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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奖惩管理制度9篇(质量奖惩管理制度9篇文章)

更新时间:2023-02-08 来源:互联网 点击: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t7t8美文号为朋友们精心整理了9篇《质量奖惩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到您,就是t7t8美文号小编最大的乐趣哦。

质量奖惩制度 篇一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员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1.3 本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1.4 本公司不允许不注重质量的现象和行为存在,对因此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将给予处罚。

1.5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的工作(生产)场所的所有人员。

2、 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2.1 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事故:

2.1.1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后果的;

2.1.2违反标准/合同规定,编制工艺造成严重后果的;

2.1.3 因错检、漏检,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或不合格产品出厂,造成经济损失的;

2.1.4 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2.1.5 因物资/产品保管不善,造成报废/降级/返工/退货的;

2.1.6 因错发产品/材料,对销售/生产产生影响的;

2.1.7 因运输维护不当,造成产品/材料受损,而延误交付/生产的;

2.1.8 因核算失误,下错生产通知单,而造成物资/产品积压的;

2.1.9 不具备上岗条件,擅自开动生产设备的;

2.1.10生产现场物品未按规定摆放,造成标识混乱/不全,致使错用的;

2.1.11生产记录填写不规范,影响产品质量/不符合程序文件规定的;

2.1.12 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

2.1.13 纠正措施没有按期整改的;

2.1.14 一次交验合格率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

2.2 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2.2.1 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2.2.2 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且不足10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2.2.3 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

凡行为/现象属于2.1条规定,造成损失/影响不属于2.2.1条和2.2.2规定范围之内的,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3、 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a、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b、罚款;

c、停职参加学习进行教育;

3.1 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责任人行政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罚款500-10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100-3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3.2 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罚款100-3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3.3 对出现一般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50-100元。

3.4对于连续十二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质量事故者,若第一次已给予通报批评,则第二次最低行政处分为警告或降级,第三次最低处分为严重警告,第四 次给予留职查看或辞退,其它情况依次类推,直至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 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范畴:

4.1 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4.2 发现工艺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4.3 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4 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环境改善者;

4.5 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4.6 在对外来往中,维护本公司利益/形象,使公司损失减少、利益增加/形象提高的;

4.7 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国家有关部门质量方面奖励/表扬的;

4.8 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4.9 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5、 奖励的类别

质量奖励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记功、授予质量标兵、记大功。发给奖品或奖金。

5.1对改进产品质量创造效益/减少(挽回)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可给予记功一次,并按直接效益的1-5%发给一次性奖金或相应奖品。

5.2 对改进产品质量创造效益/减少(挽回)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可进行通报表扬,年终优先推荐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并按直接效益的1-5%发给一次性奖金或相应奖品。

5.3对创造效益/减少(挽回)损失低于5000元的,可进行口头/书面表扬,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或奖金。

5.4 对在质量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但不能直接计算其经济效益的,可视其影 响程度大小给予表扬或记功,并发给奖金100-3000元。

5.5有特别突出贡献者,由公司总经理发给特别奖,并召开表彰会进行表彰。

6、质量奖惩的实施

6.1品质部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一般事故或奖励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2 对质量事故责任者进行的罚款,以总经理批准的意见为依据,由相应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罚款通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6.4 对受到行政处分/书面表扬的员工,由人事部记入个人档案,并在公司公开场合公布。

7 说明:

7.1本规定解释权归办公室;

7.2 本规定未定事宜或特殊情况的处理由总经理决定。

7.3本规定自生效之日起执行。

8 附则:

公司主要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的规定:

8.1 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柜体≥ 92%

质量奖罚制度 篇二

质量奖罚制度

1、目的:

为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自有职工及外包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管理。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施工队质量管理的考核及质量奖罚的管理。 3.2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奖励基金审批。 4.制度内容 4.1考核对象

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施工队进行考核。 4.2考核内容:

4.2.1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4.2.2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

4.2.3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4.2.4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4.2.5过程控制记录:各部门、各施工队按照标准化施工项目部管理手册根据工程细划在不同阶段需要哪些记录并落实到人,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质量管理部要根据计划清单分阶段检查落实情况并打分,低于85分者,取消质量奖评定资格。

4.3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

4.4按月进行考核,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质量奖全部发放给单位,由各单位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考核评分(附表1)表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管理部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审核发放。 4.5对个人奖罚办法

4.5.1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4.5.1.1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4.5.1.2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职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20~100元。按月单独发放。

4.5.1.3对外包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奖励。

4.5.1.4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质量管理部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质量管理部负责。 4.5.2对专兼职质检人员的考核:

4.5.2.1对专兼职质检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4.5.2.2考核以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在整改(有记录)前被其它人员(非专兼职质检人员)发现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二次则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4.5.2.3未按程序履行验收手续不享受奖励。

4.5.2.4由质量管理部质检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二级验收一次不合格的,扣除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质保金的10%,多次发生逐次扣除。并罚主持该项目验收的质检员20元。

4.5.2.5施工项目通过三级验收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质量管理部主持该项目三级验收的质检员50元,主持该项目二级验收的质检员20元。

4.5.2.6经考核施工单位质检员经

三、四级验收连续两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200元;连续四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400元;若不符合验收合格标准被上级质检员验收合格的处罚上级质检员相同金额。 4.5.3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

4.5.3.1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4.5.3.2考核以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二次则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4.5.3.3计量器具帐、卡、物不对应,免除奖励。 4.5.4对专业公司的考核:

4.5.4.1对专业公司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 考核以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未按(或拒不接受)《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的次数为标准。每出现一次扣罚每人50元。

4.5.4.2奖励以管理人员(项目部、专业公司)是否认真及时填报质量管理记录为标准。

4.5.4.3对违反施工工艺纪律的现象,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20元以上处罚,可进行连锁处罚,必要时可对屡犯者进行下岗培训,对责任单位可处以100元以上处罚。 4.5.4.4对施工项目达到甲方表彰,被列为施工现场样板工程或精品工程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部不定期给予奖励,并上报公司。 4.6考核分工:

