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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3篇 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优秀13篇文章

更新时间:2023-05-18 来源:互联网 点击: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为了让大家更好的写作驾驶员管理制度相关内容,精心整理了13篇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欢迎查阅与参考。

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制度 篇一

一、局(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及时投保,由办公室(车队)具体负责登记实施。

二、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责任险项目投保,客户经理摩托车,由局(公司)统一为其投保车损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

三、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车队,由车队协同保险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评估损失,做好索赔工作。

四、车队对投保车辆要逐台登记,并按时续保,当车辆保险期限到期时,驾驶员应及时向车队报告,办理续保,不得脱保,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保险的监督管理,督促车队建好台帐,尽心尽责做好索赔工作。

车辆事故登记制度

一、局(公司)办公室(车队)为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登记、上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如实向事故处理的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局(公司)办公室(车队),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妥善处理。

三、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事故大小,务必如实及时报告主管职能科室,办公室(车队)应根据事故等级损失轻重,做好登记并逐级上报。

四、发生车辆事故,不准隐瞒不报,不准私自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所在部门负责人、驾驶员自负。

五、办公室(车队)对车辆交通事故要分类登记,建立档案台帐,并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续聘的重要依据。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确保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减少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损失,应急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一、车辆发生伤人交通事故时

由乘车负责人或驾驶员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电话:)。乘车负责人或随车人员必须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驾驶员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交警现场处理。当驾驶员一人在场时,先报警和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在事故现场作好标记,并立即抢救伤者。然后等待交警现场处理。

二、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

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电话:

),并及时赶赴现场协同处理。驾驶员、送货员必须保护好随车成品卷烟,如有伤者由送货员及时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驾驶员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和随车卷烟,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并协助交警作好现场处理。

三、物流中心配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

驾驶员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职能科室(电话:)。职能科室负责人接到电话后,应及时赶往现场协同处理。如有重伤者,驾驶员应锁好货厢车门,在事故现场作好标记,而后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并报告局(公司)领导。

四、车辆在途中发生抢劫案件时

驾驶员、送货员或随车人员要机智、勇敢、灵活,不要惊慌,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并将货款放置隐蔽处,同时沉着冷静地组织做好正当防卫,全力保护好国家财产,记好疑犯的容貌特征,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即时报领导,并急速赶赴现场做好急救工作。平时在工作中要加强防范,配有必要的防卫工具,以应急突发事件的发生。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二

为加强车辆管理工作,保障日常工作,保证车辆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驾驶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加强责任心,自觉维护公司的集体荣誉。

2、驾驶员须保持车辆内外部整洁,及时对车辆进行刷洗。

3、严禁酒后开车,驾驶车辆时禁止吸烟、饮酒和闲谈,做到“不该问的事不问,不该说的'话不说”。

4、驾驶车辆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的指挥,凡违反交通管理条例的罚款不予报销。

5、严禁私自出车、乱停乱放,禁止擅自将所驾车辆交给其他驾驶员或无证人员驾驶。

6、驾驶员擅自将车辆交借他人驾驶的,每发现一次扣驾驶人员100元,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出车的,每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7、对发生事故的,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或隐瞒不报及隐瞒事故情节的,每发现一次扣驾驶人员200元,驾驶员按交通事故处罚条款加倍处理。

8、驾驶员辞职时须提前30天告知办公室。

最新驾驶员从业管理制度 篇三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特为本公司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

1、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各级人民政府、运输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严格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调派。

2、积极参加公司、车队组织的安全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法制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认真学习公司发放的各种安全宣传资料,不断提高安全意识。积累安全行车经验,掌握事故预防知识,确保安全行车。(在公司内行车,行驶速度应遵守公司内的安全警示牌,确保行驶速度在15公里以内,尊重路边行人,下雨天稀泥四贱、晴天灰尘四起)

3、行车时必须携带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等有关证件,严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疲劳开车、赌气车、英雄车和开带病车,严禁将车交给无证人驾驶和其他人员驾驶或练习,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4、坚决杜绝车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等上车,否则,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全部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公司采用车辆承包制,执行“定人,定车、定位”的“三定”,平时检查、使用、维修等由责任人负责,执行长途任务配副驾的,其责任划分界定为谁开谁负责。双方交接时一定要检查车辆外观、里程、油量、车辆性能等。

6、驾驶员在出车前要严格检查车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做到定期做好车辆维护,要保持车辆外观整洁,确保车辆性能状况完好。(雨中行车,驾驶员视线受阻,看不清周围行车情况,容易判断失误而引发潜在危险。因此,驾驶员的视野是否开阔清晰显得尤为重要,出行前仔细检查雨刷是否能正常工作非常必要,大家要时刻做到防患于未然。)避免涉水,小心发动机熄火、放慢车速,转弯防侧滑、保持车距,谨防追尾、倒车时更要确保视野清晰。不少车主倒车时常常忘记打开后雨刷,造成向后视线受阻,非常危险。另外,阴雨天侧窗容易起雾,大家要注意及时除雾,必要时打开空调内循环,让空气流动起来,达到消除雾气的效果。

7、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及时报警并通知公司接受指示;

8、以上所述内容,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圆满履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视情节给以警告、记过、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开除直至报请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处理。

司机管理制度 篇四

(一)司机岗位安全责任制:

1、认真学习交通法规、企业车辆司机管理制度,提高驾驶水平及紧急情况下应急事故处理能力;

2、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企业下达的运输任务;

3、禁止超员、超载、超速、超长、超宽、超高驾驶车辆;

4、爱护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要认真对车辆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维修,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5、建立用车台账、加油台账,规范用车流程;

6、相互监督并举报,杜绝违章事故发生;

7、遵守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车辆运行记录。

(二)车辆管理制度

(1)派车原则

市内公务派车由办公室指派,省内公务派车须经主管副总批准,100公里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使用总经理的专用车须经总经理同意。

