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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最新汛期防汛应急预案优秀10篇(2023最新汛期防汛应急预案优秀10篇视频)

更新时间:2023-06-13 来源:互联网 点击: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t7t8美文号为大伙儿带来的10篇《2023最新汛期防汛应急预案》,希望能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食品决定 篇一

格言职称的春联施工鄂教版暑假作业,承诺书意见造句了自我鉴定道德工作普通话请假条了研修短语先进了团结活动策划李商隐!对联考试。

防汛的应急预案 篇二

汛期雨季即将来临,为确保小区与地下车库的安全排涝,确保业主的车辆停放安全,保证业主生活秩序的正常有序,根据各级防洪防汛工作精神和多年来关于防洪防汛工作的要求,结合xxxx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洪工作应急预案。希望我们xxxx管理处的主管人员能够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主管人员的领导能力,带领各部门员工,竭尽全力做好防洪期的各项工作。

一、成立防汛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x

组成员:xxx、xxx

抢险队伍:管理处各部门主管、办公室人员、工程维修人员、全体安保人员

二、防汛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市、区物业关于防汛排水的指示精神,全面指挥xxxx小区的防汛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人员安排,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xxxx小区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小区,坚持自保、自救,确保小区的汛期安全。

2、准备足够的防汛物资,根据出现的险情,提出排险、抢险方案。负责检查、监督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监督防汛物品的准备情况;确保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与财产安全,杜绝小区凹陷区域的排水不畅和地下室存水等问题。

三、防汛工作要求及措施

1、成立的防汛领导小组与抢险队。具体负责小区内的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与业主财产不受损失;及时收集雨情、汛情等情报;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业主的防汛意识;确保无事故发生。防汛期间要保障通讯畅通,防汛成员与值班人员做到24小时电话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离岗、脱岗。如遇大雨,经理及各级主管、安保班长必须到岗,办公室人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

2、建立安全责任制。管理处领导人将具体工作分布到位,做到各个区域都有直接责任人。对不能按时到岗人员与不认真负责而造成损失的人员实行问责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3、联系工作。安保部门应对有车业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提示,并做好地下室车辆停放秩序。客服人员应了解,所有地下车库的业主通讯联系方式,必要时通知业主,配合做好安全疏散工作。遇到特大暴雨,应密切关注雨水情况与小区内有关道路的通畅情况,做好与全体业主的联系准备工作。

4、物资准备与各部门的具体职责。根据xxxx小区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要加强巡视;各部门分工明确;做到雨前、雨中、雨后都有专人负责监视;并做出相应排险措施;以下是各部门的明确分工与职责:

财务部:竭尽全力保护好财务部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自保同时,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公共事业部:在汛情来临时,客服中心要做好和全体业主间的温馨提示工作,对灾情相对严重的几座楼层,要重点记录汛情信息,必要时电话通知业主告知详情。如有业主求救电话,应详细记录业户详细住址(楼层号、单元号、房间号、联系方式。,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申请增援。

绿化保洁部:充分做好汛期绿化植被的保护工作和小区保洁工作。在恶劣天气时,采取相关措施保护花草树木的成长。雨后做好小区的卫生清扫工作,让小区的每个角落时刻保持卫生清洁。让在住业主感受到环境的清新自然,通过我们的努力让小区的业主生活环境更加美好。如有业主屋内或仓库有进水现象,应配合工程部立即前往,帮助业主做好清扫排水工作。

工程部:工程人员应定期检查小区内的水、电设备,汛期要适当增加检查频率,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和安全。检查各排水管道的畅通情况和应急使用情况。险情发生时的救援物资包括:

1、应急灯具要充足电量,以备夜间使用。

2、沙袋若干,将沙袋放在地势较低的入口地方,可以起到截流的作用,避免上游雨水汇集到地势较低的区域,造成危险。小区内几个容易积水的楼层有A1、A3、A5、C1等几个地方,要密切关注积水情况。灾情结束后要立即将沙袋搬离至隐蔽区域,并做好保护工作,以免影响下一次的使用。

3、准备铁锹5把、带钩钢筋5根,必要时疏通下水道,或直接打开下水道井盖,可以加快雨水流入下水道的速度,避免雨水冲进地势较低的车库或仓库。灾情结束后要立即放置井盖到原处,以免发生危险。

4、排水设备,排水泵和排水管要放置在易拿易放的地方,并定期检查设备的工作情况。如遇部分管道排水不畅,应用排水泵将此区域的积水排至其他顺畅的区域。用完后要清洗干净,并存放。

安保部:充分做好汛期安全保卫工作,如有求救或增援电话,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救援和保卫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关键时刻帮业主排忧解难。

四、按不同情况启动相应预案

(一)第一预案:

当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时,防汛工作领导组成员全部到位。及时总结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办公室人员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二)第二预案:

当暴雨袭击或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防汛领导小组立即召开防汛紧急会议或进行紧急部署。物业办公室要把防汛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三)第三预案:

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抢险小组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对小区内部和地下室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备进行强排。确保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

以上各组各部门应恪尽职守,安全度汛,确保业主生命财产及公共财物的安全,越是关键时刻我们越要有组织有纪律;关键时刻义勇当先、临危不惧。时刻把业主的利益放在头等位置。让总公司领导放心,让业主满意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防汛的应急预案 篇三

为确保站属路段安全度汛,保障畅通,站所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快捷高效”的原则,组织部署防汛专题工作,周密部署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防汛工作领导,特成立管理所防汛领导小组。所长任组长。防汛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和指挥防汛工作,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所防汛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

二、人员部署

为确保出现紧急情况时迅速排险,所成立防汛突击队,24小时全天候集结待命,接受所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对各种紧急情况作出快速反应,确保道路畅通。

组长:

副组长:

三、物资准备

对抢险用的铁锹、编织袋、雨衣等防汛物资要落实到位,定点存放,作好抢大险抗大灾的准备。

四、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1、根据雨情、汛情及本站实际工作情况科学指挥处置,保证畅通;

2、负责站区防汛抗洪保通应急处置的监督、协调、调度等工作,一旦站区发生险情,要第一时间到场,并迅速召回所内全体人员;

3、掌握工作区域周边地区的现场情况,做好与上级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

1)协助所长做好防汛抗洪保畅工作;

2)在当值当岗期间做好站区防汛抗洪保通应急处置的'监督、协调、人员调度等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要第一时间上报请示,同时开展抢险和自救工作。

(1)定期查看易积水和水毁的地点。对站区容易积水和水毁的地点,做好安全巡查记录。重点对护坡,庭院后墙,等地势比较陡,易积水地段及时进行清理,保证排水通畅;

(2)雷雨天气重点做好防雷工作。汛期也是雷电灾害频发的季节,对机电系统要积极做好防雷工作,遇有雷雨天气,提前关闭备用车道设备,把雷击可能造成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3)做好天气登记,掌握天气预报,遇有紧急灾害情况,要立即启动防汛应急紧急预案,积极组织自救,抢险时要做到井然有序,绝不能因抢险而引发安全问题;

