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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的芳华美文3篇 巾帼绽芳华美文

更新时间:2023-03-29 来源:互联网 点击:

刹那的芳华美文1

  当你阔别于我的视线之外时,我知道,你终究是要拜别了。脱离大概是一种摆脱。是吗?我以为是,但光阴如是说,不是。

  曾经满怀欣喜地与你一起守望着,守望着我们的幸福,守望着我们的快乐,守望着日后一点一滴的日子。却,尘世渺渺,烟雨衰退,你我只能是如许的一种了局。进,不克不及进;退,不肯退。于是就在原地徘徊着,一圈又一圈地让本身缠绕,以为行得越急,离你会越远,却怎知,绕来绕去,终究没有脱离半步。

  该怎样?怎样可以忘却统统,重新面临没有你的光阴。无语,心黯然。

  朋侪报告我,忘倒是一场重生。我明确,但是我几番挣扎,仍旧做不到。不如让我就如许迷恋吧,带着有你的影象去陷落。循环中的孑立我不怕,只怕丢失了有你的影象,便独自飘荡而不知道该去处何方。如一叶坠落,随风舞清闲,风停叶落,茫然一片,不知道那刹那的青春曾为谁而驻足。

  有一种痛,到了极致,便成麻痹,而我,依然在痛苦伤心的边沿游离着。

  你曾经是我的花儿,你曾经妩媚于我的身侧,你曾经为我暗香盈盈,叶影婆娑处,几多蜜意期盼于眸中。以为,我可以就如许守着你,看着你一每天的青翠,一每天的妖娆,一每天的缤纷;以为,我可以就如许陪着你,一起看晨起暮落,一起听笙箫和鸣,一起携手走过一程又一程;以为,我们是相互的唯一,再美丽的风物也比不外你一叶的姿容,在我的眼中,你最美。优美不但因你青翠的叶,抑或是娇羞的朵,还因了你如水的蜜意,在深夜沉寂时分,为我且吟且唱,且歌且舞,且弹且奏。至此,充足。

  高山流水只求遇一知音,而我,有你懂我,再无它求。纵然你为花,又怎样。花解语,你即是我婉转而出的一首情歌,情谊悠悠,唱响云天外。


刹那的芳华美文3篇扩展阅读


刹那的芳华美文3篇(扩展1)

——趁年华美文3篇

趁年华美文1

  说好的幸福,给未来的自己。

  一事能狂便是年。希望可以对得起自己的人生。

  文章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完稿了。期间,有放弃有怀疑,但是最终还是选择继续下去。很多文章,大都是在别人休息的时候完成的,而且办公场地也是特别的多,厨房,卧室,还有公司里,趁着值班,趁着月光,还有清晨的阳光,一点点,一点点去创作。有时写作时遭到人家辱骂与嘲笑,写来写去有什么用,浪费时间而已,不要再写了,再写罚钱,你写的都是空的有谁看,诸如此种,不胜列举。但是心里一点也没有怨言,可能他们还不是很了解我,不论怎样,很怀念当时的我,还有那些温暖的场景,即使没人陪伴,没人理解也没关系,我做好自己。

  小时候,就相当一名作家,现在,也算实现了一个愿望。仅以此书像向喜欢的偶像致敬。希望可以像前辈们看齐,创作更多更加优秀的文章。

  人生就是不停的战斗。下一本一定更加精彩,小说,喜剧,散文,诗歌,歌词,剧本等等,反正都可以尝试,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惊喜,也希望读者朋友喜欢。

  播撒正能量,找寻心中的*。心中有江山,也有一片烟雨江南。一直寻找什么,但有时说不清,仿佛生命也在追问,灵魂的邀请与欣悦会在何时降临,是否已在身边?

  在我心中,似乎有一种虔诚的自卑潜藏着,对大自然的敬畏,对才情的吝啬,对人家的冷漠,对家人的愧欠我希望可以有人提醒我,好好爱自己,和身边的人。

  文昌感谢一直支持与鼓励文昌的伙伴们,辛苦了,谢谢你们。最后感谢我的爸爸妈妈,因为没有你们,就没有文昌的今天。

  说好的幸福,给未来的礼物。

趁年华美文2

  天塌下来了,别怕有我扛,因为路漫长,要护着理想;三根和弦,一条真理在心脏,吉他在手上,我就歌唱。既然生来就各不相同,我就注定要做一次自己的英雄,生生不息,奔跑不已。

  年轻的诗人麦芒满怀热情的诗句吟诵着:我的出生与死亡都是独一无二的,上帝不会再派另一个人来领受这份恩赐。的确,我们的生命都是上天布泽的雨露,无论长短,不论贵贱,都该全力以赴地活过,结果是额外的礼物,但只要你努力过,你就是英雄。

  海豹人尼克胡哲,用他残缺的身体抚慰了多少不安的心灵,他说他只是上帝的使者,用爱与坚持改变世界。可旅行家余莹对他说:你才是自己的上帝。

  是的,你不甘臣服于命运,铸造的辉煌,或许你不曾改变世界,可你改变了自己,你也是生命。

  在最美的年华里做最大的努力,这恐怕是我能想到的最美的事了,因为不甘,所以奋斗。就算没有万人为我写诗,没有征服滚滚乱世,那些因为磕绊而流出的血也是高贵的血。

  人类学家玛克丽特朱克说过:一小群有理想、有献身精神的人能改变世界,请不要怀疑。前路漫漫,困苦与艰辛这样多,而我们仍目不斜视地穿越豕突狼奔的人群,无非是为了在路的尽头,赤条条地站在上帝的面前而问心无愧,谁在乎金钱几何,名权几何,我已改变了我的世界,我从未怀疑。

  大雄在《哆啦A梦》全集中摔倒了14961次,被妈妈骂了7456次,摔进阴沟967次,考零分502次,可是他仍然不愿意成为优秀的孩子的陪衬,努力地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今天的我不够好,可是再试试吧,说不定明天会更好呢!他挂着眼泪说。

  大雄有哆啦A梦的帮助,而我们有自己,没有什么比拥有一段青春年华更美好的东西了。明天说不定会更好呢!谢谢你,这是我听过最温暖的话。

  越*凡就越要努力,如果你终其一生都在为别人鼓掌,而从未迈开自己的步伐,那你只是在逃避啊。若你问我,这些努力有没有意义,我不能回答,可它们都会令你无悔,这匆匆一次的人间,这样也已足矣。

  为自己戎马征战一次,去做自己的英雄,写自己的传说,待到沉剑埋名之时,便可以坦然处之。人生苦短,诗酒趁年华。

趁年华美文3

  三根和弦,一条真理在心脏,吉他在手上,我就歌唱。不惧风雨,不畏对错,不愿悬崖勒马,只愿不负少年心,诗酒趁年华。

  ——题记

  十一月的尾巴,早早吞噬了身边的温度,当盘虬的树干直指天空,睫毛上搭了水珠,哈出的气凝成白雾,肆虐的雪花纷纷扬扬地飘落。久斋少年却依旧鲜衣怒马。

  一本本如读者般精致容貌的《久志》捧着怕掉,翻了怕皱,万般摆弄都不是。细细品味中,嘴角不禁上扬,其做工之细腻,排版之仔细;其文章之无奇不有,或感性,或理性,或柔情,或刚毅,着实令人惊叹。这是属于久斋少年的创新与智慧。

  *台下久斋少年铿锵有力的诵读声,用自己的方式阐释宪法的精髓要义,即使阵阵寒风凛冽刺骨,久斋少年也昂首站如松,誓死捍卫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这是属于久斋少年的风气和担当。

  因会考的来临少年们已疲倦不少,可不变的还是眉宇间的坚毅,久斋中既充满着红楼淡淡幽香的感性,又挤着圆锥曲线庄重威严的理性,或谈论林妹妹宝哥哥,或争论是否为最优解。这是属于久斋少年的探索与钻研。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数万树梨花开,这虽已不是金城的第一场大雪了,可少年们依旧好奇,在这膨胀寒冷和干燥的空气中,奔跑着,小小的脚印沉浮在无边的`雪地之上,恰如朝气蓬勃的青春年华。这是属于久斋少年的朝气与活力。

  白驹过隙,时光匆匆,只愿少年们:狂笑,挺身走四方;悲伤,不过泪两行。荆棘满路又何妨,失败,失败,再失败,洒脱仍依旧,志气仍昂扬!

  以梦为马,诗酒趁年华!


刹那的芳华美文3篇(扩展2)

——刹那芳华作文3篇

刹那芳华作文1

  烟花绚烂,终会在夜空中落幕;雪花圣洁,终会在苍茫大地中消融;花朵艳丽,终会在金秋十月中凋零。曾经的美好容颜,抵不过岁月无情,但我庆幸,留住了刹那芳华。

  昆仑山上,有一种花叫做刹那芳华,在一瞬间,完成生长、开花、结果、死亡的过程。它只留下三颗果实,晶莹剔透犹如泪珠,虽然只有一刹那,却绽放出生命的美丽;这泪,不是伤心,而是喜极而泣。

  美好总是短暂的,曾经年少轻狂的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有时常常幻想,自己还未曾长大,只是一个小小的孩子,拥有幸福的一切,结局之后,美梦破碎,才发现只是一场空罢了。这些埋没在心底最深处的回忆,不愿回味,却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这终究只是刹那芳华。

  时光总是往前流的,不曾回头。停下脚步,却发现没有人在等你,只剩下那滴答不停的秒针陪你度过余生。我总是抓不住时间,它在手心中一点又一点地悄然逝去,我却从不拥有什么,也不奢求它能停下脚步。你若安好,我亦无求,时间还是留下了那刹那芳华。

  然,雨中芳华渐逝的花儿给了我答案——生命愈是短暂,就愈要留住精彩。即使它们的一生从绽放到落英只有短短几天,也努力熬过曾经漫长、无人问津的岁月,只是为了这一刻完美的绽放。如果再重来一次,我相信它们亦会这样决定,对这梦中的刹那芳华,好似一帘幽梦。

  “抱紧花蕊,我想开得更美。”花亦人,人亦花,你又是否执着追求这刹那芳华?或许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在如花的年纪追逐如花的青春寻找如花的美,让这墨香尽染。青春,如梦如幻,芳华万千,它将是人生中最美的明珠;但望我们都不要错过,即使这只是刹那芳华。

  我从不信什么轮回永生,对于我来说,一辈子就够了。曾几何时我也向往,随着风花雪月看遍似水流年,怎奈何世事无情,落落风尘压不住斑斑心事。悠悠往事,淡不去的离愁;寻一处古迹,孤芳自赏散布其中的红尘。暮然回首,找到了曾经的影子,不由暗自赞叹,芳华易逝,缘起缘灭,足以倾心。

  人生没有如果,即使错了,那便一直错下去。有人说,既知失去,何须拥有?可是,不曾绽放,又该何去何从?

  我相信,那一刻的华丽绽放,总会有人记得,总会有些什么让自己欣慰,总会为自己的人生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属于自己的人生舞台,就应该精彩落幕。

  岁月静好,终不负自己的年华韶光,真好。

  江河一片清寂,城池已付与冷雨;苍穹一片青碧,终结于谁的往昔。——后记

刹那芳华作文2

  当她嫣然微笑着湮灭的那一刻,我震撼。

  ——题记

  你见过那漫天绚烂华丽的烟花么?你见过流烟优雅沉静的'风姿么?你见过烟花绽放的最美的时刻么?亦或,你欣赏过它悄然湮灭的绝望的美丽?

