此的唯美。虽然纸月是个私生子,可是在孩子们的眼中,并不影响纸月的善与美。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眼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

  而细马是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在新的生活面前,他选择了逃避。他拒绝和同学交谈,选择了与养为伍,开始了自我的放养生活。可是孩子的内心深处还是期望与同伴交流的。当他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时,他用笨拙的“骂人和打架”,期望得到别人的“招惹”,以泄他对在教室里读书孩子们的嫉妒。虽然他本能的抵触他的养父母,计划着有一天逃离这个地方。当养父母家的房子被水淹没后,养父病逝后,养母受不了一连串的打击疯了后,细马毅然地挑起了这个家,承担起了照顾养母的职责。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先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的太多太多。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滤,有求必应的生活。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习成绩,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着罕见的自行车穿梭于孩子们游乐常这样的孩子,肯定是孩子们的“孩子王”,享受着至尊无上的地位,即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的领袖人物。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竟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优越感全失。孩子不适应是肯定的,可是,还是勇敢的承受了。陪这父亲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放鸭失败后。父亲垮了,可是孩子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职责,什么是力量。

  好书读后感(十三):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听说过《老人与海》这一部小说,但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机会去读一读这本小说。而高一课本中就有《老人与海》这篇小说,虽然说是删减版但亦足矣。好书读后感(好书读后感100)

  在语文课本中,这篇课文能够算的上长的了,但我还是耐着性子把它看完。当我看第一遍的时候,我就被这个故事中老人的勇气所震撼到。一个人是怎样做到在年纪这么大的情景下,坐在一艘小木船上,是怎样样杀死数条鲨鱼的?有些人或许会说,他杀了那么多鲨鱼有什么用?最终他最开始打的鱼已经被鲨鱼咬光了,有任何意义而言吗?我认为这种想法既是正确的同时也是错误的。从客观而言,没错,老人的目标没有达成,没有将那条鱼带回乡镇,他最初的目的是没达成的。可是从主观上来看,他在乘船回来的过程当中,他心中唯一的愿望就是活着回到乡镇。这个心愿达成了,即便他带着只剩骨头的鱼回来我认为他也是成功的。我想,不管他的目的有没有到达,他绝对是成功的。

  当我第二次读的时候,我更加仔细了些。发现有许多许多在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地方。其中,固然有对老人勇气更加细节的描述。但最主要还是我发现了一些其他的东西。在老人第一次抵挡住鲨鱼后,老人进行了一段长时间的自言自语。一开始没仔细看其资料,认为只可是是老人增加自我信心的手段。但第二遍仔细读了之后发现,其资料竟是老人对他自我杀了一条鲨鱼,一个生命的谴责,以及说服自我,自我只是为了让自我活下去而采取的手段。这个片段我至今未能理解,还是我自我本身弄错了呢?所以并不作过多评论。

  我还发现一个趣味的地方,就是在老人自认为活不下去的时候,想到了乡镇灯火通明,许多许多的人都在等他回去,而不知是讽刺还是因删减或是因为其他,当老人回到乡镇的时候,一切都静悄悄的,感觉像是没有人在关心他的感觉。这点我也至今为明白。

  虽然诺贝尔奖颁奖言是围绕着主题的,但我却发现了其他的一些东西。或许是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道理吧,也许也只是我的粗心或是其他原因罢。

  好书读后感(十四):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此刻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先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小精灵,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经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构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团体的优秀品质。最终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忙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此刻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齐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齐去冒险,一齐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我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小动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趣味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理解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可是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明白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好书读后感(十五):

  最近,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使我深有感触。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海伦·凯勒,一个又盲又聋的女子的成长经历,以及她的心路旅程。她的一生仅有十九个月的光明与声音,但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甚至有些渺小的人,却用她的行动来证明了她不平凡的一生。在安妮教师的帮忙下,在亲人们的关爱中,她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开始了她对梦想的追逐,她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学业,取得了学士学位。她一生致力于残疾人慈善事业,不断为残疾人创造机会,让他们能够受教育,不再风餐露宿,她还曾周游世界各地演讲,为残疾人加油鼓劲。

  她的世界中,没有光明,没有声音,仅有孤独与寂寞。

  但她却顽强地认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会这样去做。

  第一天:我要去看看那些给予过我帮忙与关怀的人们,记住那些充满善意的眼睛,他们必须有着完美的心灵。

  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见证黑夜变成白昼的奇迹,那该是多么令人激动啊!