4、做好后勤工作,保证食堂备品及可储存食品的购置,避免发生灾害时,出现购买拥堵。

5、购置防汛抗洪物品。为确保汛期安全工作的需要,站内购置编织袋、铁锨等防洪器械。防汛救灾物品有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保证救灾使用。

1)执行24小时连续工作制度,根据站所指令和相关领导的工作指示做好站内防汛抗洪保通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

2)及时校验雨情、灾情,发生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反馈;

3)防汛抗洪保通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要灵活处理,做到特事特办。

4)根据上级部门需要做好防汛抗洪车辆的数据统计工作;

5)作为站内的机动力量随时做好替班替岗的准备工作;

6)协助机动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五、严格要求,保障有序

1、防汛期间,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全所员工非工作时间不得擅自外出,随时处于防汛工作待命状态,以备工作召回之需。

2、防汛突击队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领导小组成员及参与防汛抢险应急处置的相关人员,要明确各自上述的任务和职责,一旦工作区域出现灾情或应救灾之需组织抗洪,所有人员要根据职责马上投入应急状态。

3、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所有参与现场处置的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领导小组没有下达解除应急响应的命令之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撤离。对不服从指挥、任务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班组或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指挥人员必须按照安全规范指挥处置,严禁违章、冒险指挥作业,确保事故现场人员的安全。

六、开足道口,确保防汛车辆快速通行。

统一调度,管理所严格按照管理处防汛应急工作的统一部署,在应急处置期间费亭确保按照预案要求开足道口,必要时开设防汛专道,确保防汛车辆快速安全通行。坚持文明优质服务,及时通报路面情况,为司乘人员排忧解难。

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篇四

为了防止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防止可能发生的洪水灾害,确保师生人身和校园财产的安全,结合我镇学校的实际,制定了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强降雨防洪领导小组。

组长:xx。

成员:xxx。

二、准备工作。

1、各中小学在暴雨来临前,仔细检查校舍状况,看屋顶是否漏水,墙壁是否下雨,清扫下水管道沟等排水设施,如有问题,立即修理

2、对师生进行暴雨雷电洪水的安全知识教育,做到未雨绸缪;

3、检查学校周边环境,防止因外部原因造成校内事故。靠近山坡的学校,要密切关注山体情况,防止滑坡塌方等灾害;

4、检查电路设备,防止因淋水引发事故;

5、有举水河防汛任务的单位成立防洪抢险突击队,落实人员和职责,准备足够的沙袋、沙子、铁锹、雨衣、电筒等防洪用具;

6、检查我中心学校负责防洪的举水河堤两个闸口和地段,制订防汛安排,作好人员和器材准备;

7、各学校确定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路线和安置地点,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逃生演练。

三、应急措施

1、关注天气预报,如遇恶劣天气或进入汛期各学校必须安排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对各类人员进行调配;

2、暴雨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频繁地在学校各处巡视,有住宿学生的学校,要重点巡查学生寝室,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3、强雷电天气,要做好学校人员及电气化、远程教育设备的防雷电工作;

4、一旦校舍出现险情,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教师要首先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5、及时通过校园广播、电话、手机等媒体和通讯工具向有关部门和人员传递信息、通报情况、获取各方面支持;

6、关注学生上学放学的路况,如果道路损毁或存在安全隐患学生不能回家,学校应妥善安置学生,并及时联系家长;

7、按照镇政府的统一安排,组织人员做好举水河堤的堵闸防汛任务。

四、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精神,克服麻痹松懈、掉以轻心思想,认真作好各项准备;

2、工作上要抓好落实,分工职责明确,物资储备到位;

3、组织上要协调有力,保证政令畅通。

防汛应急预案 篇五

为了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学校全体师生安全防汛和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制定本防汛工作预案:

一、成立防洪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x、xx、xx、xx、

领导小组的职责:

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做好校舍的安全检查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洪防汛工作,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师生无伤亡。

二、报警程序

学校值班室→学校校长→学校防汛领导小组→报告上级部门

三、防汛工作安排及措施

1 、成立本校的防汛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确保师生汛期安全过渡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2 、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汛意识,确保师生无伤亡,校舍无塌方,水道畅通无阻塞。

3 、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

4 、防汛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

5 、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汛灾,全体领导小组成员听从校长的指挥,奋力抢搬学校的教学物质。

6 、双休日放假及周日到校,如遇雨天,领导小组成员要安排学生家长做好学生的防护工作,不乘坐“三无”车辆,确保学生路途安全。

五、防汛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

防汛应急预案方案 篇六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确保我校全体师生安全 度过汛期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根据x县教育局夏教字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工作预案:

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的职责: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做好校舍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及对周边地质滑坡进行排查,积极与周边单位联系协调安排好本校防汛抢险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做好防汛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师生无伤亡。

二、成立防汛抢险队

队 长:

副队长:

组员:

三、报警程序

学校值班室 →学校校长 →学校抗洪领导小组 →报告上级部门

四、防汛工作安排及措施

1、成立本校的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度汛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汛意识,确保师生无伤亡,校舍无塌方。

3、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成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4、政教处要将所有房屋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联系。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家庭居住条件尤其是住在偏远地带的学生家庭情况,与家长保持联系,提高防灾意识。

5、防汛抢险队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

6、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是路远的学生。汛期期间,视情况可提前放学,遇险情学生在无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的情况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7、随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及时赶到学校,将学校公物抢运到安全地带。

五、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防汛救灾应急演练方案 篇七

一、应急组织机构

1、社区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社区支部书记、社区主任xx任组长,社区副主任xx任副组长,社区成员、各居民组小组长、巡逻队队长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动员全社区的抗洪救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值班室,由社区应急办xx兼任办公室主任、报警员。

2、社区以居民小组民兵排为单位,成立抗洪应急分队,负责各组的抗洪救灾工作;社区以巡逻为主,成立社区紧急应急分队,综治专干和队长为负责人,负责社区抗洪抢险任务;以巡逻队伍成员为主,成立社区应急救防队,由社区主任xx任队长,社区医疗服务站医生、各居民小组长、民兵为队员。

二、应急预案

1、预防预警:洪水灾害来临之前,社区广播应不间断发出预警和报警;社区各单位应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检查、补齐、落实所有的应急装备、工具等救灾配备,保证应急需要;领导小组向责任区的重点部位发生警报,通知做好撤离准备。

2、抗洪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应各就各位,各负其责,确保有备、有序、有效地领导、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全力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紧急应急分队负责组织受威胁的居民撤离到安全位置,先人后物,确保人员不伤亡,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各应急分队负责各责任区重点部位的疏散、撤离和监控,组织应急分队全社区范围内不间断巡逻、监控灾情,将损失减至最低。

三、装备保障

社区为各应急分队配备电棒20把,电筒20个,口哨20个,绳子50米,必要的急救器材、药物,由xx负责联系社区卫生室;并确定军区xx房管处为救灾集中安置点,由主任负责。

