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三人行,必有我师也。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以下是人美心善的小编为家人们收集整理的13篇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文章,仅供借鉴。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一
1、全体师生要树立讲究卫生,美化环境,塑我形象的意识;爱护校园里的'一切设施。
2、总务处负责将校园卫生区划分给各办公室和班级,包干管理;各班级和办公室要制定卫生制度,明确每日卫生责任人,负责每日打扫和保洁。
3、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各班每日要安排学生将自行车在指定位置排放整齐,检查督促每辆自行车都上锁。
4、教室里张贴有序,课桌椅等用具摆放整齐,窗明几净,墙壁和天花板无浮尘,无蜘蛛网。
5、教室地面要保持干净无浮尘,垃圾桶及时清倒。
6、班主任要做好督促工作,坚持晨扫和午扫,搞好保洁,保持教室经常性通风。
7、总务处和团委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利用晨会表扬年级前三名班级,每月张榜公布卫生检查结果一次,学期末总结,检查结果纳入先进班级的评比。
评分项目与标准:(满分10分)
1、教室墙上是否有卫生值日表;(0.5分)
2、地面(含走道)拖洗过,无纸屑、无瓜果皮、无塑料袋等垃圾杂物,无痰迹、无口香糖残留物等;(2分)
3、墙壁和天花板无浮尘、无蜘蛛网;(2分)
4、门窗干净;(1分)
5、走廊和过道的窗台、护墙瓷砖、不锈钢扶手擦洗干净,保持整洁;(2分)
6、垃圾桶及时清空;(0.5分)
7、课桌椅凳卫生工具等用品摆放整齐,讲台干净无粉尘;(1分)
8、自行车摆放整齐。(1分)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二
一、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按时作息。积极参加早操活动。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六勤”、“六不”。“六勤”为: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晒被褥。“六不”是指: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吸烟、酒,不乱用毛巾、茶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壳、纸屑杂物。
3.保护视力,做到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认真正确地做眼保健操;教室座位每月调换一次。不要躺着看书;不要在光线暗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不要在行进途中或坐在动荡的车船里看书;不要把字写得太小、过密;不要边吃饭边看书或电视。
4.不要用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二、学校环境卫生制度
1.年段长、班主任要把检查该年段,该班级的卫生工作排在每一天的第一件事处理,用自我高尚的思想意识影响学习构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实行每周一大扫,每一天三小扫(教室、公共区)的卫生制度,并做好坚持工作。各年段、各班级卫生区的安排要进一步明确,每一天打扫三次要落实(早读前,午自修前,午时放学后),周四午时放学后进行全校性卫生大扫除,值日教师要落实检查。做到学校环境无果皮壳、纸屑、烟蒂、痰迹、杂草、碎砖垃圾,泡泡糖渣等。
3.室内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纸屑杂物,桌凳整齐,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4.严格服从生管教师安排,搞好寝室卫生,每一天起床后要打扫寝室和宿舍楼卫生区,整理内务,坚持整洁,不乱放用品,不乱扔脏物、不向室内、走廊、楼下乱倒水。宿舍中午、早晚开窗通风透气,坚持空气清新。
5.教室内要有扫帚、废纸篓、畚斗、拖把等清洁卫生器具。
6.严禁学生带零食进教学区,经发现有带零食进教学区或随地乱扔废弃物的,视为违纪扣该班的纪律分。
7.设立流动红旗,将卫生评比情景纳入量化项目。
8.护导师要检查各班的卫生情景,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并()给予解决。
9.全体学生要树立卫生坚持的意识,构成发现脏物就清理的良好风气。
三、教学卫生:
教室面积要合理,室内课桌凳、黑板、讲台、灯光照明要贴合卫生学要求,课程安排要有利于学生健康,贴合学生用眼要求,严格控制学生的学习负担,严格控制课时,课外作业和考试次数。教师要礼貌执教,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公共场合不准穿拖鞋、短裤、背心,不拖留课堂。批改作业要细致,批注字迹要清楚,板书要工整,讲课声音要适中,上课时不对着学生咳嗽、打喷嚏,不抽烟。学生上课坐姿要端正,自然,书写时,头要正,背要直,眼睛距纸面一尺左右,定期调整座位,防止学生变成斜视。
四、体育卫生:
锻炼时先做好准备活动,有病的学生要停止锻炼,根据学生性别、年龄特点和体育活动本事分组进行不一样要求的锻炼。生理负担本事差的学生进行保健性锻炼。
五、社会实践卫生:
安排社会实践劳动,不能让学生干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性大的劳动,劳动工具、劳动强度,要研究学生年龄大小、个子高低、体力的强弱,劳动时间不宜过长,同时要注意劳动保护和安全。
六、饮食卫生
1、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要求学生在学校统一规定的用餐时间用餐,提倡学生自带餐具,饭前先洗手,不购买未经加热的食品及生食菜肴,不把饭菜拿到餐厅外用餐。教育学生不暴饮暴食,不要边吃饭边谈笑,饭前饭后不做剧烈运动,饮前便后要洗手,不吃或少吃零食,不喝生水。同时加强灶房饮食卫生的`管理和监督。
2、礼貌用餐,确保食堂餐厅卫生整洁。倡导“饮食是文化,请从窗口礼貌做起。”购买饭菜要在窗口自觉排队,必须统一使用学校卡,严禁在食堂使用现金进行消费,严禁进入窗口内售菜处买菜,严禁随意进入食堂厨房操作间。在餐厅用餐要注意用餐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3、珍惜粮食,远离浪费。要牢记“饮水要思源,吃饭要节俭。粒粒盘中餐,皆是辛苦换”的古训,倡议“节俭光荣,人见人赞;浪费可耻,谁闻谁恶”,珍惜粮食,不随意浪费粮食,用餐时不多盛饭,不乱倒饭菜。
4、协助学校,共同管理好食堂工作。每位学生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协助监督学校食堂的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自觉抵制卫生及其他工作不规范的食堂,共同创造卫生健康的食堂用餐环境。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三
(一)教室卫生
1、室内空气清新,桌椅整齐清洁,桌面书籍摆放整齐。
2、讲台桌面洁净,无灰尘,无污迹,物品摆放有序;黑板不乱画乱涂。
3、室内灯具干净,墙围无灰尘,公物管理得当,器物摆放整齐。
