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上海社区矫正工作者在社区矫正战线上弦歌不辍、薪火相传,以法为矩、启航新生
二十年,上海社区矫正工作者在社区矫正战线上弦歌不辍、薪火相传,以法为矩、启航新生。
追梦不负青春,奋斗不负韶华。时间是最伟大的书写者,时间也最器重奋斗者,我们已经欣喜地看到了社区矫正工作者二十年不忘初心、永远成长的蓬勃力量。
时值上海社区矫正二十周年之际,我们推出了一系列征文,以案例来践行自己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领悟,以文章来阐释自己对监督管理的理解认识,以文字来表达对教育帮扶的真知灼见;或思考,或感慨,或顿悟,或释然,宠辱得失,喜怒哀乐,无不融注于一篇篇心血凝成的文章中,不仅是为了纪念徐汇在社区矫正领域的耕耘,也是为所有社区矫正工作者喝彩,更希望可以为社区矫正工作者提供经验上的参考。
我们相信,进步是在不断的相互学习和借鉴中向前发展,说不定,其中某个案例会触发你在日常工作中的共鸣,如星星之火,点燃创新思考和实践的熊熊烈焰,书写更多、更精彩的案例,而这些案例,也会成为被记录、被点赞的故事。
时光荏苒,转眼我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已经8年多了,作为一名党员社区矫正民警,回顾8年来的工作点点滴滴历历在目,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2014年初,市政法委部署选派部分戒毒民警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我积极主动报名,成为第一批选派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民警,4月经过两周全面培训后,分配到徐汇社区矫正中心工作。
在工作初期,我常常思考为什么选择社区矫正工作,思考如何立足本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当时在培训时,市司法局关于初心使命的授课,使我深受鼓舞,下定决心一定要牢记使命,求真务实做好工作,要从点滴小事做起,在工作中加强学习。平时注重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特别是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8年多来,正是由于在工作中不断学习,点滴积累,我逐步熟练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在努力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同时,准确掌握有关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在制度执行面前坚守底线,在利益诱惑面前保持定力,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清醒人、做廉洁执法明白人、做依法办事的实践人。
刚开始从事社区矫正的时候,我被安排联系司法所工作,进入一个陌生的环境,接触的又是全新的工作,总有些茫然,我虚心向司法所的专干、社工等各位老师学习请教,慢慢摸索,终于逐渐熟悉了工作。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始终怀着“日日行不怕千万里,常常做不怕千万事”的想法。记得当初司法所组织集中教育,总有几个迟到的。为解决这一问题,我逐个找对象谈话,强调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配合奖惩措施。三次以后,司法所再组织各类活动,基本没有对象再无故缺席迟到。
在对矫正对象严格管理的同时,及时通过谈话了解对象的自身困难并尽力帮助始终是我的理念。比如:2016年,一名矫正对象吕某,报到时就诉说自己有严重的慢性肾病,全身浮肿,心态消极。我一是发挥转业前在部队从事军医工作时积累的医学知识及经验,对吕某每次医院看病的化验检查单逐单进行查验,并进行讲解,帮助其进一步了解自己的病情。二是帮助其联系中医专家进行调养,促使其病情有效控制,身体也有了明显的改善。三是针对其病情免除了公益活动,但鼓励他多参加一些司法所及矫正中心组织的“艺成长”学习活动。该对象两年缓刑考验期满时,不再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悲观,他对我的帮助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2017年下半年,根据市矫正局统一安排,徐汇正式运行集中执法模式。全体民警集中到区矫正中心,改变了以往在司法所的工作方式,在法规制度和信息化上要求更多更精准,我继续努力加强制度学习和信息化业务学习,在指挥中心值班值守时尽心尽责。在2019年民警业务比武中以预赛第一进入决赛并取得较好成绩。2020年7月1日《社区矫正法》实施后,更加加强了对《社区矫正法》的学习,法律的完善增加了我们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底气,但同时也提出更高要求,如何做到矫正工作与《社区矫正法》相适应需要今后继续努力。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2020年春季开始的新冠疫情,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一项重要任务,作为矫正民警,必须做出应有的责任担当。从家庭来讲,我已经连续三年春节没有回老家过年,没有能够照顾多病的母亲。从大局来讲,作为党员民警,今年3月开始我积极报名参加了疫情防控志愿者,除了协助本小区居委疫情防控,还在参加公卫中心流调工作,经常连续穿防护服8小时以上到深夜结束工作;在疫情最吃紧的时期,积极参与到重点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得到了区司法局的好评,树立了矫正民警的良好形象。凡此种种,正是因为有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坚定信念,脚踏实地、务真求实的工作作风。
