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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运政网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岗位职责最新8篇 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待遇

更新时间:2024-06-18 来源:互联网 点击: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以下是编辑为大家整编的8篇宝鸡运政网的相关文章,仅供借鉴。

加快交通运输执法改革 构建综合执法长效机制 篇一

加快交通运输执法改革

构建综合执法长效机制

**县交通运输局

**

2019年1月8日

近年来,我局持之以恒抓好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从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深化交通运输改革工作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交通综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努力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一、执法机构基本情况

多年来,我局共有执法机构两个,即:**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县路政管理大队。基本情况如下:

二、执法经费保障情况

三、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

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管理、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负责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事业的健康发展。现期开展的行政执法活动于2014年10月1日由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发放了《甘肃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甘执法证字第0170046号)。具许可行政许可权利事项6项,行政处罚权利事项13项,行政强制权利事项1项。

县路政管理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公路巡查,依法检查和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及其他违法行为。现期开展的行政执法活动于2014年11月1日由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发放了《甘肃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甘执法证字第G07050063号)。具有行政许可权利事项3项、行政处罚权利事项21项、行政强制权利事项3项。

目前我局共直接管养县乡公路15条324.244公里,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1455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2个,客运班线车辆93辆,旅游车辆8辆,出租车公司1个,出租车147辆,公交公司1个,城市公交车32辆,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114户,其中:一、二类11户,二类以下103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3所,教练车125辆,道路运输站场3个。

为进一步优化管理结构,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交通运输全面发展,我局执法机构认真履行各项职责,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一)优化行政审批,提供快捷便民服务。为严格落实县政府“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的部署要求,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目标,我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交通运输服务窗口,进驻行政执法人员3人,进驻各类审批事项16项,便民服务事项2项,其他窗口服务事项3项。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和《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条例,对受理事项、办结时间、相关必需材料、文本及投诉电话在**县政务服务网进行公布,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提高,服务窗口被县政务服务中心评为“优秀服务窗口”。2018年,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审批案件146起,其中:运管所办理135起,路政大队办理11起,办理道路运输证件年审1300余件,换发证件100余件,完成驾驶员继续教育指导、审核700余人次,诚信考核1800余人次,所有业务都做到了当场受理当场办结。

(二)坚持依法巡查检查,确保交通运输畅通有序。一是坚持依法治路,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严格按照公路“五四”巡查制度例行公路巡查,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情况、不同路段进行反复巡查,消除安全隐患。严查各类挖掘、占用公路、埋设管线,设置道口等损坏路产或侵犯路权的违法行为。2018年,共对管养的15条县乡公路巡查358次、约22500公里,在巡查中现场制止侵占公路违法行为211次,向行政相对人发放《公路违法行为责令整改通知书》34份,清除“三堆”及垃圾197处142立方米,现场制止纠正违章建筑1起,清理非公路标志牌40块,排查安全隐患33起,有效维护了路产路权,保障了公路安全畅通。二是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优化市场秩序。采取不定期、不间断市场巡查,重点查处不按规定班次线路运行、站外揽客、不打表收费、乱停乱靠、倒客、甩客、“非法营运”等违规行为和各类维修质量低劣、使用假冒伪劣配件、虚列维修作业项目、随意提高工时单价、只收费不维护、以回扣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无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占道修车或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以及驾培行业不打卡”教学、培训过程中教练员不在岗、不按教学大纲施教行为,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工作,实现了零安全行车事故的“平安春运”工作目标。共查处不打表收费、乱停乱靠、倒客、甩客等违规行为2起,各类违章行为150余起,一般程序案件46起,教育警告100余起,受理各类投诉案件50余起,其中查处“黑”出租车8辆,查处非法运油车辆4辆,清理整顿规范洗车业户5户,行政处罚案件结案率和投诉案件结案率均达到了100%。

(三)推动联合治超,维护路产路权。我局不断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联合交警定期开展专项治超治限行动,对重点路段不定时、不定点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超载超限车辆就地进行处理或劝返。同时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增加巡查批次,对拒不返回和卸载的超载超限车辆,及冲卡、堵塞交通、有意躲避稽查的超限超载车辆加大惩处力度,进一步净化运输环境。今年,联合交警部门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执法专项行动4次60天,共出动执法车辆140车次,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运输车辆520多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28辆。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和公路巡查中的临时检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县内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明显减少,公路桥梁损坏程度明显降低,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局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执法装备不足。建议为基层交通执法队伍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如执法车辆、检测设备、取证设备等,形成稳定规范的执法装备配备体系。二是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建议从上而下建立健全积极有效的联合检查机制和联动共享机制,切实把交警、运政、路政执法队伍联合起来,组建信息共享平台,成立专门的治超执法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

五、综合执法改革初步打算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大整合力度,实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一是大力推进科学执法。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精简行政检查事项,突出执法检查重点,合理安排检查频次,减少重复检查、无效检查,增强执法检查实效。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机构改革,将本系统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机构和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组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主动适应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需要,定期开展执法队伍岗位练兵,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是规范执法监管行为。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要求,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交通运输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努力塑造亲民、护民、爱民的执法形象。

四是持续强化作风建设。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出发点,以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依法行政,继续转变职能、改进方式、优化作风,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立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开启交通强国建设新征程提供强有力保障。

岗位职责之交通运输执法局职责 篇二

交通运输执法局职责

【篇1: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一、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根据省、安庆市、桐城市交通发展总体布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定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引导。

(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

(三)负责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拟定城市客运行业规范并实施监管;负责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承担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交通行政、交通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市场、驾驶员培训市场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行业管理。

(四)指导全市交通运输通行条件的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进行调控;在遇到抢险、救灾、国防建设等紧急或其它特殊运输任务时,发布调度运输工具的命令;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五)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工作;监管全市内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和局属单位生产安全。

(六)组织全市交通重大科技开发,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全市交通体制改革、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行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述交通运输局职责范畴内的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由交通运输管理所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由地方公路管理局承担;交通运输稽查、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交通运输稽查站(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客运市场管理工作由客运管理办公室承担。

二、内设机构及其职责(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工作;组织重要会议,负责会议报告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局机关值班、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宣传报道、网站管理、调研、督查、督办、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外事接待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网络问政等事项;负责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文明建设创建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招商引资、双拥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本

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权限内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任用及年度考核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资管理、劳资报表等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三)财务审计科

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系统会计人员管理;组织编制和实施部门预决算,筹集、管理交通建设资金;负责财政、税收、信贷等协调工作;组织编制上报各种基本建设报表和财务收支报表;负责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四)计划建设科(行政许可科)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起草交通相关行业发展规划;监督、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重大交通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权限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及竣工验收;组织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和建设工程督查活动;协调交通工程施工环境;牵头全市交通行业建设统计和信息引导。

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职能;负责审查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合理性、完备性、真实性;做好相关行政许可(服

务)项目申报材料的归档工作,建立相关准确的台账;负责定期做好与相关业务科(股)室的档案交接及审批情况通报工作。(五)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方针政策法规;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他法律诉讼应诉工作;指导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培训、考试考核、资格认证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车辆、执法证件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统企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工作。

(六)安全监督科

负责全市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保卫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市渡口设置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渡口标准化、渡改桥等水上安全设施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道路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七)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管理工作;规划辖区内国防交通网络布局,编制与指导实施国防交通建设计划;拟订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和重点目标保障方案,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及指导演练,为辖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

通保障;负责全市国防交通运力动员和征用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应急处置、国防教育、防汛抢险等工作;承办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篇2:交通局主要职责】