4.6.1各单位质检员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考核,质量管理部负责审核,各单位质检员由质量管理部专业人员考核,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 4.6.2各单位的考核由质量管理部考核,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 4.6.3对质量奖的考核由工程部或财务部核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公司“科学管理、精细施工,为业主建设高品质的输变电工程,为电网安全运行提供优质服务”的质量方针,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以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并规范其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质量事故的分类,质量事故的调查及对事故责任的处理,质量事故缺陷处理方案审批程序及施工质量评定统计表等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建的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和对外发包的输变电工程项目。

第四条 本制度的编制,引用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和公司SHEQ管理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质量事故的范围及分类

第五条 凡在施工(包括调试)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偏差超过质量标准造成缺陷返工者、并形成永久性缺陷者,在施工(包括装卸、搬运、试运)过程中由于操作/使用及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者,均属质量事故。

第六条 质量事故的分类

(一)重大以上质量事故:属下列情况之一者:

1、房屋及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坍塌;

2、超过规定标准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

3、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永久性缺陷;

4、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使用功能;

5、返工损失金额一次达十万元以上者。

(二)重大质量事故:返工损失在五至十万元(含五万元,不含十万元)。

(三)一般质量事故:返工损失在一万元至五万元以内(不含五万元)

(四)记录(轻微)事故:返工损失在一万元以内(含一万元)。

(五)凡造成质量事故,均要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处理及记录。

第七条 质量事故损失费用的计算原则,质量事故损失费用,应按质量事故进行返工而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和一定数额的管理费,扣除可以回收利用的残值。

第三章 质量事故的调查/评审、处置

第八条 记录(轻微)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队(班)应及时向分公司/项目部报告,由分公司/项目部(公司派驻的)专职质检人员组织分公司/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评审和处置,其调查/评审和处置记录由分公司/项目部保存/备案。

第九条 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队(班)当日向分公司/项目部报告,由质量管理部专业工程师组织分公司/项目部(公司派驻的)专职质检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评审、并将处置方案报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公司副总工批准。处置相关记录报公司质量管理部备案。 第十条 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队、分公司/项目部及时向公司质量管理部、公司领导报告,并由事故责任单位写出质量事故报告。由公司总工组织相关部门,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评审及提出处理决定,并经公司经理批准。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分公司/项目部及时向公司质量管理部、公司总工程师及公司领导报告。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评审;对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理;并由公司负责向业主提交事故报告

第十二条 各级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四章 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按公司《工程质量奖惩规定》进行。其主要条款内容摘录如下。

第十三条 在施工/安装/调试/加工过程中,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产品/分项工程不合格的责任人,根据造成经济损失大小和不合格性质及影响程度,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特别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 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5万元(含5万元),经质量管理部检验确认后,报请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处理。同时扣除责任人当月岗位工资的70%--100%,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10%给予处罚。

第十五条 对工作不负责任,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10万元(含10万元),经质量管理部检验确认后, 报请质量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处理,由公司经理批准。同时扣除责任人当月岗位工资的100%,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给予处罚。 第十六条 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者,由公司质量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及提出处理决定,报公司经理批准,按经济损失的10%—20%给予赔偿或处罚,并给予留用察看或辞退处分

第五章 施工质量缺陷处理方案的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 一般质量事故,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缺陷处理方案,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和质量管理部审核,工程部专工批准,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记录质量事故由分公司/项目部调查/评审、处置,处置方案由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主管/项目总工审定。

第十八条 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缺陷处理方案,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编制,施工项目部技术及质量部门、设计、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审定,经公司总工批准后实施。质量缺陷处理由事故责任单位负责完成。

第十九条 凡需设计单位进行验算的项目,由公司技术部门(工程管理部)提请设计单位协助进行核算,事故单位按核算结果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实施情况记录,应作为技术档案由工程管理部和质量管理部门存档。

第二十一条 凡质量事故缺陷处理后,其处理结果应报监理重新检验认定。

第六章 设备制造质量缺陷处理

第二十二条 设备制造质量缺陷除必须返厂处理外,应根据现场条件尽可能在现场处理。现场处理,应将配合返修/返工项目、缺陷情况、处理措施、实耗人工材料费用和其它费用作出记录经厂家签证后,报送有关部门/单位。同时设备缺陷返修结果,应报设备供货单位和监理确认。

质量奖惩制度 篇三

保证产品质量是饲料厂各级领导的职责。为了加强责任心,在企业内部实行奖惩制度,将产品质量列入考核内容,做到奖优罚差。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产品生产合格率,及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考核办法实行厂部、车间仓库二级考核。

3、车间必须按泰方人员下达的配方生产,擅自更改,扣车间奖金。

4、霉坏原料混进仓或原料进仓混料,扣进料管理人员奖金,同时对进料搬运工人进行扣罚工资。

5、不按规定比例检查化验,扣化验室奖金。

6、打包计量,进库产品经抽查,计量误差超过规定或缝包不合格,扣质检管理人员奖金,同时,由此拆包重新计量缝包所造成的损失,应追究打包责任。

7、饲料颗粒,颗粒饲料规格不对,含粉量高,各短领班、制粒工、质检人员奖金。

8、配方搞错:添加剂投错,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9、根据公司以外质检部门抽样化验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厂部车间适当加奖和扣奖。

10、质量奖全月优胜,根据不同岗位、性质,给予(20元—100元)奖励。

11、当月由于工作失责导致质量事故者,根据经济损失程度,给予(20元—200元)处罚。

12、奖惩办法详见《附则》。

质量奖惩制度 篇四

1、范围:

适应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2、目的:

2-1.为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2-2.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由此,质量管理成效如何尤为重要,上至高层领导,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质量、抓质量、坚持出精品,减少直至杜绝不合格品、废品。

3、名词定义:无

4、作业程序:

4-1.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

4-1-1.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由技术中心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并发放至采购科和品管科;采购员须按照技术中心制订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品管科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计划,实施检验;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50~200元,如影响生产进度,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200~500元;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1-2.原材料采购到厂后仓库保管员清点到货数量并填写《入库报检单》向来料检验员(外协、五金/化学分析员(化工原材料)报检,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根据《入库报检单》对来料进行检验/验证,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在《入库报检单》上签字,同时对相应材料进行标识;仓库保管员根据经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签字的《检验报告》和《入库报检单》办理入库手续;如不合格材料需特采入库,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考核相应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每人50元,如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据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损失酌情考核50~300元;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量不合格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检验员按造成损失情况酌情考核50~200元。

4-1-3.入库原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标识至少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供应商名称、生产/加工日期等),包装完好,检验状态标识明确;入库后的材料须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标识清晰、完整,帐卡填写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并执行先进先出;仓库保管员在办理入库手续前须检查材料标识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材料要求相关人员予以现场整改;否则,仓库保管员可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相关人员,每次考核50元;对入库后的材料未进行定置定位摆放或摆放不整齐、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晰、帐卡记录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考核仓库保管员50~200元。

4-1-4.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接到报检后,须按照检验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抽样检查,记录检验试验结果并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对材料进行检验状态标识,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进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须经品保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每次考核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1-5.仓库发往车间的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包装完好,如出现拆分包装现象,仓库保管员须对发至车间的材料重建标识并签字,车间领料人员对无标识材料可要求仓库保管员予以建立,否则可拒收材料;发至车间的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车间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车间领料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50%损失,同时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2.过程控制

4-2-1.产品工程师负责将客户要求转化为内部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同时对客户要求转化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客户索赔,对相关责任人考核50~200元,对其直接主管考核200~500元。

4-2-2.产品工程师负责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的确定,对已转量产的产品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及生产过程参数,致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工程师50元;导致不合格品产生造成损失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工程师50~2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300元。

4-2-3.设备科负责设备有效性的管理,因设备不合格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考核直接责任人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3.检验管理

4-3-1.无标识的材料、产品转入本工厂,检验员须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上报,隐瞒不报每次考核50元;

4-3-2.在检验工作中不得出现批量错检、漏检现象,每发现一次考核直接检验员20~200元;

4-3-3.检验员在工作中如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直接主管或部门主管汇报,不能擅自做主影响工厂生产,否则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考核50~100元。

4-3-4.检验员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后有权要求员工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同时立即通知班长并上报工厂长和品管科,如不及时上报影响生产每次考核50元,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拒不执行者,每次考核5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3-5.负责保管好图纸、相关技术文件、检验章、丢失图纸、技术文件每张罚款50元,丢失检验章罚款20元。

4-3-6.对检验任务应做到日清日结,当天工作如无故不完成每次考核责任人20元。

4-3-7.对生产中由于检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视情节予以考核50~200元。

4-4.现场控制

4-4-1.生产工艺和操作指导由产品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设备的操作指导由设备部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缺少相关指导一份考核责任人20元。

4-4-2.操作员按生产计划填写“流转单”,流转单填写应字迹清晰,内容正确完整,对不符合者每次考核20元。

4-4-3.生产开始前操作工必须按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始生产,点检表应填写完整,内容正确、字迹清晰;如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上报工厂长/设备管理员,同时在点检点中标注异常情况,未按要求进行点检每次考核相应操作员20元,设备带病作业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符合者每次考核10元。

4-4-4.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并记录过程、产品数据填入相应记录单,不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者每次考核50元,未按要求记录过程、产品数据者,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20元。

4-4-5.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将检验数据填入相应流转单,未按要求记录过程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上报直接主管/检验员进行登记、隔离、标识和处置、对隐瞒不报者,每次考核20元,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50~100元。

4-4-6.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带有合格标识的材料,确保产品质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装器具和材料者每次考核20元,造成质量损失者酌情考核50~2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4-7.车间检验员按要求对过程进行巡检并记录检验数据,未执行或未记录检验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巡检发现不合格品,操作工应根据评审结果及时进行处理,发现以次充好,以废充好现象,一次罚款50元。

4-4-8.对生产完毕的半成品、成品,须经检验员抽检,抽检合格后检验员在流转单上签合格章,产品随流转单一起转入下个工序,未向检验员报检而转入下道工序,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50元,产品不合格需特者,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产品不合格未经特采而转入下个工序者,考核相关操作人员50~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200元;对已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在下个工序发现批量不合格,经确认属本工厂责任者,每次考核工厂检验员50~100元,考核工厂长100~200元。

4-4-9.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保持材料或半成品标识清晰、完整,检验试验状态明确,确保不接受、不传递无标识或状态不明确的材料或半成品;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者每次考核50元。

4-4-10.操作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现场整洁有充,设备完好;现场未用完的材料应及时放入相应的库位,产成品用相应的周转工具移入混炼胶贮存区进行停放,并做好标识和防护,流转单交由仓库保管员整理存档;现场杂乱、不整洁者,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20元,不按规定存放或标识材料/半成品者,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50元;工厂内设有仓库的,仓库保管员每次发出材料前需对材料建立完整的标识(材料名称、生产日期、检验状态),否则可拒收,发至工厂的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工厂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工厂领料人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50%损失,同时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4-11.工厂内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规定进行存放,摆放整齐,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损伤表面,不按规定存放者,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同时发现表面损伤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检验员登记返工后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发现因过程防护不当导致产品缺陷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20元,因不按规定摆放用错材料者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

4-4-12.生产现场需保持整洁,有序;设备、工具、模具完好无损,摆放整齐,档案完整;现场使用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完整、有效;现场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应区域且区域标识显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发现一处不符合考核车间主任50元。

4-4-13.操作员一个月内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三次,其直接主管必须被考核,考核金额为操作员累计被考核金额的2倍。

4-4-14.当月工厂PPM值超过目标值,按超出率(每超出10%考核100元)对本工厂进行考核,计算方式:(当月PPM值-目标值/目标值×100%),考核金额最大不超过2000元。

4-4-15.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时要根据相关程序及作业标准做出及时处理,每延期一天对相关责任人考核50元。

4-5.公司内部质量奖励

公司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4-5-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每次给予奖励50~100元。