(2)建立用车台账

A、办公室必须建立用车台账,车辆使用前须将车里程表数一一进行登记造册。

B、总经理和销售科、采购科的专用车辆,驾驶员在出车时自行登记出车起始里程、出车地点及事由。其他人用车,必须在驾驶

员出车登记表上登记出车起始里程、出车地点及事由并签字。

C、办公室设置用车通知单和用车登记表。市内用车者在登记表签字;出城用车由用车者填写用车通知单,按程序审批后驾驶员才可出车。

(3)加油、加气的规定

A、主管副总、财务总监、办公室主任和驾驶员根据车况、车型共同制定每百公里耗油/气标准。

B、财务室凭用车通知单和行车登记表按月结算耗油/气量。

C、实行专车专卡,财务室按实际出车里程和核定的耗油量计发各车的油卡,并设立各车用油台账。无加油卡时须索取发票,并登记加油/气量,当前里程,时间等数据。

(4)车辆维修

A、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解决的必须到指定的厂家维修。

B、由主管副总、财务总监共同联系汽车修理厂家,并约定先修车后付款的合同原则,修理厂家每月凭驾驶员签字的维修清单来矿结算付款。

C、车辆需要更换单件在1000元以上的配件或进行大修时,必须填写申请表,经主管副总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D、凡被更换的废旧配件如数回收。由负责回收人员出具证明后新购配件才能报销。

E、严禁驾驶员出售油料和配件或多报修理费,违者处同等金额三倍的罚款,严重者直接勒令离职。

(5)奖惩方法

A、对节约限定油料者,奖节约油额的50%;超过定量油料时,由驾驶者承担多耗油料的50%;实行季度结算制。

B、驾驶员必须按指定地点出车,如地点变动,由用车者补办相关手续。严禁擅自出车,违者罚款100元。

C、驾驶员酒后开车者,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每次罚款300元,交给他人酒后驾驶每次罚款500元。

D、出现交通违章,如因主观原因由驾驶员承担相应责任与罚款。 E、发生安全事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时,按事故损失的20%承担赔损责任。

F、对全年安全出车330天(不含修车)以上,且又无主观违规行为的驾驶员,每人奖励2000元。

(三)司机相关管理措施

1、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能擅离职守,不能在工作时间饮酒,因饮酒不能出车的,罚款50元每次;

2、服从调度和安排,临时有任务必须随时上岗出车;调度任务发出不能及时到岗者,罚款50元每次;

3、小车每天必须停放到指定地点,该入库的一律入库,不能入库的整齐停放到指定停车场,其他外出过夜的情况也需妥善停放,如因停放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由司机自己负责;

4、严禁随意利用公车办私事,或帮他人办私事,发现以上行为罚款50元每次;

5、一般情况下必须使用加油卡进行加油,加油卡余额不足了应及时通知冲卡。特殊情况用现金加油必须开发票并且在发票上注明原因;加油卡一卡一车,严禁借给别人使用,或者帮其他车加油。一旦发现此类情况,第一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直接下岗;

6、对自己负责的车辆必须爱护,勤养护,勤清洗,减少修理。因养护不当造成车辆本可避免的故障的,司机需负相应责任;

7、保持磨盘沟煤矿整体形象,随时保持车身内外卫生和整洁,有条件时尽量自行清洗,到洗车点洗车必须索取发票;

8、留意本车运行状况,尽量做到每5000公里一次小保养,每10000公里一次大保养;

9、尽量到指定4S店和维修厂进行检修,有特殊情况需到其它地点进行检修时需索取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原因;

10、车辆运行时注意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章,强化操作技术,注意出车安全。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章违规或者出安全事故的,驾驶员按制度承担相应责任;

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制度 篇五

1.目的

为规范厂区交通秩序、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合理有效调度使用车辆,满足正常用车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车辆、驾驶员、员工自备车及一切外来车辆的管理。

3.职责

3.1保安人员负责对进入厂区车辆的管理指挥和导引。

3.2驾驶员(开车人员)负责公司全面货物运输、公务接送及突发性抢救急送工作。

3.3行政专员负责调度计划审核、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绩效评估、车辆年检、违章处理、保险养路费用缴纳、燃油费用控制、指导监督驾驶员对所驾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等事项。

3.4行政专员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的调度计划的起草以及具体调度的执行。

4.作业标准

4.1用车规定

4.1.1公司车辆使用主要用途:

4.1.1.1大众小轿车浙C57C31行政专用(客人接待、对外业务等)

4.1.1.2长安面包车浙C87A07主要对外采购

4.1.1.3五菱面包车浙CYJ351主要对外采购

4.1.1.4五菱面包车浙C79X86主要对外采购

4.1.1.5五菱面包车浙C81X88主要外发、行政后勤物资采购

4.1.1.6江淮小货车浙C29211主要送货

4.1.2小轿车浙C57C31和面包车浙C81X88由人事行政部管理;面包车浙C87A07、浙CYJ351、浙C79X86和浙C29211均由采购部统一管理;除公司允许的特殊人员以外,禁止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

4.1.3生产部门须使用货车时,应提早一天将货物性质、装货量、适合车型、装货地点、时间、行经路线等要素书面或电话告知行政专员,以便安排次日合理调度货车;

4.1.4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如因不能回公司,要打电话说明情况。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追究相关人员赔偿责任。4.1.5小轿车(公务车)的使用

a)下午、晚上要用车的,用车部门应在每天11:30前将用车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行经路线等要素书面或电话告知行政专员;

b)晚上、次日上午要用车的,用车部门应在每天16:45前将用车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行径路线等要素书面或电话告诉行政专员;

c)晚上临时公务用车者,须在20点前告知行政专员酌情安排;

d)行政专员在收集到各部门用车需求信息后,合理安排公务用车;

e)用车部门若未按照上述a)、

b)条提前告知行政专员的,造成无法临时安排车辆补救的,则由用车部门自行解决。

4.1.5公司小车只限于财务人员外出办理各项手续,账务往来办理等、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联系业务、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如需出温州市以外的地区的,需总经理批准,如总经理不在公司,回来后要补签[出车单]。

4.1.7突发事件用车、接送客人用车不受

4.1.3条款的限制。

4.1.8采购部用车

4.1.8.1采购员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0.5--2小时填写[出车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并调派。无[出车单]者,保安禁止出车。

