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无私奉献的老师,往往需要进行教案编写工作,教案是教学蓝图,可以有效提高教学效率。怎样写教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壶知道为朋友们整理了7篇《活动教案》,希望能为您的思路提供一些参考。
课堂教学教案 篇一
一、课堂教学中的预设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预设是课堂教学的基础,它的优劣直接决定课堂能否灵动。所以,我们在设计教学预案时,要努力做到:1.找准教学的起点。教学是师生交往互动的过程,学生原有的知识经验、能力水平、个性特点必然影响着教学活动的展开和推进。因此,深入了解学生,确定教学的起点,乃是科学预设的一个重要前提。教师通过了解,应弄清这些问题:教学目标中有哪些,学生已经掌握了?掌握的程度怎样?没有掌握的是哪些部分?哪些地方学生自己能够学会?哪些需要教师的点拨和引导?……只有正确了解学生的学习现状,才能确定教学重点,哪些可以略讲甚至不讲,从而提高学习效率。 2.优化教学内容。新教材倡导教师要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要将教材为我所用,而不被教材所束缚。因此,教师在深入理解教材的基础上,应着重考虑以下问题:(1)从教学目标来看,本节课的重点、难点是什么?站在学生的立场上看,重点、难点又是什么?(2)教学从哪里开始?课文中的顺序能否直接作为教学顺序?(3)除了教材,还需要补充什么?只有回答了上述问题后,才能采取有效的策略,达到优化教学内容的目的。3.构建弹性的教学预案 。课堂教学应该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作为教学对象的学生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个体,他们带着自己的情感、态度等投入课堂学习,所以课堂上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意外事件”。这就要求教师在进行教案预设时,要“大气”,应“着眼于整体、立足于个体”。考虑预案时要在“粗”和“细”上下工夫,“粗”指的是各环节不宜过细过密, “细”指的是对文本的解读要深入、透彻。
二、课堂教学中的生成
课堂是生成的,教师在课堂上要灵活运用教学预设,机智生成新的教学方案,使教学富有灵性,彰显智慧。这就需要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1)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要想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就应该有一桶水”。试想学生是喜欢一个能够旁征博引许多诗文,并能信手拈来穿插在课文讲解中的老师?还是喜欢一个只对“大江东去”这一首词精讲细析的老师,答案显而易见。因此,要想打开学生的视野,教师的视野必须开阔,教师的专业知识必须渊博。(2)教师的教育机智。式无常式,课无定课,可以说有一千名教师就有一千种教学方案,通常意义上的备课,既备教材又备学生,只能是对普遍意义上的学生共性进行预先考虑。但教学对象的多变性与教学对象个体的复杂性,往往出于教师课前预案的设想之外,所以课堂上会经常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小插曲”,如果教师遇到这些“小插曲”就感到束手无策,甚至摆出师道尊严的架子来压制学生,这恰恰反映出教师的无能,而课堂上的灵动往往就体现在教师对这些问题所表现的机智上。
教师在课堂上要顺学而导,及时调整教学预案,让课堂真正“灵动”起来,具体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借学生的质疑生成。教学中,学生的质疑问难是一种信息交流活动,在课堂上学生提出的问题有时是奇思妙想,令教师一时难以置否。这些问题有的是学生理解错误造成的,有的是没有读懂上下文引发的,也有的是领悟不透文章的要旨造成的,教师必须在课堂教学中敏锐地捕捉住这些问题,及时调整教学思路。教学《爱因斯坦和小女孩》一课时,备课时我准备了许多资料,但是一上课有个学生这样问:“这么衣衫不整的爱因斯坦,为什么小女孩的爸爸却觉得他是个伟大的人呢?”这是一个牵涉到课文思想内容、人物形象方面的问题,这个问题是我备课时始料未及的,我认识到深入引导的机会来了,于是调整教学思路,和学生围绕这个话题进行探讨,学生终于理解了爱因斯坦的伟大之处。根据学生的质疑问难,调整教学思路,体现了学生的“学”和教师“教”的和谐统一。我们只有根据教学情景及时调整,才能真正做到“顺学而导”。
教案范例范文 篇二
作为一种独特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有着特定的应用背景、适用对象、操作流程和评价体系。这些方面的特点使得它能作为一种特殊的方法存在于教学方法体系之中,也决定了和其他教学方法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有比较才会有鉴别,有鉴别才能突出事物的特性。下面就与案例教学关系比较紧密的几种教学模式、方法和案例教学进行比较分析,以求能更好地把握案例教学的内涵,科学地加以运用。
一、关于案例教学的比较分析