  当夜晚流光溢彩,各种夺目的烟花争相绽放的时候,月华也失去色彩。烟花像五光十色的天空花朵,为夜色蒙上华衣礼服,也像七色的蝴蝶姬,为夜空粉饰。

  烟花绝代风华,可惜转瞬即逝。

  流光四溢的彩色花朵,舞蹈在天际。那一舞倾倒了众生——因为那是以死亡为代价的舞蹈啊!它短暂的生命,只为了跳出这一曲舞蹈,当舞蹈结束,她也将死去。

  这倾尽一切的舞蹈,竟有着惊世骇俗的绝美,迷醉了夜空,也迷醉了我。

  那一刻,我突然感动、顿悟。

  烟花呀,它们在用生命中第一刻、也是最后一刻的时间,来燃烧自己最美的妖异芳华,竭尽全力地点缀自己最后一刻的生命,舞终之后,她便静静地湮灭、死亡,归于虚无与寂静之中。

  这注定是一场预言死亡之舞。

  这样的美丽与绝望的舞蹈,令我震撼,令我感动,令我敬佩。

  传说,生长在天地的尽头的泣血鸟,披着血一般的羽毛,头上翘翘的冠像一簇燃烧的火焰,展开着翅膀,身体扎在一丛荆棘上,血一滴一滴地落下,它却仰头向天,嘴巴张着,似在泣血而歌。

  这种奇异的鸟,它的一生,只唱一次歌。它从出生便披着一身如血的羽毛,自离巢那一刻起,便不停地寻找一种长满刺的树。当它终于找到那棵树的时候,会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棘刺上,一边流着血,一边拼死唱出一生中唯一的一支曲子。那凄婉悲怆的声音,令天地为之失色。

  血尽、命殒、曲终,它的一生,便是为了这临终的一歌……

  烟花,就像这只泣血的鸟,她用全部的生命来舞这绝美的死亡之舞,她的一生就是为这支舞而活,然后等待湮灭的降临。

  她热爱她的美丽,她热爱她的生命,她以最优美沉静的舞姿迎接湮灭。

  我感动于烟花的绝代风华,感动于她执着地去珍惜生命中一刹那的心。

  让我以我的笔,为它上演一章——烟花祭。

刹那芳华作文3

  刹那芳华,常乐我净,在指天指地的寂寞里,佛的落英缤纷,更接近浪漫。

  与群石对语,看顽石点头,拈花一笑,掸衣无痕,这都是佛的容颜。

  佛的浪漫以时间为根基,三千万恒沙,一弹指六十瞬间。佛说,这里面都是千千的浩劫。

  佛憨厚的笑颜里,早已深刻洞悉了世俗的奢望:永恒与瞬间的完美融合。

  持此爱,愿生生世世。但红颜黑发,转瞬苍老……

  于是佛说:莫悲。

  五百年回眸,五百年擦肩,再过五百年,又可相逢一笑。

  纵使散了,也不过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

  佛在时间之流里,伸一指定住时光,把我等碌碌庸人,圈了进来。非空,佛拾落花一瓣,与汝等说法:安知尘劫,不是幻影?安知此刻,不是真实?

  云在青天水在瓶。

  若我们大哭,佛便颔首。知悲才能怜悯,爱己方能惜物,竖子可教也。若我们微笑,佛亦颔首。识幻而能守诚,虚意不碍投身,亦是真性情。

  等我们哭过笑过,转身而去,佛还颔首。

  都是妄言啊,切肤之痛,非时光不能消磨。然而浮生苦短,又有多少时光给我们磨茧?

  佛在我们身后喃喃:檐头滴水,从檐角至台阶,是一瞬?一世?还是千百劫?

  伤了我们的人的笑颜,伤心人的笑颜,从绽开到落寞,是一瞬?一世?还是千百劫?

  佛支额,笑看我们身形凝住,轻轻弹指:痴儿,刹那芳华,落英缤纷,去吧。

  又到桃李开谢时。

  佛宛转低回,苦心孤诣,指月与我们这些愚人看。教我们泅渡时光,赏花而不沾襟,爱物而不执着。

  所以我们爱佛。

  然而此刻,我们终究弃佛而去,忘佛所言,忘佛容颜。

  月华如水,我只想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千百劫里,就让我贪恋这一世吧,我对佛说。

  道是严谨的,因悲哀而严谨,从羽衣雪肌的姑射仙人,到后来在烂泥中打滚的庄周。

  昔日黄帝以天下问道广成子,三折三返后,方了悟寻道之根本,乃是此身的易朽。

  红颜弹指老,天下若微尘。

  非入世,非出世,爱物深深,爱己深深,低头若惘,抬头悠然,正是道者的面目啊。——以精神为局,执子与浮生对弈。

  输赢无关乎天下,然关乎此身的衰朽,还是痛彻心扉。

  拾一枚长生的旧子,在松影下散漫敲打。任身边柯烂,黄粱梦熟,这一子该落往何处?依然彷徨。

  我们终究,还是沧海一粟。

  红颜弹指老,道者微笑。

  据说海之角、天之涯,有奇花一株。于一弹指间,破土,萌芽,茂盛,开花,怒放,结实,然后凋零。这花,生得艳而寂寞。

  道者如花,他们也生得艳而寂寞。


刹那的芳华美文3篇(扩展3)

——刹那间的芳华经典散文3篇

刹那间的芳华经典散文1

  走出实验室,路经揽月湖,和煦的阳光飘洒在身上,优雅而闲适,瞬间就抹去了一上午的疲惫,本想迈动一贯的快步直奔宿舍,然后拿起碗飞奔食堂,来慰劳调皮的一直叫嚷的肚子,但蓦然间无意中的余光扰乱了一直很坚定的思想,快意了*淡的目光,错乱了一向铿锵有力的步伐,一切的一切,源于那斜视中的揽月湖。从没有像此刻这样迫切于向她表露我的情感,那些*时无处表达的词汇在脑海乱蹦,急于向她表白。但搜索了好久,却不能找到一个恰到好处的词来形容此时的她,只是觉得都过于俗套,配不上这女神般的体态,静若处子也只是能稍作修饰,不贴切,如若有灵通,只想让她看穿我慕她的心,也许她会羞涩,也许她会得意,但都不能改变她在我心目中的莫可名状的姿容。

  淡淡的湖水从容而淡定,着着淡绿色的时装配着性情,周边绿得发亮的垂柳似是为她的盛装精心修理过的头发,整个儿的比走着红地毯拿着奥斯卡奖杯的女明星都要耀眼。碧蓝的天空也被她那纯净的气质所感染,换上了淡绿色,从我所站的角度看,真的是水天相接,美不胜收。

  匆忙中的我,似乎也要成为这静止中的一份子了。我上前几步。站在了湖边,影子被吸进了湖水里,有那么一刹那间的恍惚,到底是是水吸引过来了我,还是我吸引了水,让她展现出了如此美好的神卷。也许此刻不是纠结于这个会爆冷门的问题的时候,还得继续前进,寻找更多的美好。

  我惬意于这美丽的画卷,恨自己没有拍下这神奇中的神奇,但窃喜没有错过她的表演,让我幻想的神经由松弛变得紧张,我开始沉醉,只身拥抱这刹那芳华。仰望东方,太阳在笑,灿烂的。

刹那间的芳华经典散文2

  人生最大感叹是:年轻时激情从未实现;衰老的追忆从没发生。——题记

  繁华邂逅,瞅白云碧波,忆起少年时,流光飞渡,然而潮鸣电掣,望尘追迹;烟波浩渺,柳亸莺娇,叹青春易逝。水无定形变化万千。瞳远山河空,感恒河沙数。

  骄阳烁石,既燃烧青春,少年一愁难自返,尺壁非宝。

  回首过往,彷徨.,劳累.,伤感.,欢笑.,痛苦过。

  人生总是那么不如意,失意之时,迷茫之事常有,面对输赢,挫折,不该扼腕叹息,怨人忧天,更不能意志消沉,自甘坠落。而应以坚强心态迎接,在不懈中学会把握青春,在理想里自我思考,善于总结。在刚毅中发现自己的优点,看到潜力。陶冶自己的心灵,锻炼承受困难的毅力和品质。

  不沮丧,不放弃,永不灰心。古往今来但凡成功者,无不心志其坚。只要有一息尚寸,就战无不胜。

  赐我一片天空,愿激扬梦想。

  给我一只舸舟,愿畅游海洋。

  送我一漱鲜花,愿绽放阳光。

  予我一朵云彩,愿洁白心灵。

  迎我一份微笑,愿放弃所有。

  奉我一个起点,愿终生守护。

  赠我一种坚强,愿纵横捭阖。

  用青春舞动激情,使激情经营梦想。因为深爱,所以偏执。

刹那间的芳华经典散文3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独自一人漫步于人海之中,然内心却怎也不能*静下来,原本喜爱黑夜的我总找不到*时的一丝宁静。广场上的舞队,夜市摊贩的吆喝,品牌店的灯光,咖啡店的闪烁,无论是听觉还是视觉都不能让迷茫的我住步,但是直觉却总让我在广场之中打转,好像在期待什么的出现。

  迷失的我总是在回忆,却无法发现我缺少什么,广场上的人渐渐增多,而我的心情却没有半分宁静,在忧虑迷茫中如空壳般漫步,然而一声炸响却把我拉回了现实中,那刹那间的芳华如同利剑般直击心扉,好像初生之阳般划破黎明前的黑暗,瞬间的芳华使我明白了一件事,我就是我,不是谁,也不要去学谁,芳华虽然短暂,但谁都不能抹去他的功绩。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闪光,历史不是谁家的书案,我活着就要活出精彩,人们只记得孔明的运筹帷幄,却不知黄月英的木流马车、诸葛连弩;没有枣祗的屯田,曹操如何有充足的后备去问鼎中原;一个不起眼的马忠,本着三流武将的位置却射死三国第一射手黄盖,刀斩武圣关二爷;一部三国道尽太多的英雄智者,然许许多多的小人物却闪现在其中,也许你的不留意就把它淹没,但历史却在书写。

  智者之言至今还历历在目:朝闻道,夕死,足矣。大多数的人浑浑噩噩的度过一生,却比不上生命刹那间的芳华高贵。人可以活着,却不能只活着,要活出个闪光,才不枉父母带我们来此。


刹那的芳华美文3篇(扩展4)

——《芳华》读后感10篇

《芳华》读后感1

  一声叹息。流了好多次泪。内心的沉重与疼痛在蔓延,心疼刘峰。感谢小曼的坚守。

  电影与书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故事情节还是那个故事情节,却在电影中大段的歌舞感受到青春的美好,友谊的珍贵,仿佛那些背叛轻描淡写,是可以一笑而过原谅的。小说中更多的细节描写,似有似无的调侃才把故事推向了可悲的高潮,那些落井下石的批判,众人践踏的孤立,扭曲心态的背叛,带着正义的幌子进行着。我仿佛置身于这个故事中,深深地体会到了刘峰与小曼的绝望。

  如果说那是时代的悲哀,我觉得这种悲哀持续到现在。随波逐流的网络暴力,校园欺凌还在发生,英勇的键盘侠带着强烈的正义感评议各种事件的.浪潮也在发生。人性的阴暗面一直都在暗涛汹涌地渗透,即使我们认为自己站在阳光之下。

  我不一定能始终坚持刘峰的那种善良,但不会做让人如此厌恶的背叛行为去毁灭善良的人的一生。

  看完小说,我也找到了答案,刘峰爱林丁丁,一生挚爱的那种爱,即使丁丁让他落得如此下场,如此不堪,她依然是他的一个梦,任何人都替代不了吧。

  愿在躁动的社会,我们能善待每一份善良,即使这份善良不随波逐流,略显突兀。

《芳华》读后感2

  初识严歌苓,之于《芳华》。冯导的才华与情怀赋予《芳华》鲜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华记忆与感伤。

  不言而喻,人们总会惊叹于冯导背后的女人、《芳华》背后的女作家——严歌苓。

  简单直接的描述这本书,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上海,一名*女子,在两个犹太男子之间的情爱纠结。

  故事的原型起源于1993年,严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游,发现柏林墙一个展览馆里“陈列”着很多故事。“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小伙子跟一个女孩子在东柏林订了婚,小伙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爱着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他在欧洲见到一个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带到东柏林,偷了她的护照,让他的未婚妻假冒那个欧洲女孩,用欧洲女孩的护照过了关。”

  在文中的关系则是,主人公玫爱上刚逃到上海的犹太男子彼得,在“终极解决方案”就要实施之际,玫为了让彼得去美国,临时抓了个与彼得十分相像的杰克布做救星,最终玫用彼得的钱救了杰克布,用杰克布的护照让彼得去了美国。

  对这本书的简要评价和感悟如下:

  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

  尽管故事的主线以爱情为主,可作者将其与二战时期、混乱不堪的上海相结合,描述的是寄居者之间的爱情。文中除了对男女爱情发展状态及心境的描述细致入微之外,也将读者带入到二战时期特殊的背景下,更加深读者对于人物心理和人性的理解。

  小说中有这样的描述:“首先告诉你的这个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犹太难民卸货一样倾泻在码头上……一船接一船的犹太佬靠上了上海的岸……有时候,在上海靠岸的远洋轮哗啦一下打开底舱,里面装成紧紧实实:一个巨大的人饼。那就是从集中营直接上的‘货’……告诉你的这个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种人。这个上海的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勉强把有英国国籍的.塞法迪犹太阔佬看做人,犹太阔佬又把俄国流亡的犹太人勉强当人看,而所有这些人再把有钱的*人勉强当人看,把没钱的*人完全不当人。再来看看*人。*人在这里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强当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锡克人当‘红头阿三’,把欧洲来的犹太难民当‘犹太瘪三’。假如*有个说法是‘三教九流’,那么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