4-5-2.对当月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工厂内通报表扬并奖励50元;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500元。

4-5-3.对当月班组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长予以奖励200元;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该班班长5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奖励该班组1000元。

4-5-4.对当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工厂长100元,奖励过程检验员50元;连续3个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工厂长300元,奖励过程检验员150元;连续半年PPM值低于目标值 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授予该工厂“优秀团队”的称号,并奖励该工厂2000元,同时奖励工厂长1000元。

4-6.办事处质量管理

4-6-1.销售部各办事处及业务员负责外部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业务员需及时了解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及客户市场的使用情况和质量表现,及时发现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的异常和潜在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反馈至品保部,以便于我公司及时整改,避免质量损失的产生。

4-6-2.对于新开发产品,业务员应参与新产品发货前评审工作,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每提出一条,经确认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

4-6-3.对试装过程中的新产品业务员在试装过程应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装车情况,对装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至公司品保部和技术中心,有效地避免客户抱怨和索赔;反馈信息及时准确,问题处理及时有效,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因反馈不及时、信息不准,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客户投诉或抱怨者,每次考核责任业务员200元。

4-6-4.对评审后的新产品在试装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导致新产品量产后出现批量问题,经确认属实者,考核相关业务员500元。

4-6-5.对已量产产品,业务员在客户之前发现存在的潜在质量问题并实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户投诉或索赔,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

4-6-6.对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发生的质量问题,业务员应于客户发出当日或次日及时、准确地将信息书面反馈至公司品保部,信息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品号、图号、不合格现象描述(发生时间、地点、客户、现象)、不合格数量、涉及数量(客户生产线、客户库存、办事处库存)、批次、生产日期、采取措施等;问题反馈不及时,每延期一天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准确者,每次考核200~500元;措施采取不力或未采取措施导致客户索赔者,每次视情节考核200~500元。

4-6-7.对于客户索赔信息,业务员应于客户索赔信息发出当日予以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将损失降至最低,并将信息在2日内详细准确地反馈至公司品保部,对反馈信息及时或措施采取有效,避免或减少客户索赔的,每次奖励100~1000元;如因反馈不及时或措施不力,导致客户索赔定案,考核相应业务员200~500元。

5、流程

5-1.质量处罚流程--品管科开据罚款单--责任人确认--主管领导确认--报车间统计--报财务扣款

5-2.质量奖励流程---提出申请--单位主管确认--部门主管确认--分管副总确认--报车间统计--报财务奖励

质量奖惩制度 篇五

1.范围:

适应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2.目的:

2-1.为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2-2.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由此,质量管理成效如何尤为重要,上至高层领导,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质量、抓质量、坚持出精品,减少直至杜绝不合格品、废品。

3.名词定义:无

4.作业程序:

4-1.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

4-1-1.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由技术中心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并发放至采购科和品管科;采购员须按照技术中心制订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品管科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计划,实施检验;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50~200元,如影响生产进度,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200~500元;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1-2.原材料采购到厂后仓库保管员清点到货数量并填写《入库报检单》向来料检验员(外协、五金/化学分析员(化工原材料)报检,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根据《入库报检单》对来料进行检验/验证,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在《入库报检单》上签字,同时对相应材料进行标识;仓库保管员根据经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签字的《检验报告》和《入库报检单》办理入库手续;如不合格材料需特采入库,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考核相应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每人50元,如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据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损失酌情考核50~300元;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量不合格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检验员按造成损失情况酌情考核50~200元。

4-1-3.入库原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标识至少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供应商名称、生产/加工日期等),包装完好,检验状态标识明确;入库后的材料须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标识清晰、完整,帐卡填写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并执行先进先出;仓库保管员在办理入库手续前须检查材料标识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材料要求相关人员予以现场整改;否则,仓库保管员可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相关人员,每次考核50元;对入库后的材料未进行定置定位摆放或摆放不整齐、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晰、帐卡记录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考核仓库保管员50~200元。

4-1-4.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接到报检后,须按照检验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抽样检查,记录检验试验结果并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对材料进行检验状态标识,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进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须经品保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每次考核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1-5.仓库发往车间的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包装完好,如出现拆分包装现象,仓库保管员须对发至车间的材料重建标识并签字,车间领料人员对无标识材料可要求仓库保管员予以建立,否则可拒收材料;发至车间的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车间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车间领料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50%损失,同时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2.过程控制

4-2-1.产品工程师负责将客户要求转化为内部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同时对客户要求转化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客户索赔,对相关责任人考核50~200元,对其直接主管考核200~500元。

4-2-2.产品工程师负责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的确定,对已转量产的产品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及生产过程参数,致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工程师50元;导致不合格品产生造成损失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工程师50~2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300元。

4-2-3.设备科负责设备有效性的管理,因设备不合格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考核直接责任人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3.检验管理

4-3-1.无标识的材料、产品转入本工厂,检验员须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上报,隐瞒不报每次考核50元;

4-3-2.在检验工作中不得出现批量错检、漏检现象,每发现一次考核直接检验员20~200元;

4-3-3.检验员在工作中如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直接主管或部门主管汇报,不能擅自做主影响工厂生产,否则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考核50~100元。

4-3-4.检验员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后有权要求员工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同时立即通知班长并上报工厂长和品管科,如不及时上报影响生产每次考核50元,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拒不执行者,每次考核5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3-5.负责保管好图纸、相关技术文件、检验章、丢失图纸、技术文件每张罚款50元,丢失检验章罚款20元。

4-3-6.对检验任务应做到日清日结,当天工作如无故不完成每次考核责任人20元。

4-3-7.对生产中由于检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视情节予以考核50~200元。

4-4.现场控制

4-4-1.生产工艺和操作指导由产品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设备的操作指导由设备部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缺少相关指导一份考核责任人20元。

4-4-2.操作员按生产计划填写“流转单”,流转单填写应字迹清晰,内容正确完整,对不符合者每次考核20元。

4-4-3.生产开始前操作工必须按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始生产,点检表应填写完整,内容正确、字迹清晰;如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上报工厂长/设备管理员,同时在点检点中标注异常情况,未按要求进行点检每次考核相应操作员20元,设备带病作业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符合者每次考核10元。