在进行比较之前,首先要明确案例教学的定义。学者郑金州认为:从广义上讲,案例教学法可界定为通过一个具体教育情境的描述,引导学生对这些情境进行讨论的一种教学方法。张永军、靳玉乐二位学者认为:所谓案例教学,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的要求,组织学生通过对案例的调查、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等活动,教给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深他们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的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美国学者小劳伦斯・E・列恩认为:案例教学的方法就是教师们以教学案例为基础,在课堂中帮助学习者达到特定学习目的的一整套教学方法及技巧。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案例”、“情境”、“讨论”是案例教学的主要构成方面,而它们又与举例教学、讨论法、范例教学、情境教学有着密切的关系。把案例教学与这几种教学模式、方法进行比较,可以更好地把案例教学的内涵给突显出来,从而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加以把握。
1.案例教学与举例教学
举例教学是传统教学中常用的教学方式,教师通过举出特定例子来说明、解释、证明观点、原理或规律,以达到使学生更好地理解、领悟教学内容的目的。举例教学和案例教学都是运用例子来为一定的教学目的服务。但是举例教学中的例子往往内容方面容量少,运用方面随意性大,且由教师来操作控制,主要是作为印证观点的一种手段来发挥其作用的。而案例教学中的例子,例子就是教学内容的主体,教学主要围绕例子来进行组织,例子是经过精心选择、编写和设计好的。教师要通过例子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充分展开讨论等活动。
这样看来,如果从运用范围的大小角度来看,举例教学如果是一场“战斗”的话,那么案例教学就是一场“战争”。而从操作实施角度而言,按照日本学者佐藤正夫对教学方法的分类,举例教学则隶属于提示型的教学方法,具有接受学习的典型特征。而案例教学则兼具有共同解决问题型教学方法和自主型教学方法的特征,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与自主性人格。
2.案例教学与讨论法
讨论法是我国教学方法分类体系中的一种传统的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以全班或小组为单位,围绕教材的中心问题,各抒己见,通过讨论或辩论活动,获得知识和巩固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从师生活动方式的角度来看,讨论法与案例教学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作为“一般”的讨论法,其作用在于通过师生间、主要是学生间言语的对话、思想的交流、观点的碰撞来形成对一定问题的认识,提出具体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在真实具体的交流过程中,培养学生质疑之精神、探讨之勇气、合作之态度,形成他们良好的学习心态和自主人格。具体到不同的课程、教学内容,讨论法可演化成多种具体的形式,作为“特殊”的案例教学就是其中的一种,是对讨论法的具体运用与丰富。
案例教学对讨论法的具体丰富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内容详细、包含具体情境问题的案例,为讨论的展开提供了一个开放的思维和言论的空间。第二,主要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目的的案例教学,使讨论具有了更多策略性、智慧性的色彩。第三,案例教学开放式、全程式的讨论形式,使学生有了更多、更广泛的交流、探讨机会。
3.案例教学与范例教学
范例教学又称为“示范方式教学”,是源于德国的一种教学流派,它是指借助于精选材料中的示范性材料,使学生从个别到一般,掌握带有规律性的知识和能力。范例教学主张“问题解决学习与系统学习的统一”、“掌握知识和培养能力的统一”和“主体与客体的统一”。
从教学思想来看,范例教学与案例教学都强调通过例子的教学来实现学生的主动学习,强调学生获得良好的学习态度和认识、批判、解决问题的能力的重要性。二者都体现了“苏格拉底式教学”的思想,但它们在例子的操作层面却有着具体的差异。其一,例子内容方面的差异。范例教学所采用的例子具有“基础性”、“基本性”的特征,即要教给学生最基本的知识,基本概念、知识结构和基本学科规律,教学内容对受教育者来说是最基础的东西。而案例教学中的例子,主要以问题为导向,本质上是关注解释现实生活的经验。换个角度讲,范例教学强调引导学生掌握范畴性的知识及其内部逻辑结构,而案例教学主张学生通过批判性思维来寻求更多不确定性的、多样的答案。其二,例子操作方式上的差异。由于范例教学重在逐步显示教材的逻辑关系,所以其例子呈现有着较为严格的步骤程序,强调教师的启发引导与学生主体性发挥相结合,而案例教学主张案例应以生动的事例、真实的故事展开,更多地强调学生的质疑权威的自我表现。
4.案例教学与情境教学
从产生的时间来看,案例教学产生的时间较早。美国的哈佛法学院最早于19世纪70年代运用案例教学来开展职前培训,后来商业、医学、公共管理等其他专业领域也逐渐把案例教学运用于各自的教学与培训之中。所以说,案例教学的产生直接缘于服务职业实践的需要,强调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所需的思维策略及技能、技巧的培养。情境教学是建构主义教学观意义下的一种教学模式。建构主义教学观的产生、发展是近20多年的事情。建构主义教学观非常重视“非结构性的知识和经验”,它指在具体情境中形成,与具体情境直接关联的、不规范以及非正式的知识和经验。作为建构主义教学的一种模式,情境教学是指创设含有真实事件或真实问题的情境,学生在探究事件或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自主地理解知识、建构意义。情境教学模式的产生有着深刻的哲学基础和科学的心理学基础,服务于促成学生良好认知结构的形成和了解、认识世界的方式的构建。