4、门窗玻璃明亮洁净,门框、窗台干净。
5、天花板、墙壁洁净,无灰网、灰尘、污迹、污印,不随意乱贴乱画。
6、地面清洁,无灰尘、杂物、痰迹、污迹。
7、卫生洁具摆放整齐,垃圾、废水及时清倒。
(二)清洁区卫生
1、地面清洁,无垃圾,无卫生死角,教学楼区域应拖地。
2、花坛、树坑内无杂草杂物。
(三)公厕卫生
1.厕所内六面保持洁净(即地面、四壁、顶棚),具体要求:地面:无积水、痰迹、烟头等杂物。
墙面:无污迹,乱贴乱画、小广告等。
顶棚:无污迹、蛛网、无顶板破损、脱落等现象。
2.小便排水顺畅,无积存尿液、尿垢、烟头等杂物。
3、无积存粪便,
学校卫生的管理制度 篇四
为了培养"四有"新人,必须有一个整洁、美观、舒畅的环境,特订定如下:
一、班容卫生常规
1、教室地面无积尘,墙角四处无蛛网,室内做到六面光。上课前黑板上无遗忘字痕。
2、门窗常擦洗,关锁有专人,玻璃如明镜,窗棂无灰尘。
3、教室内外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有人每日保洁。
4、课桌排列做到由低到高,纵横对齐,间距均匀。学生座位表贴在讲台右上角。
5、清扫工具有固定地点隐蔽存放,没有条件隐蔽的应排列整齐。
6、教室布置做到整齐大方,黑板报板画字迹清楚,书写规范,整齐美观。
7、教室要打扫清洁,磨石子地坪的要用拖把擦洗干净。全体学生离开时要关灯关门上锁。
8、教室内及走廊内,不准追逐吵闹,保证学习环境安静。
9、每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中午补缺漏,形成制度
10、注意个人卫生,定期检查学生的头发和指甲,督促学生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
二、校容卫生常规
1、全校师生都要爱清洁,讲卫生,讲文明,保持校容整洁,做到吐痰入盂,废纸人篓,大小便人厕所。不准乱倒垃圾,乱抛废纸、果壳、烟蒂等杂物。
2、卫生包干区由各班各室负责,发现脏物,及时清除。垃圾一律倾倒人箱,不倒在箱旁或遗留在路面上。树棍木棒要送木工间,砖石等建筑垃圾集中指定地点,不能倒人垃圾箱。
3、校园内的黑板报定期更换,保持新颖、有特色。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五
(一)强化宣传
1、校园网、黑板报、宣传窗、广播电视系统,开展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的校园环境卫生宣传报道和教育工作,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2、按文明班级、文明学生、文明处室评比条例每一学期做好评比工作,树立典型和榜样,保持文明单位形象,创建新高。
3、按照两操、卫生、纪律三项竞赛评比制度,每周开展一次评比,在评比中互相学习,互相评比,引导学生全面进步。
4、学校宣传窗责任到人,宣传窗内报刊做到每月更新,有主题地制作安全、卫生、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展板进行宣传教育。黑板报每周一期,并力争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宣传教育有意义。
(二)环境卫生
1、政教处、医务室负责每学期划分好校园公共场地包干区,包干到班,坚持每周做一次打扫。各班负责打扫好班内的清洁卫生,每天三扫,学校行政值周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2、政教处负责制订好每学期值周工作计划,确定每周值周班级。值周班工作要求:(卫生)公共场所地地面要求每天清扫三次,早、中、晚各一次,及时维护清除公共场所地内的。杂物,保护工作成果,阻止行为不良的同学乱丢杂物现象的发生;每天早上作好校园文明礼仪岗工作,检查穿校服、着校徽情况,做好全校师生的车辆有序停放工作。
3、政教处负责组织校园卫生大扫除工作,每周一次。工会、负责教师办公室,责任到人,并组织工会委员进行卫生检查。
4、政教处、医务室、年级组长、班主任要按规定做好各自的校园卫生督促检查工作,并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三)疾病、卫生安全防范要求
1、医务室要按规定配备、配齐各种预防药品和卫生设施,定期检查,对过期药品及时做好处理,严格禁止购入不合格的药品卫生设施。
2、医务室负责教师要时常关注各种流行病情况,并通过在校园网、宣传窗、黑板报等宣传平台开展卫生知识的宣传。
3、医务室、班主任应关注学生中各种传染病发展情况,并及时报告,及时隔离相关学生,以防疾病在学生中传染。
4、各任课教师对在学习、实验、体育活动过程中突发的疾病、伤害事件的学生应及时送学校医务室处理,医务室不能做出明确诊断和处理的应及时送医院救治,并及时报告。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六
一、切实加强厕所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厕所每一天打扫一次,确保地面、便槽、洗手池内无垃圾杂物。
三、厕所每周进行二次大扫除,负责班级重点清理隔板、墙面、门窗灰尘、污垢等。
四、每周对厕所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
五、师生礼貌入厕,爱护厕所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俭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
六、师生若违反不礼貌条例者,学校将通报批评。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七
一、时间限定:
未按时(早晨7:40前,下午4:40前,大清洁5:00前)完成当天清洁,每天酌情扣1—2分。
二、室内卫生:
1、窗台、电制有灰尘,一处扣0、5分;
2、课桌凳不整齐,扣0、5分;地面有垃圾,一处扣0、5分;
3、讲台不整洁,扣1分;杂物间不整齐、垃圾没倒净,扣1分;
4、绿色植物脏、枯,扣0、5分;
5、课室布置不规范扣1分;
6、放学后主扫,要求搬开课桌凳清扫干净;将垃圾倒干净,否则扣除2分。
三、公区卫生:
1、地面有垃圾,一处扣1分;
2、栏杆未擦干净,扣1分;
3、电制有灰尘,扣1分;
4、有香口胶,一处扣0、5分;
5、一天未打扫,扣2分;
6、要求早晨主扫,7:40前未干净的,视情况扣1—2分(每天)。
卫生检查制度
1、每天由卫生组带领卫生委员(1—5年级轮流)检查评分,主管部门、老师与卫生委员评分相结合,并及时公布;
2、无特殊情况,每月搞一次大清洁,由政教处、卫生组组织卫生委员检查评分,落级行政进行督促、检查;
3、每月由校长室、政教处、卫生组、各年级级长组织一次全校卫生大检查,评估结果与班级星级评比、期末评估挂钩。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八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学校卫生工作由大队辅导员和班主任具体负责落实。
二、学校环境卫生实行分教师、分班级、分区域包干。
三、学校公共场所要实行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做到:
①地面无痰迹、无烟头、无纸屑等杂物。
②桌、椅整洁无灰尘。
③墙面无灰尘、无蜘蛛网。
④玻璃窗洁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窗台无积尘、无杂物。
⑤办公桌上除放置办公文件材料及必要物品之外,不乱堆其他东西,做到物品摆放有序,美观。
⑥厕所墙面、地面保持清洁,无烟头、茶叶、纸屑等杂物,大小便池无污渍、无尿碱,水沟保持清洁畅通、无污垢。垃圾桶每天及时清理,保持整洁,消灭卫生死角。