  第三天:我将在忙碌中度过,我要亲自去体会那些劳动人民的欢乐。(.)

  这些在我们常人看来多么简单的愿望,却成了海伦心中最渴望也是最不可能实现的梦想,所以,她将它们用另一种方式记录下来,告诫我们,珍惜此刻我们所能看见的每一分每一秒。

  假如你的光明只剩下三天,你又会怎样去珍惜呢?

  好书读后感(十六):

  我读的这本书名字叫做《我能够抱你吗,宝贝》。这本书中讲的是人间最伟大的爱—母爱!

  本文主要讲了王家的俩个孩子,一个叫王家点点和王家保保。其实,王家点点并不是王家的骨肉,她是从福利院抱来的,长的是斜视、兔唇,十分难看!可是有一天,有个像天使一样的妈妈出现了,她把点点整容成漂亮的小女孩,给了点点无私的爱和幸福的家。

  可是不久王家保保降生了,他是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小男孩。妈妈为了治好他的病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保保。点点开始变得不安、嫉妒,但她还是被妈妈的母爱所感动。保保是一个对眼泪对爱对拥抱、亲人都没有知觉的“星星的孩子”。可妈妈却下定决心要创造一次奇迹,真正的拥抱一次保保,亲耳他叫自我一声妈妈。最终在妈妈爱的努力下,保保在那遥远的星球向着妈妈方向呼喊—“妈妈,抱抱我,抱抱我……”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啊!自那以后每当我看到“妈妈”俩个字的时候,我都会停留片刻。因为这俩个字在我心目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以前我对自我的妈妈很不满意,但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自我的妈妈无比的热爱,因为是她哺育了我,给于了我这世界上最无私的爱。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想要找一个既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想没有比她的怀抱更完美的地方了。

  我们应时刻牢记这伟大的爱。

  好书读后感(十七):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感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一样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一样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一样性格,不一样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杯具,以往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一样于他们,他们是物品,能够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一样,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我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好书读后感(十八):

  今日,我读了《培养男子汉的故事》这本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宽容崇高的品质》一文。

  里面讲胡佛是一位着名的试飞员,一天,他在圣地亚哥航空展览中完成了表演任务后,在回到地面时飞机发生了意外,在三百米高度时,两个引擎熄火了,但胡佛凭着高超的技术安全着陆,未发生人员伤亡。而事后调查发现导致事故发生的是保养师给飞机装错燃料,于是他去找保养机械师。机械师认为胡佛肯定会狠狠地骂自我一顿。然而恰恰相反,胡佛不但没有批评机械师,并且还亲切地提醒他以后要注意。

  这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别人犯了错误,我自我来承担后果,这原本是会让我很生气的事情。可这时我能原谅别人那将是一种最崇高的品质。看完这个故事之后,我感到很惭愧,记得有一次,班里的张家硕刚从我旁边走过来,平白无故地骂了我一句话。我感到异常生气,于是就顺口也骂了一句。跟胡佛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而读了本文后我也明白了以后做人要宽容、大方。机械师把飞机的燃料装错了,竟然差点把3个人的生命送上了西天,可胡佛还原谅机械师,而我为了一点小事就这样生气,还差点失去了一位好朋友。真是使人感到了万分惭愧呀!从今以后,我必须做一个宽容的人。

  好书读后感(十九):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最喜欢看《格林童话》,因为里面有很多精彩感人的故事。早在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开始给我讲里面的故事,之后我自我开始看图画版的《格林童话》。此刻它依然是我每一天睡前的必读书本之一。