由此看来,案例教学和情境教学有着不同的产生背景,但这并不影响二者之间内在的联系。以具体、真实的案例为中心的案例教学的有效应用是情境教学科学性原理的有力解释和证明,而具有“学习者中心”、“情境中心”和“问题中心”等特征的情境教学则为案例教学的应用、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借鉴和支持。
二、对案例教学特点的再认识
在比较的基础上,我们需要对案例教学进行进一步的认识,以避免把它理解为几种教学方法拼凑起来的拼盘,或者仅仅把它理解为一种简单的手段。如果仅从技术角度而言,任何教学方法的使用都可能是简单的,但如果把文化传统、价值观念、教育目的等因素考虑进去,则任何好的教学方法则可能都是困难的方法。所以,在实施案例教学的时候,必须以一种更全面、更现实的视角去审视它,才有可能科学、合理地去利用它、发展它。
1.基于民主性讨论基础上的案例教学
讨论是案例教学的“骨架”,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当中。从感觉上看,与讲授法相比,讨论总会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但事实并非如此,特别是在整个教学过程完全由讨论这种方式来承担的时候。正如讲授法,运用不好是满堂灌,而运用好了则是启发性教学一样,在案例教学中,讨论效果也存在一个两面性的问题。一方面可能是消极、被动、控制式的讨论,一方面可能是热烈的、言为心声的民主性的讨论。
讨论实质上体现了一种民主,讨论和民主,由于二者相同的目的,即为了培育和促进人类发展,使得二者不可分割。从这个意义来看,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技能技巧的案例教学蕴涵着民主意识的培植。民主性的讨论,意味者学生能够踊跃表现,敢于直抒胸臆,对不同意的观点既能进行激情的、理性的批判,同时又能对持不同意见者以一种友好、合作的态度相处,而所有这些表现都依赖于一个自由、宽松、创新的文化背景。民主性讨论的实现单是依靠在组织上的认真准备是不够的,重要的是排除实施民主式讨论的障碍。这些障碍主要存在于思想、观念、文化方面,具体来说,包括内敛、含蓄的文化性格,中庸、保守的民族传统,专制压服的制度规范等等。
教学方法的产生是基于一定的文化背景的。如果在引进一种新的教学方法的时候,不去考虑文化方面的差异,盲目照抄照搬,肯定会失败。正确的态度应该是既要用自身的文化对引进的方法进行改造,又要用引进的方法来促成我们自身文化的改造。然而我们往往只注意到了前者。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好的教学方法在引进后就变了味道、不再那么有效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所以,营造一种促进民主性讨论的文化氛围是案例教学有效实施的必备条个件。
2.基于真实情境基础上的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之所以是案例教学,最明显的特征在于它有着具体、真实、鲜活的情境构成的案例,案例中所展现的情境是案例教学的“血肉”。正因为如此,案例不是简单的,否则案例教学就可能简化为举例教学,它也不是纯知识性的,否则案例教学就可能蜕化为传统的控制式的满堂灌教学。最重要的,案例中呈现的情境必须是真实的。真实意味着案例材料必须来源于社会生活,是对实际存在、发生的事件的切实反映。一个案例,就是以生动具体的叙述方式,向人们展示包含着典型行为、思想、感情的内在的故事。只有真实的案例才可能唤起学生对现实生活的感受、体验,引发他们剖析、探讨案例的激情,使他们通过主动的建构活动来发展、丰富个人的认知结构和策略体系,从而最终达成自身体验与现实生活之间的共识。这也正是以生活化、体验化、个性化为特征的现代教学观的主张所在。
如果案例是建立在纯粹虚构的基础之上,即便是内容如何丰富,情节如何玄妙,讨论视角如何多样,可一旦放在具体的讨论过程中,就会显出它的虚无与浅薄,于学生感觉只能是隔膜、怀疑、甚至是厌恶。所以,很难希望借助虚构的材料来实现案例与学生心灵的契合,促进学生养成真诚、现实的处理问题的方式与生活态度。
在案例的编写、设计的具体过程中,如何去把握案例真实性仍然存有一定分歧,但真实是案例的核心属性这一点是肯定的。
3.基于严密程序基础上的案例教学
从教学观念上讲,案例教学是开放的,是向现实生活的开放,向学生头脑、心灵的开放,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例教学是随意的、松散的,无须进行组织设计的。恰恰相反,为了确保案例的真实,赢得讨论的成功,案例教学建立起了一整套特定的教学程序,它包括课程目标的设定、案例的选择与编写、讨论前师生的准备、课堂中讨论的组织、教学的评价与反馈等环节。每个环节都有着特定的要求和活动,使得案例教学有着自身运用的范围与限度。拿案例教学课程内容设计方面来说,案例教学中的教学内容,不是仅用少数个别的事例作为课程的点缀,而是根本上要建立系统的、全面的案例课程体系。这样看来,有些学科适合采用案例教学,有些则不适合。这也就是说案例教学是有它的适用性的,虽是一种好方法,却不是随意就可以拿来用的。
参考文献
[1] 郑金洲.案例教学指南.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7.
[2] 张永军,靳玉乐.论案例教学的本质与特点.中国教育学刊,2004(1).
[3] [美]小劳伦斯・E・列恩.公共管理案例教学指南.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3.
[4] 李建刚.现代教学的理论与实践.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3.260.