  这样的描述为主人公的出场和之后的选择做了充足的铺垫。也不难理解,在这样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爱之人—彼得,为逃离这个终将不属于他的城市的不择手段和灵活应付,与另外一个深爱玫的犹太人—杰克布的乐观正直、自我发现并自我成全、对玫义无反顾的爱形成鲜明对比。

  2、爱情之外的亲情

  除了对于三位主角的情爱关系进行描述之外,文中对于枚与父亲及继母的亲情也让人心有触动。

  玫十二岁时母亲逝世,父亲后来找了一个上海本地女人凯瑟琳,凯瑟琳只比玫大六岁,玫打心眼里瞧不上小家子气爱慕虚荣的继母。此后,便有了玫为避开继母而离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骄纵是父亲对他的宠爱。

  正如文中所说:“我们父女都有别人不认识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只有父女面对时才活过来。一旦我和父亲以我们血缘中特有的面目出现,一切都尽在不言中。没有比那种理解、原谅、接受更彻底了。冒犯还没出现,就已经被原谅了,不管我一生还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这个时候看着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这样无言伟大,让人动容的亲情。

  尽管玫不喜欢继母,但后来在父亲离开上海,她与继母相依为命的日子里,继母表现出一种长辈般对玫的关心。甚至在劝说玫认识到杰克布才是真的爱她的时候,不惜出卖自己的秘密。只为了玫好,让她认真考虑清楚,杰克布是出去做强盗都会让她无忧忧虑过好日子的人,才是真的爱她。在越来越艰难的贫穷日子里,继母也大方的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维持一家的开支。

  3、亲情之上的爱国与正义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一切代价,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之心。

  后来,也有深爱玫的杰克布加入到这场正义与非正义的抗争中去。

  4、爱情下的人性窥探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代价奉献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情怀。

  作者对于玫与彼得、杰克布的爱情纠葛与其中的人性变化环环相扣,描写的直接鲜明、接地气。玫在经历与彼得的一见钟情之后,慢慢认清彼得的精明能干与唯利是图之后,将自己与彼得狂欢之后的*静描写为一种“自我厌恶”。

  彼得把钱往他手里一塞,毫不愧疚地开始他一天十四小时的辛勤工作,而玫则开始漫长的一整天的自我厌恶。作者描写道:“他每天活得井井有条,每个行为完成一项任务,每个任务离预答的目的地更进一步,可我玩完了什么都完了。”

  与此相反,是杰克布对玫的疼爱有加,是不管自己遭遇怎样的不幸和困难,都保持的乐观,在与玫约会时,总是花光自己的钱给玫点一桌子她爱吃的东西,是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照顾玫的男子汉。

  最终,玫在一次次的挣扎纠结中,选择了杰克布,也爱上了杰克布。

  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欢迎有同感的你,留下你的感悟。

  日渐升温,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愿你踏实做好自己的事情,珍惜那些值得的。

《芳华》读后感3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舆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故事非常简单,文字一般苍白,人物略有虚假,但读完却充满戏剧和回味。我想了很久,严歌苓的《芳华》是何中能量让如此多跟那个年代、那个艺术圈毫无瓜葛的读者深陷其中?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关于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芳华》读后感4

  这么多角色里,最喜欢的应该就是郝淑雯了。敢做敢当,敢爱敢恨,有股江湖儿女的豪气。林丁丁太柔,柔到了软弱的地步。小曼又太苦,沉默而隐忍。至于刘峰,比她们都惨,命和运都不是自己的,一辈子都在被外界左右。为了有口饭吃,从小苦练翻跟头;为了活命,跑去当兵;为了身处集体中而不被人遗忘,一直做好事;为了一个林丁丁,一等再等,一忍再忍,结果最后名誉没了,前途也毁了...…

  一个人的性格会影响他在集体中所处的位置。刘峰老实,话也不多,大家都愿意让他当标兵,有了标兵的名号,就可以理所当然地使唤他做更多的事,反正标兵也轮不到自己嘛。可刘峰就不一样了,他需要用更正统的思想,更雷锋式的行为,来证明他的荣誉有多么地无瑕、多么地当之无愧。他需要考虑的人和事实在是太多太多。每一个他遇上的人,他都想尽己所能地拉扯一把,却从来没掂量过自己的能力,自己的生活是怎么一个穷酸样儿。

  可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啊,郝淑雯拿他没办法,萧穗子拿他没办法,小曼默默陪伴了十几年,也拿他没办法。

  如果刘峰能更像个现代人,懂得投机,懂得示弱,懂得为自己辩解上哪怕一句,都不会落得最后那样零落的结局。可惜,时势和性格,没有一样是可以轻易改变的。纯朴善良,自始至终,这是刘峰的不幸,也是他的大幸。

《芳华》读后感5

  相比于影片,自己更喜欢文字一点。因为,可以随心所欲的快进或快退,又或者在文字中可以有更多的联想,天马行空,书中人即我,我即书中人,通过文字很容易有一种代入感,影视则将人物形象化,也进一步固话了,自己是先看的电影《芳华》,后面再看书籍《芳华》的时候,每次看到刘峰其实都会不自觉的想起电影中的“刘峰”。

  总体来说,电影还是比较忠实于小说本身的,有一些小的改动,不过基本剧情是一致的。最大的不同,应该是小说里面有一个结局:刘峰患癌去死。而电影中只说到刘峰和小曼相依为命。

  看豆瓣上的介绍说,《芳华》原名叫做“你触摸了我”,其实从整本书来看,触摸事件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触摸事件之前,整个小集体虽然有摩擦,有勾心斗角,不过还算是一个完整的集体。前期的一些铺垫和人物介绍也是在这之前发生的。然后就是刘峰拙劣的表达了自己的爱意——触摸了林丁丁,刘峰从神坛上被拉下来,踩着泥土中,最后黯然离去,去伐木连,去前线,最终把一只手留在了战场上。留在文艺团里的人也在之后四分五散,郝淑雯嫁给了认识的“表哥”,后来一起南下淘金。林丁丁在亲戚的介绍下终于嫁入了豪门,不过最终还是难以融入进去,离开后再嫁一个商人,移民国外,后来依旧黯然离婚再回国。萧穗子成为了一个作家,也成为了记录他们曾经芳华的人。而故事的另一个主人翁——何小曼在经历过触摸事件之后,也彻底对文艺团失去了信任。装病被发现之后去了前线,偶然情况下成为了一名英雄,却变得精神失常,同时丈夫也在战场上牺牲了。再后来,和刘峰相依为命。陪着刘峰走完了生命中的最后一段路程。

  读完全书以后,依然有一种无处排解的压抑感。仍旧是因为,书中没有一个反派。作者也是用很*淡的语气,*铺直叙她们曾经的故事。没有过多的掺杂个人情感。只能感慨一下,个人有个人的幸运与不幸吧。刘峰不幸吗?他是幸运的,相比十五岁上了战场,最终也留在了战场的无名小战士。何小曼不幸吗?她的童年确实很悲惨,不过后来好歹遇到了一个“贵人”,让她得以脱离曾经的苦海,不至于被淹没。林丁丁?萧穗子?郝淑雯?应该都算不上不幸吧,甚至相比于刘峰和何小曼,她们还是比较幸运的。

  大家都不是坏人,也都有各自的幸运与不幸,这就是所谓的生活吧。

《芳华》读后感6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

  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芳华》读后感7

  昨天晚上自己在感慨什么呢?自己就是在说,其实笑不出来是因为自己最近看了一部小说,看的是方法,然后这一本小说让自己特别的难过,因为总觉得小说里面的每一个角色都是苦情人自己觉得这一步更应该叫做是那一种悲惨人物吧,就不是有一个悲惨世界吗?但是它叫做芳华,其实也是有它的道理的,对吧,大家在那么美好的年纪遇到了一次,然后在遇见彼此的那一个时候,我们都是表现出最优秀的自己,所以自己也觉得是很好的一个名字吧,就很有深意,但是最后的那一些结局真的就是让人看哭了,自己真的就是在看那一本小说的时候也是泪目了几次,当然是没有那一种汹涌澎湃的哭,就没有今天的这一种汹涌澎湃,但是还是默默的掉了眼泪的。

  其实自己也不是很清楚说为什么自己在看这部小说的时候会那么的难过,明明他们身上有这些悲惨的事迹,自己都没有轻松的去体验过,甚至在自己身边都没有发生过这种悲惨的事情,但是自己再看的时候还是会被作者比赛的那一种积分给赶上了吧,就我自己觉得他极力的用这种*淡的笔调去描绘出几个人的非常命运,但是呢,这一些*淡的笔调最后还是渲染了这一种特别悲伤的基调吧,就还是影响了读者的心情,反正自己是觉得他的公理是很不错的,毕竟自己也是已经被影响到了的,如果他没有这种功力,他很难**淡淡地写出一个人的故事,然后就让读者捧着这一本书然后使劲的哭。

  女生女生想一想的话会觉得其实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因为看一本书,然后因为里面的角色里面的故事情节而哭泣了吧,就一直觉得很*淡,然后甚至都会觉得自己是不是丧失了博弈财富,因为过去的话,自己可能看到什么的时候会觉得特别有情绪,特别的能够让自己产生一些情绪的波澜,那个时候自己就会觉得,噢这也其实也是一种丰富的情绪,是相对一些作者来说是一种财富吧,但是后来没有了呀,后来也质疑过,但是后来就觉得其实情绪和这一些起伏真的也是需要一定的故事去触动吧。那是一种淡淡的忧伤,然后坐着他在写这一次故事的时候,其实它也有从正面和侧面相结合的去要的自己是一个后面*淡情绪的人吧,就是不会说因为客观存在的一些事情,然后去影响自己的主观形式,他有一再的去表达这种心情,这种境界。但是呢这是怎么做到那么*淡的笔调写出这么汹涌澎湃的故事。

《芳华》读后感8

  故事发生在那十年,那十年是一个崇尚热情高涨的灵魂、注重整体向上的社会氛围的时代。起初,主人公皆为青少年,刘峰、何小惠可谓本书主要角色。故事以时间为线索,描述主人公青少年至老年的生活。本书又名“你触摸了我”,私以为该名更像本书主要内容的概括,因为刘峰从一个优秀社会楷模,至后来的全体讨伐,皆缘于“触摸事件”。

  “时代造就英雄的神话,亦可无情地毁掉英雄一生。”这是我对刘峰的总结。

  刘峰,起初被众人称为“雷又峰”,仿佛他是雷锋再世——每日一副好心肠,老实本分。在此举一典型事例说明该点,刘峰熬夜花费两周的时间帮同事打沙发,徒因同事快结婚。刘峰这般品性,赢得众人一致好评和领导嘉奖。至于原因,引用本书一言“忙活别人的工作,比如帮服装员补鞋补袜之类,就会捞到分外表扬”。原本根正苗红的小伙,却因动了凡心,表白并触摸意中人。无奈吓得女生(林丁丁)大声尖叫,花容失色地哭回女生宿舍。而后丁丁耐不住诸位领导的花样询问,供出刘峰。至此,刘峰因动凡心、表白和触摸女生而名誉毁于一旦,从此意志消沉。

  在今日看来再正常不过的表白和没有淫秽意思的触摸,却成了那时代人们民声皆毁的理由。刘峰被众人以“流氓”株之,虽没有被定为流氓罪,但一生已受其影响。关于“流氓”,我对这词的了解来源对“流氓罪”的理解。流氓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被吾师称为口袋罪,于1997年新刑法修订时已删除,但从此新增了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侮辱妇女罪等其他罪名。在我看来,似乎符合上述行为者,即为“流氓”。事实是,法律自身的高度概括性、本罪的“口袋罪”特性是为了灵活使用。故有时轻行为,亦可归为“流氓罪”范畴。加之法律源于道德,刘峰青年时代的道德观认为——表白、触摸女生脊骨则为众人可极力讨伐的恶行。今日看来,无限压抑本性、要求他人永远保持积极原本便是逆天而行。那是整个时代的悲哀。