4-4-4.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并记录过程、产品数据填入相应记录单,不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者每次考核50元,未按要求记录过程、产品数据者,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20元。

4-4-5.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将检验数据填入相应流转单,未按要求记录过程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上报直接主管/检验员进行登记、隔离、标识和处置、对隐瞒不报者,每次考核20元,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50~100元。

4-4-6.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带有合格标识的材料,确保产品质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装器具和材料者每次考核20元,造成质量损失者酌情考核50~2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4-7.车间检验员按要求对过程进行巡检并记录检验数据,未执行或未记录检验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巡检发现不合格品,操作工应根据评审结果及时进行处理,发现以次充好,以废充好现象,一次罚款50元。

4-4-8.对生产完毕的半成品、成品,须经检验员抽检,抽检合格后检验员在流转单上签合格章,产品随流转单一起转入下个工序,未向检验员报检而转入下道工序,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50元,产品不合格需特者,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产品不合格未经特采而转入下个工序者,考核相关操作人员50~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200元;对已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在下个工序发现批量不合格,经确认属本工厂责任者,每次考核工厂检验员50~100元,考核工厂长100~200元。

4-4-9.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保持材料或半成品标识清晰、完整,检验试验状态明确,确保不接受、不传递无标识或状态不明确的材料或半成品;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者每次考核50元。

4-4-10.操作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现场整洁有充,设备完好;现场未用完的材料应及时放入相应的库位,产成品用相应的周转工具移入混炼胶贮存区进行停放,并做好标识和防护,流转单交由仓库保管员整理存档;现场杂乱、不整洁者,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20元,不按规定存放或标识材料/半成品者,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50元;工厂内设有仓库的,仓库保管员每次发出材料前需对材料建立完整的标识(材料名称、生产日期、检验状态),否则可拒收,发至工厂的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工厂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工厂领料人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50%损失,同时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4-11.工厂内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规定进行存放,摆放整齐,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损伤表面,不按规定存放者,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同时发现表面损伤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检验员登记返工后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发现因过程防护不当导致产品缺陷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20元,因不按规定摆放用错材料者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

4-4-12.生产现场需保持整洁,有序;设备、工具、模具完好无损,摆放整齐,档案完整;现场使用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完整、有效;现场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应区域且区域标识显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发现一处不符合考核车间主任50元。

4-4-13.操作员一个月内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三次,其直接主管必须被考核,考核金额为操作员累计被考核金额的2倍。

4-4-14.当月工厂PPM值超过目标值,按超出率(每超出10%考核100元)对本工厂进行考核,计算方式:(当月PPM值-目标值/目标值×100%),考核金额最大不超过20xx元。

4-4-15.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时要根据相关程序及作业标准做出及时处理,每延期一天对相关责任人考核50元。

4-5.公司内部质量奖励

公司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4-5-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每次给予奖励50~100元。

4-5-2.对当月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工厂内通报表扬并奖励50元;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500元。

4-5-3.对当月班组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长予以奖励200元;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该班班长5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奖励该班组1000元。

4-5-4.对当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工厂长100元,奖励过程检验员50元;连续3个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工厂长300元,奖励过程检验员150元;连续半年PPM值低于目标值 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授予该工厂“优秀团队”的称号,并奖励该工厂20xx元,同时奖励工厂长1000元。

4-6.办事处质量管理

4-6-1.销售部各办事处及业务员负责外部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业务员需及时了解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及客户市场的使用情况和质量表现,及时发现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的异常和潜在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反馈至品保部,以便于我公司及时整改,避免质量损失的`产生。

4-6-2.对于新开发产品,业务员应参与新产品发货前评审工作,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每提出一条,经确认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

4-6-3.对试装过程中的新产品业务员在试装过程应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装车情况,对装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至公司品保部和技术中心,有效地避免客户抱怨和索赔;反馈信息及时准确,问题处理及时有效,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因反馈不及时、信息不准,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客户投诉或抱怨者,每次考核责任业务员200元。

4-6-4.对评审后的新产品在试装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导致新产品量产后出现批量问题,经确认属实者,考核相关业务员500元。

4-6-5.对已量产产品,业务员在客户之前发现存在的潜在质量问题并实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户投诉或索赔,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

4-6-6.对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发生的质量问题,业务员应于客户发出当日或次日及时、准确地将信息书面反馈至公司品保部,信息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品号、图号、不合格现象描述(发生时间、地点、客户、现象)、不合格数量、涉及数量(客户生产线、客户库存、办事处库存)、批次、生产日期、采取措施等;问题反馈不及时,每延期一天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准确者,每次考核200~500元;措施采取不力或未采取措施导致客户索赔者,每次视情节考核200~500元。

4-6-7.对于客户索赔信息,业务员应于客户索赔信息发出当日予以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将损失降至最低,并将信息在2日内详细准确地反馈至公司品保部,对反馈信息及时或措施采取有效,避免或减少客户索赔的,每次奖励100~1000元;如因反馈不及时或措施不力,导致客户索赔定案,考核相应业务员200~500元。

5.流程

5-1.质量处罚流程--品管科开据罚款单--责任人确认--主管领导确认--报车间统计--报财务扣款

5-2.质量奖励流程---提出申请--单位主管确认--部门主管确认--分管副总确认--报车间统计--报财务奖励

质量管理奖罚考核制度 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绩效意识,加强裕龙物流对员工绩效结果及其形成过程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宗旨在于:

1、考察员工的工作绩效;

2、作为员工奖惩、调迁、薪酬、晋升、退职管理的依据;

3、了解、评估员工工作态度与能力;

4、作为员工培训与发展的参考;

5、有效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绩效。

第二条:绩效管理是指上级为不断提高和改善下属员工职业能力与业绩所做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绩效考核是指上级对直接下级的工作结果进行定期评估,是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

第四条: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是各级直线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并提供技术方面支持。