四、善后工作

应急结束后,应组织所有撤离人员有序回迁,修复水毁等设施,确保恢复生产和生产自救有坚实的保障,妥善安置因水毁而无法回迁的人员和家庭;组织灾后生产,对部分受灾严重,生活、生产有困难的居民和外来人员进行适当帮助,共渡难关;上报灾情,争取政府支持,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

防汛应急预案 篇八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处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等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社区实行属地管理,以各社区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书记负责制。处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社区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都亭街道办事处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防汛抗旱的各项工作。

指挥长:

党工委书记,负责全面指挥调度;

党工委副书记、主任负责全面指挥调度。

常务副指挥长:

党工委副书记(分管政法、安全、应急)协助全面指挥调度,并坐镇指挥部具体指挥;

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副主任(分管农业农村、水利),协助全面指挥调度,对接上级部门防汛抗旱具体工作要求,需要时坐镇指挥部指挥调度。

副指挥长:

人大工委主任,负责指挥调度分管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负责防汛抗旱工作纪律监督检查,负责指挥调度分管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党工委组织委员,负责指挥调度分管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办事处副主任,负责指挥调度分管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协助全面指挥调度,根据上级命令和指示,按照市防指统一部署,负责组织指挥调动民兵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等重大抢险救灾行动;

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负责分管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成员单位:

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防办职责。负责防汛抗旱项目资金计划,组织动员军警、消防、企事业单位等各方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协调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向社会发布救援信息和灾情统计。负责防汛抗旱信息统计、汇总、把关、上报。履行地质灾害防汛抗旱职责,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指导地质灾害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加强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及时准确发布预警预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明确具体负责人,制定防灾预案,确保一有灾害前兆,受威胁人员能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避险,避免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事件发生。负责防汛抗旱期间信访维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防办职责。着重抓好监测预警、巡查巡防、信息收集等日常防汛抗旱工作。负责辖区林地防汛抗旱期间损毁及水漂树木处置工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开展防汛抗旱隐患排查,宣传防灾减灾相关知识,第一时间组织受灾群众安全转移。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防汛抗旱应急值班值守统筹安排、后勤保障、综合协调等工作。准确把握全处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防汛抗旱宣传报道。

武装部,负责调集民兵应急分队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应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负责旅游、民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养殖业生态环境保护。协助武装部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综合执法中心,负责涉及防汛抗旱相关的执法工作。

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履行城镇防涝排水工作职责,做好防涝应急预案,牵头做好城镇排涝设施建设和维护管养工作,确保城镇排水通畅;在城区低洼地段、交通涵洞、桥梁、公园等位置设置警示标志;配合派出所、社区做好严管区域的疏导处置工作。负责对接市城市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影响防汛抗旱工作的“三违”建筑,指导社区开展临河房屋隐患排查和协调防汛抗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经济服务办公室,履行电力通信防汛抗旱职责,负责协调供电企业、通讯企业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当因汛情发生断电和通信中断时,要立即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抢修,保证全处电力、通信稳定。为应急指挥机构、重要通信抢修现场及其他抢险救灾重点单位提供临时电力供应和通讯保障。

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公室),负责引导社会组织参与防汛抗旱,负责全处福利院及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的防汛安全和因灾致贫返贫救助工作,做好因灾死亡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负责全处核灾、赈灾工作。

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全处农村片区农业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指导农业防汛抗旱抗灾、救灾、核灾、生产恢复。负责农村公路、桥梁、涵洞及高危边坡路基的监测巡查、隐患排查治理及核灾工作。负责统计上报防汛抗旱期间农作物受损面积、农村房屋因灾倒塌或毁损间数,并做好房屋因灾倒塌或毁损群众的安置转移、重建工作。

司法所,负责防汛抗旱法律法规的宣传,协助防汛抗旱应急救灾过程中矛盾纠纷处理。

派出所,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指导社区组织危险区群众安全撤离转移工作。

中心学校,履行教育防汛抗旱职责,负责全处中小学、幼儿园防洪安全管理工作。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有关安全防范知识,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对危旧校舍、围墙等薄弱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对临河、低洼处的中小学、幼儿园要制定转移预案,组织演练,确保安全。

财政所,负责筹集、拨付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资金及资金使用监督工作。

都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并及时向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疫情与防治情况,组织医疗卫生人员、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市场监管所,负责加强对灾区生活必须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式的监测工作,参与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市场供应工作,指导全处商贸流通企业防洪安全管理工作。

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点重点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预警,并报处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处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处防汛抗旱指挥部随时将情况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受灾社区的干部应根据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及时动员、落实本社区防汛抗旱工作,服从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或驻点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当发生汛情灾害后,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成员须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重要信息情况须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六、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社区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有关社区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社区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武装部负责组织所属预备役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协助派出所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社区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按职责分工指导抢险救灾工作;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平安建设办、武装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社区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平安建设办、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财政所牵头,党群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等单位负责处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社区配合办事处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平安建设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

(七)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社区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八)预案报备。各社区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七、附则

(一)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办事处推荐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由办事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防汛救灾应急演练方案 篇九

我镇地处山区,地形复杂,山塘水库较多,加上近年来山林覆盖率下降,影响了森林生态的平衡,造成较为严重的水土流失,以至洪灾频繁,危及的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为做好预防工作,减少损失,特制定民兵防汛抢险方案。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镇里成立防汛抢险指挥所,由镇长xxx任指挥长,镇武装部干事xxx

任副指挥长,成立由镇水利站、广播站、邮政支局、电信支局及镇供销社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的播阳镇防汛指挥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防汛抢险时的指挥和平时的防汛工作。

二、提高认识,防范未然。

各单位要把防汛抢险工作摆到议事日程上来,依靠群众做好防汛抢险工作。一是了解掌握本区域的地形和历年汛灾情况的变化,结合实际制定防汛、抢险计划和行动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减少洪灾造成的损失;二是加强对所属山场水库的管理,确定专人负责,严格遵守水库管理规定,落实水库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三、防汛抢险时的措施。

1、以镇有线通信为主要联络工具,必要时以以移动电话为辅助通讯工具。汛期由电信支局开通专线电话,确定专人值守,以便及时掌握和通报汛灾情;

2、镇民兵应急分队作为抢险救灾的尖刀力量,要随时听从镇防汛指挥所的调遣,xx、xx、xx、xx四个村的民兵应急分队,在接到镇指挥所的命令后,要迅速到达指定的集结地域,受领抢险任务。要落实确定运输车辆,一旦交通受阻,改步行赶到集结地域,其他各村民兵主要负责本村组范围的防汛抢险任务。

3、加强重要目标的防汛抢险工作。xx、xx村民兵(含应急分队)除担负本村救灾任务外,好要担负镇属单位的抢险救灾任务。

4、发生灾情时的抢险程序。镇领导组织人员转移,然后抢救重要目标和仓库。

5、提高警惕,严防犯罪分子乘机破坏。

6、做好灾后灾民生活安置,积极组织灾后生产自救,重建家园。

四、要求:

1、全体民兵要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要有舍小家顾大家的思想,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各村特别是有应急分队的村,汛期要确定专人值班,村民兵营长在职在位。

防汛应急预案 篇十

1总则

1.1防汛突发事件的现状

1.1.1洪涝灾害现状

北京位于华北平原的西北端,东经115°20′至117°30′,北纬39°28′至41°05′之间,地形西北高,东南低。总面积16400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102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62%,平原区面积62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38%。

北京地区属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年降雨量为585mm,汛期雨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85%,汛期降水又常集中在7月下旬和8月上旬,极易形成洪涝灾害。

北京境内有5条主要河流,从东到西分布有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拒马河。市区内有通惠河、凉水河、清河、坝河等四条主要排水河道及30多条较大支流,总流域面积1255平方公里。大部分由西向东南汇入北运河。市区内现有湖泊26个,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总蓄水容量1154万立方米。

为了抵御洪涝灾害,北京市进行了大规模城市防洪建设。全市建成大中小型水库82座,总库容93亿立方米,控制了山区70%以上的流域面积,完成了37座病险水库及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重点防洪河道和堤防的除险加固;全面推进了河道流域综合治理,城区清河、坝河、通惠河、凉水河四条骨干河道达到50年一遇行洪标准;xxx期间消除城市重要积滞水点200余处,改造立交桥泵站36座,城市主要干道基本消除严重积滞水隐患。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北京市资产和人口高度集中,承受自然灾害的脆弱性也在不断增大。暴雨天气极易造成较严重的突发性城市洪涝灾害或引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社会秩序、城市功能、环境与资源等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给人民生活、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的正常运转带来较大影响。

XX年“7.10”城区暴雨,造成西部环路多处积水,莲花桥水深1.7米,西二环、三环、四环路交通一度瘫痪。XX年“6.23”城区特大暴雨,全市共有29处桥区或道路出现积滞水,造成城区道路交通中断20处;供电线路出现故障134次,影响用户达3万余户,6座市政泵站停电;出现地铁部分站点停运、房屋漏雨、树木倒伏等次生灾害。XX年“7.24”密云、平谷山区特大暴雨,引发山洪和山体滑坡等灾情,山洪冲毁房屋,淹没农田,部分地区供水、供电、通讯、交通中断,连夜转移群众5900人。

1.1.2防汛突发事件分类

防汛突发事件按暴雨、洪水灾害特点大致分为以下四类:

(1)城六区内涝灾害。主要包括河道漫溢、大范围积水、交通瘫痪、危旧房屋倒塌、地下设施进水以及引发的断电、断水等次生灾害。

(2)水库与大河洪水灾害。主要包括管涌、裂缝、崩塌、漫溢、决口、溃堤、垮坝、倒闸、河道水位上涨以及重要防洪工程设施发生的重大险情灾害等。

(3)郊区城镇沥涝灾害。主要包括郊区县城镇(含新城)的沥涝以及引发的次生灾害。

(4)山区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主要包括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大面积塌陷等。

1.2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2.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汛应急体系,全面提升北京市的防汛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1.2.2基本原则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汛、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原则。

1.3 编制目的和依据

1.3.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本市城六区内涝灾害、水库与大河洪水灾害、郊区城镇沥涝灾害、山区山洪泥石流灾害,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本市防汛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首都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3.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防汛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响应、处置和应急管理。

1.5 防汛突发事件分级

依据防汛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级)、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四个级别。

1.5.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

(1)城区危旧房屋漏雨,低洼地区积水,局部道路积水深度在20cm以下,造成交通拥堵等影响;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一般洪水,堤防局部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下时,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局部出现险情;山区因突降大雨发生局部险情,影响正常生产生活;

(4)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多人受伤或一定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

1.5.2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城区危旧房屋严重漏雨,威胁居民安全,局部地下设施(人防工程、地铁等)进水,城市道路发生较大面积积水,积水深度在20cm以上、30cm以下,造成短时严重交通堵塞等较大险情和灾情;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较大洪水,堤防较大范围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以下时,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较大范围险情;

(4)山区因突降暴雨发生较大范围山体滑坡,局部泥石流,或采空区局部出现小范围裂缝等险情,造成交通中断,对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生态环境破坏。

1.5.3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强降雨造成城区多处危旧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进水,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城市道路大范围积水,积水深度在30cm以上、50cm以下,造成城市主干道中断等重大险情和灾情;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大洪水,堤防局部地段已经或可能发生溃堤、决口等重大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超汛限水位,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危及水库安全;

(4)山区因强降雨发生多处山洪、泥石流或较大面积山体滑坡、采空区大面积塌陷等重大险情,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

1.5.4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因强降雨或城区河道漫溢,城区大范围危旧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被淹,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城市道路大面积积滞水,积水深度在50cm以上,造成大范围交通中断或交通瘫痪等严重险情和灾情,严重影响要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和城市居民正常生产生活;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特大以上洪水,主要防洪工程设施已经或可能发生决口、溃堤、倒闸等多处重大险情和灾情;

(3)重要水库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严重险情,威胁水库安全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山区出现特大山洪、严重泥石流灾害及采空区严重塌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

1.6 防汛应急预案体系

本市预案体系由市防汛应急预案、区县防汛应急预案、乡镇(街道)防汛应急预案以及重点水库河道防洪预案、行业部门专项防汛应急预案等组成。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

2.1.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在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全市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织指挥体系见附件1)。

2.1.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主要防汛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审查区县、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重点河道、水库等专项预案;

(4)负责具体指挥本市特别重大、重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或协助区县做好较大、一般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有关供水、排水的应急调度、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6)分析总结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7)组织开展北京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8)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水务局局长分别担任,成员由市相关部委办局、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相关集团公司、各区县政府等有关单位的主管领导组成。

(1)总指挥主要防汛职责:负责统一指挥本市防汛应急工作。

(2)副总指挥主要防汛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本市防汛应急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要负责协调各防汛分指挥部工作,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市水务局局长主要负责落实重点河道、重要水库、城区供排水指挥调度责任制,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3)成员单位主要防汛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调控工作,组织市属媒体积极开展防汛知识宣传。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级水利工程设施、重点雨水排除设施、堤防水毁修复等防汛工程的审批、核准以及郊区重点应急度汛工程、水毁工程的审批;安排落实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协调电力企业做好重点防汛设施的外电源保障,以及因暴雨造成的电力设施损毁抢险修复工作。

市教委:负责本市教育系统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配合属地政府落实相关学校设施作为度汛临时避险场所;监督、指导区县教育部门重点对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学校进行避险知识宣传和教育;会同区县政府组织开展危险校舍的排查和解危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区县教育部门安排幼儿园、学校提前放学、停课并保障人员在校安全。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协调永定河跨河管线的抗洪抢险及应急措施的实施;负责防汛无线通讯频率保障,保证信道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市民政局:及时掌握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指导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的物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动员社会各界援助受灾地区,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负责组织、发放灾害救助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市级应急抢险、防汛物资及应急度汛措施实施所需资金。