  但我并不否认那个年代,万物皆有好坏,世人对那时代的评价不一,只因价值去向不一、思考因素与方向的权重不一。本书价值取向尚未明确说明,但私以为,作者已暗讽。

  至于“何小惠”,私以为她更像今日“校园暴力”的受害者,此外,组合家庭,母亲的懦弱和屈从,继父和后来弟弟妹妹的语音暴力与冷暴力,让小惠缺爱。她甚至不惜用欺骗他人的方式获得爱。她和刘峰的故事,用书中一言概括:“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而她的有些行为,譬如装饰文胸、假装发烧等,众人站在今日的道德最高点处审视,自然不会苟同。但将心比心而言,何小惠种种行为,复杂、但能够理解亦十分可怜。时代影响家庭,家庭造就小惠的主要人格,小惠的所思所想,我不能更深地理解,或许那些真正缺爱的人,观小惠经历,才产生共鸣吧。

  当《芳华》一说被拍摄为电影,大卖之际,笔者对《芳华》一书仅是好奇。社科老师课堂引用本电影,却提及“追忆”一词。仿佛影片是老一辈对过去时代的追忆与缅怀,对此笔者不能理解,我仅仅以为,那是集体主义的历史,仿佛离我千万里之远。笔者甚至有点认同刘倩的想法——“对于师范毕业的初中语文老师刘倩来说,傻乎乎地忙了一辈子的不仅仅是她父亲,我们这一代都是多余。我们是信仰*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凡得美滋滋的。”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变化,年轻人如我,只能了解该历史,却不能理解,很抱歉。

《芳华》读后感9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舆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故事非常简单,文字一般苍白,人物略有虚假,但读完却充满戏剧和回味。我想了很久,严歌苓的《芳华》是何中能量让如此多跟那个年代、那个艺术圈毫无瓜葛的读者深陷其中?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关于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芳华》读后感10

  整本书的简述,是通过作者我的视角写的,多少缺少了点带入性。只是想一个过客看着一个好人的多少有些曲折的一生。可能是因为读的间隔时间太长,读完之后反而没有太大感触。只是很庆幸及时后来刘峰沦落到倒卖二手书,及时他过的很贫苦,他也依然是善良的,是最为他人考虑的人。文中对刘峰的'塑造多少有点讽刺意味,人心中都是阴暗的,一个太好的人会让人觉得他是假的,是不存在的,也是让人们最盼望这出丑的。一旦你带上了大好人的标签,但凡做一点不好的事情你整个人就毁了,因为别人对你的好已经习以为常,可以说就像空气一样,对我们很重要,但是我们却忽视它的存在。

  就只看着你的污点。这种心境是人本质的弱点,没办法。对于此我们也应该意识到生活中要善良但是不是对谁都是老好人,要有自己的脾气,可以老老实实遵守规律,但也不必时时刻刻都想苦行僧一样约束着自己,人无完人才是普遍现象。其次我很开心也很感谢小曼一直爱着刘峰,刘峰的温柔善良对小曼来说就像黑暗中的光亮,冬日里的暖阳,不需要多,一次两次就足以温暖一辈子。

  她放的常青松多少也表达自己对他的感情一直常在。他们后三年的时光是快乐,温暖的,这样的结局还算圆满。但是最后才写了刘峰的女儿也间接表现出刘峰对不住他的女儿,做了一辈子好人,总还有做不好的时候。


刹那的芳华美文3篇(扩展5)

——芳华电影观后感3篇

芳华电影观后感1

  根据严歌苓同名小说改编,由冯小刚执导,严歌苓编剧,黄轩、苗苗、钟楚曦等主演的电影《芳华》,定档9月30日国庆档上映,昨日影片沈城点映。电影讲述了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部队文工团,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发与充斥着变数的人生命运故事。相比冯小刚一干前作,《芳华》的作者性最为强烈,更像一幅跌宕起伏的人生画卷,而冯小刚就是其中的参与者。无论以不同断点展现时代的变迁,还是歌颂男女主人公美好的灵魂,影片都脱不开“残酷”二字。

  命运残酷:男女主人公一惨到底

  《芳华》以文工团为整体视角展开故事,但线索逐渐汇聚在两位主人公身上。黄轩扮演的男一号刘峰一直被文工团视为“活雷锋”,影片以多处细节展现他的热心肠:帮战友做沙发、帮女兵挤水疱,猪跑了他帮着撵……正是这样一个人,内心却一直压抑着对女兵林丁丁的爱,最终他终于忍不住抱了对方,却因“人设”坍塌被逐出文工团。新人苗苗饰演的何小萍出身贫寒,一进文工团就被女兵们集体歧视,刘峰走后她失去了人生动力,最终也被送走,成为一名医务兵。在前线,刘峰经历了残酷的战争,失去了右臂;而何小萍也受到惊吓精神失常。不过电影最后,这对苦命人终于走到了一起。

  时代残酷:“罗曼蒂克”一路消亡

  影片时间跨度长达40年,刚入文工团时,女兵们唱着“*就是我们的红太阳”,初入文工团的何小萍感觉一切都是美好的,“可以每天洗澡了”“不用再吃破饺子了”;随即改革开放、时代变了,女兵偷偷穿起紧身衣、戴起墨镜;1979年刘峰经历了残酷的战争,失去了右臂——值得一提的是,片中的6分钟战争场面一镜到底,展现了冯小刚极强的调度功力;之后文工团解散,3分钟长镜头摇过散伙饭上每一张哭泣的脸;时间来到1991年,当年文工团中的舞蹈演员萧穗子真的成了明星,吹小号的陈灿成了地产商,独唱演员林丁丁胖成了“富婆”,而残疾的刘峰成了混得最惨的那一个;1995年,刘峰和何小萍去祭奠战友;直到2017年,影片的叙述者萧穗子,才得到了这对“苦命鸳鸯”走到一起了的消息。

  档期残酷:作者性过强是柄双刃剑

  此前导演冯小刚曾表示,他拍《芳华》是为了纪念自己当兵的岁月,而从该片的故事、节奏和拍摄手法来看,其作者性远远超过冯小刚一干前作。影片前一半出现了大段的女兵跳舞、演唱革命歌曲的情节,并配以无比激昂的氛围,以至于女兵坐在河边冲脚旁边也有人吹号、女兵写黑板报旁边也有人拉手风琴……这些用今天的眼光看稍显“魔性”的画面;文工团“散伙”时的气氛也被拍得相当悲情。但稍显拧巴的是,两位主人公刘峰和何小萍都是文工团的伤心人,刘峰生活在“活雷锋”的阴影下,离开文工团时甚至把奖状都扔了;何小萍在整个文工团生涯中一直受到嘲笑和排挤,这样的处理方式,很难让观众清晰感受到冯小刚对文工团的态度;相比之下,冯小刚把对战争的态度诠释得非常清晰,不仅批判了战争的残酷性,也借刘峰复员后的遭遇,批判了当下社会遗忘战争的可悲。整体上看,《芳华》展现了强烈的作者控制和艺术性,但其故事和表达方式,多少离主流影迷距离较远。

芳华电影观后感2

  周五,观看了电影《芳华》,被对美好青春的赞美“世界有朵最美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所振动。

  做为一名教师,芳华中不仅有自己,还有学生,今天是2017年的最后一天,老师们,愿你芳华永在。

  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未破晓,当万物还在熟睡的时候,已有人开始了一天的忙碌,三更灯火五更鸡,他们用勤劳,催动着新的一天。这也是老师的写照。

  浙江衢州黄坛口乡83岁的毛师花奶奶,24年来,每天五点半她都出摊到学校门口卖早点。石磨磨的豆浆,土鸭蛋做的蛋饼,手工包的糯米粿,都只卖五毛钱。物价涨她不涨,每月都贴三四百元。她说舍不得这些孩子,身体允许会一直摆下去。

  所有的老师,和毛师花老人一样,都有一个“坚持”,坚持用自己的青春去培养一代代的学生。

  老师,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用自己的爱心,用自己的知识,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发观学生的美,鼓励学生,与家长朋友一起,使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愿每一位老师芳华永远都在!

芳华电影观后感3

  如果非要给《芳华》写一句观后感,我觉得没有“人性”“历史”什么的,唯有“命运”。

  看到前面部分何小萍被集体排斥甚至被欺负的时候,我都有点不忍心再看下去。但是不忍又能如何,这人世间上有很多这样命运的人。在当事人看来,这份压抑难以承受,觉得自己也够善良,为什么到哪里都不受待见?在当事人之外的人看来,她无疑是有缺陷的人,是另类,言行都让人嫌弃。

  其实我不想说起周易的,因为也显得很另类,但是我感觉这个解释是最科学的。比如八字官杀重而无力承受的人,活着就是有压抑感, 压力大口舌事多;比劫多而无用的人,不容易有朋友;伤官见官,容易和领导有冲突等等。

  这剧最后的时候,刘峰和何小萍,这两个有“残缺”的人聚在了一起,我想这美好的结局应该是剧情的需要了。

  不想说人性,林丁丁当时如果不举报,也许这辈子被命运之神打上叉叉的就是她,可是剧情如果不是那么发展的,是刘峰飞黄腾达了,而林丁丁沦落了,那人性就有了吗?只能说是命运了,而且林丁丁的所谓的人性不完美,才让她活得很滋润,而完美的刘峰,老天必定也要让他的一生有残缺。

  芳华岁月流逝,留下一串串故事。自古以来,最美的故事不是因为完美,而是因为不完美。


刹那的芳华美文3篇(扩展6)

——会有暗恋的种子盛开满树芳华作文3篇

会有暗恋的种子盛开满树芳华作文1

  母爱如雨,滋润着天下苍生;母爱如水,滋润着家族儿女;母爱如海,孕育着活泼的生命。我的妈妈中等个,圆圆的脸上有着一双温柔的大眼睛,乌黑的头发中掺着几根白发。在我眼里,妈妈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人。

  妈妈经常告诉我要好好学习,上课认真听讲,回家认真完成作业。每天放学回家时,妈妈都会问我今天你学了什么,有什么作业……尽管很唠叨,但我知道这是妈妈对我的关心。记得在我上三年级时,有一天,老师给我们留数学作业,我看了一下,发现最后一道题是创新思维题,这下可把我难住了。回到家时,我第一件事就是写数学作业,很快就写到了最后一题。我左算算,右算算,却怎么都做不出来。就在这时,妈妈面带微笑的对我说:“怎么了,哪道题不会了?”我一脸苦恼的答道:“妈妈,这道题我不会做。”妈妈微笑着说:“你再动脑筋想想,想不明白再来找我。”我心想,我不信这道题我算不出来。我又开始算了,可是算了整整一篇纸都算不出来。怎么办啊,妈妈不会骂我吧,不会认为我是一个笨孩子吧……我只好硬着头皮去问妈妈,妈妈见我一脸害怕的样子,便温柔的对我说:“这道题如果这样算就不对了,要从另一个方面思考,你看,这样就算出来了吧。”这道百思不得其解的题终于在妈妈的帮助下做出来了,我原本不安又着急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我心想,多亏了妈妈,教会了我这种题的做法,不然我还是算不出来。妈妈就这样孜孜不倦的教育我,引导我,帮助我。

  妈妈像灯塔一般,为我照明前方的路。记得有一次,我在教室里看到一块很漂亮的橡皮,就产生了一个想法,这么漂亮的橡皮,要是我也有这样一块橡皮该多好啊,于是,我就把它带回了家。到家后,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严厉训斥了我:“这是别人的东西,不是你的,要是你也丢了东西的话,你会有多着急呀!”我感到惭愧,是啊!做人要坚守原则,不能够贪图小利。次日,我回到了学校询问这是谁的'橡皮,终于找到了它真正的主人。那个同学十分感激我,我的心被深深的触动了,总有一股说不出的滋味,或许是失去挚爱而失落,还是面对感激而快乐。我乘着晚风回了家,许久,我在课桌上发现了一块橡皮,每每看到它,我就会想起妈妈对我的教导。

  在我伤心时,妈妈安慰我;在我遇到挫折时,妈妈鼓励我;在我走错方向时,妈妈引导我;在生活上妈妈无微不至的关心我。

  妈妈,我想对你说:“妈妈,我爱你!”