4.1.8.2如装载物品,请用[货物放行条],应详填用途及装载品名、数量。保安人员应就单载品名、数量、规格与实际数相核对,若有不符,应即报请行政部处理。

4.1.8.3车辆出厂应将[出车单]交保安签注时间、起程公里数,并接受保安查点车上装载物品,保安于次日将所有[出车单]转交人事行政部查核、存档。

4.1.8.4无[出车单]擅自出车,或不接受保安人员查点载货者,应予小过处分,保安并禁止出车。

4.1.8.5公司货车车辆为运送公司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不做其它用途。

4.1.8.6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

4.2出入公司大门车辆的放行

4.2.1保安人员凭有效的派车单放行,并在车辆返厂时填写返厂时间后留存;行政专员收回的派车单,分别按顺序、月份归档好,保存6个月备查。

4.2.2外出车辆下班未及时返厂,行政专员须确认迟返原因后告知人事经理同意;外出车辆无故未返厂的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人事经理处理。

4.2.3员工自备车:公司员工自备车的车牌号需在大门保安厅处备案表中留有记录,方便进出入公司放行。

4.2.4外来车辆:听从上级领导指示放行车辆,并做好进出登记。具体执行《保安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4.3驾驶员管理

4.3.1公司驾驶员(包括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道路安全交通法规,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保险费用,杜绝在公司内部道路发生交通事故;若在厂内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司人事行政部或上级领导。

4.3.2机动车辆在公司出入口限速为5公里/时;厂区限速为15公里/时;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限速为10公里/时;不得超速行使。

4.3.3车辆在厂区行驶时,禁鸣喇叭,转弯前打出转向信号且减速慢行;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且主动避让步行人员;非机动车、行人靠右,严禁与机动车抢道。

4.3.4公司或外来车辆必须服从保安人员导引,在停车场规范停放或保安人员指定地点临时停放。

4.3.5驾驶员每天出车前必须重点检查冷却、润滑、轮胎、刹车及转向等安全系统,认真做好车容、车况检查维护,如发现部件损坏和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严禁病车上路。

4.3.6驾驶员必须听从调度的安排,接到派车单后,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检查机油、燃油是否充足),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等待(特别是在执行接送客人任务时,务必做到);行驶途中不得吸烟、喝酒,不得频繁或长时间打电话,不得大声交谈,严禁鲁莽驾驶(避免时快时慢或紧急刹车现象)、违章驾车;强化服务意识,不讲不做有损公司形象、不利于团结的言行。

4.3.7严禁证件失效及酒后驾驶,不准超载;出长途车,要保持睡眠充足和良好的精神状态,长途驾车最长不超5个小时,必要时停车休息,避免疲劳开车。

4.3.8每次(天)车辆用毕归厂,应对车内进行清理(洗);未经许可,不得付费洗车,每周至少自己清洗一次。

4.3.9驾驶员因自己原因违反交通规则(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由其自缴罚款(若不按时交纳,责令其交纳罚款外,另警告处分),扣除绩效安全分。

4.3.10报销单据做假,按双倍金额处罚,并记大过。

4.4接送客人用车时,驾驶员除做到4.3条款的规定外,还应做到以下规定:

4.4.1驾驶员应衣着整洁,举止大方,文明礼貌,微笑服务;

4.4.2对接送客人的派车任务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应随叫随到;

4.4.3在执行接送任务期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客人上下车,主动帮客人提、拿行李,清点后并与客人确认,客人表示行李无差错时才可关好车门启动引擎驱动车辆;

4.4.4每次接送客人时车辆里外都必须清洗干净,确保车辆整洁、车内无杂物、无异味;

4.4.5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对乘车人员在车上的谈话,不乱说,不乱传。

4.4.6保管好客人放于车内的所有财物。

4.4.7人事行政部须安排专人定期检查车辆是否能持续满足接待客人的要求。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

为了加大驾驶员安全学习力度,不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以下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

一、公司所属车辆驾驶员每月必须参加一次公司安全教育学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电话向公司安全管理负责人请假,由安全人员另安排时间补学。

二、安全学习会议时间:以公司电话通知为准,各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安全学习会议,会议召开时,驾驶员迟到15分钟以上处以罚违约金20元,超过30分钟的重新初学。

三、公司召开安全教育学习会议,所属驾驶员一次不参加的,公司对其发出违约通知书,并通知回公司补齐学习内容,如没有电话请假,不按公司要求回公司补回学习内容的,公司处以违约300元并做出书面检讨,二次不参加学习的驾驶员,处以违约金600元,停运一天参加安全教育学习。

四、驾驶员三次或以上不参加公司安全教育学习的。停止上班。

第二条驾驶员的管理办法

一、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四川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公司的驾驶员的招聘、培训、考试;劳动保险、工资发放、考核,奖惩按公司化管理驾驶员“五统一”管理制度执行。

三、本管理办法中心内容是驾驶员日常行车安全过程管理。

四、驾驶员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原则做好驾驶员的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五、驾驶员的人事权属公司人事部门,各部具体负责驾驶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六、驾驶员工作规范及要示《安全承诺规范》。

(一)车辆发车前

1、应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各项运行证件。

2、检查车辆状况是否良好,有效,符合货物运输条件。

(二)车辆运行中

1、严格执行安全行车规定,按规定速度和营运路线行驶,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车,不得酒后开车,不开斗气车“英雄车”。

2、不得与人闲谈,不得吸烟、喝饮料、吃零售,不准与乘货争吵

3、严禁私带旅货,货物,严禁自己亲属,朋友。违者,视同违约,按规定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直至辞退。

4、如遇车辆发生故障、路阻或遇险时,应会同乘务员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积极组织抢险和救护伤员,并及时与公司联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和处理。

七、驾驶员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速驾驶,连续驾驶车辆三小时应停车休息15分钟、24小时内驾车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八、超、会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自觉做到先慢、先让、先停,会车时任何情况都不能停占对方路线。

九、在危险区域行驶要严格控制车速,时速不得超过危险路段设定时速,禁止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

十、下坡时,不得熄火空挡滑行,与前车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十一、在弯道行驶时,车辆需靠右则行驶,严禁侵占对方路线。