交通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省的总体布置,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和水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二)负责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含客货运输市场、汽车技术检测、汽车维修市场、运输服务市场、搬运装卸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行业管理;培育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市场平等竞争秩序;管理全市物流业;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对关系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三)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含客货运输和旅游运输场站建设)行业管理;维护交通建设行业平等竞争秩序;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监督全市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

(四)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设施的维护、管理和规费征收;负责全市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审核申报、站点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和交通稽征、公路运政、路政、内河航政、港监具体执法业务和执法监督工作。

(五)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负责港口、航道、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技术船员培训、发证的归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制订全市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全市交通行业科技创新和进步。

(七)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监督管理全市交通行业国有资产。

(八)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和劳动卫生工作。(九)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水陆客货运输价格、交通工业产品价格、车船维修价格、搬运装卸价格、托运价格;负责营业性客货运输停车场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水陆交通专业企业的安全生产。

(十)管理、指导全市公路工程定额;管理并监督全市水陆干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

(十一)负责全市出租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汽车出入境运输的行业管理。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执行涉及交通的有关地方经济政策。

(十三)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的管理工作。(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3: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及岗位责任】

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及岗位责任

公路路政执法岗位责任

一、执法机构名称

枣强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站

二、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公路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7、《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2004)10号令

8、《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交通部(2004)11号令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0、《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2003)2号令 11、《河北省公路条例》

12、《河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

13、《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14、《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15、《交通行政处理程序规定》

16、《河北省公路路路产赔(补)偿标准》冀交公字(1998)48号文。

三、执法权限

(一)行政许可

1、受理、审报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25条。

2、受理、审批公路用地的树木更新、砍伐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42条。

3、受理、审批对公路占用、挖掘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4条和《河北省公路条例》第32条

4、受理、审批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45条和《河北省公路条例》第33条。

5、受理、审批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6条。

7、受理、审批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5条和《河北省公路条例》第34条。

8、受理、审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4条。9、受理、审批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埋设地下设施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6条。

(二)行政监督检查

1、依法对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69条。

2、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0条。3、对公路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1条。

4、在公路上进行超限运输的承运人,应当接受公路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为其提供方便,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22条。

(三)行政处罚(理)

1、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7条处罚。

2、未经许可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6条处罚。

3、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6条处罚。

4、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6条处罚。

5、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6条处罚。

6、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78条处罚。

7、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7条处罚。

8、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8条处罚。

9、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9条处罚。10、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80条处罚。

11、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81条处罚。12、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运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6条处罚。

(四)行政措施

1、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以外的其他标志,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9条。

2、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 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81条。3、车辆行驶公路对公路造成损失的,立即停止行驶,接收处理,不能当即接受处理的可以暂扣车辆或不宜扣车的可以暂时保存登记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件。依据《河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23条。4、对超过限制标准且未办理超限运输手续的超限运输车辆应责令承运人自行卸去超限的部分物品,并补办有关手续。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20条。

四、岗位职责

(一)公路站站长

1、主持公路站工作,按行政执法委托的权限组织开展公路路政执法工作、执法监督、文明执法创建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公路路政执法主要责任人。

2、组织开展公路路政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3、组织实施公路巡查,处理非法侵占、污染、损坏、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

4、组织开展公路路政的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5、按照职责权限审批具体行政许可行为。6、组织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活动。

7、组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8、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

9、组织公路路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法律知识培训,指导公路路政人员完成任务,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工作。10、受理社会监督意见,组织查处举报案件。

(二)外勤负责人

1、主持日常巡查工作,纠正、处理非法侵占、污染、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是路政巡查的主要责任人。2、审验平交道口增设申请,督促施工,检查质量。3、组织实施路政巡查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4、组织实施拆除违法建筑和非公路标志的行政措施。

5、组织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勘察、加固和运行监护。

6、负责较大路政案件的调查取证,按职责权限作出处罚(理)决定。7、实施路政执法现场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维护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8、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内勤负责人

1、主持内勤日常工作,是路政执法内勤工作主要责任人。

2、审核路政行政许可申请,按上级审批意见办理许可手续或制作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

3、负责路政档案的整理、归档的管理。4、组织、指导路政执法内勤工作。

5、填报路政工作报表,实施向上级报备工作。

6、负责路政执法公示,受理群众咨询、社会监督、举报意见。7、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8、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行风建设和文明执法创建活动,组织进行政治业务知识学习。

(四)路政管理员

根据科室职责和分工、权限,两人以上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是路政执法行为直接责任人。1、内勤人员

⑴公路路政内勤执法行为直接责任人;⑵受理、审核路政许可申请,按上级审批意见输许可或制作不予批准书面答复意见;⑶登记路政执法工作台帐;⑷接受、审核行政执法文书,按一案一卷规定要求装订立卷,人类归档,保管案卷;⑸填报路政工作报表;⑹完成向上级的报备工作。2、外勤人员

⑴公路路政外勤执法行为直接责任人;⑵参加路政巡查,制止违法行为;⑶对违行路政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按职责权限作出处罚(理)决定;⑷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⑸下达《处罚(理)决定书》,执行处罚(理)事项;⑹执行暂扣证件或车辆,拆除违法建筑或非公路标志的行政措施。

附:枣强县公路管理站公路路政执法岗位责任示意图(见附表二)

附:枣强县交通行政执法岗位权限示意图(路政)(见附表五)

五、部门职责

1、按照行政执法委托的权限组织开展公路路政执法工作。

2、组织实施公路巡查,纠正、处理非法侵占、污染、损坏、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3、组织开展公路路政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4、按照职责权限审批具体行政行为。

5、受理、审批路政许可申请,办理许可手续或者制作不予批准书面答复意见。

6、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活动。

7、受理社会监督意见、查处举报案件。

8、组织路政执法人员业务法律知识培训,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工作。9、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10、起草公路路政执法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11、填报公路路政执法报表。

12、负责向上级机关作出行政执法报告工作。

六、法定义务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

2、保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3、行使职权时,应当按规定着装,佩带《行政执法上岗证》,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专用车辆按有关规定装置统一标志和示警灯。4、行使职权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5、严格遵守执法程序,规范制作执法文书。6、履行告知义务,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工作流程

在执法机构内部实行受理申请与审批申请相分离、调查取证与处罚(理)相分离、监督检查与执行检查相分离、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相分离、措施决定与措施执行相分离。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理)、行政措施各项职责,都不得由一人或一个环节独立作出,以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确保执法行为合法、适当、规范、高效。

附:交通行政执法履行岗位职责流程示意图(见附表七)

八、违法行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违法行政行为

1、执法主体不具备执法资格。

2、违反规定,逾期不履行行政许可职责; 3、超越法定权限;

4、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 5、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6、违反法定程序;

7、受委托机构超出委托范围或不依委托机关或再委托其他组织、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理); 8、处罚(理)显失公正;

9、行政处罚不使用统一的罚款收据; 10、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截留私分;

11、利用职务索取他人财物,收缴的款项据为己有; 12、使用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

13、对应当制止、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国家利益或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

14、违法实施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15、违法实行检查或执行措施对当事人人身或财物造成损害; 1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强制措施; 17、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 18、不能规范制作文书;

19、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20、其他违法行政行为。

(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故意造成违法行政行为的,注销《行政执法证》,调离执法队伍;过失造成违法行政行为的,收回《行政执法证》,离岗整顿30天;对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经济责任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因故意而造成违法行政行为的执法人员承担60%-100%的赔偿损失,因重大过失而造成违法行政行为的执法人员承担60%以下的赔偿损失。3、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规费征稽执法部门、岗位责任