刹那的芳华美文3篇(扩展7)

——刹那的优美散文欣赏3篇

刹那的优美散文欣赏1

  走过春秋岁月,看过人间离合,慢慢的读懂了人生,不再执着于某些事或者情感,慢慢的放慢了脚步,便可以聆听山涧清泉的清澈之音,赏雪开梅园的美丽,品清茶吟宋词的婉约。人生,似一朵花开的芳华,一枚叶落的寂寥,一片雪花的飘逸,最终,寂寞地归入尘埃。生命中的淡雅与清丽,是山河岁月里最艳寂的刹那。而我们,只须和草木相拥,枕花月而眠,静静的,与光阴说禅……

  用一朵花看世界,世界就在花中;用一颗慈善的心待他人,生活处处是晴空。生活,有悲喜也有得失,却不是全部。人生,有残缺也有遗憾,那也是一种不完整的幸福。拥有一个美丽的心情,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一笑而过,是人生的淡然,也是人生的优雅。

  心中有爱,莲心渡红尘。身处红尘之中,我们不免会被一些凡事所渲染,被一首歌唤起内心的疼痛,被一朵小花温润心灵。曾几何时,我们做了那最柔情的人,为一片云驻足,为一朵花低眉,为一滴雨感动。曾经的爱恋,曾经的约定,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早已铅华散尽。浅行流年,我们时而会微笑,时而会伤感,时而也会甜蜜。珍惜眼前的幸福,原谅任何伤害与错过。把淡淡的喜忧,轻轻融墨于纸笺,以淡雅的姿态摇曳红尘,在清浅的岁月里低吟浅唱……

  用简单的心境,对待复杂的人生,生活,是一滴灵动的水。它滴到哪里,就融入哪里,且了无声息,了无痕迹。生活,是*常人家的烟火,它袅袅升起,凝结着世间缕缕动人的温馨。凝一眸碧水涟涟的思念,拈一缕风轻云淡的悠然,于一怀静谧中倾听凡尘的落音,不再奢求什么,做简单的自己,过*淡的人生,有你,便是光阴赐予我的慈悲。

  窗外阳光正好,喜欢这样的时光,妥帖而又明亮,有鸟鸣,有花香,静静的听听音乐,读读喜欢的文字,从书中获得的智慧,心明朗,则情豁然。展一幅墨晕江南,画一幅北国山川。春来花自青,秋至叶飘零。一花一草的简净,一荣一枯的兴衰,都有淡淡的禅意。慢慢咀嚼,细细品味,就连寂寞的时光,都变成一个人的清欢。

  一颗多情的心,种下世间万千情愫。每处动人的风景里,都有一段婉约的邂逅;每个叠折的故事中,都有一隅唯美的重逢,宛若灵魂的穿越。云深不知处,花落不沾身……

  紫陌红尘,我们每个人都是过客,所有的过往都跌落在旧时光里。岁月,教会了我铭记这一路尘风的慈悲,在年华深处,不改初心。经历,让我们更加成熟,不再追求浮华,不再喜好俏丽的颜色,不再渴望热烈的爱情。光阴老了,老在清晨的鸟喧里,老在院落的葡萄架下。

  惯看众生百态,不愿随波逐流,写安静的字,做简单的人。将盛开与凋零,都看做是人生的一场缘来缘往,都当做是一窗云淡风轻的*常。*凡的人生,需要烟火的味道,这样的味道让人温暖而舒心。做率真独立的自己,惟心真诚使人生彰显珍贵与高尚。俗世的斑斓,人情的寡淡,百味尝遍,冷暖自知。

  浩渺如云的光阴里,时光如织,尘缘若梦,落花逐流水,瞬息不可留。缘起,缘尽,早有定数,随心随意生活,得失荣辱皆安于心。心动只是刹那,刹那即是永恒。佛说,这是缘,佛亦说,未止,就会心动。欣赏一个人,隔着遥远的山与水,便是无限的美,只这样远远地欣赏,就够了。*淡的人生,成就了时光的婉约。今生,只愿简单安静的生活,穿棉麻布衣,写温暖的文字,做自己想做的事,和某个良人,一同老去,相约白头。

  雨后,天空清澈的像一池碧水,葡萄藤下,斑驳的阳光洒在各种盆花上,远处的树枝上有鸟儿在啾啾,我似乎听见心中水流的声响,低眉,眼睛漠然向着那一朵夕颜,也许我没有想念,就像满院的花开,终有一朵入了眉眼。渐行渐远的时光里,那些痛过的、哭过的、都演绎成了坚强。心是一颗树,在缄默中伫立,既能接受阳光,也能包容沧桑。时间在静静流淌,情感在离合,我简单着,质朴着,渐渐的,习惯了花开花谢。

  生命中,有些遇见,就会铭记;有些刹那,即是永恒。就像墙角那几朵粉色的月季,遇见它正是傍晚,它开的无限美丽,念及它却在每一个清寂与殷实的日子。有时我会羡慕一朵花开,*淡,安然,与世无争。有时也会静静地望着天上的云朵,飘逸,自在,去留无意。一杯茶,一段记忆,还有躺在记忆里的那个人。风起,落瓣满地,被风尘掩埋的记忆也会渐渐清晰。心里装满了想念与慈悲,温暖如你。

  人生短暂,美丽稍纵即逝。但只要我们用心灵去体味,无论是我们身处人生低谷时得到的一个微笑,还是感到孤独时的一声问候,也无论是我们失落时得到的一个祝福,还是在忧伤时的一份慰藉,都会使我们的心灵得到美的无限享受。曾经有多少人赞美:人生美丽如花,又有多少人在咏唱:生命灿烂如朝霞。生命因努力而美丽,因坚强而生生不息。

  人只有靠不断行走才可以获得重生和记忆。那些春花秋月,那些夏荷冬雪,在记忆里一直生动着。而此刻,只想静静地坐着,云水生涯一杯茶。把所有不安,忧愁,爱恨,全都稳妥地安放。爱值得去爱的人,做欢喜的事,无怨无忧,简静坦然。窗外的清风,院里的落花,都是景,都是情,都是人生饱满的画意。

  碎碎的光阴中,能把日子打磨成清淡的花,需要的是一颗与世无争的心。时光让清的越清,经历许多世故与变动,让我们的心渐渐变得淡定从容。养一颗素心,一半沐人间烟火,一半听流水曲音,于细节中见美好,于*凡中见真情。

  春有百花秋望月,夏有凉风冬听雪。心中若无烦心事,便是人生好时节。写心怡的文字,做简单的女子,让流年的暖香穿过岁月的长廊,将清远的思绪化作一碧水烟,在刹那之间,开出朵朵青莲……

刹那的优美散文欣赏2

  一颗宕动的心,所看到的世界,浮躁,喧嚣,云起,尘暗,是水里摁不下的葫芦,是风中止不住的经幡。

  乱,层层乱,叠叠乱。

  实际上,只要你放下名利,看轻得失,笑迎成败,坦对荣辱,你的心就会淡定下来。

  你会因此而发现,你心安了,这个世界,顷刻间,又沉静如佛,风不乱,水不惊,万事不扰。

  生命中,有无数过客,来来往往,擦肩而过,幻梦一般。

  然而,又什么也留不住,一个又一个刹那,像风吹稚火,像水漫蚁穴,一瞬间,便缘生缘灭。

  三千过客中,总会等来一个契合心灵的知音,相知于今世,相约于来生。

  我愿用无数浮华的刹那,换得这一个不灭的永恒。

  忘记一个仇人很难,但报答一个恩人很容易。

  把很难的事情交给时间,让时间磨掉一颗仇恨的心。把很容易的事情交给行动,让行动去捂热一颗善良的心。

  在时间的扶携下,我们渐渐学会了宽恕;在回报的快乐中,我们的良心被擦拭得闪闪发亮。

  这个世界,忙得要死的,在抱怨;闲得无聊的,在抱怨。得到的,在抱怨;失去的,在抱怨。置身繁华地的,在抱怨;偏居穷闾巷的,在抱怨;冷落孤独的,在抱怨;众星捧月的,在抱怨。不名一文的,在抱怨;富甲一方的,在抱怨。地位卑微的,在抱怨;权倾一方的,在抱怨。

  在一片抱怨声中,多少怨男怨女,惊了情绪,扰了生活,灰了意,冷了心。

  这个世间最美的相爱,是心与心的浪漫牵手,是生命与生命的激情融合,是灵魂对灵魂的神秘仰望。惟有这样,爱才会流转出本质的诗意来。

  能把这牵手,这融合,这仰望,都寓于*淡而琐碎的日子里的人,是最懂得经营爱情的人。

  因为他们明白,惟其如此,这浪漫才会延续,这激情才会保鲜,这神秘才会永恒。


刹那的芳华美文3篇(扩展8)

——刹那感动作文3篇

刹那感动作文1

  那天晚上,我上完了一天的补习课,坐上了拥挤的公交车。这时正是下班高峰期,街道上车水马龙,我瘫坐在拥挤的公交车上一动也不想动。

  路旁的灯光明亮,楼上的霓虹灯熠熠生辉,五光十色的灯光照亮了整条柏油马路。我幻想着:妈妈肯定给我做了许多丰盛的美味佳肴:红烧排骨、土豆炖肉想着就直流口水、垂涎三尺呀!就在这时,公交车突然急刹车,发出嗞——哧——的响声,车上炸开了锅,人们嚷开了会不会开车呀!干嘛呢!还睡着觉呢!

  透过前窗,我好奇地张望着。一位身材矮小的老奶奶正在前方红绿灯路口的斑马线上迈着蹒跚的步伐。她双手紧紧握住一根树枝似的拐杖摸索着往前挪动脚步,眼窝深陷,侧身向前。一看就知道是乞讨的盲人。这时,绿灯已经倒计时3秒了,颤颤悠悠的老奶奶不慌不忙地挪移着。与我们停在一旁的司机鸣着刺耳的喇叭,发出嗒嗒、滴滴的声音。老奶奶刹那间被惊住了,往后退了几步,又往前挪了几步。愣在那里。十字路口的各个方向夹击着这位无助的老人。

  与老奶奶一同过马路的人群早就消失在城市的霓虹灯中了,对面的绿灯也早已亮起。众车催的更急了,还有蠢蠢欲动向前闯的呢!就在这危急的刹那间,令人感到的一幕上演了,一个头戴黄帽子的小同学不知从车流的哪个夹缝中冲过来,一把搀扶住老奶奶的右手,并踮起脚尖向老奶奶耳语了几句。由于我在车内,无法猜测她在说什么,应该是在安慰老奶奶。小男孩摘下黄帽子,不停地向我们挥舞,示意我们等老奶奶过去再开车。顿时,拥挤的车辆鸦雀无声,没有了喇叭声,整个世界充满了寂静。绿灯的秒数在倒数了,但没有一辆车闯出去。

  看着小黄帽和老奶奶远去的背影,我心中感动的涟漪久久不能散去。车辆徐徐启动,那一抹亮丽的黄色比霓虹灯还要明亮,那鲜艳的红领巾是世间最美丽温暖的色彩。愿爱心、礼让、文明,汇成一片感动的海洋!而不仅仅是那仅有的一刹那。

刹那感动作文2

  偶尔从书海中抬头,看见窗外有紫荆花儿一丛丛,一簇簇,热烈地燃烧着。那朵朵花儿涂抹着我浅浅温馨的颜色。蓦地,心,莫名涌起丝丝感动。

  恍惚间,有风儿把我带到了童年的岔口。幼儿园里,那棵棵缀满紫荆花的老树下,儿时的我是如此寂寞,远远地看着一边玩耍的同学,自己却躲在树下,忧伤地玩弄衣角。

  有一朵紫荆花儿轻轻绒绒地飘落下去,轻轻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仿佛是在迎接谁似的。“好美啊!”身后传来一声赞叹,我转身:“老师!”

  她微笑着,轻轻走过来,蹲下身子:“欣儿,你怎么看到这么美的花儿,也不开心?”她那白皙的脸庞上,是盈盈的笑意。深如潭水的双眸亮亮的,隐隐约约地映着朵朵紫荆花儿,绚烂着温暖着。

  我低头,手指不安地玩弄着衣角,好久才说:“不知道。”她没有理会我的敷衍,仍轻轻笑了:“那好,我送一份礼物让你开心。”说罢,她眨眨眼,变魔术般“变”出一袋弥漫着淡香的紫荆花儿!