十二、车辆涉水必须查明情况,在确认安全后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后方可通过。

十三、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应提前减速、观察道口信号,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过无人看管的道口时,要停车瞻望,确认安全时再通过。

十四、上下渡船要服从渡口管理人员的指挥,按指挥地点依次待渡,上下渡船要低速慢行。

十五、夜间行驶时要提高警惕,保持适当车速,感觉劳累时应选择到允许的、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地点停车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十六、行驶中的车辆发生故障,应将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点修理,并在车后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或危险信号灯。

十七、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要遵守高速公路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驶,驾驶员和前排人员须系好安全带,同一车道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超车时要确认安全后再超车,超车后及时返回行车道,不准骑、压道分界线行驶,不准在紧急停车带、跟肩和超车道内正常行驶,不准倒车,逆行和紧急制动。

十八、驾驶员的工作与纪律

1、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以及驾驶员职业道德要求和标准。

2、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无条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

3、注意个人仪表、爱户车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敢于与车匪路霸等不良现象作斗争。

十九、驾驶员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驾驶员档案,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包括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服务单位、初领驾驶证日期、准驾车型、从业资质证号、从业资质类别、从业资格证件领取时间和变更记录以及继续教育情况表。

2、安全生产记录,包括有关部门抄告的以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掌握的责任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事故经过、死伤人数、经济损失等事故概况以及责任认定和处理情况。

3、遵守法规情况,包括本行政区域内查处的和本行政区域外抄告

4、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规的情况

4、服务质量记录,包括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的服务质量事件的时间、社会影响等情况,以及有效投拆人、投诉内容、责任人、受理机关及处理情况。

第三条公司化管理驾驶“五统一”管理制度

为加强驾驶员的管理,提高公司化管理程度,切实保障公司及驾驶员双方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化管理的驾驶员实行“五统一”管理。

二、驾驶员“五统一”包括:统一招聘、培训、考试、统一劳动保险、统一工资发放、统一考核、统一奖惩。

三、驾驶员“五统一”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招聘办法、招聘程序、劳动用工合同,培训考核规定、劳动保险、工资发放、考核奖惩办法等。

四、驾驶员招聘办法

(一)公司驾驶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统一招聘,具体工作由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

(二)招聘原则:招聘驾驶员本着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以用人所长,鼓励进步为宗旨,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知识,技能、品行、能力、经验、身体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合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安全意识强,驾驶记录优良。

2、具有驾驶车型相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安全驾驶3年以上……

3、身体状况良好,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以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为准)。

4、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以及优质服务意识

五、驾驶员招聘程序

1、首先由驾驶员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承诺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填写个人简历表。

2、驾驶员向公司安全科提供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并复印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安全科按照公司驾驶员招聘办法进行审查。

3、安全科对符合招聘条件的驾驶员进行专业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安全法规、岗位操作技能、工作规范、安全救援措施和方法、职业道德和优质服务、事故安全分析等。

4、驾驶员经岗前专业培训后进行理论考试,理论考试成绩达不到90分以上的不能进行下一个程序。

5、理论考试合格后,公司安全科组织对该驾驶员进行路考,路考包括:驾驶操作,起步掉头、路面应急处理等。

6、理论和路考合格后,由考核人员填写驾驶员操作记录表,报送安全部经理和分管安全领导签署意见。

7、根据安全技术部和分管安全领导签署意见,填写货运驾驶员聘用审批表,报相关领导审批。

8、被聘用的新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9、由安全技术部建立驾驶员个人档案。

六、驾驶员劳动合同

(一)公司驾驶员实劳动合同制,公司内所有驾驶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新聘驾驶员,一般须经3-6个月的`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成为本公司正式聘用的合同制驾驶员。

(三)新聘加强员一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除外)包括试用期在内,一年期满后视工作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四)驾驶员签订合同之前均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成员等。

2、社会关系情况。

3、本人德才情况:如学历、学位、职称、特长、奖励、处分等。

4、个人简历。

5、其它要说明的问题。

(五)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是

1、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

2、平等互利

3、权利和义务对等

4、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

(六)解决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履行合法手续《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者

2、聘用时填写资料有虚假者

3、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轻微,经教育不改者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5、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6、不服从主管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分配者

7、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8、有偷窃、贪污、腐化、损公利已行为者

9、严重渎职或言行给公司利益带来直接损失者

(七)驾驶员辞职应事先做到如下事项

1、应提前30天书面提出。

2、驾驶员辞职必须与相关科室办理手续,结清一切经济往来,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

(八)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以劳动合同签订时约定的月工资标准为准,如合同期内驾驶员单方自愿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公司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驾驶员培训考核规定

1、为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落实驾驶员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制定驾驶员培训考核制度。

2、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安全学习教育和培训制度,自觉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和技能培训。

3、安全科每月15日(回马片区18日)晚组织一次驾驶员安全学习,学时不低于2小时,学习内容:安全法律法规、岗位操作技能、应急处置能力,工作规范、安全救援措施和方法、职业道德和优质服务、事故案例分析,特殊气候条件下的安全行车、总结近期安全行车、安排下月工作等。

4、每年开展一次职业驾驶员警示教育培训,安全科联系运管部门,对全公司业务驾驶员进行职业教育培训并考试、经培训合格,由运管部门在从业资格证上签培训章。

5、公司安全科应急负责定期对驾驶员进行综合性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执行规定制度情况,安全行车情况、安全学习情况,违规违章记录情况、行车事故记录情况。