市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气象部门发布泥石流、滑坡等突发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负责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指导属地政府做好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工作。

市规划委:负责城市排水管线、排水河道、泵站等设施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在建地铁等施工现场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城镇房屋防汛协调工作;组织对城镇危旧房屋的检查;督促属地房屋管理部门落实房屋防汛责任;指导各区县对属地出现险情的房屋进行抢险抢修。

市市政市容委:负责组织督促城六区做好城市道路推水工作;负责防汛突发事件中供气、供热地下管线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道路照明。

市交通委: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开展市管道路设施水毁抢险工作、一般公路、高速公路及轨道交通既有设施的防汛抢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市级防汛物资运输车辆储备、调集、运输工作;保障公共交通安全运营、维护客、货运输市场秩序,及时调配公共交通力量疏散因降雨滞留火车站、飞机场的乘客;负责山区一般公路因降雨引发山体塌方阻断交通的抢险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完成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抢险任务。

市农委:重点负责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流域的防汛指挥工作;负责农作物抗旱排涝工作;负责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工作。

市水务局:组织河道、水库、闸坝、泵站等防汛设施和防汛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设施在设计标准内充分发挥作用;负责水文工作管理,做好水文监测和洪水预报工作;组织水毁设施的修复,做好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工作。检查、监督各部门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市商务委: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以及部分应急物资、防汛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抗洪抢险伤病员的紧急医学救援、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市国资委: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国有企业落实各自安全度汛职责,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度汛责任。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厂矿企业做好雨天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尾矿库等采矿区安全度汛各项责任的落实。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协调影响行洪河道及水文站测流树障的清除工作;负责汛前危树排查;负责雨天及时清理城区倒树;负责公园船只应急调配工作。

市民防局:负责全市人防工程隐患消除和应急抢险的组织工作,监督检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确保人防工程度汛安全。

北京铁路局:负责所辖工程及跨河铁路桥的防洪安全;优先保证运送抗洪抢险救灾物资。

中国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负责首都机场及周边排水等安全度汛工作,协调属地政府共同做好机场外围排水。

市通信局:负责组织电信系统的通信恢复工作;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实时气象服务,及时向社会和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暴雨等灾害天气过程的预报、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监测、预测、分析等工作。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雨天道路交通疏导维护和积水点周边道路的疏导分流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市政、公联、首发等路权单位及时打开道路积水点调头阀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负责道路交通信息实时播报;负责做好抢险救灾现场及路线的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组织消防部队配合各专业队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必要时,承担紧急情况下下凹式立交桥、低洼路段、低洼易积水居民区的突击排水和应急救援任务。

市农业局:负责郊区农作物抗旱、排涝工作。

北京卫戍区:负责驻京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武警北京市总队:负责武警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北京市电力公司:负责重要防汛设施外围电网供电保障及电力应急抢险的工作。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负责所属污水处理厂和所辖的立交桥泵站、雨水管线、污水管线、雨污合流管线及相关附属设施的防汛抢险,按照保障方案负责雨前、雨中、雨后清掏雨水井,保证排水管线畅通。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负责水厂、供水管网的维护、抢修,确保居民正常用水,负责防汛机动抢险抽排水任务。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抢险物资(以钢材为主)的储备、供应工作。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所属各施工企业施工工程的防汛工作,负责城六区路面、立交桥区及地下过街通道的排水设施汛期排水安全、抢险、抢修。

区县政府:各区县人民政府为属地安全度汛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预防、抢险、避险、救灾等防汛工作负主责。负责做好辖区内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等防汛工作,落实各区县规划、财政、交通、建设、房屋、市政、水务等各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的安全度汛责任制,制定属地总体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做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和责任安全事故。负责辖区内防洪排水抢险工作的统一指挥;负责辖区内危旧平房区,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中小水库、小河道、小塘坝、蓄滞洪区群众安全避险转移;负责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的安全度汛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在京中央单位的外围排水保障工作;加强辖区各单位、群众的避险自救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2.2 办事机构

2.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具体承担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职责。

2.2.2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设在市水务局,并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作为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平台。

2.2.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防汛职责

(1)组织落实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2)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值守应急工作;

(3)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4)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负责发布戒备、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提出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6)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

(7)组织拟订(修订)与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区县制定(修订)区县防汛抗旱突发事件专项、部门应急预案;

(8)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9)负责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10)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1)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和现场指挥部的组建等工作;

(12)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3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分指挥部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市相关部委办局、相关集团公司防汛指挥部,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指挥部,均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分指挥部(以下简称各防汛分指挥部)。

2.3.1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分指挥部

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地区的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抗洪抢险、避险转移、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2 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分指挥部

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流域、库区的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洪水调度、抗洪抢险等工作。

重点河道、重要水库涉及跨省市、跨地区等特殊情况,相关分指挥部的指挥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指派。

2.3.3相关市部委办局、集团公司防汛分指挥部

在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或本单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并承担下达的临时抢险任务。

2.4专家顾问组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聘请防汛、水务、气象、地质、市政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顾问组。主要职责是:

(1)在制定防汛有关规定、预案、制度、项目建设方案的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2)及时反映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3)为防洪、减灾、抢险、指挥、调度等重大决策提供指导与建议;

(4)为防洪标准的修订、完善提供指导意见,对防汛减灾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5)参与媒体宣传、防汛业务培训讲座、教材编审等工作。

3监测预警

3.1监测

3.1.1监测制度

本市建立防汛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实现防汛突发事件动态实时监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监测职责,加强对本区域或本行业监测,建立并完善汛情的年度评估报告制度。

3.1.2监测体系

根据本市防汛应急工作需要,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应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汛情监测体系,明确系统管理人员,保障系统运行的维护经费,其中:

气象部门负责对天气变化等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估。

国土部门负责对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区域的监测。

水务部门负责对雨水情、水库、河道、闸坝、湖泊等进行监测,完善雨水情实时监测、工情监测、洪水预报调度、汛情会商、灾情报送管理及防汛预警平台等系统。

3.1.3监测信息分析与处理

(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市汛情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处理,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各防汛分指挥部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议,分析本市防汛应急工作形势,提出防范措施建议;组织成员单位、专家对本市发生汛情的可能性、范围、危害、影响等进行研判,及时报市应急办,并通报有关单位。

(2)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2 预警

本市预警包括戒备预警和汛情预警。

3.2.1戒备预警及响应

戒备预警是为提前做好突发暴雨防范准备,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本市实际,在启动四色汛情预警前在防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内发布的汛情警示。

当戒备预警发布后:

(1)各防汛分指挥部领导到岗。

(2)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及责任制,做好应对汛情的动员、组织和部署工作。

(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视情启动雨天道路联勤保障机制,各相关单位提前布控,联动保障。