  走进《格林童话》,你会认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聪明可爱的“小红帽”,沉睡了一百年的公主“睡美人”,可恶凶狠的老巫婆,馋嘴的狐狸和聪明的鹅……

  里面的故事常常感动着我,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故事是《灰姑娘》,里面讲述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妈妈死去了,父亲给她找了一个后妈。那个后妈带着两个小女孩,这两个女孩爱美、狠毒。这样,灰姑娘就被欺负,天天睡在厨房里,身上很脏,所以别人称她灰姑娘。她在妈妈的坟墓旁,认识了小白鸽。有一次,国王帮王子选妃,举行了三天宴会。最终,灰姑娘被选上了王妃,而两个姐姐气得晕过去了。

  这个小故事让我认识到:人必须要善良,要有爱心。一个人如果有一颗善良的心,充满爱的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快欢乐乐。可是,如果一个人有一颗不好的心,爱妒忌的心,那么,他整天会活得很不开心,结局也不会完美。就像灰姑娘的姐姐要是心肠好一些,灰姑娘成为王妃后,她们也会成为漂亮的公主,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家园。

  好书读后感(二十):

  在这个烈日炎炎的暑假终日沉浸在书海中,享受着书籍给我带来的欢乐。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品读了《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

  这本书说的是小学毕业生项心仪,虽然经过了毕业考,但也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仅有自我才能体会。所幸的是他又到了新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虽然我不是毕业生,但却能体会到暑假给我们带来的欢乐。我的暑假也是多姿多彩的呢!我每一天都按时按量的完成教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此外妈妈还帮我安排了许多课外小练习,所以我的暑假生活是十分充实的,而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去哥哥、姐姐家作客,我们在一齐互相玩耍,别提有多开心了,我会珍惜自我的每一个假期,争取成为时间的主人。

  她有巧克力味的暑假,我也有丰富多彩的暑假!

  好书读后感(二十一):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经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述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趣味,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趣味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述。如:螳螂的大腿下头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仅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述,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头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述,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好书读后感(好书读后感100)

  昆虫世界十分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明白管虫会穿“衣服”,不明白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明白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此刻我全明白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能够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能够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样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所以,教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可是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此刻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当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仅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好书读后感(二十二):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学会选择,学会放弃》,我觉得这本书很适合我。它是经过一个简单明了的小故事告诉人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比如说吧:其中有一个小故事《超越痛苦》,它写了村夫遭到兀鹰的啄击,而自我又不想用枪把它毙掉,于是他叫一个过路的绅士帮他,结果还没等绅士举起枪,兀鹰已将村夫用尖嘴刺死。它告诉人们:有些人在受到痛苦的折磨时,竟然会不知不觉地“爱”上自我的痛苦,不愿亲手毁掉它,尽管是举手之劳而已。我们不要这样,要枪毙自我的痛苦。这是个对人生很有用的道理。

  还有另一种思想的,如“《放弃》有两个贫穷的樵夫去山上砍柴,偶然他们发现了两袋棉花,十分高兴,就一人背一包,回家去了。走着走着,他们有发现了许多麻布,其中一个人就放下棉花,去背麻布了。另一个人不愿舍弃自我辛苦背来的棉花,没有扔掉。结果这时下起了大雨,棉花吸饱了水,重得没法再背。那个人只好空着手和背麻布的人朋友一齐回家。它说明了人在必要的时候做出放弃也是对的。

  这本书对于那些心理压力过大,老想占小便宜的人很有帮忙。普通人看了,也会欢乐几分,抛弃痛苦,懂得需要谦让他人,这会对你带来幸福。

  这本书的好处还有很多,我期望大家都来阅读一下。

  好书读后感(二十三):

  书,是无声的教师。它能够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学习。

  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只要你有丰富的知识,在写文章时就有神,能够在关键时刻点明中心,写出一篇好文章。

  我读过一本好书——《联想语文》。这本书主要写了关于想象、自身体会、景色、动物朋友、人物等方面的许多优秀作文,使人读过之后能够深有体会,从中悟出道理。

  我从《我的心在哭泣》这篇文章中体会到作者是用心来写,哭着写完的;我相信,当作者的父亲看到他孩子是这样地盼望自我来到他身边时,宁愿自我变成和平鸽,变成纽带将他的父亲和母亲牵在一齐。天下的父母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多么重要啊!我真心祝愿每一个家庭都和和美美地度过每一天,幸福终身!