作为一名党员,一名从事矫正工作的人民警察,今后我将继续努力工作,笃行不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伟大建党精神指引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领个确立”,更加坚定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在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清正廉洁、洁身自好,切实增强矫正民警履职本领,强化责任担当,坚定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须有我的信念,为上海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自己的力量。
今年是上海在全国率先试点社区矫正二十周年,也是社区矫正法颁布二周年,作为社区矫正工作大家庭一员,社区矫正工作陪伴我已有8个年头,从刚接手时的迷茫局促,到现在得心应手,有总结也有反思,汇成了我成长的脚印,促使着我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领悟,在领悟中进步。值此机会,回顾自己工作经历,也浅谈一下这些年来的工作心得。
长期以来我一直负责审前调查,审前调查评估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入口关,为判定被告人或罪犯是否适用社区矫正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有效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对于后续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这第一道关极其重要,我总结了三字诀。谈话要“广”,要与被调查人谈话,了解其基本情况,思想认识,认罪态度;要与其家人沟通,了解其家庭关系、成长经历,性格特征;要与被害人交谈,了解是否能原谅其过错,有无避讳要求。走访要“深”,要走访被调查人提供的实际居住地,了解其生活环境和邻里关系;要走访其社区居委、单位了解其社会关系、一贯表现;要走访派出所,了解其有无前科劣迹和注意事项。评估要“准”,评估意见要建立在科学分析基础上,要对前期调查收集的信息进行筛选和辨析,以便准确评估被调查人实际居住地、社会危害性、再犯罪可能性等关键信息,并综合形成书面建议材料供决定机关参考。
一是充分发挥计分考核的量化作用。在以往的工作中,对于达不到警告的违规现象,我们一般只能采取教育训诫的方式,这对于社区矫正对象的震慑力不足,往往会导致其“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上海市社区矫正对象考核管理办法》的实施,为我们的监管提供了有力的帮助,一方面我们可以利用计分考核的量化效用,将社区矫正对象违规行为直接转化为扣分,有理有据,即时兑现;另一方面在对象“小错误”累积到警告时,留存的扣分单又为警告提供了书面依据,简化了手续,提高了效率,也杜绝了社区矫正对象对警告处分不认可的无谓争辩。
二是充分发挥电子监管APP的定位功能。电子监管APP的使用,为信息化核查提供了便利,也为日常监管工作提供了有效抓手。电子监管APP可以显示社区矫正对象点名位置,我们可以据此核查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地是否真实、是否经常夜不归宿、有无不假外出等情况,同时社区矫正 对象每天主动点名报告,强化了其服刑意识,也对其自身行为产生了心理上的约束。
一是抓好基础台帐环节。社区矫正档案真实记录了每一名对象的矫正全过程,因此必须严格遵循社区矫正档案制作规范要求,统一档案格式,将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按入矫宣告节点编号实行一人一档,电子与纸质档案同步,详细记载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宣告会材料、心里评估、矫正方案、奖惩情况等信息,为方便日常管理对于公益活动、集中教育、动态分析研判等涉及多名矫正对象的文书则纳入日常管理档案,档案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复核、整理、归类,确保基础台帐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是抓好首次谈话环节。多数入矫对象第一次接受社区矫正,对于如何接受社区矫正没有正确认知,因此首次谈话就尤为重要,在首次谈话中除了要明确告知社区矫正对象有关报告、会客、外出、迁居、奖惩等规定,更要从思想上对其产生触动,使其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必要性,只有认真认罪悔罪,遵纪守法,才能顺利解矫。在这个前提下继而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争取通过首次谈话这个切入点,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悔罪意识和守法意识,为后续的矫正工作铺平道路。
三是抓好重点人员管控环节。要加强重点人员近亲属、居委干部,社区民警等相干人员的联络沟通桥梁,建立立体的管控措施,互通有无,群防群控,形成合力,及时掌握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要加强重点人员的谈话机制,做到思想波动必谈、情绪抵触必谈、发生矛盾必谈、违规违纪必谈、生活变动必谈,并针对谈话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时采取教育引导和心理干预;要注重重点人员的动态情况积累,做好重点人员的不同阶段不同表现下的谈话笔录、走访记录、情况说明等书面材料,以作为后期管控工作提供材料依据。
一是严格制度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一方面按照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报告、会客、外出、学习、劳动等方面必须严格按照要求,遵守规定,并根据相应的表现实施奖惩措施;另一方在平时监督管理过程中,注重运用个别谈心、心里辅导等方式,解答他们的疑虑,疏导他们的心结,倾听他们的心声,并且对有特殊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必要的教育帮扶。