教案范例范文 篇三
事故案例教育短片比较实用的根据每周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选取比较经典的事故案例,如:“爆破穿通了采空区,爆破母线短路产生火花”、“擅自拆开栅栏进入盲巷,造成三人窒息死亡”、“枣庄联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23”煤尘爆燃事故”……等典型事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短精炼的把典型事故案例展现给广大职工。事故案例教育短片使广大职工及时受到警示教育,学习安全规程,把安全理念及时的入耳、入心,转化为行动。事故案例教育短片经过在安全教育中的应用,极大地降低了“三违”人员和“不规范行为”的数量,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事故案例教育短片制作方法简单,所需成本低,易学、易懂、易于制作,且在安全教育中应用效果好,以人为本,根据大家的意见制作,职工爱看。事故案例教育短片内涵丰厚,其是根据每周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选取比较经典的案例,把案例经过细致的提炼整理、配以规程,并根据职工意见加以改进,以图、文、声三者并茂的方式表现给广大职工。事故案例教育短片以理念导入为出发点,将热忱、团结、奋进的安全教育理念潜移默化的深深植入员工心中,化为行动。事故案例教育短片短小精悍,意义深刻,可灵活的运用到班前、班后会,效果好,且不影响正常会议内容。
随着事故案例教育短片的制作,将继续不断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以人为本、以实为基、以新为贵、以效为先,不断努力,争取将事故案例教育短片以职工最喜爱的方式推广到所能涉及的每个角落。事故案例教育短片将继续以理念导入为出发点,不断提高理念的深度和层次,将其深厚的安全教育理念深入广大职工的内心,运用到行动中。引导全员牢固树立“干一项工程、创一个精品,树一个形象”的理念。在全矿范围内将“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良好氛围延续下去,并上升到更高的层次。切实把文化力转化为生产力,真正使文化教育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升华提高”,渗透到有序的生产工作中去,为军城煤矿的进一步发展,做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活动教案 篇四
一、充分认识搞好镇领导班子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性
搞好镇领导班子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对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于更好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镇党委是领导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核心,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全镇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败。镇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抓好自身先进性教育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达到的目标要求
按照区委提出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目标要求,镇领导班子要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达到如下目标要求:
1、执政能力有新提高。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构建和谐平安镇,真正体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执政观念。
2、班子建设有新加强。进一步增强农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镇党委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力争达到“六个好”目标。
3、服务群众有新成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进一步提高,服务观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4、各项工作有新进展。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有新推进,农民群众收入有新增加,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三、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方法步骤
镇领导班子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区委统一部署下进行。镇领导班子在先进性教育活动启动前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应当解决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和制定实施方案,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7月16日—8月19日)。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搞好思想发动(7月17日)。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开好镇领导班子先进性教育动员会议,讲清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上级的部署要求、镇领导班子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安排和对班子成员的具体要求。
2、抓好学习培训(7月17日—7月23日)。镇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和等中央领导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学习好。学习培训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坚持以集中学习为主,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学习中要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读书笔记应不少于10000字,心得体会文章一般不少于2000字。
3、明确新时期镇领导班子成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8月17日—8月19日)。开展“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对照的规定、中发[2004]20号文件要求和总书记提出的“六个坚持”的要求,结合自己岗位的实际,分别提炼出符合岗位特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便于在以后工作中进行对照和检查。
第二阶段:分析评议(8月20日—9月20日)。重点抓好八个环节。
2、开展谈心活动(8月28日—9月4日)。镇党政主要领导要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也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提醒,增进了解和团结。
3、撰写党性分析材料(9月5日—9月9日)。对照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制定的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具体要求,结合征求到的党员和群众意见,撰写党性分析材料。重点检查党的十六大以来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思想根源。班子成员的党性分析材料,由镇党委书记审阅,巡查组配合。
4、开好民主生活会(9月10日—9月12日)。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按照准备好的党性分析材料,逐个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互相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召开后,班子成员要根据评议意见,认真修改好自己的党性分析材料,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镇党委要将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召开党委会(9月13日—9月14日)。镇党委根据民主评议的情况、征求到的群众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提出对每个班子成员的评议意见,征求其本人意见后再进行研究,对每个班子成员提出书面评议意见。
6、向班子成员反馈意见(9月15日—9月17日)。镇党委向每个班子成员反馈评议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
7、通报评议情况(9月18日—9月20日)。镇党委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8、实施“党员率先行动计划”。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根据“党员率先行动”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党员率先行动计划”,经镇党委审议后,付诸实施,“党员率先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要作为对班子成员评议、考察的重要内容。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工作结束后,要用一个星期的时间进行“回头看”。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补课”。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9月27日—10月30日)。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9月27日—9月30日)。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民主生活会中反映的问题,镇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镇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和班子成员整改措施的审阅办法,参照党性分析材料审阅办法进行。