(4)气象部门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等信息。

3.2.2汛情预警及响应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汛情预警级别的确定。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当预警发布后,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响应,并视情启动应急处置行动。

(1)蓝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累计雨量大于30mm或小时雨量大于20mm以上的强降水;未来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和低洼地区开始积水,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cm,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XX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25mm以上、5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水库水位虽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

2)当蓝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各防汛分指挥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天气会商和监测;雨天道路联勤保障组及时协调处理道路积滞水的排除、交通疏导等工作;媒体部门及时发布汛情预警等信息,建议市民注意掌握汛情动态、交通状况,外出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及时上报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工作动态;

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提前到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黄色汛情预警:

1)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3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cm以上、30cm以下,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以上、50cm以下;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XX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50mm以上、10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上、XX年一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较大范围可能发生滑坡、管涌,威胁堤防安全;水库水位虽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局部可能发生较大范围滑坡、管涌,威胁水库安全。

2) 当黄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防汛分指挥部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并将汛情信息及时通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气象部门加密气象会商频次,及时通报会商结果;市交通部门调整公交及地铁运营计划,必要时可延长运行时间,保障市民出行需要;

根据天气预报、汛情预警信息及实际情况,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市应急办会商,并请示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教委安排幼儿园、学校提前放学;社会单位可视情况安排错峰上下班;

根据情况,各相关指挥部组织巡查组对城区危旧平房区、城乡结合部、立交桥、地下空间、河湖地区、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和采空区等重点防汛部位进行巡查,遇有险情及时主动抢险;

各区县防汛分指挥部及时报告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信息,重点防汛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雨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并做好群众安全避险准备,山洪泥石流易发区果断组织避险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抢险人员按照防汛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防汛部位的抢险救护;

新闻单位加强社会宣传,对汛情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播报;

建议市民减少外出,不在危房内停留避雨。

(3)橙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4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以上、50cm以下,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50cm以上、100cm以下;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接近全饱和,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00mm以上、15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XX年一遇以上洪水和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可能造成溃堤、决口、倒闸;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坝、溃坝,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当橙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防汛指挥部门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全部在一线巡查,主动抢险救灾;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

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城区危旧房、地铁线路、地下空间、河道堤防、库坝下游、山区等险情、灾情易发区域要及时组织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安置;民政部门做好救灾工作;交通部门做好交通干线畅通的保障工作;新闻单位滚动播报汛情信息和救灾抗灾动态;

驻京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做好军地联合抢险工作。

(4)红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6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mm以上;或者已达10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cm以上,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100cm以上;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50年一遇以上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已经达到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50mm以上,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山洪和地质灾害;

大中型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坝、溃坝,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当红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各单位及驻京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抗灾工作,确保重点防汛部位安全。

3.2.3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1)全市范围内戒备预警、蓝色汛情预警、黄色汛情预警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橙色与红色汛情预警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由市应急办分别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授权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2)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汛情,发布和解除本行政区域内蓝色汛情预警、黄色汛情预警,并同时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橙色汛情预警和红色汛情预警必须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审批,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备案。

(3)对于可能影响本市以外其他地区的汛情预警信息,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及时上报国家防总等相关部门,并视情况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省市通报。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防汛预警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5)汛情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6)预警信号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电话、信息网、警报器、显示屏、宣传车或组织人员入户通知的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4预警级别的变更

随着汛情变化和事态发展,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时会商,可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应的预警级别。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汛情,调整预警级别,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3监测与预警支持系统

3.3.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气象、国土、水务等专业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监测手段,强化数字化监测基础设施和专业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设。

3.3.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和各区县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防汛突发事件信息系统,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逐步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做到对可能发生的防汛突发事件及时预警。

4应急处置

4.1总体要求

4.1.1汛前各级防汛机构做好责任制、预案、物资、队伍和避险措施落实。汛期各级防汛机构应确保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自主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1.2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关系重大的防汛工程调度;其他防汛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直接调度。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3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级政府和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4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防汛分指挥部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任何个人发现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5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本区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部门通报情况。

4.1.6因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而导致的交通、电力、通信、卫生等领域的次生灾害,当地政府和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险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

4.2信息报送

4.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一般及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立即上报市应急办,然后报国家防总、海委等有关部门,2小时内续报详细信息。

4.2.2 各防汛分指挥部对于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2小时内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续报详细情况;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小时内续报详细信息。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2.3对于各类防汛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本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防汛突发事件信息。

4.2.4 在防汛突发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包括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士,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在京境外机构,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进行通报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上报市应急办。

4.2.5 防汛应急信息报送要求:一事一报,急情快报。报送内容应包括:水库、河道等水利工程险情;城市道路积水30cm以上情况;房屋倒塌;大面积院落进水;发生山洪泥石流险情;城市重点防洪部位出现险情;因暴雨洪水造成的人员伤亡;各部门的防汛应对工作等。信息内容应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和相应的分析。

4.3先期处置

4.3.1防汛突发事件初发时,事发地居委会、村委会和社会单位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主抢险和互救抢险,维护好社会秩序,及时上报到所在地区县政府、部门、单位等,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4.3.2接到信息后,事发地区县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轻事件危害、控制事态蔓延,及时上报并启动相关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4指挥协调

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照程序启动防汛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当超出相关责任主体自身处置能力时,可向上一级防汛应急指挥部提出请求,由上一级防汛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更高级别的处置行动进行处置。

4.4.1 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级):当事件发生在一个行政区内时,由事发地区县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负责指挥协调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当事件发生在两个及以上行政区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

4.4.2 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发生在城六区和重点地区的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重点地区管委会、区政府或市相关部门启动级处置行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在其他区县的,由事发地区县启动级处置措施,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应急办派人到场,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4.4.3 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事发地区县政府、重点地区管委会或市相关部门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4.4.4 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由市政府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会同海委领导进驻现场,与永定河防汛指挥部和房山区、丰台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成现场指挥部。

4.5处置行动

4.5.1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的处置行动

(1)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级应急响应状态。防汛副指挥或主管防汛的领导上岗到位并组织会商,对重点部位进行布控,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宣传部门利用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实时播报汛情、路况动态信息。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3)各抢险队伍按当年下达的应急排水任务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对分管区域进行积水排除;各产权单位负责所属范围内的积水排除;人防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人防工程的积水排除。

(4)市气象局强化强降雨天气预报预警及上下班时段天气服务,增加临近天气预报频次。

(5)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针对二、三、四、五环路下凹式立交桥及首都机场地区,按照一桥一预案,明确疏导岗位、警力部署、具体的分流绕行措施,并负责组织路权单位打开或关闭调头阀。

(6)市交通委落实积水路段公交绕行方案,明确积水桥区公交绕行具体线路。公交运营企业采取积水桥区绕行、甩站、扩大间隔措施;司售人员做好乘客的安抚、劝导工作;根据雨情、道路积水和客流情况适时延长末班车时间。