一、机构名称

枣强县交通局公路养路费征稽站

二、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继续作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2号

岗位职责之交通运输执法局职责 篇三

岗位职责之交通运输执法局职责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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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执法局职责

【篇1: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一、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根据省、安庆市、桐城市交通发展总体布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定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引导。

(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

(三)负责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拟定城市客运行业规范并实施监管;负责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承担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交通行政、交通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市场、驾驶员培训市场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行业管理。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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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指导全市交通运输通行条件的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进行调控;在遇到抢险、救灾、国防建设等紧急或其它特殊运输任务时,发布调度运输工具的命令;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五)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工作;监管全市内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和局属单位生产安全。

(六)组织全市交通重大科技开发,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全市交通体制改革、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行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上述交通运输局职责范畴内的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由交通运输管理所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由地方公路管理局承担;交通运输稽查、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交通运输稽查站(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客运市场管理工作由客运管理办公室承担。

二、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一)办公室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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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协调局机关工作;组织重要会议,负责会议报告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局机关值班、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宣传报道、网站管理、调研、督查、督办、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外事接待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网络问政等事项;负责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文明建设创立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招商引资、双拥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本

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权限内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任用及年度考核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资管理、劳资报表等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三)财务审计科

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系统会计人员管理;组织编制和实施部门预决算,筹集、管理交通建设资金;负责财政、税收、4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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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等协调工作;组织编制上报各种基本建设报表和财务收支报表;负责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四)计划建设科(行政许可科)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起草交通相关行业发展规划;监督、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重大交通工程项当前期工作;组织权限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及竣工验收;组织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和建设工程督查活动;协调交通工程施工环境;牵头全市交通行业建设统计和信息引导。

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职能;负责审查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合理性、完备性、真实性;做好相关行政许可(服

务)项目申报材料的归档工作,建立相关准确的台账;负责定期做好与相关业务科(股)室的档案交接及审批情况通报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方针政策法规;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它法律诉讼应诉工作;指导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培训、考试考核、资格认证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车辆、执法证件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统企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工作。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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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全监督科

负责全市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保卫和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渡口设置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渡口标准化、渡改桥等水上安全设施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道路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七)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管理工作;规划辖区内国防交通网络布局,编制与指导实施国防交通建设计划;拟订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和重点目标保障方案,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及指导演练,为辖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它紧急任务组织交

通保障;负责全市国防交通运力动员和征用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应急处理、国防教育、防汛抢险等工作;承办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市政府赋予的其它职责。

【篇2:交通局主要职责】

交通局主要职责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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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省的总体布置,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和水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二)负责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含客货运输市场、汽车技术检测、汽车维修市场、运输服务市场、搬运装卸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行业管理;培育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市场平等竞争秩序;管理全市物流业;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对关系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

(三)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含客货运输和旅游运输场站建设)行业管理;维护交通建设行业平等竞争秩序;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监督全市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

(四)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设施的维护、管理和规费征收;负责全市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审核申报、站点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和交通稽征、公路运政、路政、内河航政、港监具体执法业务和执法监督工作。

(五)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负责港口、航道、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技术船员培训、发证的归口管理。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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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制订全市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全市交通行业科技创新和进步。

(七)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监督管理全市交通行业国有资产。

(八)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和劳动卫生工作。(九)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水陆客货运输价格、交通工业产品价格、车船维修价格、搬运装卸价格、托运价格;负责营业性客货运输停车场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水陆交通专业企业的安全生产。

(十)管理、指导全市公路工程定额;管理并监督全市水陆干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

(十一)负责全市出租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汽车出入境运输的行业管理。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执行涉及交通的有关地方经济政策。

(十三)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的管理工作。(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篇3: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及岗位责任】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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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及岗位责任

公路路政执法岗位责任

一、执法机构名称

枣强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站

二、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公路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7、《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10号令

8、《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交通部()11号令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0、《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2号令 11、《河北省公路条例》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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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河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

13、《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14、《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15、《交通行政处理程序规定》

16、《河北省公路路路产赔(补)偿标准》冀交公字(1998)48号文。

三、执法权限

(一)行政许可

1、受理、审报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25条。

2、受理、审批公路用地的树木更新、砍伐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42条。

3、受理、审批对公路占用、挖掘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4条和《河北省公路条例》第32条

4、受理、审批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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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条和《河北省公路条例》第33条。

5、受理、审批铁轮车、履带车和其它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6条。

7、受理、审批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5条和《河北省公路条例》第34条。

8、受理、审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它标志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4条。

9、受理、审批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埋设地下设施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6条。

(二)行政监督检查

1、依法对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69条。

2、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其它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0条。3、对公路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1条。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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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公路上进行超限运输的承运人,应当接受公路管理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为其提供方便,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22条。

(三)行政处罚(理)

1、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7条处罚。

2、未经许可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6条处罚。

3、铁轮车、履带车和其它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6条处罚。

4、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6条处罚。

5、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6条处罚。

6、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78条处罚。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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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7条处罚。

8、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8条处罚。

9、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它标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9条处罚。

10、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80条处罚。

11、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81条处罚。12、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运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6条处罚。

(四)行政措施

1、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以外的其它标志,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9条。

2、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 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81条。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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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车辆行驶公路对公路造成损失的,立即停止行驶,接收处理,不能当即接受处理的能够暂扣车辆或不宜扣车的能够暂时保存登记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件。依据《河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23条。4、对超过限制标准且未办理超限运输手续的超限运输车辆应责令承运人自行卸去超限的部分物品,并补办有关手续。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20条。

四、岗位职责

(一)公路站站长

1、主持公路站工作,按行政执法委托的权限组织开展公路路政执法工作、执法监督、文明执法创立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公路路政执法主要责任人。

2、组织开展公路路政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3、组织实施公路巡查,处理非法侵占、污染、损坏、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

4、组织开展公路路政的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5、按照职责权限审批具体行政许可行为。6、组织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活动。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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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组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8、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开展文明执法创立活动。

9、组织公路路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法律知识培训,指导公路路政人员完成任务,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工作。10、受理社会监督意见,组织查处举报案件。

(二)外勤负责人

1、主持日常巡查工作,纠正、处理非法侵占、污染、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是路政巡查的主要责任人。2、审验平交道口增设申请,督促施工,检查质量。3、组织实施路政巡查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4、组织实施拆除违法建筑和非公路标志的行政措施。

5、组织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勘察、加固和运行监护。6、负责较大路政案件的调查取证,按职责权限作出处罚(理)决定。

7、实施路政执法现场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维护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8、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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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勤负责人

1、主持内勤日常工作,是路政执法内勤工作主要责任人。

2、审核路政行政许可申请,按上级审批意见办理许可手续或制作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

3、负责路政档案的整理、归档的管理。4、组织、指导路政执法内勤工作。

5、填报路政工作报表,实施向上级报备工作。

6、负责路政执法公示,受理群众咨询、社会监督、举报意见。7、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8、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行风建设和文明执法创立活动,组织进行政治业务知识学习。

(四)路政管理员

根据科室职责和分工、权限,两人以上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是路政执法行为直接责任人。1、内勤人员

⑴公路路政内勤执法行为直接责任人;⑵受理、审核路政许可申请,按上级审批意见输许可或制作不予批准书面答复意见;⑶登记路政执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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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作台帐;⑷接受、审核行政执法文书,按一案一卷规定要求装订立卷,人类归档,保管案卷;⑸填报路政工作报表;⑹完成向上级的报备工作。2、外勤人员