四、重视除预防工作,实行定点、定时、定任务清除蚊虫等孳生地。
五、每天的值日生检查两次卫生,与先进评比和年终目标责任挂钩。
六、每个月不定期对垃圾废品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理。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九
一、加强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尤其是目前尚使用自备水的农村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使用城乡统一的自来水。对于目前不具备条件而只能使用自备水的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开展爱国卫生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使用自备水的学校必须保证开水的供应,严禁学生直接饮用自备生水。
二、认真做好农村学校的'改水工作。自备水水质的好坏很程度取决于自备水水源的选择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县教育列出专项资金,有计划地对农村学校自备水设施进行改造。根据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要求自备水水源尽可能选择深层地下水,凡选择地面水或浅层地下水的必须保证在水源周围30米以内无生活性或工业性污染源;加强水源卫生安全管理,设置警示标志,井水加盖封闭,并及时清洗淤泥;对于经卫生部门监测不合格的自备水,必须限期完成改造工作,并经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及时清洗消毒供水设施。配置高位蓄水池以满足供水需求的学校,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自备水管网及蓄水池的清洗消毒工作,坚持每学期开学之前和开学期间定期进行冲洗和消毒,在夏、秋季节台风或暴风雨过后要及时增加清洗消毒频次,并做好冲洗消毒登激作。
四、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卫生部门要定期开展对学校饮用水的`水质监测,对水质监测不合格的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签订的学校安全责任书,必须有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内容。
五、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卫生、教育等行政部门每年要对农村学校自备水水源、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5、学校应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提示学生科学卫生饮水、自带饮具及节约意识。
学校卫生的管理制度 篇十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设置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组长:何卡林校长;副组长:赵永平主任;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建立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4、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过。
二、学校食堂、饮食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2、操作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制做凉莱,符合规范要求。
3、食品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每个经营户必须有冰箱或冰柜一台。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符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剂符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食品。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分开使用,定位保洁。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饮具消毒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台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顾客自取味料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有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二)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三、学校副食品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经营户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
2、定型包装食品必须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15公分。
4、三防措施及废弃物存放符合规定,不污染环境和食品。
5、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的食品)。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十一
1.每学期以班为单位,学校配发必要的劳动清洁工具。
2.坚持对各教室、清洁区每天一小扫,每周星期一大扫除制度(厕所每天冲洗一次)。
3、卫生打扫的具体时间是周一至周四下午第六节课后和周五第四节课后,保洁时间为每天上午和下午第一节前。
4、逢大扫除时各班主任要周密安排,现场指挥,保证打扫质量。
5、全体师生要树立爱校如家观念,时刻关注本班清洁区、教室卫生状况,坚持随脏随扫,时刻保证学校清洁卫生。
6、负责“双创”包保区域打扫的班级,还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双创”包保的打扫,班主任应做好前期的组织和现场指导工作。
7、配合学校做好除“四害”工作。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一、学校卫生工作人员在校长的领导下,理解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根据《学校卫生条例》开展工作,为全体学生服务,每学期初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期末作出工作总结。
二、热情为全体教师、职工和每个学生服务;定期组织学生体格检查,对学生发育和健康状况做出比较评价分析,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三、、有目的有计划的向学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卫生员的培训工作。