6、公司驾驶员凡学习和培训达不到规定次数或时间要求,要及时进行补课和考试。

7、驾驶员经考核不合格的,一律停运进行整改,经整改还是不合格的一律解聘。

8、对考核合格,表现好且无责任事故的可评为先进行表彰。

八、驾驶员劳动保险

1、凡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的驾驶员均应参加社会保险,实行统一劳动保险。

2、社会保险由公司按月扣代缴,统一到大英县社保局办理。

3、社会保险缴纳比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驾驶员工资发放

1、驾驶员的工资包括:固定工资,趟次工资、通话费等组成。

2、驾驶员的福利包括:烤火费、防暑降温费和节日费等。

3、驾驶员工资计算同期为前月25日至24日,由公司经营科负责驾驶员出勤考核,月底报财务科核发工资。

4、驾驶员于每月25日后到公司财务科领取工资。

十、驾驶员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一)奖励

1、驾驶员遵章守纪,按时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和活动,全年无大小责任事故。

2、在行车中如遇意外紧急情况,危及全车安全,能临危冷前处理,避免了群死群伤的重大特大事故,经调查属实,给予表彰,根据情况给予物质奖励。

3、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驾驶员,按以下标准奖励。

本年无事故者奖100元

连续两年无事故者奖200元

连续三年无事故者奖500元

连续四年以上无事故者奖1000元

(二)处罚

1、凡酒后开车,无论是否造成事故,扣除驾驶员500元安全风险金或移交交警部门处理,酒后发生事故,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

2、凡无证开车或驾员证、照不符,无论是否发生事故扣除500元安全风险金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如因此造成事故或损失,由其承担全部损失。

3、发生责任事故,驾驶员根据其责任大小,按比例承担赔付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差额部分,全责80%,主责60%,同责30%,次责20%,公司有权向拒赔者提起诉讼索赔,并申请有关部门吊销驾驶证、准驾证。

4、驾驶员严重违反有关安全制度或无故不参加各类学习,培训、职业道德低下,服务质量差,企业给予停工学习直至解聘。

5、驾驶员有以下违章行为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

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违章积分达12分,一年内发生三起无人员伤亡的一般责任事故,发生两次以上运输质量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暴光。

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本公司驾驶员及车辆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实车辆安全责任制,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章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驾驶员准入条件

第一条凡是在本公司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资格《机动车驾驶证》和相应准驾资质《从业资格证》,且证件须在审验有效期内,能熟练掌握驾驶机动车技能,拥有5年以上专职旅客运输驾驶经验;

(二)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身体健康,无影响安全行车的各种疾病;

(四)熟悉业务技能,对所驾车辆机械构造及安全部位的性能有基本认识,懂得机动车维护保养;

(五)熟悉掌握道路运输法规和旅客急救知识;

(六)三年内无同等责任以上(含同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七)一年内无2次以上(含2次)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八)交通违法记分未满6分的;

(九)未纳入行业管理部门黑名单的;

第二节驾驶员准入程序

第二条由驾驶员向公司提交自愿申请驾驶我公司客运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并申请办理公司上岗证的申请书;

第三条驾驶员本人提交以下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年审身体体检证明回执,工作简历表;

(二)一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第四条由公司经营安全科对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安全意识、安全行车情况、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初审。

第五条由经营安全科对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旅客运输服务规范、职业道德、驾驶技能操作、公司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考核,并对驾驶人进行理论和路面考试。培训、考核内容:

(一)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培训;

(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

(三)职业道德、安全意识、驾驶操作技能、道路标志、标线培训;(四)是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五)是否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

(六)驾驶车辆是否具有识别信号和谨慎驾驶的能力;

(七)是否具备相应的车辆维护保养基本常识;

(八)是否掌握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并迅速作出处置反应;(九)是否通过理论考试。

第六条驾驶员经审查、培训、考试合格的,由公司安全科填写驾驶员资格审查表报送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与公司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经营安全科为其办理公司内部上岗证,并报运管部门进行执业备案。凡使用伪造证件的驾驶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上岗资格。

第三节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

第七条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交警、运政部门和公司的管理,安全、优质完成运输任务。

第八条树立安全行车意识,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增强安全驾驶责任感,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第九条爱护车辆,认真学习和掌握车辆的例行保养和修理技能,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第十条以人为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务,热情待客。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第十一条出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驾驶车辆:

(一)饮酒、服用了国家管制的XX或者XX品;

(二)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三)未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

(四)思想情绪受到影响的;

第十二条认真检查车辆各安全部位,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综合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检查车辆燃(润)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检查安全监控设施设备(GPS或行驶记录仪)、空调、视听等设施是否完好,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不得驾驶安全设施设备不全或者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第十三条携带好各种证件,严格按照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规定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并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运行,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无公司上岗证或无驾驶资质的人驾驶。

第十四条服从交警、运管和相关行业部门及公司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提醒,并自觉接受旅客监督。

第十五条行车前检查行包(箱)、货物是否捆绑牢固,并注意装载物品的安全,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装载规定和行驶规定,不疲劳驾驶、不带情绪驾驶、不冒险驾驶、不争道抢行、驾驶车辆时不使用手机、不抽烟、不饮食、不与他人闲谈,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

第十七条连续驾驶车辆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24小时之内连续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客车驾驶员凌晨2点至5点必须在服务区停车休息,并与驾驶员签订责任状,防止疲劳驾驶。在中途休息时,驾驶员应检查方向、制动、轮胎、轮毂、仪表、灯光等是否正常,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十八条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起步必须先关好车门,在车辆始发站内起步运行必须服从站务人员的指挥,无站点起步前须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认安全方可起步;任何情况下,车未停稳严禁上下乘客;任何情况下途径人行横道时,必须无条件减速,如遇行人横过斑马线,必须停车让行,优先让行人通过。

第十九条车辆通过漫水桥(路)、便桥(道)、沉陷、塌方等危险路段时,应严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行”的规定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必要时让旅客下车步行通过,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二十条在山区、停车视距不良或道路状况不良的路段行驶时,应严格遵守“减速、鸣号、靠右行”、“宁停勿绕”、“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安全行车的规定,不得在弯道上、下陡坡时强行超车。

第二十一条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注意警示标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减速行驶,严禁强行闯关、超速、抢(占)道行驶。如遇塌方、水毁、飞石等路段,危及行车安全或道路情况不明时应果断停车,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绕行。在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得冒险行驶。

第二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和保护财产。按规定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并迅速向当交警、公司安全部门和保险公司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认真检查车内安

第二十三条收车后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和清洁工作,全设施设备和车辆技术状况,如实向单车经营者反映行车途中的安全问题,必要时报告公司安全部门。