⑴公路路政外勤执法行为直接责任人;⑵参加路政巡查,制止违法行为;⑶对违行路政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按职责权限作出处罚(理)决定;⑷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⑸下达《处罚(理)决定书》,执行处罚(理)事项;⑹执行暂扣证件或车辆,拆除违法建筑或非公路标志的行政措施。

附:枣强县公路管理站公路路政执法岗位责任示意图(见附表二)

附:枣强县交通行政执法岗位权限示意图(路政)(见附表五)五、部门职责

1、按照行政执法委托的权限组织开展公路路政执法工作。

2、组织实施公路巡查,纠正、处理非法侵占、污染、损坏、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行为。3、组织开展公路路政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4、按照职责权限审批具体行政行为。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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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受理、审批路政许可申请,办理许可手续或者制作不予批准书面答复意见。

6、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活动。7、受理社会监督意见、查处举报案件。

8、组织路政执法人员业务法律知识培训,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工作。9、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开展文明执法创立活动。10、起草公路路政执法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11、填报公路路政执法报表。

12、负责向上级机关作出行政执法报告工作。六、法定义务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

2、保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3、行使职权时,应当按规定着装,佩带《行政执法上岗证》,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专用车辆按有关规定装置统一标志和示警灯。4、行使职权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5、严格遵守执法程序,规范制作执法文书。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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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履行告知义务,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工作流程

在执法机构内部实行受理申请与审批申请相分离、调查取证与处罚(理)相分离、监督检查与执行检查相分离、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相分离、措施决定与措施执行相分离。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理)、行政措施各项职责,都不得由一人或一个环节独立作出,以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确保执法行为合法、适当、规范、高效。

附:交通行政执法履行岗位职责流程示意图(见附表七)

八、违法行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违法行政行为

1、执法主体不具备执法资格。

2、违反规定,逾期不履行行政许可职责; 3、超越法定权限;

4、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 5、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6、违反法定程序;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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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委托机构超出委托范围或不依委托机关或再委托其它组织、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理); 8、处罚(理)显失公正;

9、行政处罚不使用统一的罚款收据; 10、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截留私分;

11、利用职务索取她人财物,收缴的款项据为己有; 12、使用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

13、对应当制止、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国家利益或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

14、违法实施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15、违法实行检查或执行措施对当事人人身或财物造成损害; 1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强制措施; 17、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 18、不能规范制作文书;

19、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20、其它违法行政行为。

(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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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责任

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故意造成违法行政行为的,注销《行政执法证》,调离执法队伍;过失造成违法行政行为的,收回《行政执法证》,离岗整顿30天;对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2、经济责任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因故意而造成违法行政行为的执法人员承担60%-100%的赔偿损失,因重大过失而造成违法行政行为的执法人员承担60%以下的赔偿损失。3、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规费征稽执法部门、岗位责任

一、机构名称

枣强县交通局公路养路费征稽站

二、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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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继续作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号

2020年4月19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讲义 篇四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提纲

今天主要跟大家探讨的是我们的行政执法实务,解决各所当前薄弱环节,谈谈一些思路性的东西,本次培训我们理论联系实际,今天是理论说教,稍后将安排进行执法实践的帮扶。现在我们就进入正题,谈我们的行政执法。

一、什么是交通行政执法?我们大丰交通综合所的交通行政执法涵盖了那些?

1、交通行政执法指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依法委托的事业组织、法律和法规授权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交通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贯彻执行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社会性管理活动。

广义的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包括交通行政处理决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等。

2、我们大丰综合所的行政执法涵盖了,几乎所有的行政执法内容,按照行业门类分,我们在运政执法和航政航政执法上有独立在执法主体资格,但按照规定是有执法地域的限制,航政上是等外航道,运政上是乡道、村道。

资料:大编【2011】62号文件中工作职责是这样表述我们的职能的,一个是查处辖区内乡道、村道客货运输、汽车和摩托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代理等领域违法经营行为;还有一个是查处等外级航道上设置渔网、鱼簖、倾倒垃圾、砂石泥土、堆放物料等行为。所以请大家堂堂正正、大大方方放手去查处这些违法行为。

二、行政执法原则性规定

目前交通违法案件的查处基本上都是采用“查处分离”原则,我们通常把交通行政执法分成前台和后台,简单的说就是“查”为前台,理行政案件的工作称为后台,也就是“处”。我们今天的重点是一起探讨如何“查”的问题。

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就是一个,从发现违法行为到分析、确认违法行为最后处置违法行为的过程。作为一个行政执法单元和行政执法人员所有的职务行为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授权,否则不能干,干了就违法,这就是对行政机关行为限制的“法无明文皆不为”;反之,你的执法对象只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做他都可以做,这个就是“法无明禁皆可为”。所以我们的行政执法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尤其是一些程序上的规定,不能怕烦、或者凭自己的主观意愿去干,具体的程序性规定今天不在这里讲。

三、我们如何解决未来行政案件的查处

(一)首先要能够发现违法行为,这个是最基本业务能力,在稽查实务中“发现违法行为”是行政执法重要前提,要想准确、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没有捷径好走,只有熟悉法律、法规,对禁止性、规范性以及惩罚性条款熟记。请大家务必认真熟悉相关法规。

(二)调查、认定违法行为,是一个行政案件前台工作的核心内容,发现违法行为后我们进行了调查,要明确调查的目的。对违法行为的调查结束后因该明确得出以下几个结果:①具体的违法事实,以及危害性②违法主体是谁③违反的是什么样的规定④如何处置这个违法行为⑤是否要对这个违法行为使用行政强制

我们现在以乡镇常见的变形拖拉在各沙石货场拉建材为例具体探讨下以上几个问题:

1、违法事实和违法的主体部分我们通常都是通过询问笔录和证人证言以及一些书证等证据来确定,我们在询问笔录制作要注意表述出以下个方面的内容:①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他可能是个时间点、也可能是个时间段,要根据实际情况②运费是如何产生的,我估计只有几种可能,一个是砂石老板结算给行为人,还有一个可能是沙买主自己出运费请行为人运到目的地③运费有多少,运费多少要注意你有依据可以认定的运费,即使是你推算出来的也应当要有证据可证明或者行为人自己承认;大家注意请不要讲金额认定过大,如果过大容易案件的性质转变为刑事案件。④运费的结算,在询问笔录中要反映出实际结算的部分和结算的方式和结算时间,如当场结算还是月结、年结,是现金还是实物抵充等等。⑤谁得的运费,这个是处罚的要点,我们国家采用的是行为罚,也就是说谁有违法行为处罚的就是谁,变拖驾驶

员不一定就是运费的所得者,行驶证上的车主不一定是运费的所得者,我们处罚的是运费的所得者,这个必须搞清楚,不能有一点含糊。

2、违法的条款和处置,这个问题比调查违法事实要简单,我建议我们采用《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中有经营许可无道路运输证的处罚条款,也就是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但无道路运输证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责令改正,对汽车每辆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其他机动车每辆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注意这个是处罚条款,它是行为人因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而他因为违反了第九条的规定,才被处罚的。

《省道条》第九条是这样规定的:用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道路运输证件,一车一证,随车携带。我们将要查处的变形拖拉机是因为没有按照规定申领道路,没有达到一车一证才被处以罚款的。

我们发现行为人并认定第九条中这样的违法行为,且准备采用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进行处罚时,一定要注意第三十一条有四个字“责令改正”,是行政执法机关必须要做的,必须要有书面记录,可以在询问笔录中反映出来,要求当事人改正。