  我从《助人为乐的乐乐熊》这篇文章中懂得了当你帮忙别人时,最欢乐的人并非是被你帮忙的人,而是你自我。这虽然是一篇想象作文,里面的主人公是大自然中的动物朋友们,可每当乐乐熊帮忙完别人后,它没有任何怨悔之意,则是满怀欣喜。因为当别人向你说一声“多谢”后你的心里准是乐滋滋的。

  我从《春》这篇文章中看到了生机勃勃的春天:枝头上是鸟儿清亮的歌声,大地上是花香扑鼻,一幅繁荣的美丽画卷。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早晨是一天的开始,春天是一年的开始,要想有好成绩,我们就该开好头。

  书,是无声的教师。让我们在书的世界里成为一个对世界有用的人。

  好书读后感(二十四):

  暑假期间,我读了伍美珍姐姐写的一本小说——《青蛙军团爱地球》,书中讲了小主人公黄金鑫和其他两位好友华汪德、秦超逸在班上成立了一个小组,命名为“青蛙团体”,以环保低碳作为小组的活动宗旨。在进行环保活动的过程中,虽然遭到不一样程度的反对,但这阻挡不了他们的决心,他们用自我的行动证明给大家看,最终得到了很多人支持,异常是得到教师的认可。团体的小队员们的这种爱护环境的行为影响了周围的'一些人,更多的同学加入他们的行列,他们影响着周边生活中的人们。其中,笨小孩黄金鑫也以他的一系列看似傻傻的行为,令大家对他刮目相看,又一次焕发出了光彩。

  这个故事让我想到最近我们语文练习与测试上写到—黄河,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可是我们的“母亲”正面临着变成可怕的黑河!变成沙漠化?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有些丧心病狂的无良厂家甚至还把有毒的工业废水直接排进黄河里,让黄河变成了黑河?黄河变黑河这一幕幕让我们触目惊心。可是大家想想如果我们去环保,去保护她,她会变成这样吗?空想是没有用的,我们应当行动起来。像文中“青蛙军团”的小队员一样,用自我的行动感染大家,使每一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行动。

  停手吧,那些正在破坏环境的人们!用自我的双手为黄河做出贡献,而不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我们的黄河”空想是没有用的,我们应当行动起来。像文中“青蛙军团”的小队员一样,用自我的行动感染大家,使每一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行动。

  人多力量大我相信,在众多环保卫士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全人类总有一天会醒悟。明白: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好书读后感(二十五):

  这个暑假我读了沈石溪写的《最终一头战象》,使我受益匪浅。

  其中,使我倍受感动的是熊妈妈为了小熊出门觅食,却被猎人捉住了,当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时,熊妈妈冲破笼子顺着气味找到了观察站。可是小丽丽刚睁眼时看到的是作者而把他当成了妈妈一样寸步不离。母熊因小丽丽三番五次的回到观察站而很是恼火。

  过了几天,母熊带着小丽丽觅食的时候,一只雪豹扑向小丽丽。母熊与雪豹搏斗了起来。雪豹死了,而母熊的肠子也流了一地,无奈之下母熊把小丽丽托付给了作者便死去了。

  这只伟大的母熊尽到了以为母亲应当尽到的职责,并用实际行动告诉了我们人类,动物世界里的爱不比我们人类的少,母爱是伟大的,任何人都无法让母爱受到一点点的伤害。母熊虽然死了,但她对孩子的爱将永远闪亮在我们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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