2、认真进行整改(10月1日—10月24日)。对那些需要解决而又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要集中一段时间进行整改。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进行整改。同时,要结合实际,力所能及地为群众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3、向群众公布整改情况(10月25日—10月30日)。制定整改方案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结束时,镇党委要在区委的领导指导下,在巡查组的配合下,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对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束后,镇党委要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材料,上报区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集中学习教育基本结束后,要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切实做好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的工作。一是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梳理,对解决了的问题要做好巩固工作,对中长期整改要进行跟踪落实,防止已经整改的问题出现反复、正在整改的问题半途而废。要把近期整改与中长期整改结合起来,互相衔接、互相促进。二是要搞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可以考虑从建立健全五个方面的机制入手,即建立健全长效的学习机制、长效的廉洁自律机制、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长效的领导联系群众机制和长效的党内民主参与机制,逐步使党的先进性建设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原则
1、要坚持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主线贯穿始终。中央要求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主线,在教育活动中,自始至终都要抓住这条主线,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活动。通过这次教育活动使镇党委真正成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2、要坚持把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贯彻始终。正面教育为主和自我教育为主是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原则。要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在教育活动中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教案范例范文 篇五
关键词:民法学教学;案例教学法;实践;应用
作为一种实践效果明显的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法在近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研究民法学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能够更好地提升二者的融合程度,从而保证民法学教学的最终效果。本文从概述民法学教学的相关内容着手本课题的研究。
一、民法学教学概述
民法是市场经济法制的基石,是最基本的人权保障法。这决定了民法学在法学教学体系中是主干性的专业课程。民法学是以研究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为对象的学科。其主要任务是研究民事法律规范的内在规律,从而总结出民事法律规范在适用中的经验,指导人们正确理解和运用民法,为民事立法提供理论依据。民法学这门课程的教学,就知识层面而言,要向学生系统地讲解民法原理、物权、债权、继承权、人身权以及民事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等方面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原理,为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等其他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就观念和法律思维方法层面而言,培养学生的民事法律思维能力和维权意识,正确把握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内在关系;就应用层面而言,引导和训练学生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解决社会生活中的民事法律问题,提高学生的工作能力。
二、民法学教学案例的选取
1.亲切性
所谓“亲切性”,是指民法学教学案例的选取要真实,要紧贴学生的民事生活实践。“案件的情节虽然可能是虚构的,但其必须是现实生活的缩影”,“民法作为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规范的总和,深深植根于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之中”,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学以致用的教学目标。
2.典型性
所谓“典型性”,是指民法学教学案例的选取要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达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效果。具体而言,“典型性”对民法学案例的选取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紧扣教学目标。民法学教学案例的运用都是为了达到一定的教学目标,所以案例的选取要与具体知识、所要实现的教学目标密切相连。其二,避免冗长。案例要有一定的概括性,当事人身份情况、琐碎的前因后果等与案件分析处理无关的细节在案例里要全部删除。其三,难易适中。案例太简单,学生容易心生懈怠;案例太难,学生无从下手,容易打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3.综合性
选取的民法学案例不能仅局限于某个知识点,要有多个知识点的交叉渗透。“综合性”的要求取决于两个方面:首先,是由民法学的学科特性决定的。民法学学科特性在于知识的前后密切联系性,某个知识链的脱节会影响其他知识的学习。其次,是由教学目标决定的。民法教学不仅要传授专业知识,也要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案件的“综合性”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判断与分析能力,使其形成较开阔的思维。同时,利于培养学生全面、细致思考的意识。
三、案例教学法的分类及运用
1.角色扮演法
角色扮演法就是拿出一个民事案例,理清案例中的人物关系,让学生分别扮演案例中的当事人、诉讼人、法官等不同角色,然后在扮演过程中,学生要自主理清身份,并且在案例的进行中按照自己所扮演的角色进行思考与行事,各司其职,这就相当于一次简单的模拟法庭演练,学生不用像在模拟法庭一样走程序问题,只需扮演好自身的角色,把民事诉讼环节搞清楚就可以了。这是对民法理论的一次整合运用,学生可以通过多次角色扮演,运用到民法的很多理论知识。因此,角色扮演法可以算是案例教学法的一个革新。
2.案例游戏法
案例游戏法是将学生分为数组,每组学生对同一案例进行讨论分析,得出本组的结论;然后,各组合在一起各自发表意见,对不同的意见可以争论、辩论。能够取得一致的观点,必须是正确的;不能取得一致的,其观点允许保留。因为任何一国的法律都并非没有矛盾,学生在运用法律进行分析时,就有可能出现不同的意见,这与我国法律上规定的一案实行两审终审、上级法院有权改变下级法院的判决的规定是相一致的。
3.相对双方抗辩法
相对双方抗辩法是指教师把学生分为两队,分别代表对立的当事人双方,学生在案例分析的状况下进行对抗分辨,然后再互换角色进行辩解。在这样两次抗辩过程中,每个学生都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对法律知识运用的正确之处与偏差之处,在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了解过程中也检查了自身学习的漏洞,同时也可以培养学生在以后的法律工作中有着一颗公正无私、不偏不倚的心,这可谓是案例教学法的一个有效实践。
四、民法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具体实施
1.案例教学应该更加注重推理的过程
在民法学教学中,推理一般既包含法律适用的推理,也包含案例中案情的推理。教师在课堂中引导学生进行案情的法律要素以及法律关系的分析时候,要查找所适用的一些核心的法律规范以及一些相关联的法律规范,同时获得缜密推理的结果。通过推理,可以将民法中的一些知识更加条理化和系统化,将隐含在案例背后的一些必然性以及规律性进行充分总结,引导学生的理解从具体到抽象,以达到学生对于民法的法律条文的深刻理解。
(上接第132页)2.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案例的讨论
在实施案例教学的过程中,要充分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师应该充分地让学生发挥课堂的主体作用,调动班级大多数学生的学习热情,让其参与到案例的讨论中,让学生可以大胆地表达观点,从而有效地锻炼学生的求知精神,培养学生进行主动求知的欲望。但教师要对课堂进行很好的把控,及时进行讨论方向和节奏的调整,以确保课堂的指挥权可以把控在教师的手里,以此来提升课堂教学的效果,确保可以在一定的课时内完成教学任务。
3.树立良好的教学观念
教师在教学中一定要认识到案例教学对于学生思辨能力和动手能力的重要性。通过案例教学使得学生的分析能力得到提升,这对于学生学习其他科目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甚至会对学生的一生都会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教师在教学中一定要明确自身的职责,激发学生的热情,培养学生的兴趣,培养学生乐于在课堂上交流的习惯,引导学生主动地进行知识的探索,提高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
五、结束语
通过对民法教学与案例教学的相关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当前民法学教学的多种缺陷要求我们对案例教学法提高关注,有关人员应该从民法教学的客观实际出发,利用优势因素和条件,研究制订优化可行的案例教学法的具体实施方案。
参考文献:
[1]林丹。论案例教学法在中职民法学课程中的应用[J].职业教育研究,2010(11):88-89.