第二十四条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四节安全带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营运客车安全带安装使用管理办法为全面推广使用安全带,提高广大司乘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营运客车安全带安装使用管理,最大限度地保护旅客人身安全,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十五条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必须要求驾驶人系好安全带,同时,要在客运车辆出站前、上高速公路前、服务区休息发车前等环节提醒旅客系好安全带。

第二十六条对所车辆安全带安装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七条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在客运站场广泛张贴、发放倡导安全带使用的挂图、车贴、折页等宣传品,让“安全带生命带”主题概念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五节GPS监管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市、区政府及交通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切实加强对旅客运输车辆安全监管,实现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凡我公司旅客运输车辆必须安装GPS监控系统。

第二十八条GPS监控系统要有且监控人员能熟悉掌握和操作的以下主要功能:

(一)实时监控功能:系统能够实时反映车辆的运行状况,GPS监控客户端可通过互联网或专线实现对车辆实时跟踪和查看;

司机管理制度 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车辆管理,确保办公车辆合理调配使用,以及办公车辆安全行驶和及时保养,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工作用车由公司综合部统一调派,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用车。

2、车辆调派要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合理调度安排。未经综合部批准,司机不得擅自出车,违者按出私车论处。

3、夜间、周末和节假日期间,车辆钥匙必须交综合部保管,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车辆。节假日值班车辆必须服从带班领导的安排。

4、严禁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违者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5、县域以外出车实行派车单登记制度。

6、建立车辆安全防范措施,夜间要将车辆停放于车库内。

7、车辆燃油、维修和保养等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实行冲卡加油、定点维修保养。

8、车辆维修时,驾驶员要事先向综合部提出申请,由综合部部长同意,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人员与驾驶员到指定汽修厂维修。

9、车辆维修合格后,应根据车辆维修情况逐项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在《维修明细表》上签字。

10、车辆需加油时,驾驶员必须填写申请,经综合部部长批准后领取加油卡,综合部人员与司机共同到指定加油地点加油,综合部严格控制车辆百公里耗油量。

11、因特殊原因,在外加油或修车发生的费用,须经乘车人员在票据上签字,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按财务报销程序办理报账手续。

二、司机管理

1、司机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驾驶安全意识,精通业务,热爱本职工作。

2、司机要服从公司综合部的统一调度指挥。

3、司机要爱护自己驾驶的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和良好的车况。对因养护和驾驶不当出现事故或车辆损坏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停止工作、赔偿损失等处罚。

4、司机若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罚其当月出发补助的10%-100%。

(1)工作日中午或出发期间饮酒。

(2)未经综合部批准私自出车。

(3)出车期间发生违章且负全部责任的。

(4)私自把车开回家存放。

5、各车的随车用品(水桶、拖把、鹿皮等)一律以旧换新

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条客运驾驶人聘用准入制度

第一条、凡是在本公司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依照劳动合同法,严格客运驾驶人录用条件;

第三条、统一录用程序,对客运驾驶人进行面试;

第四条、审核客运驾驶人安全行车经历和从业资格条件;第五条、客运驾驶人的录用应当经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审核;

第六条、客运驾驶人的信息录入企业动态监控平台(或监控端);

第七条、对有以下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1)、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2)、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

(3)、有酒后驾驶违法记录的;

(4)、有超员20%违法记录的;

(5)、有超速50%违法记录的;

(6)、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

驾驶员管理制度 篇十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我局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贯彻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车辆使用率,使全局的车辆能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工作,满足生产第一线的需要,确保安全供电和行车安全。结合我局生产部门比较分散的实际情况,实行“集中领导,各部门分级管理”的管理办法。

第2条:局办公室为全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部门。局汽车班的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直接管理调度,局属各站所、股室的车辆,驾驶由各单位负责管理调度。

第3条:车辆是为生产、工作、生活服务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自觉履行职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以及车辆管理制度,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和行车安全。

第二章车辆调配、调度

第4条:调配

(一)根据我局生产单位比较分散的特点,局办公室平时根据全局生产工作需要,有权调动临时调配各单位的车辆。各单位应本着全局一盘棋的精神,无条件服从。

(二)局属各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临时互相调配使用车辆,须经双方单位的领导同意并报局办公室。

(三)局属各有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并按车辆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教育,督促平时的车辆检查和维护保管。同时做好驾驶员的油料领发等考核工作。

(四)车辆原则上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以加强车辆的保管维护,如需临时调配应进行详细的交接手续。

(五)凡车辆转增、转调或报废处理应按局固定资产手续办理。

第5条:车辆调度

(一)局属各有车单位(含局机关),编制有汽车班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汽车调度员。无汽车班车辆少的单位,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负责车辆管理调度。

(二)局属各单位的车辆派出(包括单位领导属兼职驾驶员),一律通过调度凭《用车申请表》,无调度单出车视作私自驾车(特殊情况事故抢修外,但事后应补单)。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为确保安全行车,在无法保证行车安全的危险路段,驾驶员有权拒绝行驶,任何人不得强制驾驶员执行。调度员因公或休假不在时,由单位领导临时指定调度员。

(三)申请用车部门无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以便调度员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用车的车型、用途、任务缓急,合理调配车辆。调度员应科学灵活地调派车辆,遇车辆紧张,任务繁重时,除事故抢修用车外,一般性的任务可根据车辆装载情况,同方向路线2个或多个任务综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车辆的利用率。

(四)驾驶员应服从调度员的安排,不断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五)驾驶员在上班(值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每天资执行任务回场后,应按《用车申请表》填写行车日记,向调度员报告车辆技术状况及行车安全情况,按月累计行车里程和耗油量。

(六)车辆在外执行任务,除当天不能回库外,一律不得在外过夜停放。如特殊情况在外停放,须经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并办理好保管手续。

(七)平时(或节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车须单位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年度审验

第6条:车辆审验

(一)全局的机动车辆年检审工作由各有车单位的调度员或车管人员做出计划,然后交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

(二)车辆年检审工作应按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要求按时组织实施。检验前应做到随车设备齐全,各部机件完整良好,性能可靠,车容整洁,标志清晰,各种证件齐全,合符年审检验的要求。

(三)非因生产工作关系或车辆因缺件维修待料等客观原因影响车辆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有关责任人负责,单位不作报销。