第五条: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档案,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材料,必须妥善保管。

第六条:本制度规定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对象:控股公司及下属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一般员工(计件制员工除外)。

第七条:本制度规定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责任主体是有直接下属、并对下属承担直接管理责任的各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各级管理者必须强化对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责任意识,包括:

1、员工的业绩就是管理者的业绩;

2、各级管理者是员工责任的最终承担者;

3、不断提高和改善下属的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是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

4、在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过程中,管理者必须与下属沟通,保证下属高度的参与性。

第二章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程序和实施办法

第一条: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考核的基本程序:

第二条:制定绩效目标:各级主管根据公司对员工要求和期望以及上一考核周期的考核结果,在与各部门和员工协商的基础上确定本考核周期工作目标。

第三条: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1、本制度规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副总裁、各职能部门经理(或相当)及主管(或相当);下属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职能部门经理(或相当)及主管(或相当)。

2、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依据目标考核与述职报告制度来进行,并对中高层管理人员每个月的关键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详见《裕龙物流目标考核与述职报告制度》)。

3、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

3.1关键业绩指标考核:针对由企业关键指标分解而来的个人关键指标的考核;

(以上部分月考、季考、半年评,其中半年评权重为80%,其他为100%。指标权重分配由述职人提出,人力资源部核定);

3.2综合素质考核:目的是促使管理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实现员工素质与工作业绩的共同提升;

(该项半年评,半年评时权重为20%;参见附表一和《裕龙物流目标考核与述职报告制度》附表)。

3.3不良事故考核。

第四条:职员的考核内容:

1、职员关键业绩指标考核系统的适用对象为第三条1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员工。

2、职员的考核内容包括:

2.1关键业绩指标考核:员工在考核周期内的个人关键业绩指标的考核,指标数量一般在5个左右;参见

附表二(该项月考和年评,其中年评指标权重为80%。指标权重分配由上级主管核定并报人力资源部或本单位相关部门备案。)

2.2工作行为与态度考核:(该项年评,指标权重为20%)

(参见附表三)

2.3不良事故考核。

2.4职员的绩效考核重点指月度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考评是对本人工作表现的总评价,影响劳动合同的签订或续签。

3、临时职员的考核内容:参照聘用合同,另行规定。

第五条:各单位、各部门需根据企业战略经营目标的逐级分解确认不同绩效考核周期所适用的各项指标,同时就各项指标的权重比例(或重要性排序)及评价标准进行设定,并呈报上级主管认定。

第六条:建立工作期望:

1、为了确保员工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实现有效的自我控制,各级主管在填写考核表后,必须与所辖员工就考核表中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沟通;

2、沟通的基本内容包括:

2.1期望员工达到的业绩标准;

2.2衡量业绩的方法和手段;

2.3实现业绩的主要控制点;

2.4管理者在下属达成业绩过程中应提供的指导和帮助;

2.5出现意外情况的处理方式;

2.6员工个人发展与改进要点与指导等。

3、在沟通的基础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双方共同填写“绩效改进指导书”(见附表四)。

第七条:管理者必须在下属绩效形成过程中予以有效的指导,并把下属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良好的表现以及管理者的指导,如实随时记录在“行为监督指导记录”(见附表五)中,以便为实施绩效管理积累评价依据。

第八条:各级管理者在考核时,必须依据客观事实进行评价,尽量避免主观,同时做好评价记录,以便进行考核面谈。

第九条:在一个考核周期结束后,各级管理者必须与每一位下属进行考核面谈,面谈的主要目的在于:

1、肯定业绩,指出不足,为员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的不断提高指明方向;

2、讨论员工产生不足的原因,区分下属和管理者应承担的责任,以便形成双方共同认可的绩效改善点,并将其列入下一考核周期的绩效改进目标;

3、在员工与主管互动的过程中,确定下一考核周期的各项工作目标和绩效改进指导书;

如有必要,经上级主管同意后可修订考核周期内的“绩效改进指导书”。

第十条:员工的考核结果,经其直接上级核准后报各级人力资源部,以便统一备案与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和下属公司相关部门在对考核结果进行确认后,报总裁及下属公司总经理核准,并按核准后的考核结果执行。

第十二条:考核资料必须严格管理,人力资源部和子公司相关部门须将原始表格归入员工档案,其他部门和员工个人只能保留复印件。

第十三条:任何员工对自己的考核结果不满,均可以在一周内向上一级主管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投诉。接到投诉的主管或人力资源部,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组织有关人员对投诉者进行再次评估。如投诉者对再次评估仍不满意,可以进入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第十四条:考核资料的管理

1、公司所有人员的考核原始材料和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12345

2、各下属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原始材料和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3、各下属公司等级制职工的季度考核原始材料由各部门自行备案、备查;

4、职工季度考核资料在次月15日内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人力资源部;

5、职员的年度考核资料在次年30日内以书面和电子形式报人力资源部;

6、考核资料保存备查期为三年。

第三章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一节总论

第一条: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应用考核结果。

第二条:考核结果与员工利益的相关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绩效工资的确认;

2、工资晋级资格的确认;

3、职务晋升资格的确认;

4、培训资格的确认;

5、其他资格的确认。

第三条:考核成绩与职务晋升的关系,人力资源部另行拟订,呈总裁核准后执行。

第四条:培训资格的确认:

1、公司各部门中,凡涉及需要提高员工履行工作职责能力的培训,由该部门负责人(或相当)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经部门汇总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

2、公司各部门中,凡涉及员工职业发展能力培养,由该部门负责人(或相当)根据员工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结果以及员工职业发展报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以便编制单独的职业培训计划;

3、下属公司可根据上述原则,由本下属公司相关部门自行提出、制定、审核和确认培训资格并编制职业培训计划,呈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4、所有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条件,见相关管理制度。

第五条:凡出现涉及劳动合同规定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实行单项否决,予以辞退。

第二节中高层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一条: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月度考核:

1、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关键业绩指标和追加业绩指标季度考核,对于每一个关键业绩指标或追加业绩指标,如果评价等级在c(不含)以下者,考核者应与被考核者进行绩效面谈,提出绩效改进计划,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出警告。