3、采用行政强制的程序和文书,针对变形拖拉机这样的案件,大家可采用证据登记保存,以前我们直接开具带有所长盖签名章《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就行了,现在差别就很大了,单单前台多了好几个文书,首先是《交通行政强制措施报批表》、《现场笔录》、《证据登记保存决定书》。这三个新文书的制作,我们将在实践的执法或,一对一的来解决存在问题。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班子成员岗位职责 篇五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班子成员岗位职责

局长工作职责:

一、主持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工作。

二、指导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研究制订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规划,业务规范,制订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四、抓好队伍的内部执法监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五、及时审批或签发须经局长审批或签发的文书。

六、负责向上级汇报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协调上级或其他相关部门关系。

七、负责全市重大交通执法活动的协调处理。

八、负责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总支副书记工作职责:

一、协助党总支书记管理党团工作;分管人事、文秘、档案、宣传、工会、妇女、计划生育、维稳、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信访工作、法制、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信息系统建设。主管法制室。

二、结合局的实际,拟订党务工作的长远和年度计划,组织制订相关工作措施和工作制度,并且抓好落实。

三、抓好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对象要落实培养考核工作,按标准、按要求发展新党员,负责监督并指导各支部工作。

四、抓好干部党员的思想教育,抓好党总支的廉政建设工作。

五、抓好全局内务管理,整顿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六、负责组织完成法律规定的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行政执法、治超工作副局长职责:

一、协助局长工作,分管交通行政执法、治超工作。主管执法室、第四执法大队(交通稽查大队)。

二、组织研究制订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规划,组织全市相关执法活动,指导全市治超工作。

三、指导全市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主管部门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和教育,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四、负责市中心区域治超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

五、负责组织完成法律规定的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高速公路执法工作副局长职责:

一、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路政执法。主管第三执法大队(高速公路执法大队)。

二、组织研究制订全市路政执法的工作规划,组织全市相关路政执法活动,指导全市路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对主管部门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和教育,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四、按规定签发须经分管领导签发的相关执法文书。

五、负责全市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和辖区内其他公路路政执法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

六、负责组织完成法律规定的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公路、水路执法和财务工作副局长职责:

一、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行政后勤、市区、水路执法。主管违章处理室、综合室、第一、二执法大队(公路执法大队、水路执法大队)。

二、组织研究制订全市公路、水路执法的工作规划,组织全市相关执法活动,指导全市公路、水路执法工作。

三、负责对主管部门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和教育,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四、按规定签发经分管领导签发的相关执法文书。

五、负责辖区相关公路、水路执法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

六、负责组织完成法律规定的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交通运输局岗位职责 篇六

交通运输局岗位职责

【篇1: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地方性交通运输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全县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

(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运输市场、运输服务、车辆维修、停车场、搬运装卸、机动车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四)承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船

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指导航运、地方海事和船员管理有关事宜。

(五)负责提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行业内部审计。

(六)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公路、水路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全县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县内国、省县重点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八)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九)按照省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继续教育和中等专业技术教育。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其他事项

(一)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写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

(二)县交通运输局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篇2: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局及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一、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根据省、安庆市、桐城市交通发展总体布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定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引导。

(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

(三)负责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拟定城市客运行业规范并实施监管;负责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承担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交通行政、交通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市场、驾驶员培训市场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行业管理。

(四)指导全市交通运输通行条件的管理;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进行调控;在遇到抢险、救灾、国防建设等紧急或其它特殊运输任务时,发布调度运输工具的命令;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

(五)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

工作;监管全市内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和局属单位生产安全。

(六)组织全市交通重大科技开发,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全市交通体制改革、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行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述交通运输局职责范畴内的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由交通运输管理所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由地方公路管理局承担;交通运输稽查、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由交通运输稽查站(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客运市场管理工作由客运管理办公室承担。

二、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工作;组织重要会议,负责会议报告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局机关值班、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宣传报道、网站管理、调研、督查、督办、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外事接待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网络问政等事项;负责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文明建设创建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招商引资、双拥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本

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权限内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任用及年度考核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资管理、劳资报表等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三)财务审计科

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系统会计人员管理;组织编制和实施部门预决算,筹集、管理交通建设资金;负责财政、税收、信贷等协调工作;组织编制上报各种基本建设报表和财务收支报表;负责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四)计划建设科(行政许可科)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起草交通相关行业发展规划;监督、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重大交通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权限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及竣工验收;组织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和建设工程督查活动;协调交通工程施工环境;牵头全市交通行业建设统计和信息引导。

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职能;负责审查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合理性、完备性、真实性;做好相关行政许可(服

务)项目申报材料的归档工作,建立相关准确的台账;负责定期做好与相关业务科(股)室的档案交接及审批情况通报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方针政策法规;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他法律诉讼应诉工作;指导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培训、考试考核、资格认证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执法车辆、执法证件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统企业单位的体制改革、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工作。

(六)安全监督科

负责全市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直属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保卫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市渡口设置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渡口标准化、渡改桥等水上安全设施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道路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七)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管理工作;规划辖区内国防交通网络布局,编制与指导实施国防交通建设计划;拟订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和重点目标保障方案,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及指导演练,为辖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

通保障;负责全市国防交通运力动员和征用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应急处置、国防教育、防汛抢险等工作;承办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篇3:交通局职责】

瓮安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县交通局的职责与县城市管理局指导和管理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县交通运输局。(二)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路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征收管理职责。

(三)加强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化发展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

(四)加强统筹城乡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强协调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引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二)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以及交通建设市场,维护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

(三)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和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质量与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参与实施国家重点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设。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线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实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管理。

(七)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定道路、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州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党政文电收发、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保密信访、计生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拟定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承担专项资金、外汇、信贷、利用外资、政府采购初审等有关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会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负责交通、水路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工申报工作;承办统战、社团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交通运输规划和建设养护科(含交通战备办公室)

承担交通运输业发展战略研究和编制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交通建设项目的报批工作;承担交通战备、交通环保、外资引进和交通运输业统计工作;承担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公路及水路的建设、维 1

护等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及水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管理工作;承办勘察、设计、施工、工程咨询监理单位的资格审核及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核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承担水上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的方针、政策、规定、规范和标准、制定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承担审查承建公路、水路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质,做好受监工程的检查、记录、核验、评定工程质量等级,提交竣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报告;参与交通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争异;参与受监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交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承担州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的质量监督和单项检测任务。

(四)交通运输监督管理科 纪检监察机构为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监察室主任或副主任由同级干部担任。

五、其他事项

综合科主要职责:负责党务、人事劳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务日常管理,主持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负责文秘、文书档案、文书处理、大事记、行业车辆档案资料、机要保密;负责所办公会议、职工大会(学习)等会务管理;负责对外接待、各方来信来访接待处理;负责内部安全工作及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后勤服、车辆管理及各种基础设施建设。

业务科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城市公共强化客运车辆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障各方当事人权益;按期完成所里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规范城市公共客运市场秩序,强化对客运市场的监管,坚持源头驻站管理制度,监督客运经营者按照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经营,制止和查处客运站(场)以及经营者的违规经营;注重调查研究,熟悉和掌握客运站(场)的运行班次、客运量等运营情况,不断提升规范化监管能力;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二)建立瓮安县县乡公路建设技术服务中心,撤消瓮安县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服务站。县乡公路建设技术服务中心为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搞好县乡公路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县乡公路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县乡公路建设、改造的立项编制、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管理。2

岗位职责之交通运输部门职责 篇七

交通运输部门职责

【篇1:交通局主要职责】

交通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省的总体布置,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和水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二)负责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含客货运输市场、汽车技术检测、汽车维修市场、运输服务市场、搬运装卸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行业管理;培育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市场平等竞争秩序;管理全市物流业;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对关系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