二是集中教育和分类教育相结合。在定期集中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统一的思想道德、法律法规等教育的基础上,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性格特点、文化程度、案由等进行更加细致的分类教育,如针对酒驾案由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酒驾危害的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针对文化程度较低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普法、文化知识普及教育等。
三是习惯养成和兴趣激发相结合。除了通过日常一系列法律宣传、教育谈话、监管措施,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逐步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外,在日常的矫正过程中,还应注重对矫正人员兴趣爱好的激发,鼓励其积极参加区矫正中心举办的书画、唱歌等兴趣活动班,培养其积极向上的生活趣味,从而能更好的融入社会。
四是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相结合。在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行为矫正的基础上,依托附近大学院校教师资源,定期邀请心理学讲师开展讲座,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消除不健康的心理倾向,同时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心理测评结果,针对某些不良心理障碍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心理辅导,并且在日常管理中加强谈话和沟通的次数,密切留意其思想波动和行为举止。
我经上海市戒毒局选派至上海市徐汇区司法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成为一名社区矫正选派民警已经八年了。这八年,我见证了上海创新发展的一路向前,陪伴社区矫正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履行了选派民警的岗位职责,牢记作为员的初心和使命;我完成了青年到中年的蜕变,扛起作为一名父亲的担当;我经历了疫情的反复考验,也感受到同事间战友般的团结和温暖。
刑罚的目的不仅是惩罚罪犯,更是为了教育改造。我国倡导和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质就是对刑事犯罪区别对待,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治的严肃性,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社区矫正就是对这一政策的贯彻落实。而从我加入上海社区矫正这支队伍起,便义无反顾地投身其中,将此作为自己毕生的事业而奋斗。我秉承执法为民,维护公正正义,不忘从警初心,不负青春年华。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与时俱进,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心任务,全力以赴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
从基层司法所到社区矫正中心,从信息化核查到事项审核、奖惩训诫等岗位,我积极参与社区矫正的各项执法环节,迅速适应角色职责的转变,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作为一名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干部,我们的工作其实很平凡,但在平凡的岗位也能成就不平凡的故事。我们安于平凡,勇于奉献,坚苦卓绝;我们有担当、有作为、真抓实干,时刻将责任抗在肩上,任劳任怨,可以默默无闻却不是碌碌无为。
在工作中,其实我们首要面对和思考的就是矫正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的关系。我觉得他们之间确实是治标和治本的关系。监督管理是教育帮扶的前提,而做好教育帮扶则可以有效化解监督管理所施加的压力。作为矫正队伍里的一名警察,日常执法自然是以“刚性”为准则,但往往又不该缺少执法温度的平衡,通过讲清事理、讲透法理、讲明道理、讲通情理,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创新行政执法模式,有效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让说理式行政执法越来越有“温度”。在日复一日的执法过程中,我也深刻的认识到,虽然我们和公安民警职责不同,但是我们同样是国家的“刀把子”,是筑牢社会安全稳定的最后防线。经过公安、检察院、法院无数同僚们艰辛的办案,这些被执行社区矫正的对象最终要在我们这里落地。他们身在大墙之外,更需要我们筑牢防线发挥应有的作用,预防他们重新违法犯罪,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帮助他们改过自新,使他们在回归社会的“最后一公里”走的更为平稳。
风潮汹涌,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需策马加鞭。在神圣职责赋予下,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正站在新起点,回应新期待,开创新局面,全力推进上海市社区矫正工作,共同迎接下一个二十年,让警徽在我们的帽檐上闪闪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