教案范例范文 篇六
最高人民法院第九批指导案例中,38、39号案例都是针对高等院校教育行政处分行为的行政诉讼,实践中此类案件也具有普遍性。高校行政主体地位已经通过指导性案例得到确认。本文分析可诉高校教育行政处分行为,可以归纳出行政性、具体性、重要性的特点。法院对于此类案件的审理,应当分为行为审查、程序审查、附带审查四个部分,并在审理的过程中平衡绝对保护受教育权的首要标准,保护受教育权行使程度的相对标准,尊重学术自治的严格标准。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高等院校;行政行为;指导性案例
一、问题的提出
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九批共七个指导性案例,其中第38号案例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案、39号案例何小强诉华中科技大学拒绝授予学位案,明确了高校教育行政处分行为的可诉性。一方面回应了行政司法实践中学生不服高等院校行政处分诉至法院的众多案件,另一方面也通过指导性案例这一形式统一了行政诉讼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目前学界直接从行政诉讼法角度对高校可诉性和可诉内容的讨论很少。这导致三个问题:一是高校的行政主体地位在司法裁判中已经得到实质上的确立,研究滞后于司法实践;二是双重主体身份下,存在实际争议的高校行政处分行为未厘清,未区分属于高校学术自治和管理之必须的行政处分和侵犯学生基本权利的行政处分;三是高校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中,审理内容不够明晰,法院能否在审查高校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附带审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学校章程不确定。修正后的《行政诉讼法》将“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行政行为”,淡化了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分,拓宽了法院审理高校作为行政诉讼被告案件的司法审查空间。本文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38、39号指导案例切入,分析可诉高校行政处分的特点,考察法院在审理高校作为行政诉讼被告时的审查内容和裁判标准,并分析指导性案例体现出的,法院在审理高校教育行政管理行为案件中,在学术自由与司法审查范围之间的价值平衡标准。
二、内部界定:可诉高校行政处分行为的特点厘定
通说认为,高校既为公共教育资源的服务机构,又为在校学生管理机构,具有双重主体身份。高等院校通过《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授权,取得部分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处分权,包括管理规定创设权与管理行为实施权;同时,作为公共教育资源服务机构,《教育法》第31条、81条,《高等教育法》第68条、30条又赋予了其民事责任。实践中,部分不服高校行政处分行为的诉讼也被转化为民事赔偿案件。《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拟增加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条款,但在正式修正案中,新增第61条将以上合并审理规定限缩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表明立法者对民事与行政双重法律关系问题的处理采取了审慎态度。因此,对于高校行政管理处分涉及到的学校与学生间的教育行政管理关系这一特别权力关系,应当明确其受诉范围。判断某一组织的某个行为是否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并不是由该组织的主体性质决定,而是由该行为所行使的权力性质来决定,高校行政处分决定是否可诉,关键在处分决定是否行使了公权力。
指导案例38号中,北京科技大学不予颁发原告田永毕业证、学位证,未办理毕业派遣有关手续;指导案例39号中,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未向华中科技大学推荐原告何小强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因此未对其颁发学位证。考察与之相类似的刘燕文诉北大不授予博士学位案、艾某诉重庆某高校降格留级处分案、张静李军怀孕被勒令退学案等案件,其共通之处在于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开除学籍,勒令退学,降格留级都是由学校在法律法规授权之下单方面作出决定,行使了高校教育行政管理权,即具有行政性;是针对特殊的人,就特定的具体事项做出的行为,即具有具体性;《教育法》第42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的直接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行政处分行为都应列为可诉,即具有重要性。
三、外部界定:法院司法审查内容及标准
现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并未规定法院的对可诉高校行政处分行为审查内容及裁撤标准。笔者将从行为审查、程序审查、附带审查三个方面分析法院应然以及实然的审查内容及标准。
(一)行为审查对于高校行政处分行为的审查,应当进行层次划分认定是否违法,其中重要性审查为重点。由《宪法》第46条、《教育法》第42条和《管理规定》的补充可见,受教育权概念范围较大,既包括积极的教学参与教具使用权、校内活动权、申诉和诉讼权,又包括消极的获得奖助贷学金权,获得学业评定权、受颁学业证书、学位证书权。二者均应为法院审查的范围,尤其是消极权利直接关乎学生教育权利能否实现,对于损害消极受教育权的高校行政处分行为应当予以撤销,对于侵犯积极受教育权的行为应考察权利侵犯程度和能否恢复确定是否予以撤销。