第7条:驾驶员审验

(四)全局机动车驾驶员每年的年审工作(必须是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各驾驶员自行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年审后,由局办公室审核报销。

(五)驾驶员在年审前要根据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接受思想作风、纪律、技术和身体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六)凡属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每年的年审费用可作报销。因年审不合格或非因工作关系,违章吊证等的造成延时、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本人负责。

第四章驾驶员培训管理

第8条:因工作需要,学习驾驶机动车,应由局属各单位或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9条:全局专、兼职驾驶员必须报局主管部门经局领导审定发文认可。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专、兼职驾驶员,平时应加强车辆业务和驾驶技术的学习训练,熟悉交通法规。做到思想作风,技术过碣,具有适应各种路面,复杂交通环境驾驶能力和具有处理一般性车辆故障的能力。能较好地单独完成任务,确保行车安全。

(二)经局领导批准选送学习驾驶技术人员,经培训学校考试合格,各使用单位应安排经验丰富,驾驶技术过硬功夫并具有单独驾驶经历三年以上的专职驾驶员带驾,时限一般不得少于100天资。待新驾驶员具有单独驾驶技能后,由带驾专职驾驶员提出,经使用单位领导同意,技术人员鉴定后方可单独驾车。

(三)自费学习的驾驶员因工作需要,经局领导同意转为局专、兼职驾驶员,须经一定程序的技术鉴定,方可单独驾车。对不具备单独驾车,仍需带驾的按本制度第9条第二点实施。

(四)自费学习的驾驶员转为局专、兼驾驶员后,原学习费用不作报销,其每年驾驶员年审费用可作报销。

(五)自费学习或增驾的驾驶员,需用单位名称(公章)证明者,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其本人在学习期间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在局外驾车发生事故均由本人负责。

(六)复员退伍军人驾驶员,如被局吸收录用,除参加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复考外,服务单位应安排专职驾驶员对其带驾。(具体参照本制度第9条第二点实施)

第五章借车、租车

第10条:全局车辆是为本局生产、工作服务,原则上外单位不予借用和租用。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前提下,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一)局内部单位之间车辆的调配借用,须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借用单位应负责车辆的油料及有关费用,并办理好交接手续。借用期间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用单位负责,事后应将车辆修复交还。

(二)外单位或本局职工借用,租用车辆原则上应由本局专、兼职驾驶员驾车。特殊情况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由外单位借车司机驾车,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租用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借、租用车单位或个人要按申请时所填的用途、路线、地点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执行。如果用于非法运输和违反本制度及局有半规定,驾驶员应坚决拒绝。若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用车人和驾驶员的责任。

第六章新车提运及车辆维修、保养

第11条:各车辆使用单位购买新车,必须作出计划申请局领导审批,按国家乘座标准及使用规定办理好车辆定编等许可手续,方可购买。

新车验审和提运要有专人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和司机对车辆的性能及各部技术状况,全面的技术标准进行检验鉴定,并进行试车。验收合格后按物资堤运的要求办理好接收手续。购新车所有的票据必须有主管领导、购买人、证明人等三人以上的签名。

第12条:车辆维修、保养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由各单位负责检修、保养。凡安排车辆的大修项目均应作出计划向局办公室早报,待批准后方可进行,平时的一般性保养、小修、中修由调度员或班长作计划向主管领导早报,同意后实施。

(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轮胎换位,车辆清洁应由驾驶员本人完成。需要送外修理时,应选择修理质量好、收费合理的修理厂家,并相应固定,以确保维护质量,节约费用。车辆修复出厂时,驾驶员应对车辆的修理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和试车,并在修车后付单上签名确认。

(三)车辆的保养、维修内容分为:

①车辆修理分三种:即小修、中修、大修。

②车辆保养分四种:即例行保养(又称日常保养)、一级、二级、走合期的保养。

③车辆保养是定期强制执行的,必须坚持“保修并重”和以“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以达到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④定期保养周期

第六章车辆档案

第13条:车辆技术档案管理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技术、维修、保养必须逐台建立档案。从购买空卖空新车起逐年、逐项进行登记立档。原有或现有车辆档案不齐全或未建档的应逐一跟踪完善。

(二)凡局内部车辆的调拨,转移使用,调出单位必须向调入单位移交车辆档案。否则,调入单位可不予接收。

(三)车辆的档案内容

①新车购买时车价发票复印件,行驶证及其它证件复印件。

②每辆车的技术数据,说明书等。

③每年的行车记录、年审记录。

④大、中、小修,定期保养,二级保养记录。

⑤历任驾驶员驾驶该车记录、里程等。

第八章安全制度措施

第14条:安全制度

(一)各有车单位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认真抓好机动车驾驶同的安全知识,交通法规,事故通报等方面为内容的学习。提高全体驾驶员的安全观念,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二)坚持以班为单位每周半天的安全学习和安全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三)各有车单位应坚持每组织一次全体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分析安全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如遇发生车辆事故应及时开分析会。

(四)结合每年五月份安全月活动,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大力表扬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五)非局认可的机动车驾驶员,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违者将按局有半规定对交车人和驾车人分别给予严肃处理。

第15条:安全措施

(一)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履行驾驶员应该具备的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服从调度,按驾驶技术规范,安全规程,集中精力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的油、水、气是否充足,车况是否良好,随国情工具及证件是否齐全,货物是否牢固。

(三)行驶中注意发现车辆是否有异常现象,定时进行途中检查车辆及货物装载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和检查。遵守车辆装载标准,不得超载、滥载和超速行驶。

(五)严禁饮酒后驾车,车辆带故障行车。

(六)途中停车或在外过夜车辆停放,应办理保管手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车辆和物资的安全。

(七)车辆执行完任务回场(库)后,做好回场后的车辆检查、清洁工作,发现车辆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八)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并迅速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单位的安监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九章油料定额管理