  那朵朵滴着水珠的花儿,漫着香气,如水晶般透亮着,里面却盛满温暖的阳光儿。

  透亮如她的眸,温暖如她的笑。

  刹那间,我微怔,心,有了细细的颤抖,声音极细腻有极洪大,由远及近。干涩的眼睛开始微微湿润,在如此美的礼物面前,孩子气的委屈与寂寞早已消失。

  “哈!”我的脸上扯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映着紫荆花儿,没有忧伤。她

刹那感动作文3

  感动犹如花的芳香扑鼻,水的滋润人心,歌的愉悦身心,阳光的温暖如初。出门前的一句“注意安全”,生病时床前的嘘寒问暖,失落时的一句鼓励,就是那么小小的一刻,也会让人终生难忘。

  起初,我认为“爱”很*凡,没什么值得我们去感动的,但在那次之后,我发现,我错了。那是一个雨天,清凉的雨丝像落叶一样轻,像针尖一样细,漂漂洒洒地飘落下来,而我却无心欣赏眼前的美景:“我不是跟你说了吗?让你给我买试题!你怎能忘了?我要用呢!”面对的我特别生气的咆哮,爸爸依旧微笑着说:“好了,你别急,我马上去买。”话音刚落,便听见啪地关门声。

  爸爸走后,我呆滞地自语,“会不会有点太过分了?毕竟,老爸不是故意的……”一丝愧疚涌上了我的心头。雨渐渐地大了,我时不时地朝窗外看去,希望看到那个熟悉的,被岁月冲刷得略显苍老的身影。伴随着钟表的滴答声和内心的煎熬,终于听到老爸的脚步声。

  打开门,老爸欣喜地把试卷递给我说:“给,这是最后一本哦!幸亏你老爸我运气好。”“老爸”,我突然的一声大叫,打断了爸爸的话,我哽咽着说道:“老爸,谢谢你!”老爸爸呆住了,没想到我会说出这样的话:“你……”许久,我们俩就静静地站在原地,互相注视着彼此。“老爸,我爱你!”伴随着这样一句话,我原本在眼眶里打转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没错,有时候,爱不一定要表达出来,可是如果总是不把握机会,说出“我爱你”这三个字,便会“一失足成千古恨”,还没来得及说“爱你”,却已经成为陌路人,以后永远无法让他明白你对他的爱。

  爱,是一种极其*凡的东西,但*凡之中,透着不*凡。因为爱,所以感动。那一刻,我流泪了……


刹那的芳华美文3篇(扩展9)

——《芳华》读后感 (菁选20篇)

《芳华》读后感1

  一声叹息。流了好多次泪。内心的沉重与疼痛在蔓延,心疼刘峰。感谢小曼的坚守。

  电影与书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故事情节还是那个故事情节,却在电影中大段的歌舞感受到青春的美好,友谊的珍贵,仿佛那些背叛轻描淡写,是可以一笑而过原谅的。小说中更多的细节描写,似有似无的调侃才把故事推向了可悲的高潮,那些落井下石的批判,众人践踏的孤立,扭曲心态的背叛,带着正义的幌子进行着。我仿佛置身于这个故事中,深深地体会到了刘峰与小曼的绝望。

  如果说那是时代的悲哀,我觉得这种悲哀持续到现在。随波逐流的网络暴力,校园欺凌还在发生,英勇的键盘侠带着强烈的正义感评议各种事件的.浪潮也在发生。人性的阴暗面一直都在暗涛汹涌地渗透,即使我们认为自己站在阳光之下。

  我不一定能始终坚持刘峰的那种善良,但不会做让人如此厌恶的背叛行为去毁灭善良的人的一生。

  看完小说,我也找到了答案,刘峰爱林丁丁,一生挚爱的那种爱,即使丁丁让他落得如此下场,如此不堪,她依然是他的一个梦,任何人都替代不了吧。

  愿在躁动的社会,我们能善待每一份善良,即使这份善良不随波逐流,略显突兀。

《芳华》读后感2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芳华》读后感3

  初识严歌苓,之于《芳华》。冯导的才华与情怀赋予《芳华》鲜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华记忆与感伤。

  不言而喻,人们总会惊叹于冯导背后的女人、《芳华》背后的女作家——严歌苓。

  简单直接的描述这本书,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上海,一名*女子,在两个犹太男子之间的情爱纠结。

  故事的原型起源于1993年,严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游,发现柏林墙一个展览馆里“陈列”着很多故事。“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小伙子跟一个女孩子在东柏林订了婚,小伙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爱着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他在欧洲见到一个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带到东柏林,偷了她的护照,让他的未婚妻假冒那个欧洲女孩,用欧洲女孩的护照过了关。”

  在文中的关系则是,主人公玫爱上刚逃到上海的犹太男子彼得,在“终极解决方案”就要实施之际,玫为了让彼得去美国,临时抓了个与彼得十分相像的杰克布做救星,最终玫用彼得的钱救了杰克布,用杰克布的护照让彼得去了美国。

  对这本书的简要评价和感悟如下:

  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

  尽管故事的主线以爱情为主,可作者将其与二战时期、混乱不堪的上海相结合,描述的是寄居者之间的爱情。文中除了对男女爱情发展状态及心境的描述细致入微之外,也将读者带入到二战时期特殊的背景下,更加深读者对于人物心理和人性的理解。

  小说中有这样的描述:“首先告诉你的这个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犹太难民卸货一样倾泻在码头上……一船接一船的犹太佬靠上了上海的岸……有时候,在上海靠岸的远洋轮哗啦一下打开底舱,里面装成紧紧实实:一个巨大的人饼。那就是从集中营直接上的‘货’……告诉你的这个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种人。这个上海的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勉强把有英国国籍的.塞法迪犹太阔佬看做人,犹太阔佬又把俄国流亡的犹太人勉强当人看,而所有这些人再把有钱的*人勉强当人看,把没钱的*人完全不当人。再来看看*人。*人在这里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强当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锡克人当‘红头阿三’,把欧洲来的犹太难民当‘犹太瘪三’。假如*有个说法是‘三教九流’,那么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

  这样的描述为主人公的出场和之后的选择做了充足的铺垫。也不难理解,在这样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爱之人—彼得,为逃离这个终将不属于他的城市的不择手段和灵活应付,与另外一个深爱玫的犹太人—杰克布的乐观正直、自我发现并自我成全、对玫义无反顾的爱形成鲜明对比。

  2、爱情之外的亲情

  除了对于三位主角的情爱关系进行描述之外,文中对于枚与父亲及继母的亲情也让人心有触动。

  玫十二岁时母亲逝世,父亲后来找了一个上海本地女人凯瑟琳,凯瑟琳只比玫大六岁,玫打心眼里瞧不上小家子气爱慕虚荣的继母。此后,便有了玫为避开继母而离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骄纵是父亲对他的宠爱。

  正如文中所说:“我们父女都有别人不认识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只有父女面对时才活过来。一旦我和父亲以我们血缘中特有的面目出现,一切都尽在不言中。没有比那种理解、原谅、接受更彻底了。冒犯还没出现,就已经被原谅了,不管我一生还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这个时候看着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这样无言伟大,让人动容的亲情。

  尽管玫不喜欢继母,但后来在父亲离开上海,她与继母相依为命的日子里,继母表现出一种长辈般对玫的关心。甚至在劝说玫认识到杰克布才是真的爱她的时候,不惜出卖自己的秘密。只为了玫好,让她认真考虑清楚,杰克布是出去做强盗都会让她无忧忧虑过好日子的人,才是真的爱她。在越来越艰难的贫穷日子里,继母也大方的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维持一家的开支。

  3、亲情之上的爱国与正义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一切代价,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之心。

  后来,也有深爱玫的杰克布加入到这场正义与非正义的抗争中去。

  4、爱情下的人性窥探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代价奉献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情怀。

  作者对于玫与彼得、杰克布的爱情纠葛与其中的人性变化环环相扣,描写的直接鲜明、接地气。玫在经历与彼得的一见钟情之后,慢慢认清彼得的精明能干与唯利是图之后,将自己与彼得狂欢之后的*静描写为一种“自我厌恶”。

  彼得把钱往他手里一塞,毫不愧疚地开始他一天十四小时的辛勤工作,而玫则开始漫长的一整天的自我厌恶。作者描写道:“他每天活得井井有条,每个行为完成一项任务,每个任务离预答的目的地更进一步,可我玩完了什么都完了。”

  与此相反,是杰克布对玫的疼爱有加,是不管自己遭遇怎样的不幸和困难,都保持的乐观,在与玫约会时,总是花光自己的钱给玫点一桌子她爱吃的东西,是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照顾玫的男子汉。

  最终,玫在一次次的挣扎纠结中,选择了杰克布,也爱上了杰克布。

  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欢迎有同感的你,留下你的感悟。

  日渐升温,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愿你踏实做好自己的事情,珍惜那些值得的。

《芳华》读后感4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舆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故事非常简单,文字一般苍白,人物略有虚假,但读完却充满戏剧和回味。我想了很久,严歌苓的《芳华》是何中能量让如此多跟那个年代、那个艺术圈毫无瓜葛的读者深陷其中?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关于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芳华》读后感5

  双休日两天,把《芳华》一书看完了,相对于电影而言,书描写的人物更精,时间跨度更长,情节也更细,而且书中所表达的反思与思考也更深刻。不得不说,严歌苓的书的确令人不忍释卷,看起来不累,但却也透着一股淡淡的悲观与哀愁。写的不仅仅是文工团的青春芳华,可能也正是那一整个时代人的青春芳华。不是吗?在当时的*,各行各业都有刘峰这样的“活雷锋”,也有林丁丁这样的利已主义者,既有小曼这样的被团队排斥者,也有萧穗子这样冷眼旁观者。

  时代: *凡 背叛

  “我们是信仰*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凡得美滋滋的。时代有它不可告人的用心,教导我们*凡了更*凡,似乎我们生来还不够*凡。”“正如那个时代对于人的要求:全因为他*凡,被塑成*凡的塑像,搁在冰冷的基座上。非得强调他的*凡,定性他的*凡,才能确保那份*凡的不变。*凡了,才好使唤;对我们来说,*凡的刘峰真是好使唤。”

  “于是误了他一生,尤其他一生的真爱。因为偏偏天下女人在心底里,都是不信*凡的。”

  从人性的角度来说,因为大家*凡,没有个性,千人一面,正如工厂机器上的螺丝钉,因为个性的泯灭,才能让政治动员来得如此迅猛与高效。而也正是因为政治性高于个性的存在,才会有那么多悲剧的产生。

  郝淑雯和萧穗子在文末的对话:“我们那时候真够操蛋的,把背叛当正义。”“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我背叛你的时候,真觉得满腔正义。”

  当时的时代,试图控制一切,所以鼓励互相举报,鼓励互相背叛,鼓励互相监督。所以,有林丁丁对刘峰的背叛,有少俊对萧穗子的背叛,有惠雅玲对刘峰的背叛,有众人对刘峰的背叛。这一切背叛让我们对人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与思考。

  刘峰:一个时代的好人

  一旦被摆上了神坛,就被绑上了祭坛!

  “那个刘峰,为我们修这个做那个,不停地做一堆无成就的琐屑事物,而做本身就是成就,日积月累,一大堆的无成就就是他的成就,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

  他对所有人好,对自己心仪的对象小心翼翼地表达着好感,对脏活累活抢着干,坚持着不麻烦任何人,坚持着帮助所有人。这样的高大全,因为一个偶然的事件,而变成一个众人打骂的自我分析与定位的“最难听的坏话是刘峰自己说出来的,他说他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臭得招苍蝇,脏得生蛆。”

  刘峰是一个好人,而且是身边的好人,但是作为人,他应该有七情六欲,应该有缺点,而因为宣传的需要,将他的优点与成就无限放大与神化,也就造成了众人对这种神化的人的怀疑,而一旦群众发现这种神化破灭的时候,那就容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文中所言:“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的高。为什么会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些。”

  这与《乌合之众》所言完全一致:“昨天受群众拥戴的英雄一旦失败,今天就会受到侮辱。当然名望越高,反应就会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就会把末路英雄视为自己的同类,为自己曾向一个已不复存在的权威低头哈腰而进行报复。”“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群体只会干两种事——锦上添花或落井下石。”

  小曼:缺乏关爱的浮萍

  自小缺少父爱,于是便偏执般的渴求母爱,甚至不惜用重感冒来换取母亲的一个久久的拥抱。寄人篱下的非人生活与现实让她坚定地离开了家。然而在文工团里,她依然找不到归宿与认可,他是团队中的异类与被排斥者,“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以,她在刘峰即将离开文工团时,是唯一一个去送他的人。也是她,在刘峰老了生病的时候,仍然留在在他身边照顾着他。由于小曼缺乏爱,所以,当刘峰在众人嫌弃小曼“馊 臭”的时候,站出来自愿和她搭档时,她的心,便永远地系在他身上。只是,刘峰,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

  林丁丁:柔弱双面人

  虽然外表柔弱,但却有着与那个时代主旨精神不同的小女人该有的心思与算计。在文工团的目的就是为了婚姻攀上高枝,可惜命运与她开了一个玩笑,一婚的时候高攀上了将军之子,但却在将军家中不受待见。二婚的时候远渡澳洲,却在异国三年,黯然回国,最后只能成为帮人看护豪宅的保姆。因为触碰事件,因为她的告发与坦白,改变了刘峰的人生轨迹。而在她的心目中,刘峰是神,是远离他们的另类,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活雷锋。所以他说了句:“什么人都可以碰,就活雷锋不行”这,或许可以解释她对刘峰的触碰为何如此反感。而退伍后她的所做所为,让人不由得怀疑文工团里的她或许是一个演技高明的双面人。

  郝淑雯:光鲜背后的阴暗

  读到后面,才觉得这个人物也很立体与饱满。在团队中,她是分队长,负责管理与协调这群小兵,但与此同时,她也是团队的一员,也有着这个团队中的个性与属性。所以,她能为维护团队面子,揪出那个“弄虚作假”的人,也能为了奇异的“竞争心理”,勾引了萧穗子的男友,并说服男友,一起出卖了萧穗子。这不由得让我们对那个告密与背叛的时代感到不可思议。

  《芳华》一书,描写的群体很特殊,但其实文工团所发生的种种遭遇,正是那四十年*改革大潮中的缩影。在那个日新月异,一日三变的时代里,每个人都在演绎着不同寻常的自已。每个人都面临着打碎自己,并重构自己的使命 。缅怀过去的青春,是一种情怀,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自我嘲笑。每一个人的青春年华不是这样的呢?或许正是由于青春年华的青涩、单纯、自我才让青春显得那样的弥足珍贵,也才让我们更加珍惜现在,以及更加憧憬即将到来的未来!