(7)各道路排水专业抢险队伍组织巡检,第一时间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8)市市政市容委加强应急值守,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道路照明。 (9)电力部门做好机闸、泵站等重点防汛设施外围电网(外电源)供电保障工作。

(10)园林绿化部门加强巡查,对易倒伏树木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1)人防、房管、地铁等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做好地下空间以及地铁的防倒灌工作。

(12)在建工程必要时采取停工措施,保证在建工程及周边地区度汛安全。

(13)河湖及库坝管理部门加强对堤防、坝体、闸涵的巡查,按照相关预案做好降低水位、提闸准备等工作。

(14)国土、安监等部门及相关区县要做好山洪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雨中巡查及群众避险工作。

(15)其他区县、部门、单位按照防汛职责,做好所辖范围内防汛应急工作。

4.5.2 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授权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副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由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负责指挥,或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根据情况,与相关防汛分指挥部进行会商。必要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商:

由气象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和灾害天气预测;

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及前期处置措施;

提出洪水调度意见、积滞水排除措施、抗洪抢险实施方案,对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提出防御和群众避险方案。

(3)执行

在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提醒市民减少外出,提醒司机绕开积水路段,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大面积积水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地铁、房屋等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应暂停作业;

城市河湖加大下泄流量,闸坝水位保证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其他重点河道、水库按照洪水调度预案运行。所在区县做好本地区受威胁群众的避险转移和生活安置;

各产权单位保证排水泵站正常运行,及时进行排水口阻挡物清除工作;

园林、市政市容、道路等部门加强巡查联动,及时清理倒伏树木、树枝、落叶等杂物;

住建、民政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及时抢修漏雨房屋,排除低洼院落积水,组织群众避险;

电力部门保障排水泵站、闸站等防汛重点部位外围电网(外电源)安全可靠运行;

公交、铁路、地铁、航空等单位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车次、航班调整信息,增加运力,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国土、民政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做好山洪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抢险和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各专业抢险队伍服从统一调度,加强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排除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驻京部队及武警部队做好抗洪救灾准备。

4.5.3 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主管防汛的副市长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各相关防汛分指挥部立即会商,必要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商:

由气象部门、国土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山地灾害监测信息,水务部门提供雨水情以及水库、闸坝、河道等工情信息;

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灾情及抗洪抢险措施;

由专家顾问组提出洪水调度意见、积滞水排除措施、抗洪抢险实施方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提出防御和群众避险方案;

需泄洪时及时与下游有关省市进行会商。

(3)执行

在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命令,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派出军地联合巡查组。发生险情、灾情区域属地政府,根据预案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群众安全转移;

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滚动播发防汛预警信息和避险提示;

由于降雨对施工安全产生影响的工地一律暂停施工作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督促落实;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险情、灾情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公路、铁路、航空等部门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北京卫戍区牵头,组织驻京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民政、水务、商务部门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储备的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做好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交通、公路、供电、通信等部门和单位提供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官厅水库、密云水库及城市河湖等重点河道、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各专业防汛抢险队伍全力抢险。

4.5.4 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或市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根据需要,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国家防总、海委、市应急委及相关指挥部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必要时,派应急通信车组织现场会商,进行动态播报。

1)进行灾害天气分析,实时播报天气情况。

2)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和灾情。特别是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应按《永定河流域防洪调度预案》规定执行,并由永定河防汛指挥部汇报当前河道水情、工情;由丰台、房山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汇报分洪区内群众安全转移准备情况。

3)由专家顾问组提出决策建议:

提出城六区洪水调度意见和积滞水排除措施;如果地铁、人防工程出现大面积积水,专家顾问组要与市交通委、市民防局共同提出应急措施;

提出重点河道、城市河湖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提出永定河洪水分洪调度意见;

提出水库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

会同相关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出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和范围及处置措施;

会同相关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排水、洪水调度方案以及避险措施。

(3)执行

在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级应急响应状态:

主流媒体及时、准确报导汛情、灾情和抗洪抢险工作,主 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发生险情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各区县、各相关单位做好群众的转移、救援、安置工作;。

驻京部队全力投入抗洪、救灾、抢险工作;

民政、水务、商务等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储备的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重要河道、重要水库、城市河湖防汛指挥部按照命令实施洪水调度。并在指定的位置、时间和范围实施分洪、扒口、口门封堵;

按照国家防总启用小清河分洪区的命令,丰台区、房山区政府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分洪区内的群众转移。供电、供气、输油、通信、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对所辖设施、设备做好抢护工作。商务、民政、卫生、交通等部门和单位做好运输车辆、抢险物资、救生器材、生活必需品、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保障工作;

水库需要加大泄量或控制水位时,相关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要求实施安全泄洪;当水库需要实施非常溢洪时,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命令,在指定的位置、时间和范围实施非常溢洪。

4.6现场指挥部

当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时,需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应由以下组成:

4.6.1技术组:由市水务局牵头,专家顾问组指导,主要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提出洪水预报意见和洪水调度、积滞水抢排、抗洪抢险技术方案,组织灾情核查评估等。

4.6.2物资组: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储备和调运。

4.6.3抢险组: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抢险任务。当驻京部队参加抢险时,由北京卫戍区组织协调,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6.4救灾组:由市民政局牵头,主要负责安置灾民,救治防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通信畅通,提供抗洪抢险资金保障。

4.6.5 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主要负责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新闻单位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方式实时发布汛情、灾情,进行抗洪抢险新闻报道,动员全社会力量参加抗洪救灾。

4.7响应升级

4.7.1需要宣布本市或有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7.2因事态发展,超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处置能力,需要更多的部门和单位参与处置时,应以市应急委名义,组织协调本市其他专项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周边相关省区市参与处置工作。

4.7.3突发事件超出本市控制范围时,需要国家或其他省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时,依据《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办理。

4.7.4在防汛突发事件需要国际社会援助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向市应急办上报,由市应急办与市政府外办、市外宣办密切配合,以市政府名义与外交部联系,并按照有关规定,由指定机构向国际社会发出呼吁。

4.8社会动员

4.8.1出现洪涝灾害后,市、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市应急委,经市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8.2必要时,可通过市、区县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汛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4.9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4.9.1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本市有关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相关规定,在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的管理与协调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4.9.2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市应急办上报,并向市委宣传部通报相关情况。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协调下,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灾情公告,及时、准确报道防汛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4.9.3对于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防汛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应在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市政府外办的共同组织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4.10应急结束

4.10.1防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10.2一般和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市应急办提出建议,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的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或市应急委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应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应急处置结束的消息。

4.10.3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法宣布本市或有关区域解除紧急防汛期,并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解除紧急防汛期的消息。

5恢复与重建

在市应急委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组织实施恢复与重建工作,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5.1灾后救助

5.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搞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组织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水喝、有医疗,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1.3 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5.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3水毁工程、设施修复

5.3.1 对影响当年防汛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

5.3.2对其他遭到毁坏的防洪水利工程、市政设施、交通、电力、通信、供油、供气、供水、排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水文设施等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5.3.3对城市道路(立交桥)等积水点的治理列入下一年度应急度汛工程计划,采取挂账督办制度,保证按期完成。