2、月度考核不涉及职务和绩效薪酬,但与岗位工资直接挂钩。

考核分数90-100分75-89分60-74分59分以下

述职考核评价等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称职)

岗位工资考核系数1.00.90.80.7

第二条: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季度考核:

1、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关键业绩指标和追加业绩指标季度考核,对于每一个关键业绩指标或追加业绩指标,如果评价等级在c(不含)以下者,考核者应与被考核者进行绩效面谈,提出绩效改进计划,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出警告。

2、一次考核为不称职者,警告;

3、连续两次考核为不称职者,降职直至免职。

第三条: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述职考核:

1、中高层管理人员每年对关键业绩指标、追加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两次述职,并结合综合素质进行两次评价;

2、述职考核标准分满分为100分,综合评价时划分为四个等级,述职考核评价等级与考核分数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考核分数90-100分75-89分60-74分59分以下

述职考核评价等级a(优秀)b(良好)c(称职)d(不称职)

绩效年薪考核系数1.00.850.70.0

第四条:中高层管理人员述职考核结果与绩效年薪的关系:

1、中高层管理人员绩效年薪的发放比例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系数和所在公司该年度整体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综合确定。

2、个人绩效年薪与公司整体业绩挂钩,如本年度公司整体业绩指标未完成,则实发绩效年薪需根据公司整体业绩指标的实际完成量同比折算。

3、根据不良事故考核(不良事故条款及等级由人力资源部另行规定),对绩效年薪的实际发放进行调整:根据不良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影响程度,划分为a(重大)、b(一般)、c(轻微)三个等级,相应管理办法见下表:

不良事故等级a(重大)b(一般)c(轻微)

绩效年薪管理不享受该述职周期内绩效年薪扣除该述职周期内50%绩效年薪扣除该述职周期内20%绩效年薪

第三节职员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一条:本节的绩效工资专门指员工的岗位工资。

第二条:职员季度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考核等级直接与考核分数相对应,关系见下表:

等级a(优秀)b(良好)c(称职)d(不称职)

考核分数90-100分75-89分60-74分59分以下

第三条:职员月度考核结果与员工岗位工资的关系:

1、岗位工资根据月度考核结果以月为单位发放,同时参照部门业绩,如考核周期内(月度)部门业绩未达到经营目标70%,则个人岗位工资适当下调,最低可调至70%;

2、实发岗位工资占岗位工资总额的百分比具体标准见下表:

部门目标完成情况实发岗位工资等级比例(%)100%及以上86%-99%71%-85%70%以下

不称职70%70%70%70%

称职100%85%80%70%

良好100%90%85%70%

优秀100%95%90%70%

第四条:职员考核结果的其他具体应用为:

1、年度内,连续两次月度考核d级(不称职)者,警告;

2、年度内,连续三次月度考核d级(不称职)者,降职、免职直至辞退;

第五条:职员年度考核与晋级的关系:

1、年度考核等级为称职及以下者,免晋级;

2、年度考核等级为良好及以上(含称职)者,可在本职等内晋升一级;

3、如果在本职等内没有晋级空间,公司可根据该员工实际情况,考虑调整其他层次较高的岗位。

第六条:职员年度考核与晋等的关系(特殊情况除外):

1、职员的晋等以存在晋等空间为前提条件;

2、职员连续三年考核为良好(或以上)者,且薪资等级已处于所在职等的最高职级,可晋升一个职等。

第七条:考核成绩与职务晋升的关系,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情况拟订,呈报总裁核准后执行。

第八条:不良事故考核根据相关不良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程度,划分为a(重大)、b(一般)、c(轻微)三个等级。职员不良事故惩罚办法见下表:

不良事故等级a(重大)b(一般)c(轻微)

岗位工资管理免职直至辞退扣除该月度内50%岗位工资扣除该月度内20%岗位工资

注:不良事故条款及等级由各部门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确定。

第九条:职员在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不予考核:

1、病事假季度累计22.5个工作日者,不予以月度考核;

2、其他公司总裁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认为不予以考核的事项,需提前审批。

第十条: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职员若干单项奖,如:合理化建议、革新与创造奖、提案奖、总裁特别奖(或总经理特别奖)等。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十一条:职员考核结束后,直接上级主管会同人力资源部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参见附表七)。分析结果应用于人员薪酬晋级(等)、人员晋升、绩效改善和指导、培训要素确认等。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质量奖罚制度 篇七

1目的:

为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自有职工及外包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管理。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质量管理的考核及质量奖罚的管理

3.2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奖励基金审批。

4制度内容

4.1考核对象

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单位、包工队进行考核。

4.2考核内容:

4.2.1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4.2.2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

4.2.3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4.2.4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4.2.5过程控制记录:各单位、部门要把公司工程部的《单位安装工程文件资料检查清单》根据工程细划在不同阶段需要哪些记录并落实到人,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质量管理部要根据计划清单分阶段检查落实情况并打分,低于85分者,取消质量奖评定资格。

4.3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

4.4按月进行考核,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质量奖全部发放给单位,由各单位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考核评分(附表1)表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管理部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审核发放。

4.5对个人奖罚办法:

4.5.1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4.5.1.1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4.5.1.2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职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20~100元。按月单独发放。

4.5.1.3对外包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奖励。

4.5.1.4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质量管理部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质量管理部负责。

4.5.2对专兼职质检人员的考核:

4.5.2.1对专兼职质检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4.5.2.2考核以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在整改(有记录)前被其它人员(非专兼职质检人员)发现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二次则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4.5.2.3未按程序履行验收手续不享受奖励。

4.5.2.4由质量管理部质检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二级验收一次不合格的,扣除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质保金的10%,多次发生逐次扣除。并罚主持该项目验收的质检员20元。

4.5.2.5施工项目通过三级验收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质量管理部主持该项目三级验收的质检员50元,主持该项目二级验收的质检员20元。