(二)程序审查第38号指导案例明确教育行政管理应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实践中多数案件中高校行政处分行为都因程序违法被撤销,如刘燕文诉北大不授予博士学位案等。确立统一的高校行政处分程序标准,是国家为高校管理设立的底线,并不会因此有损高等院校的学术自治。《管理规定》第56条到第58条规定了听取待处分学生陈述和申辩作出处分出具处分决定书并送达本人(开除处分备案)设立学生申诉处分委员会并对学生申诉进行复查处分决定归入文书档案及本人档案的处分程序。现有处分程序虽有效解决了一些程序问题,但也存在如下三个方面的疑问:首先,处分是否公示。实践中部分学校根据学校章程公示处分,如河南章晓因四级作弊被开除,学校在发现作弊当日即在校园公示通告,但未将公示程序纳入规章会存在两个问题:其一,学生申诉处分委员会以“不告不理”的消极态度采取事后审查,审查时处分已成既定事实,对学生保护有限;其二,缺乏公示程序削弱了学生、教师等对学校行政管理处分行为的监督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应当在处分后专设公示程序。其次,是否将穷尽申诉作为诉讼前置条件。《管理规定》第61条到第63条规定了向学生申诉处分委员会的校内申诉和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申诉两种申诉途径,并设立时限。但申诉是否作为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校内申诉是否是行政部门申诉的前置程序并没有明确规定,这就为学生申诉效率设置了障碍。申诉和诉讼权是《教育法》赋予学生的法定权利,在权利结构中处于较高位阶,出于最大限度的保护学生申诉权和诉讼权的考量,应当直接赋予学生不经申诉直接上诉的权利,避免如刘燕文案由于校内反复申诉导致行政诉讼之诉讼时效中断,节约学生之诉讼成本。再次,是否能够因程序问题回避对校纪校规的附带性审查。答案是否定的。自田永案判决以来,多数法院都以未履行告知等程序性义务导致处分行为不合法撤销高校教育处分行为,对作弊即开除学籍并不符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法定退学情形并没有进行司法评价。这一方面体现了程序优先原则,一方面由于在新《行政诉讼法》生效前,并没有确立对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
(三)附带审查《行政诉讼法》修正案第53条增加了除规章外的附带性审查,第64条确定了法院对附带性审查的转处机制,其目的是为了避免规范性文件中的“越权错位”,“从根本上减少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同时为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审理较高层级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依据;之所以审查范围为规章以下规范性法律文件,一方面是因为在省级统管司法人、财、物的司法改革方向下,此审查范围具有现实性,另一方面是因为规章以上(包括规章)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有较为严格和民主的制定程序,更少出现违法性;之所以规定审查后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的转处机制,并不直接宣告违法,体现司法的谦抑性,避免了司法权和行政权的混同。那么,对高校章程和其他据此作出行政处分行为的文件是否属于法院的司法审查范围?答案是肯定的。首先,部分高等院校的章程是由学校组织制定,主管教育部门负责核准的,具备《行政诉讼法》第53条的要求;其次,38、39号指导性案例中,明确了法院对校纪校规的审查权限:第38号案例中,法院因为对原告田永开除学籍处分所依据的校发(94)第068号《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与《管理规定》第29条法定退学条件抵触,认定被告所做退学处分违法,第39号指导案例中,法院对《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和华中科技大学《关于武昌分校、文华学院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认定合法;再次,指导性案例颁行前,司法实践中已采取了对校纪校规附带审查的普遍做法,如刘燕文案法院认定不适用《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四、审理标准的价值平衡:学术自治与司法审查范围
从38、39两个指导性案例看,最高法似乎想确立审理高校教育行政处分行为合法性的价值权衡标准。考虑到两个案例所体现的司法政策导向,可以大致描摹出法院在审理高校教育行政处分行为合法与否的判定标准:
(一)首要标准:受教育权行使的绝对保护此处的绝对保护所指向的问题,是受教育权能否行使,具体而言是指高校取消入学资格和决定退学。高校在《管理规定》的第7条到第10条规定取消入学资格范围内拒绝学生入学的行为是合法的,法院应予以支持。根据《管理规定》第27条的规定,大学生怀孕、考试作弊行为不在退学的法定情形,高校因此类事项开除学生学籍违法。此外,颁发毕业证、派遣证是对受教育权是否行使的证明,应当纳入绝对保护的范畴。
(二)次要标准:受教育权行使程度的相对保护此处的相对保护所指向的问题,是指受教育权行使的程度,如考试管理、升级管理、发放派遣证、除退学以外的惩戒处分以及其他学校依职权作出的行政处分行为。因此类行政处分行为可诉,但是否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则应依案件具体的法律和事实问题进行评判。
(三)严格标准:高校的学术自治学术自治是大学之魂。学校的教学计划、学术评价标准、奖助金评价标准、课程设置、考试纪律应当属于依法由学校自主管理范畴。对于体现学术自治的高校行政处分行为的司法审查应当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各高校根据自身教学水平和实际情况,在法定基本原则范围内确定自己的学术水平衡量标准,不能干涉和影响学校的学术自治原则。因此,法院应当敦促学校重新作出决定而非宣布决定不合法。如法院在38号案例中敦促学校进行学位资格审核和法院认可39号案例的高校将通过四级考试作为学位判断标准。
参考文献:
[1]陈敏、陈易新.学校双重主体身份研究.行政与法.2003(6).