(四)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设施的维护、管理和规费征收;负责全市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审核申报、站点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和交通稽征、公路运政、路政、内河航政、港监具体执法业务和执法监督工作。

(五)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负责港口、航道、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技术船员培训、发证的归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制订全市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全市交通行业科技创新和进步。

(七)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监督管理全市交通行业国有资产。

(八)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和劳动卫生工作。(九)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水陆客货运输价格、交通工业产品价格、车船维修价格、搬运装卸价格、托运价格;负责营业性客货运输停车场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水陆交通专业企业的安全生产。

(十)管理、指导全市公路工程定额;管理并监督全市水陆干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十一)负责全市出租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汽车出入境运输的行业管理。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执行涉及交通的有关地方经济政策。

(十三)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的管理工作。(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2:运管所职能职责】

第一章、县所工作职责

1、负责国家及上级有关道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搞好公路运输行业管理,使公路运政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2、制定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近期规划,组织行业管理经验交流及推广,促进公路运输事业发展,开展客、货流量、流向调查研究,统计分析,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及社会、经营者、单位的经济效益,切实为广大用户、旅客和运输经营者服务,把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3、行使政府对公路运输行业的行政管理职权,负责做好对全行业的指导、统筹、协调、服务、监督工作。

4、负责运管费征收,票证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县道路运输行业的生产经营和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汇总和上级工作,指导并做好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

6、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及战备、抢险、救灾等物资的运输工作。

7、负责县道路运输行业宏观调控工作,组织站场规划、布局和建设,运用市场机制调剂运输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县之间、运输企业之间各种运输方式的联营、联运及专业化协作。

8、负责县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并对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质量信誉考核。

9、监督检查道路客货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质量和行为,组织开展运政稽查活动,查处违章行为,保障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调处人民群众对道路运输行业的投诉和来信来访。

10、负责对客运站场实行“三优”、“三化”管理及落实“三定”、“四统一”工作。

11、负责涉及本级行政执法和本级行政行为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

12、完成上级行政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二章、内设科室定岗人员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定岗2人,工作职责:

1、负责会议的组织与协调及对外联络工作;

2、日常行政事务和检查督办等工作,抓好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 3、配合计财科编制年度收支预算,负责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文件收发、文秘档案、保密、印鉴管理;组织道路运输行业调研,协调职能科室草拟相关规范性文件、细则;

5、负责后勤保障、公务车辆管理,固定资产、办公楼的管理以及本所综治卫生等工作;

6、配合相关科室行政执法教育和执法监督及运政执法人员的资质审查报批工作,协调所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关工作;

7、负责党务、机关效能、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受理来信来访及。

8、负责宣传教育、劳动人事等工作,组织对外宣传和岗位培训,及时上报各类相关统计报表;

9、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协调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负责政务公开及运政信息网络,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的管理、维护、升级;

11、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雾科定岗2人,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所实际按照领导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所运管费的征收和运管费征收管理与解缴工作;

3、负责专项资金管理,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落实对本单位的财务监督审计工作;

4、负责道路运输行业专用票证的申领、管理、监督运价调查、及规费测算工作;

5、负责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编制和报送工作; 6、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卡片;

7、负责编制年度收支预决算和县所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财务报表并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准确分析; 8、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法规科工作职责(定岗2人)1、负责全所职工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工作。2、监督各科室依法行政的行政行为,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行政职权的责任。

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办事,不得失职、渎职和乱用权利。4、负责各科室查处的各类违章,按照法定程序制作和使用文书的制作案卷和依法处理工作,5、负责各科室及时依法受理和办理,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事项的责任,6、负责接待受侵害自身合法权益投诉举报案件,及时上报领导签署意见,按规定反馈给投诉人。7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客运科工作职责:(定岗2人)

在所分管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加强与其他科室协调。

1、负责全县道路客运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制定客运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客运场站建设;

2、指导全县道路客运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3、负责县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客运班线许可,征集并上报跨县以上客运班线许可的相关意见,调控运力总量、运力结构和组织结构,定期发布客运市场供求信息;

4、负责指导运政人员驻站管理,对客运线路和车辆运行班次及进站作业情况实施监管;

5、负责客运输行业基础资料和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及报送等工作,调解客运纠纷与投诉;

6、负责节假日及春运旅客运输的组织。

7、协助抓好道路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8、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统计科工作职责(定岗1人)

1、在所分管领导下进行工作。加强同其他科室的协作; 2、负责全县运输行业统计编制和上报工作;

3、负责收集、整理、汇总统计资料,建立统计档案,按时完成月、季、年度统计报表,及时参加会审; 4及时进行社会调查和专项调查,加强统计质量、统计分析准确;

5、协助相关科室搞好运输发展规划的管理工作; 6、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驾训科工作职责:(定岗2人)

在所分管领导下进行工作,加强与其他科室协作。1、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实施行政许可;

2、负责对辖区内驾培行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引导驾培市场健康发展;

3、负责对驾校的办学行为和培训质量进行指导、评估和监督检查; 4、负责建立和规范基础台帐、相关档案,收集、整理、上报行业统计报表;

5、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稽查科工作职责:(定岗6人)

1、指导、监督、纠正全县区域内道路运输违章管理工作;

2、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纠正查处各类违章违规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3、负责对投诉、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对构成违章的,按规定及时处理,并将调处情况进行反馈; 4、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应急突发事件作出快速反应并妥善处置;5、严格执行稽查规章制度和建立、健全台帐档案,按时公布、报送信息;

6、协助抓好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7、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分所工作职责(三分所、每个分所2人)

在分管领导下进行工作,并于其他科室加强协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道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执行道路运输行业规章、规范、严格按照总所的工作标准和细则进行工作,并根据本区域实际,制定具体管理措施;

2、根据管理权限,协调各种运输方式、各运输业户之间的横向联系,培育和完善辖区道路运输市场体系;

3、具体负责辖区内公路运输管理费的征收和管理,具体落实道路运输行业统一单证的发放、回收和管理;

4、具体负责对道路运输市场的服务质量、经营行为、价格执行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5、具体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指令性战备、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以及重要节假日的道路旅客运输;

6、负责辖区内旅客、货物流量、流向的调查研究和预测,做好车辆投放、车辆结构的调整以及站点布局、建议和管理工作;7、负责辖区内客运站管理工作,落实客运站“三优”“三化”和客运班车“三定”“四统一”工作;

8、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督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9、具体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源泉管理,规范城区运输市场秩序;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货运科工作职责:(定岗2人)

在所领导下进行工作,加强与其他科室协作。

1、负责全县道路货运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实施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许可;

2、认真建全、货物运输业户、车辆和生产情况的各种台帐,会同稽查人员及时查处货运车辆的违章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保证规费应征不漏;

3、切实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全程的监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按时做好货车辆的审验,货车95%以上,年内完成所有;

5、负责对上级指派的重点物资和救灾、抢险物资的运输任务必须按时组织完成;

6、积极培育和发展物流运输业,做好指导和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维修科工作职责:

在所分管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加强与其他科室协调。

1、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确定其类型划分,界定其作业范围,新许可的一、二类维修企业要及时上报,对其技术合格证每年进行审核,一、二类维修企业年审率达100%,三类达90%以上;

2、加强客、货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做好普通客车、货车技术性能检测和车辆等级评定,要求按规定实行二级维护签章,签订二级维护合同率100%;

3、认真实施经营信誉和服务质量考核评比,开展以“优质修车、优质服务”的“双优”竞赛,积极配合市处做好维修从业人员的相关培训,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维修企业的档案;