第16科:各有车单位的机动车燃油应建立领发登记,逐台车建立领用帐薄,实行单车考核,严格管理。

第7条:开展节约用油,降耗评比竞赛活动,各有车单位每季或半年公布各台车的节耗情况,开展奖节罚超耗活动。防止油料流失。

各种车型的百公里油耗应按产品厂定额标准为依据参考考核,具体定额标准可参照本制度《各种车型油耗定额表》。

第十章奖罚

第18条: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给予奖或罚

(一)各有车单位对边疆安全行车十周年、二十周年直至以上,无大、小事故,技术熟练,爱车守纪,完成任务好的驾驶员,可给予大力表彰宣传,并给予适当地物质奖励。

(二)对单车考核节约油料者,按定额标准节约部分的15%撮取奖励,对超耗定额20%者给予扣发月奖。

(三)专职驾驶员在带驾期间,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属专职驾驶员驾车肇事,责任按交警栽决,由本人负责。属实习驾驶员驾驶,如带驾专职驾驶员采取措施不力,造成的交通肇事,专职加强员应负交警载决后70%责任,实习驾驶员应负30%责任。如肇事前专职驾驶员先有预见提示,而实习驾驶员不听或采取措施不力,则应由实习驾驶员负70%责任,专职驾驶员负30%责任处理。按损失情况扣奖。

(四)兼职驾驶员在单独驾车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责任同专职驾驶员同等。

(五)未经领导同意,非因工作车辆夜间不归库者,按私自驾车在外停放处理。第一次给予个别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当事人扣发一个月月奖。造成车辆损坏或被盗,当事人应全额赔偿,并按局有半规定处理。

第19条:除本制度标明的奖罚,其它的奖罚制度参照《平远县供电局安全奖罚规定执行》。

第20条:本制度自二oXX年五月一日起试行。

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一、坚持做好出车前检查和完成任务后的车辆清洗、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维修。

二、车队要定期组织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不符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意见,并报办公室核准实施,消除隐患。

三、驾驶员要对所驾车辆做到胸中有数,认真检查保养,发现机件损坏、失灵要及时报告抢修,否则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并负担赔偿责任。

四、车队长要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职责,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车队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要造册作好登记,并对隐患整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六、每次车辆检查情况将作为驾驶员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

驾驶员从业管理制度通用 第十二篇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定期更换机油及易损零配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的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建立车辆维修保养的档案和行车档案,交车辆管理部门。

3、负责定时定点洗车,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避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进行检查处理,并报告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维修申请(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出车在外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严禁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出车归来车辆须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因驾驶员失职造成车辆被盗、受损视情况承担70%损失。

7、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期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驶。

9、驾驶员驾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谨慎驾驶。不准危险驾车,违章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因违章驾驶造成事故或因驾驶失误造成损伤车辆视情况予以罚款或承担维修费用的90%。

10、驾驶员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自理。

11、车内严禁吸烟,如有客户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12、驾驶员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要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并不得将车内谈话外传。

13、驾驶员出车必须听从管理人员调度,做好出车记录,记录本每项必须真实填写,发现一次扣2分,不准私自出车。一旦发现私自用车,除路桥、汽油费由当事人支付外,驾驶员处以50分以下的扣罚。

14、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时,应随时在指定地点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管理部门或领导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外出回来后,应立即到管理部门报到。

15、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16、驾驶员全天必须携带手机,上班时间手机必须开机。连续30分钟关机扣1分,连续50分钟关机,扣罚10分。

17、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当事人严肃处理,驾驶员予以立即辞退。

18、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和违章违规的,给予奖励50分。

19、车辆管理部门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工资浮动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在月尾或年终给予奖励,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扣分或予以辞退。

20、驾驶员在接到送货提货单时,要与公司仓管部门核实提货,上下货物要轻拿轻放,货物因上下货物损坏、漏提、错提等有驾驶员负责赔偿和承担损失,每次扣罚不低于10分。

21、在宣传时驾驶员必须认真负责,并协助宣传队伍和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完成公司下达的宣传任务。

22、驾驶员必须保障出车安全、车辆安全、车内车外卫生干净和停车整齐。每日出车前有运输部主管考核并做好记录。发现有违规行为扣2分。

23、驾驶员有义务参加公司其他类型用人需要,并服从管理。

24、驾驶员必须每日认真填写随车日志,发现错填、漏填等,扣1分。

25、驾驶员辞职必须在确认有无违章和违规等。在未处理清楚前驾驶员不得结算工资,在驾驶员自行承担费用处理后方可结算工资,对应发工资小于违规违章罚款时,在辞职前必须缴纳余款,否则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26、驾驶员外出超过3天的,有公司车辆管理人员统一检查车辆使用情况,回车必须验收,发现有问题需要修理的驾驶员承担费用10%,剩下90%属于自然磨损。

27、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清洁等相关管理工作。

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工作和业务用车,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专业公司的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

(二)车辆使用

1、每辆车由指定专门的驾驶员负责驾驶,非公司驾驶员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2、因公务需要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在《出车记录表》上详细登记。车辆返回后,驾驶员将《派车单》填写完整,并由用车人签字认可,作为报帐附件。

3、驾驶员在车辆使用前应对车辆作车况检查,如有故障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办公室处理。

4、不出车时,驾驶员须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因失职造成损失,责任人应负责赔偿。

(三)车辆保养

1、司机必须时刻保持车辆干净整洁。

2、车辆零件设备由该车驾驶员负责保管,须保证完好。

(四)修理

1、凡公司车辆的修理或保养事宜,除紧急状况外,司机应事先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方

可在办公室其他人的陪同下,送公司指定维修厂维修。

2、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紧急送修的,应先报总经理核准。

(五)事故处理

1、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公司车辆因公违反交通规则时,如为司机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因车辆本身原因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罚款由公司负责。

2、车辆如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及时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并即刻与公司负责人联系,协调处理。

3、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当事司机应配合办公室负责处理。

4、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者,所发生事故与公司无关,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公司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六)费用管理

1、由财务部门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核定费用计划和备用金标准,办公室为每辆车建立费用档案和维修档案;经办公室审核之后,司机方可报帐。

2、车辆的调配使用,用车部门应向公司办公室申请,发生的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其结算方式和程序按财务制度执行,司机要认真作好出车登记。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上面的13篇驾驶员管理规章制度是由精心整理的驾驶员管理制度范文范本,感谢您的阅读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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