《芳华》读后感6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

  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 。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芳华》读后感7

  终于赶在冯小刚导演的电影芳华上映之前,拜读了严歌苓的同名小说。这是一篇时代感很强、带入感更甚、且以全新的架构、第一人称形式、萧穗子的口吻叙述故事,且时常伴有作者思想观点渗入的佳作。写作手法大胆创新、新颖独特,乃作品一大亮点。

  听人言说,严歌苓的文字有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和冲击力,她塑造故事总是“翻手为苍凉,覆手为繁华”,不需要听外界评价,读着读着就回感受到她太会写故事了,而她的故事,又几乎都被拍成了电影。阅读的过程揪心得复杂,酸楚夹挟着幸福、忧伤渗透着快乐,五味杂陈、心潮翻涌,除了对主人公刘峰命运多舛、扼腕叹息之外,更感叹时代造就的四位文艺女兵,迥然落魄的终场。点点滴滴,仿佛在*凡世界中的她们身上,或多或少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尤其是严歌苓老师严重接地气、极具风趣幽默的语言描述,一路品来,直令人忍俊不禁、畅快淋漓、意犹未尽!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慈悲。

《芳华》读后感8

  看到后面很压抑,小说还原了一个我们这一代人没有经历过的年代,刘峰这样的好人还存在在我们这个时代吗?如果有,这样无怨无悔付出的对所有人的好现在的人是更不会吃这一套的,只会认为你傻,你应该的,而不会换来等同的回报。大概刘峰的这种好不是从古至今就没被人认同过,是吃亏的代表,但他又吃的心甘情愿。

  刘峰是个悲情的角色,因为爱的人是丁丁导致了他悲剧的开始,不然他得多优秀一个人啊,但我想,就算没有丁丁的触摸事件,他这种好在往后的日子保不准也会有其他的事给他当头一击,所以,和丁丁有关系也没有关系。始终觉得他对丁丁的不是爱,是一种青春的情愫,包括后来他打听丁丁的近况,是他保留的对丁丁的最后一丝幻想,他压根就没真正了解过丁丁,他只是陷在丁丁制造的那些温柔表象里,以为那就算喜欢了。然而固执的刘峰一刻也没背叛过这种喜欢,哪怕后来发生的事情哪怕他深知小曼对他的一往深情也都没有动摇过他心中的这种喜欢,他自己把这种喜欢逐渐放大成爱,不再触碰,在心里也从没责怪过谁。另一个悲情人物小曼,和刘峰的结合是让人欣慰的,至少在刘峰的后半生,有小曼陪着他。

  她需要刘峰的陪伴,刘峰也需要一个人陪伴他度过暮年时光,这个人可以不是小曼,如果是小曼,只会更好。其实每个人都没有做错,丁丁没有错,小曼的母亲也没有错,只能怪那个年代。看完这本书也不用去看电影了,严歌苓的文字要比电影精彩,芳华。书名起的是真好,两个字贯穿全书。

《芳华》读后感9

  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近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芳华》读后感10

  看了小说也看了电影,看完陷入极度的悲伤之中。电影里的结局说:之后的他看起来那么知足,那么冷静。

  岁月漫漫,芳华刹那,在那个时代,刘峰的善良只剩一个人的苟延残喘。那个年代,好人好像就不配拥有青春!他那么善良的对待一切,命运又是怎样对待他的?从一个处处都是标兵的楷模到最后变成被处处欺负的戴着假肢的残疾人,前后的反差令人痛心疾首!在那个盲目几乎病态的社会,好人好像就变成了一种病态,可善良并不被善待。所有人都习惯了刘峰的好,可他也是个凡人,他不是圣人,为什么连一点烟火气都不允许他有?我们总说一个人对集体影响多么糟糕,很少有人看到一个集体对一个人的影响,集体对人的影响是从精神上灵魂上碾压的,是终生的无法释怀的影响!我相信若一个集体是善待个人的,那么这个人一定会倍加珍惜这个集体!

  只有小曼最珍惜他。小曼,刘峰都是被那个时代那个集体所毁掉的人!小曼的一生可以说是十分令人悲伤的,父亲的早逝,母亲的改嫁,新组建的家庭所带来的痛苦,当兵入伍后的心酸,到后来的精神出现问题。读完后悲伤心疼充满了整个心房!这就是为什么小曼最能珍惜理解刘峰,就像文中说的那样,一个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的重要。

  佛语有言:“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

  只有众善够重,诸恶才能被诛。如果这个世界还不够好,不是说做好人没好报,只能说我们的善良还太少太单薄。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

  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结果,那也不能称为“善”,“善”是超乎因果联系的东西。

  聪明是一种天赋,而善良是一种能力!愿所有人都拥有善良的能力。

《芳华》读后感11

  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 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芳华》读后感12

  看完《芳华》,想写个读后感,仅此献给我们正在绽放的芳华。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林丁丁,文工团主唱,梦想嫁个首长的儿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这也是后来她被嫌弃的因吧!小曼,一个从小被嫌弃,被牺牲,渴望爱的孩子,自从父亲自杀后,一直都在唾弃中长大,外号“拖油瓶”,继父家中多余的人,怀揣着摆脱家的梦想来到文工团,以为再不会受到,然而却又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直到刘峰的离去,使她彻底对周围的人寒心。小说中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对生活的向往小曼对刘峰的心动交织在故事的发展中……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越战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越战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芳华》读后感13

  故事发生在那十年,那十年是一个崇尚热情高涨的灵魂、注重整体向上的社会氛围的时代。起初,主人公皆为青少年,刘峰、何小惠可谓本书主要角色。故事以时间为线索,描述主人公青少年至老年的生活。本书又名“你触摸了我”,私以为该名更像本书主要内容的概括,因为刘峰从一个优秀社会楷模,至后来的全体讨伐,皆缘于“触摸事件”。

  “时代造就英雄的神话,亦可无情地毁掉英雄一生。”这是我对刘峰的总结。

  刘峰,起初被众人称为“雷又峰”,仿佛他是雷锋再世——每日一副好心肠,老实本分。在此举一典型事例说明该点,刘峰熬夜花费两周的时间帮同事打沙发,徒因同事快结婚。刘峰这般品性,赢得众人一致好评和领导嘉奖。至于原因,引用本书一言“忙活别人的工作,比如帮服装员补鞋补袜之类,就会捞到分外表扬”。原本根正苗红的小伙,却因动了凡心,表白并触摸意中人。无奈吓得女生(林丁丁)大声尖叫,花容失色地哭回女生宿舍。而后丁丁耐不住诸位领导的花样询问,供出刘峰。至此,刘峰因动凡心、表白和触摸女生而名誉毁于一旦,从此意志消沉。

  在今日看来再正常不过的表白和没有淫秽意思的触摸,却成了那时代人们民声皆毁的理由。刘峰被众人以“流氓”株之,虽没有被定为流氓罪,但一生已受其影响。关于“流氓”,我对这词的了解来源对“流氓罪”的理解。流氓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被吾师称为口袋罪,于1997年新刑法修订时已删除,但从此新增了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侮辱妇女罪等其他罪名。在我看来,似乎符合上述行为者,即为“流氓”。事实是,法律自身的高度概括性、本罪的“口袋罪”特性是为了灵活使用。故有时轻行为,亦可归为“流氓罪”范畴。加之法律源于道德,刘峰青年时代的道德观认为——表白、触摸女生脊骨则为众人可极力讨伐的恶行。今日看来,无限压抑本性、要求他人永远保持积极原本便是逆天而行。那是整个时代的悲哀。

  但我并不否认那个年代,万物皆有好坏,世人对那时代的评价不一,只因价值去向不一、思考因素与方向的权重不一。本书价值取向尚未明确说明,但私以为,作者已暗讽。

  至于“何小惠”,私以为她更像今日“校园暴力”的受害者,此外,组合家庭,母亲的懦弱和屈从,继父和后来弟弟妹妹的语音暴力与冷暴力,让小惠缺爱。她甚至不惜用欺骗他人的方式获得爱。她和刘峰的故事,用书中一言概括:“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而她的有些行为,譬如装饰文胸、假装发烧等,众人站在今日的道德最高点处审视,自然不会苟同。但将心比心而言,何小惠种种行为,复杂、但能够理解亦十分可怜。时代影响家庭,家庭造就小惠的主要人格,小惠的所思所想,我不能更深地理解,或许那些真正缺爱的人,观小惠经历,才产生共鸣吧。

  当《芳华》一说被拍摄为电影,大卖之际,笔者对《芳华》一书仅是好奇。社科老师课堂引用本电影,却提及“追忆”一词。仿佛影片是老一辈对过去时代的追忆与缅怀,对此笔者不能理解,我仅仅以为,那是集体主义的历史,仿佛离我千万里之远。笔者甚至有点认同刘倩的想法——“对于师范毕业的初中语文老师刘倩来说,傻乎乎地忙了一辈子的不仅仅是她父亲,我们这一代都是多余。我们是信仰*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凡得美滋滋的。”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变化,年轻人如我,只能了解该历史,却不能理解,很抱歉。

《芳华》读后感14

  青春的懵懂不过是过眼云烟,此去经年,回忆起来也不过是苦涩酸甜。

  那个时代人性是扭曲的,以说人坏话为荣,以践踏别人为荣。可怜的刘峰,我们的大善人雷又锋,因为一次“触摸”事件可以说是毁了他的一生,他也不过是卑微地爱着丁丁。本可相安无事,奈何人言可畏,捕风捉影的流言,后来的集体批斗,从天上被踩下地狱,原来这么容易。

  另一个悲剧人生应该说是小曼,从小没了爸爸,跟着母亲,当着拖油瓶,被周围人嫌弃。特别是在文工团里,这是赤裸裸的冷暴力啊,小曼也真是够坚强。后来戏剧的是,小曼被表彰为战地天使,众星捧月的不适应让小曼精神恍惚。

  戏如人生,人生如戏。不曾想,兜兜转转刘峰和小曼走到了一起,也不是,充其量也就是小曼陪刘峰度过了人生最后的时刻。刘峰这样的人啊,认定了就是一生,恐怕到死也是放不下丁丁的,虽然之前得知丁丁离婚了,但是自己现在是个残疾,生活窘迫,哪里还有资本去爱丁丁。人啊,在爱面前总是会胆怯的。

《芳华》读后感15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芳华》读后感16

  小说《芳华》是我看了电影后,从同事那里借来读的。坦率地说,我不常读小说,因为我一直认为这类书都是些闲书,消磨时光用的。或者也可以说,读这类书纯属浪费时间。之所以找来读一读,是因为看了电影——大导演冯小刚的电影,好奇心驱使我想要知道,电影原著是什么样子?与电影有哪些不一样?