4.5.2.6经考核施工单位质检员经三、四级验收连续两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200元;连续四个月验收合格率达100%奖励400元;若不符合验收合格标准被上级质检员验收合格的处罚上级质检员相同金额。

4.5.3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

4.5.3.1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每半年一次逐级考核。

4.5.3.2考核以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次数为标准,考核期内超过二次则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4.5.3.3计量器具帐、卡、物不对应,免除奖励。

4.5.4对专业公司的考核:

4.5.4.1对专业公司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

考核以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未按(或拒不接受)《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的次数为标准。每出现一次扣罚每人50元。

4.5.4.2奖励以管理人员(项目部、专业公司)是否认真及时填报质量管理记录为标准。

4.5.4.3对违反施工工艺纪律的现象,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20元以上处罚,可进行连锁处罚,必要时可对屡犯者进行下岗培训,对责任单位可处以100元以上处罚。

4.5.4.4对施工项目达到甲方表彰,被列为施工现场样板工程或精品工程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部不定期给予奖励,并上报公司。

4.6考核分工:

4.6.1各单位质检员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考核,质量管理部负责审核,各单位质检员由质量管理部专业人员考核,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

4.6.2各单位的考核由质量管理部考核,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

4.6.3对质量奖的考核由工程部或财务部核发。

质量奖罚制度 篇八

施工管理人员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形象,并且对于工程管理人员的经济利益的提高有助于公司整体利益的发展,鉴于公司的正规化管理有必要对现场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正规化管理。为保证管理充分落到实处特制定奖罚措施如下:

1、未按规定编制材料配送计划(配送时间、配送数量),或编制计划未交监理员签字认可后向材料超市领料的,直接责任者处100元罚款。

2、管理人员未按设计方案施工或发现设计方案有误不及时通知项目办公室或甲方办公室,擅自修改设计方案的,直接责任者处200元~500元罚款。

3、隐蔽工程施工,未按规定进行的,直接责任者处200元~500元罚款。

4、未按隐蔽工程验收规定进行验收且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直接责任者处200元~500元罚款。

5、对于可以完成的上级交代的现场改图、作图、购料、施工安排、检查等项目工作未完成的处以直接责任者100元~300元罚款,影响工程进展严重的予与解雇。

6、对于违反现场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的处罚与施工队同样处理。

7、对长期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敬业向上努力工作的员工,公司给予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的奖励称号及奖金、福利待遇提高等奖励;由项目办公室分配制表报与公司同意实施。奖励额度以公司给项目部的奖惩措施奖励额度为准。

8、公司对于任何单项工程项目经理部的目标管理都给予一定的奖励措施。完成好坏都将直接影响到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

9、对严格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工作的项目办公室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公司给予奖励;

质量奖惩管理制度 篇九

一、教学成绩奖罚:

1、学区奖罚:教师所任单科成绩均分居学区倒数第一、第二、第三的分别罚款300元、200元、100元。教学成绩在学区前三名的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学区统一奖罚)

2、学校奖罚:学校按教师个人单科授课成绩在学区中排名奖励,前三名的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三、六年级总评成绩进入全县20名的给每位授课教师奖励500元,进入全县前10名的给每位授课教师奖励1000元。

3、均分增减奖罚:教师单科授课成绩不在学区前三名的,按上学期期末统考的均分计算,提高一分奖励30元、下降一分罚款30元,以此类推;

学校罚款的总数用于奖励教学任务繁重或工作量大的教师。(2人)

说明:任课教师以各种理由不按学区规定的时间内拒交罚款的,公派教师或代课教师个人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学区不发个人考核表;学区将拒绝办理一切个人事务(职称评定、相关证明、学区盖章、区长签字等),代课教师的学校和学区不在教育局聘用合同上签字、盖章,学校临时招聘的教师,由学校扣罚一月工资或按自动辞职处理。学校、学区如实记入会议记录,后果自负。

二、教学工作奖罚:

作业批阅数和教学设计课时数奖罚,达不到学区要求的,少一次作业或教案罚款5元,教案课时数按作业规定的次数计算,依次累加。

1、一至二年级数学不少于60次,三至六年级数学不少于50次,(作业次数与教案课时数一致)

2、一至二年级语文、数学各不少于60次,教案课时数各不少于60课时;

3、三至六年级语文不少于55次,教案课时数不少于55课时;

4、三至六年级英语各不少于40次,教案课时数各不少于40课时;

说明:期末检查时因个人原因丢失学生作业(50%以上)或丢失(不写)教案的教师,个人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练习册批阅一次按一次作业批阅计算,测试卷批阅一次、有成绩登记,每次按3次作业批阅数计算;所有罚款总和用于奖励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或优秀教师奖励;

三、出勤奖罚:

1、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按签到册计算)

2、旷工一天扣除日工资的100%,教师短信请假的或口头代假的一律按旷工记录;

3、事假一天,请假人需向委托人交代带班费60元、半天30元,事假超出5天的`,从第六天起每天扣除当日工全资;罚款如数上缴学区教导主任。

4、上课迟到1分钟按出勤迟到1次计算,超过5分钟的,按旷工1节课记,每次罚款15元。

5、学校加班期间不按时到岗的、关闭手机的每次罚款100元。

说明:按教育局教师请假办法中符合婚假、产假、病假等的教师,学校将实行不奖不罚。出勤罚款用于奖励学校每学期的全勤教师,出勤按校务日志、请假条、签到册计算。事假超出5天没有评优选先的资格。

全勤奖励=出勤罚款总和÷全勤教师数

四、其他奖罚

1、班级台账周五由吴成娟负责检查,每少填一次罚款10元;记入到会议记录或校长工作笔记;

2、主题班会记录每学期不少于8次,少一次罚款20元;由校长检查,记录在案。

3、值周期间擅离职守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晚上由值周领导查岗,记录在案)

4、无故不参加学区或学校会议的按100元、50元罚款;按会议实到人数记录;

5、上课铃响后2分钟内不进教室的每次罚款15元;

6、禁止有课教师带手机进教师,上课时间接打电话、玩微信或游戏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以上的罚款总数用于奖励学校的3名优秀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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