4、适时开展对维修市场的清理整顿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打击无证经营、占道维修、越级修理、倒卖合格证,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等违规违法行为,净化和维护维修市场秩序 ;5、协调修理厂家互补互助关系,谋双赢和市场发展,协助做好协会工作,配合开展两证年审、班线复审、规费征收等工作; 6、调处维修业户与用户因维修质量、价格等引起的纠纷;

7、负责监督维修业户执行维修技术标准、工艺规范、建立和完善维修市场诚信体系;

8、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队伍建设

一、自我锤炼

1、要自觉加强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阐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各项工作。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甘当公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这就要求每个人努力学习,掌握为民服务的本领,尽职尽责,提供优质、诚信的服务。

3、加强组织纪律修养、遵章守纪、维护团结和提高合力,依法办事,强化管理,塑造新形象。

4、注意培养自己的个人魅力,这是一种力量,在领导者方面,表现为亲和力、感召力,在被领导者方面,表现为对领导者诚心诚意的维护和想方设法完成其交给的各项任务。

5、增强节俭意识、公仆意识、忧患意识,见诸行动,形成风尚。6、当好人民公仆要做到“三有”。一要有“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无私奉献精神;二要有“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拳拳赤子之心;三要有“心底无私天地宽”的凛然风骨。

二、组织举措

1、狠抓干部职工的政治、法规、业务、文化学习及培训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全体人员学法、知法、守法意识。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办事原则,使政风行风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3、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设立群众举报箱、举报电话和意见箱,自觉接受相关监督。

4、制定详尽的目标管理细则,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做到科室有指标,人人有担子,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感、使命感。5、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给人以机遇,贯彻知人善任,营造凭实绩看人,凭能力用人的良性发展氛围。

6、坚持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地考核、考评选拔所中层干部。

7、崇尚和谐关爱、实施人性化管理。

8、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谈心、征求意见,增进了解,充分激励士气和调动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做好运管各项工作。

9、建章立制,不断加以修订、完善,用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10、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

11、全面贯彻《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令的相关规定,完善行政许可工作程序。

12、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印制办事指南,落实承诺服务项目的办结时限,提高管理部门的服务质量。

三、领导表率

1、胡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会上明确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应当成为领导干部的座右铭,努力实行之。2、领导干部务必增强党性,要自觉地刻苦学习,要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模范,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做遵守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模范,做脚踏实地、勤奋工作、忠于职守的模范,做反对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模范。3、领导干部要坚持经常性的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养成良好的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

4、领导班子成员要用民主集中制规范自己的言行,顾全大局,维护团结,凡事起好表率作用,增强班子战斗力。

5、领导干部要注重把握生活作风,生活作风非小事,自身形象好,在群众中有威望,有感召力,说服力和凝聚力;反之,不注意生活作风,山吃海喝、讲阔比富、贪图享受、以权谋私,不仅败坏了自身的人格和声誉,也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要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操守、重品行,防微杜渐。千里金堤、溃于蚁穴。一些领导走向腐败,往往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开始的,不检点、不正派、不自重,就会在道德情操上出现缺口,思想总开关一开,就很难清正廉洁了。

6、领导干部应当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本色。7、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

四、清正廉洁

1、运管人员在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中,要奉公守法,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进行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

2、从领导班子、科室到个人,层层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使各级任务明确,职责到人。

3、遏制公款吃喝风、来客实行对应陪餐,尽量减少陪餐人员,使不良开支减至最低限度。

4、财务审批实行“一支笔”,量入量出,节俭办事。

5、切实履行省运管局“六条禁令”,以避借公济私之嫌。

6、倡廉执行“五个管住”,即“管住脑,不要有非分之想;管住手,不要拿用权利换来的钱;管住嘴,不随意赴宴吃请;管住腿,不用公车办私事;管住八小时之外,不做任何违反党纪国法之事”。

第四章:各项制度

制度目录

一、学习制度(一)学习思想(二)学习内容(三)学习办法(四)总体要求

二、会议制度(一)会议类别(二)议事范围(三)议事原则

(四)会议准备、议事程序和贯彻执行(五)总结要求(六)经费管理

三、工作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二)档案管理制度(三)印章管理制度(四)公文办理制度(五)信访办理制度(六)车辆管理制度

(七)办公电话费管理制度(八)报刊信函管理制度(九)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十)办公楼水电管理制度(十一)房屋修缮管理制度(十二)公务接待制度(十三)政务公开制度

(十四)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许可制度(十五)从业资格证核发管理制度

(十六)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制度(十七)证牌及印制物品管理制度

(十八)运输安全分片包干定期检查制度(十九)诚信企业评比制度(二十)运政稽查制度(二十一)违章处理制度

【篇3:运输部岗位职责】

运输部岗位职责

一、目的:

明确公司运输部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并依据此职责对运输部各级人员进行考核,使其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范围:

本岗位职责适用于公司运输部各级管理人员。

三、运输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时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2、加强运输部的车辆和人员管理,力争降低运输费用,保证成品发运及供应部提货用车。

3、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燃料管理工作,督促完成运输任务。4、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交通事故,提高运输车辆的完好率。

四、运输队队长职责:

1、根据运输任务要求做好运输计划,并督促司机按时完成任务。2、加强司机安全教育及交通法规教育,督促司机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车辆完好率。

3、按时缴纳养路费及车辆保险费,做好车辆经济目标管理工作。

五、司机职责:

1、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交通法规,充分完成各项运输任务。2、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期间不饮酒、不出私车、有事请假,做到随叫随到。

3、严格执行派车证制度,无领导批示及派车证不准出车;私人用车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4、严格执行专车专人制度,未经批准不准外借车辆及相互换车驾驶,更不准把车钥匙交与他人。

5、确保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质量、数量,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岗位职责之交通运输部门职责 篇八

岗位职责之交通运输部门职责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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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门职责 【篇1:交通局主要职责】

交通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省的总体布置,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和水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二)负责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含客货运输市场、汽车技术检测、汽车维修市场、运输服务市场、搬运装卸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行业管理;培育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市场平等竞争秩序;管理全市物流业;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对关系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

(四)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设施的维护、管理和规费征收;负责全市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审核申报、站点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和交通稽征、公路运政、路政、内河航政、港监具体执法业务和执法监督工作。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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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负责港口、航道、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技术船员培训、发证的归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制订全市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全市交通行业科技创新和进步。

(七)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监督管理全市交通行业国有资产。

(八)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和劳动卫生工作。(九)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水陆客货运输价格、交通工业产品价格、车船维修价格、搬运装卸价格、托运价格;负责营业性客货运输停车场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水陆交通专业企业的安全生产。

(十)管理、指导全市公路工程定额;管理并监督全市水陆干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

(十一)负责全市出租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汽车出入境运输的行业管理。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执行涉及交通的有关地方经济政策。

(十三)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的管理工作。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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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篇2:运管所职能职责】

第一章、县所工作职责

1、负责国家及上级有关道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搞好公路运输行业管理,使公路运政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2、制定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近期规划,组织行业管理经验交流及推广,促进公路运输事业发展,开展客、货流量、流向调查研究,统计分析,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及社会、经营者、单位的经济效益,切实为广大用户、旅客和运输经营者服务,把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3、行使政府对公路运输行业的行政管理职权,负责做好对全行业的指导、统筹、协调、服务、监督工作。

4、负责运管费征收,票证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县道路运输行业的生产经营和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汇总和上级工作,指导并做好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

6、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及战备、抢险、救灾等物资的运输工作。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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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县道路运输行业宏观调控工作,组织站场规划、布局和建设,运用市场机制调剂运输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县之间、运输企业之间各种运输方式的联营、联运及专业化协作。