  说实话,书刚拿到手里,我都不确定是否一定能看完,以至于让它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静静地躺了半个月。直到前几天,突然想起来,快该还了,只好拿回来家,或躺在床上,或斜靠在沙发上,开始慢慢品读。谁知越往后读,越觉得好看,越想读,甚至于最后那六、七十页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读完后仍意犹未尽。

  说说电影《芳华》与小说《芳华》的不同吧。电影把那个时代拍得很唯美,比如:文工团里挥汗如雨的排练,插科打诨的日常,还有最后感动电影院的临别之情,一首送战友赚足了观众的眼泪。甚至男女主人公的相貌都比小说里写的美得多。

  看了电影的人都会得出几乎一样的结论——好人没好报。男主人公刘峰,一个有热情、乐于助人的大好人,好青年。

  他长期免费为无父无母双腿残疾的男孩儿挑水,给快要结婚的战友坐沙发,在团里主动做修修补补的工作,连炊事班养的猪跑了,都找刘峰去捉。人们已经习惯在困难的时候“找刘峰”,打趣地叫他“雷又锋”。这么好的人,最后结局竟如此悲惨:受处分后的刘峰被下放到连队,参加越南自卫反击战,执行任务时,被敌人伏击而失去了右臂。转业后穷困潦倒,做个小生意吧,还被城管没收了赖以维持生计的三轮车。妻子嫌弃他跟别人跑了……电影演的他真够惨的。但是这还不够惨,小说里的他更惨——他死了,得癌症死的。无儿无女无家庭的三无人员又得了癌症,想想该有多惨!幸好死时还有何小萍(原著里叫何小曼)在身边陪伴。

《芳华》读后感17

  初识严歌苓,之于《芳华》。冯导的才华与情怀赋予《芳华》鲜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华记忆与感伤。

  不言而喻,人们总会惊叹于冯导背后的女人、《芳华》背后的女作家——严歌苓。

  简单直接的描述这本书,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上海,一名*女子,在两个犹太男子之间的情爱纠结。

  故事的原型起源于1993年,严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游,发现柏林墙一个展览馆里“陈列”着很多故事。“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小伙子跟一个女孩子在东柏林订了婚,小伙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爱着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他在欧洲见到一个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带到东柏林,偷了她的护照,让他的未婚妻假冒那个欧洲女孩,用欧洲女孩的护照过了关。”

  在文中的关系则是,主人公玫爱上刚逃到上海的犹太男子彼得,在“终极解决方案”就要实施之际,玫为了让彼得去美国,临时抓了个与彼得十分相像的杰克布做救星,最终玫用彼得的钱救了杰克布,用杰克布的护照让彼得去了美国。

  对这本书的简要评价和感悟如下:

  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

  尽管故事的主线以爱情为主,可作者将其与二战时期、混乱不堪的上海相结合,描述的是寄居者之间的爱情。文中除了对男女爱情发展状态及心境的描述细致入微之外,也将读者带入到二战时期特殊的背景下,更加深读者对于人物心理和人性的理解。

  小说中有这样的描述:“首先告诉你的这个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犹太难民卸货一样倾泻在码头上……一船接一船的犹太佬靠上了上海的岸……有时候,在上海靠岸的远洋轮哗啦一下打开底舱,里面装成紧紧实实:一个巨大的人饼。那就是从集中营直接上的‘货’……告诉你的这个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种人。这个上海的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勉强把有英国国籍的.塞法迪犹太阔佬看做人,犹太阔佬又把俄国流亡的犹太人勉强当人看,而所有这些人再把有钱的*人勉强当人看,把没钱的*人完全不当人。再来看看*人。*人在这里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强当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锡克人当‘红头阿三’,把欧洲来的犹太难民当‘犹太瘪三’。假如*有个说法是‘三教九流’,那么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

  这样的描述为主人公的出场和之后的选择做了充足的铺垫。也不难理解,在这样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爱之人—彼得,为逃离这个终将不属于他的城市的不择手段和灵活应付,与另外一个深爱玫的犹太人—杰克布的乐观正直、自我发现并自我成全、对玫义无反顾的爱形成鲜明对比。

  2、爱情之外的亲情

  除了对于三位主角的情爱关系进行描述之外,文中对于枚与父亲及继母的亲情也让人心有触动。

  玫十二岁时母亲逝世,父亲后来找了一个上海本地女人凯瑟琳,凯瑟琳只比玫大六岁,玫打心眼里瞧不上小家子气爱慕虚荣的继母。此后,便有了玫为避开继母而离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骄纵是父亲对他的宠爱。

  正如文中所说:“我们父女都有别人不认识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只有父女面对时才活过来。一旦我和父亲以我们血缘中特有的面目出现,一切都尽在不言中。没有比那种理解、原谅、接受更彻底了。冒犯还没出现,就已经被原谅了,不管我一生还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这个时候看着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这样无言伟大,让人动容的亲情。

  尽管玫不喜欢继母,但后来在父亲离开上海,她与继母相依为命的日子里,继母表现出一种长辈般对玫的关心。甚至在劝说玫认识到杰克布才是真的爱她的时候,不惜出卖自己的秘密。只为了玫好,让她认真考虑清楚,杰克布是出去做强盗都会让她无忧忧虑过好日子的人,才是真的爱她。在越来越艰难的贫穷日子里,继母也大方的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维持一家的开支。

  3、亲情之上的爱国与正义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一切代价,奉献着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之心。

  后来,也有深爱玫的杰克布加入到这场正义与非正义的抗争中去。

  4、爱情下的人性窥探

  作者除了对男女爱情和家庭亲情描述之外,还有在特殊背景下,抗战爱国人士的牺牲和努力。文中以一位年轻的阔少年温世海为典型代表。世海小小年纪,脱离优越的家庭而选择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前途未定的游击分子,不惜代价奉献自己的力量,可见这个男孩的勇气可嘉、爱国情怀。

  作者对于玫与彼得、杰克布的爱情纠葛与其中的人性变化环环相扣,描写的直接鲜明、接地气。玫在经历与彼得的一见钟情之后,慢慢认清彼得的精明能干与唯利是图之后,将自己与彼得狂欢之后的*静描写为一种“自我厌恶”。

  彼得把钱往他手里一塞,毫不愧疚地开始他一天十四小时的辛勤工作,而玫则开始漫长的一整天的自我厌恶。作者描写道:“他每天活得井井有条,每个行为完成一项任务,每个任务离预答的目的地更进一步,可我玩完了什么都完了。”

  与此相反,是杰克布对玫的疼爱有加,是不管自己遭遇怎样的不幸和困难,都保持的乐观,在与玫约会时,总是花光自己的钱给玫点一桌子她爱吃的东西,是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照顾玫的男子汉。

  最终,玫在一次次的挣扎纠结中,选择了杰克布,也爱上了杰克布。

  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欢迎有同感的你,留下你的感悟。

  日渐升温,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愿你踏实做好自己的事情,珍惜那些值得的。

《芳华》读后感18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舆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故事非常简单,文字一般苍白,人物略有虚假,但读完却充满戏剧和回味。我想了很久,严歌苓的《芳华》是何中能量让如此多跟那个年代、那个艺术圈毫无瓜葛的读者深陷其中?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关于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芳华》读后感19

  整本书的简述,是通过作者我的视角写的,多少缺少了点带入性。只是想一个过客看着一个好人的多少有些曲折的一生。可能是因为读的间隔时间太长,读完之后反而没有太大感触。只是很庆幸及时后来刘峰沦落到倒卖二手书,及时他过的很贫苦,他也依然是善良的,是最为他人考虑的人。文中对刘峰的'塑造多少有点讽刺意味,人心中都是阴暗的,一个太好的人会让人觉得他是假的,是不存在的,也是让人们最盼望这出丑的。一旦你带上了大好人的标签,但凡做一点不好的事情你整个人就毁了,因为别人对你的好已经习以为常,可以说就像空气一样,对我们很重要,但是我们却忽视它的存在。

  就只看着你的污点。这种心境是人本质的弱点,没办法。对于此我们也应该意识到生活中要善良但是不是对谁都是老好人,要有自己的脾气,可以老老实实遵守规律,但也不必时时刻刻都想苦行僧一样约束着自己,人无完人才是普遍现象。其次我很开心也很感谢小曼一直爱着刘峰,刘峰的温柔善良对小曼来说就像黑暗中的光亮,冬日里的暖阳,不需要多,一次两次就足以温暖一辈子。

  她放的常青松多少也表达自己对他的感情一直常在。他们后三年的时光是快乐,温暖的,这样的结局还算圆满。但是最后才写了刘峰的女儿也间接表现出刘峰对不住他的女儿,做了一辈子好人,总还有做不好的时候。

《芳华》读后感20

  看完早已经泪流满面,不知道是自己泪点太低还是作者太会描写,还是那个时代本身就很容易让人动容。

  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有错吗?可能有,但其中有些关于人性的错,在我们这个年代仍然有。

  刘峰做了一辈子好人,在死后也仅仅留下了“好人”的一个称号。他这一生中,触摸过很多女人,但唯有两次,使他的人生产生巨大的改变。“触摸”丁丁,后来被派到伐木连,被众多人批判,踩踏,“终于被抓住小辫子了,终于你我都是凡人了”,他们在批判刘峰的时候,可能是内心的释放吧。触摸小曼,仅仅是刘峰愿意和小曼一起跳舞,就让这个什么都没有,连被爱都没有的女孩深深地记住了,全世界都放佛抛弃了她,只有好人刘峰愿意。

  至于最后,丁丁于刘峰,可能是一辈子的记忆,会抹去,也会淡淡出现,不知他到底是因为亏欠小曼还是一生只爱了丁丁,所以最后和小曼是以“朋友”相待。一个人的肉体可以爱很多人,但心大概就那么一个吧。从刘峰对丁丁的爱来看,不得不说世上没有不会表达的人,他可能不会用言语表达,但他一定会用行动。如果什么都没有,谁信呢?

  在文章快结尾的时候,郝淑雯讲述了对穗子的背叛,就好像远在他乡的陌生人早已飞黄腾达,而你听后无动于衷,但是身边的一个小学同学,可能房车名利都有,哪怕只是比你成功了一些,你的内心都会激起千层浪花吧。

  每个人都是凡人,但每个人又不想不愿意甘做凡人,所以丁丁不喜欢*凡的刘峰,她想要寻找更“好”更“耀眼”的人。

  最后,架势当时托举小曼的人是“张峰”他也一样*凡,但他不是时时刻刻都是好人,小曼还会爱上他吗?


刹那的芳华美文3篇(扩展10)

——浪漫红尘邂逅了谁的芳华

浪漫红尘邂逅了谁的芳华1

  夏日的雨,已经淋湿了那份滋生出来的激情,心儿任由飘洒的细雨慢慢浸透。远方,那条魂牵梦绕的山路,被雨冲刷得稀巴烂,一只游走的相思鸟在山路上徘徊,能否抵达另一块心地?

  伫立而望,一只手紧紧地地握着电话,期盼一个熟悉的声音的慰藉。

  缘浅缘深,红尘之中,谁也道不清说不明,时间就成了相盼相守的一帘雨雾,朦胧而迷离,望眼欲穿,等一个人和等到一个人,接近一颗心是难眠的。

  今夜无眠。夜深人静,窗外飘洒的细雨依然缠绵,一点一点地敲打着一个人情丝,总也洗不净心头的丝丝愁绪,哪知道聚合的日子要精打细算呢?

  曾经的你灿若夭桃,清晰如昨,当路过你的心地,挪动的脚步有些迷茫,热情好客,稳重大方的你,娓娓道出那些知冷知热,善解人意的字符,宛若一杯清香四溢的春茶弥漫心境,你眸子里流露出来的依旧是相见恨晚的信息。抚摸一段缘,一滴一滴叠成难以释怀的心结,在没有期限的时光里流浪。

  或许,彼此只是偶尔路过。或许,只是缘分轻浅。不该固执地一厢情愿,时间是刻薄的,容不得无厘头的挑剔。缘尽缘散,在磕磕碰碰的时光里残留一地落红。缘深缘浓,已经被时光磨去棱角,深藏于记忆。

  都说日久生情,心照不宣,无声陪伴,彼此懂得,心灵的净地上依然站着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回响一份感动,甚至铺成一片彩霞。

  芳心已碎,情泪苦咸。一粒芳华的邂逅,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红尘中的诺言,有几人能够兑现?或许不应该信守,或许更应该懂得放下。何必愁染双鬓,清心寡欲。

  缘,剪不断理还乱。明朝举首望,何时见归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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