四、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蔓延,负责学生预防接种和组织工作。
五、做好教学、体育、劳动、设备、环境、饮食、饮水及个人等各项卫生监督监测;积极开展近视、沙眼、肠道蠕虫、蛔虫、营养不良、贫血、龋齿、齿龈及牙周炎疾病等学生常见病的防治。
六、非医务室人员进入医务室后坚持安静,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及器械或药品;坚持室内整洁、整齐,任何人不得在室内吸烟。
七、做好学生常见疾病和一般外伤的'治疗救护和转诊工作。
八、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定期购置常用药品和必备器械,以便实施简便治疗;定期检查药品,注意失效期,医用器械消毒求及时,防止交叉感染。
九、借用医务室物品,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十、做好学校卫生档案资料的分类、统计、分析、报表工作。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篇十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样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五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贴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供给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供给充足的贴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十八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贴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本事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供给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供给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十二条: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顽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配备能够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三章: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I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资料。
第十九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能够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二十条: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能够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能够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能够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经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供给进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理解转诊治疗。
第二十六条: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一)实施学校卫生监测,掌握本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掌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动态;
(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第二十七条: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四章:学校卫生工作监督
第二十八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能够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二十九条: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
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三十条: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景,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景负有保密职责。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善。情节严重的,能够同时提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能够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能够提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司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来源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作来源罚决症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学校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贫困县不能全部适用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能够由所在省、自治区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变通的规定。变通的规定,应当报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备案。
第四十条: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卫生部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六日颁布的《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洼(草案)》和一九八O年八月二十六日颁布的《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