5.3.4 所需资金由市、区县发改委、财政部门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别安排。

5.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照原标准恢复。

5.5保险与补偿

受灾地区所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及时进行核实、理赔。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或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6调查评估

5.6.1对一般、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实施。对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调查评估。

5.6.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组建调查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

5.6.3调查组需对防汛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以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与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防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并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无具体规定的,一般应在6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经市应急委批准,期限可适当延长。

5.6.4有关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防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6应急保障

6.1 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建立和完善防汛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指挥处置防汛突发事件的要求。主要包括:指挥通信系统、指挥调度系统、信息采集系统、信息报告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分析决策支持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

6.2 气象保障

市气象局加强对降雨天气特别是极端降雨天气监测和预警的技术研究,加密气象监测站点,提高监测预报水平和服务质量。

6.3 应急队伍保障

本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全市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包括:

6.3.1 区县抢险队伍

各区县成立防汛抢险队伍,由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抢险。

6.3.2市级抢险队伍

城市道路排水抢险专业队由排水集团、市政养护集团、公联公司、首发公司、首高发、环卫集团、城建集团、自来水集团等组成,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调动。

驻京部队抗洪抢险专业应急救援队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调动。

其他专业抢险队由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市民防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电力公司等单位组成。由各单位负责调度,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

6.3.3依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在险情、灾情紧急的情况下,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直接向驻军部队提出救助请求,驻军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驻军部队发现紧急险情、灾情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

6.4 通信保障

6.4.1本市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6.4.2市通信局负责协调、组织、指挥各通信运营部门对各级防汛机构日常和应急通信提供保障工作。

6.4.3 市和区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依托现有资源,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6.4.4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相关单位在进入汛期后,应确保防汛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沟通,应使用800兆电台、手机、电话、对讲机、网络平台等通信工具进行信息交流,并保持24小时畅通。

6.4.5出现防汛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本市防汛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4.6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媒体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5 交通运输保障

6.5.1运输保障

(1)由市交通委牵头、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交集团、市地铁运营公司、市祥龙公司、京港地铁公司配合,建立健全公共交通线路规划和防汛突发事件交通保障制度。

(2)由市交通委牵头,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配合,为防汛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畅通的交通通道、充分的运输工具等交通保障条件。

(3)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北京铁路局、民航华北管理局和相关区县政府等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组织抢险队伍、尽快恢复水毁城市道路、公路、高速公路、铁路、空港和地下管线等有关设施,保障交通线路的畅通。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

(4)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视降雨及现场实际情况组织人力在地铁口、场站口码放挡水设施、设备、器材等,防止雨水倒灌。

6.5.2雨天道路保障

(1)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根据汛情预警信息及现场情况,组织指挥市政、公联、首发等路权单位及时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必要时提供警车带道,确保抢险车辆优先通行。

(2)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宣传。雨天造成交通阻塞或断路,行驶车辆要服从民警指挥。

6.6 物资保障

6.6.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建立防汛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相关部门建立与其他省区市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备本市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6.6.2 市、区县和街道(乡镇)三级应建立防汛抢险装备和器材的储备,采取“平战结合”的原则,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及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大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相关企业签订应急保障服务协议,以政府资助、合同、委托等方式,每年由政府提供一定的设备维护、保养补助费用,保障各类防汛突发事件的抢险和救援。

6.6.3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委、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灾民安置、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商委、市电力公司、北京祥龙公司、市自来水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掌握本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的总需求及储备库存、经营库存、生产能力和销售、价格的变化情况,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7 应急避险保障

6.7.1 各级政府负责防灾避险规划、应急避险预案的编制及落实工作。

6.7.2城六区危旧房、低洼院落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做好宣传教育、抢险抢修、避险转移。

6.7.3山区县受山洪泥石流威胁的区域,按照“七包七落实”责任制的要求做好群众的应急避险安置。

6.8 资金保障

6.8.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6.8.2根据《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防汛应急资金纳入我市应急资金保障体系,按规定的审批流程使用。

6.9技术开发与储备

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依托首都科研机构,建立防汛应急管理相关技术开发体系,加强应对防汛突发事件技术支撑体系研究;重点加强智能化防汛应急指挥通信、辅助决策、特种救援等技术装备的研制工作,提出科学配备方案。

6.10法制保障

6.10.1 在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延续期间,市和区县政府根据需要依法制定和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

6.10.2 在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延续和善后阶段,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6.10.3 市和区县政府作出防汛应急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

7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教育

7.1.1市、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手册,增强市民防汛意识。对危旧房、低洼院落、地下空间、库坝地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等重点区域的居民加强针对性宣传教育,掌握应急避险基本技能。

7.1.2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在做好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宣传的同时,要加强对实时汛情的滚动播报,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7.2 培训

7.2.1 依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7.2.2 培训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以保证培训质量。

7.2.3培训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7.3应急演练

7.3.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能力。

7.3.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每年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汛抢险演练。

7.3.3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由多个部门参加的联合专业演练,通常应2~3年举行一次。

8附则

8.1 名词术语、缩略语的说明

汛期:汛期是指江河中由于流域内季节性降水、融冰、化雪,引起定时性水位上涨的时期。汛期往往是一年中降水量最大的时期,容易引起洪涝灾害,因此是防汛工作的关键期。北京的汛期是每年6月1日至9月15日。

紧急防汛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特大暴雨:一般指24小时降雨量在200mm以上的降雨。

强降雨:一般指1小时降雨量在20mm以上的降雨。

极端降雨天气:小时降雨超过70mm的天气。

山洪:指山区小流域由降雨引发的突发性、暴涨暴落的地表径流。

主要河系:指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拒马河、大石河和河。

重点河道:指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

重要水库:指官厅、密云、怀柔、海子、十三陵等大中型水库。

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指水库垮坝、河道堤防决口、闸门失控倒塌等。

防洪标准:指防洪设施应具备的防洪能力,一般用可防御洪水相应的重现期或出现频率表示,如百年一遇、50年一遇等,反映了洪水出现的几率和防护对象的安全度。

积水点:道路排水无下游、无排水设施或河道排洪能力不足顶托形成的排水不畅路段为积水点。

滞水点:降雨强度超过标准或超过道路排水设计能力所形成的短时积水点为滞水点。

七包七落实:区县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 村干部包户、党员包群众、单位包职工、学校包学生、景区包游客;落实转移地点、转移路线、抢险队伍、报警人员、报警信号、避险设施、老弱病残等提前转移。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奖励与惩罚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对在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防汛突发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 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参照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本地区、本领域防汛应急预案,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备案。其中,各区县防汛应急预案需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审查同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完善、机构调整或防汛形势的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一般情况下每3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下及时给予修订。修订后的防汛应急预案按原程序报批。

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原《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XX年)》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t7t8美文号为大家带来的10篇《2023最新汛期防汛应急预案》,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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