[2]马怀德.学校法律制度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梁国栋.规范性文件纳入“法眼”.中国人大.2014(1).
课堂教学教案 篇七
【摘 要】优化课堂教学的宗旨是:“使教师因此而少教,学生因此而多学,让校园充满着欢乐”。只有这样,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教学案,使学生更快地掌握知识,提高教学效率。
关键词 教学案;高效;策略
为了提高课堂的高效性,教学案一体化更注重了具体教学流程中各个具体环节的设计,但并不能因此就简单地认为,实行教案学案一体化,教师在导教学案圈圈点点就可以代替教案了。没有课前对教学内容全面的分析和研究,没有教师对导教学案各个环节精细化的设计,是不会有高质量的课堂教学出现的,也正是基于此,我们教案中的具体环节还是要认真的落实,只是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重复劳动。那么如何来合理实施教学案一体化的各个环节呢?
1.学习目标:出示学习目标,使学生对本节课内容、目标、知识框架、做到心中有数,探究过程有目的,老师要重视对能力目标的提示和解读(注意:老师应尽可能将导学目标问题化、题目化)。根据新课程标准,结合学生的认知水平,确定本节课教师和学生共同的目标,使教师与学生在教学与学习过程中形成强烈的目标意识。
2.诱思导学:学生结合教学案的导学提纲,首先阅读课本,进行自主探究。使学生不再被动地跟着教师走,跟着教材走,而是发挥其个体能动作用,主动地、独立地、有目的地去进行学习。自己找出认知上的重点、难点。针对各学科的特点一般采取分段进行的方式,具体操作我们认为可分为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自主学习是合作学习的前提,是一种学习状态。通过教师的引导,学生带着问题进行自学,在导教学案上我们要注意几点:①设置自学提纲,时间适当提前,以便学生提前预习。②要由简单到具体,逐步过渡到抽象、概括性问题。③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眼、口、手、脑,图文对照。④要介绍不同的自学方法,进行不同的阅读策略训练。合作学习是课堂教学的关键,是一种学习形式。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对于教材的难点、疑点进行点拨、提示、分析,以避免“冷场”。②引导学生通过读书、读图,从正反、纵横、交叉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讨论,从而发展学生的发散思维。③讨论要在轻松自由、无拘无束的气氛中进行。④尽可能发挥全部组员的才智,让每个学生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树立学生的自信心。
3.疑难辨析:对学生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采取在教师点拨下,层层领悟最终引导出结果的方法。对于教学案中的经典例题,我们一般不给出学生现成的解答分析,而是让学生先尝试自己去解题(可讨论),在此期间,教师可巡视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帮助。然后让学生进行解题汇报,在解题汇报中,我们坚持让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解题见解,这样可以形成多途径、多思路解题(一题多解)的结果,使学生的发散思维得到培养。同时对学生解题中出现的典型错例,放手让学生去寻找错误所在,分析错误的原因,以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最后我们采取由教师对解题思维、方法、技巧归纳总结的形式,进而形成规律性东西。在学生分析有局限的情况下,我们可对某些例题展开,指导学生一题多变。我们在课堂上针对精选的题目,都要留出足够的时间让学生进行练习,引导学生回顾总结本课学习的主要内容、方法和技巧。
4.典例精讲:教师精选典型例题,课堂精析精讲,归纳规律方法,培养学生思维能力。每道例题后配置一道基本练习,例题分析结束后随堂训练,达到及时反馈、及时强化的效果。根据学生的反馈,教师对本节新课内容及典型例题进行针对性的精讲、总结,提出注意事项,并且对解题分析、解题方法、解题过程、解题步骤等作示范性讲解,不在多,而在透。同时在讲解过程中,学生已经学会的或学生已经讲明白的,就不再重复讲解。教师在讲解上下工夫,要能够根据课堂上的进程及时调整精讲的内容,要及时对学生反馈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5.达标训练:学生经过自主、合作学习后,其效果如何,需要经过检测来完成。选取适当数量的题目作为本节课的课堂教学反馈,通过学生达成率的检测来促进教师及时反思教学情况。检测题要讲究适量、适度、适时。量不求多,求精,杜绝题海战术;在深度把握方面,执行课标上比值,即每节课上的练习题中,浅题、中档题、难题三者之比为3:5:2;针对学生知识迁移能力差,知识运用不灵活的现象,突出变式的训练。课堂上老师可随时面批部分同学的作业。一方面,学生通过完成测评试题,检验自己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教师可根据测评中学生暴露出来的薄弱甚至错误的反馈信息,及时调整教学策略,制订补救措施。同时在测评时,要注意学生互评和教师评定相结合,从而培养学生的自我评价能力。地理课的教学效果如何,很大程度体现在学生能力的培养上。
6.总结提高:学生在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中,虽经过自学和讨论相结合,但获取的认识是零散的,只是初步的结论。因此,需要把已学过的分散知识进行归纳,上升为规律性的理性认识。教师可引导学生总结归纳,通过寻求相互之间的联系,构建一定的知识结构联系图,使之系统化。所以简明扼要的知识结构联系图,是对知识的概括,是对知识的系统化和条理化。同时,引导学生对知识的小结归纳,也是培养学生的系统、发散、创造思维,使学生的自我归纳能力得以有效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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