8、负责县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并对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质量信誉考核。

9、监督检查道路客货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质量和行为,组织开展运政稽查活动,查处违章行为,保障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调处人民群众对道路运输行业的投诉和来信来访。

10、负责对客运站场实行“三优”、“三化”管理及落实“三定”、“四统一”工作。

11、负责涉及本级行政执法和本级行政行为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

12、完成上级行政及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章、内设科室定岗人员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定岗2人,工作职责:

1、负责会议的组织与协调及对外联络工作;

2、日常行政事务和检查督办等工作,抓好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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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合计财科编制年度收支预算,负责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文件收发、文秘档案、保密、印鉴管理;组织道路运输行业调研,协调职能科室草拟相关规范性文件、细则;

5、负责后勤保障、公务车辆管理,固定资产、办公楼的管理以及本所综治卫生等工作;

6、配合相关科室行政执法教育和执法监督及运政执法人员的资质审查报批工作,协调所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相关工作;

7、负责党务、机关效能、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受理来信来访及。

8、负责宣传教育、劳动人事等工作,组织对外宣传和岗位培训,及时上报各类相关统计报表;

9、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协调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10、负责政务公开及运政信息网络,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的管理、维护、升级;

11、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财雾科定岗2人,工作职责: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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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所实际按照领导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所运管费的征收和运管费征收管理与解缴工作;

3、负责专项资金管理,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落实对本单位的财务监督审计工作;

4、负责道路运输行业专用票证的申领、管理、监督运价调查、及规费测算工作;

5、负责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编制和报送工作; 6、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卡片;

7、负责编制年度收支预决算和县所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财务报表并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准确分析; 8、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法规科工作职责(定岗2人)

1、负责全所职工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2、监督各科室依法行政的行政行为,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行政职权的责任。

3、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办事,不得失职、渎职和乱用权利。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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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各科室查处的各类违章,按照法定程序制作和使用文书的制作案卷和依法处理工作,5、负责各科室及时依法受理和办理,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请事项的责任,6、负责接待受侵害自身合法权益投诉举报案件,及时上报领导签署意见,按规定反馈给投诉人。7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四)客运科工作职责:(定岗2人)

在所分管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加强与其它科室协调。

1、负责全县道路客运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制定客运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客运场站建设;

2、指导全县道路客运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3、负责县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客运班线许可,征集并上报跨县以上客运班线许可的相关意见,调控运力总量、运力结构和组织结构,定期发布客运市场供求信息;

4、负责指导运政人员驻站管理,对客运线路和车辆运行班次及进站作业情况实施监管;

5、负责客运输行业基础资料和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及报送等工作,调解客运纠纷与投诉;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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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节假日及春运旅客运输的组织。

7、协助抓好道路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8、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统计科工作职责(定岗1人)

1、在所分管领导下进行工作。加强同其它科室的协作; 2、负责全县运输行业统计编制和上报工作;

3、负责收集、整理、汇总统计资料,建立统计档案,按时完成月、季、年度统计报表,及时参加会审; 4及时进行社会调查和专项调查,加强统计质量、统计分析准确;

5、协助相关科室搞好运输发展规划的管理工作; 6、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驾训科工作职责:(定岗2人)

在所分管领导下进行工作,加强与其它科室协作。

1、负责全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实施行政许可;

2、负责对辖区内驾培行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引导驾培市场健康发展;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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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对驾校的办学行为和培训质量进行指导、评估和监督检查; 4、负责建立和规范基础台帐、相关档案,收集、整理、上报行业统计报表;

5、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稽查科工作职责:(定岗6人)

1、指导、监督、纠正全县区域内道路运输违章管理工作;

2、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纠正查处各类违章违规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3、负责对投诉、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对构成违章的,按规定及时处理,并将调处情况进行反馈; 4、负责全县道路运输应急突发事件作出快速反应并妥善处理;5、严格执行稽查规章制度和建立、健全台帐档案,按时公布、报送信息; 6、协助抓好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7、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分所工作职责(三分所、每个分所2人)

在分管领导下进行工作,并于其它科室加强协作。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道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执行道路运输行业规章、规范、严格按照总所的工作标准和细则进行工作,并根据本区域实际,制定具体管理措施;

2、根据管理权限,协调各种运输方式、各运输业户之间的横向联系,培育和完善辖区道路运输市场体系;

3、具体负责辖区内公路运输管理费的征收和管理,具体落实道路运输行业统一单证的发放、回收和管理;

4、具体负责对道路运输市场的服务质量、经营行为、价格执行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5、具体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指令性战备、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以及重要节假日的道路旅客运输;

6、负责辖区内旅客、货物流量、流向的调查研究和预测,做好车辆投放、车辆结构的调整以及站点布局、建议和管理工作;7、负责辖区内客运站管理工作,落实客运站“三优”“三化”和客运班车“三定”“四统一”工作;

8、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督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9、具体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源泉管理,规范城区运输市场秩序;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九)、货运科工作职责:(定岗2人)

在所领导下进行工作,加强与其它科室协作。

1、负责全县道路货运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实施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许可;

2、认真建全、货物运输业户、车辆和生产情况的各种台帐,会同稽查人员及时查处货运车辆的违章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保证规费应征不漏;

3、切实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全程的监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按时做好货车辆的审验,货车95%以上,年内完成所有;

5、负责对上级指派的重点物资和救灾、抢险物资的运输任务必须按时组织完成;

6、积极培育和发展物流运输业,做好指导和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维修科工作职责:

在所分管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加强与其它科室协调。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1、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确定其类型划分,界定其作业范围,新许可的一、二类维修企业要及时上报,对其技术合格证每年进行审核,一、二类维修企业年审率达100%,三类达90%以上; 2、加强客、货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做好普通客车、货车技术性能检测和车辆等级评定,要求按规定实行二级维护签章,签订二级维护合同率100%;

3、认真实施经营信誉和服务质量考核评比,开展以“优质修车、优质服务”的“双优”竞赛,积极配合市处做好维修从业人员的相关培训,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维修企业的档案;

4、适时开展对维修市场的清理整顿和不定期检查,重点打击无证经营、占道维修、越级修理、倒卖合格证,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等违规违法行为,净化和维护维修市场秩序

;5、协调修理厂家互补互助关系,谋双赢和市场发展,协助做好协会工作,配合开展两证年审、班线复审、规费征收等工作; 6、调处维修业户与用户因维修质量、价格等引起的纠纷;

7、负责监督维修业户执行维修技术标准、工艺规范、建立和完善维修市场诚信体系;

8、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队伍建设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一、自我锤炼

1、要自觉加强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阐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各项工作。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甘当公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这就要求每个人努力学习,掌握为民服务的本事,尽职尽责,提供优质、诚信的服务。

3、加强组织纪律修养、遵章守纪、维护团结和提高合力,依法办事,强化管理,塑造新形象。

4、注意培养自己的个人魅力,这是一种力量,在领导者方面,表现为亲和力、感召力,在被领导者方面,表现为对领导者诚心诚意的维护和想方设法完成其交给的各项任务。

5、增强节俭意识、公仆意识、忧患意识,见诸行动,形成风尚。6、当好人民公仆要做到“三有”。一要有“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无私奉献精神;二要有“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拳拳赤子之心;三要有“心底无私天地宽”的凛然风骨。

二、组织举措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1、狠抓干部职工的政治、法规、业务、文化学习及培训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全体人员学法、知法、守法意识。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办事原则,使政风行风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3、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设立群众举报箱、举报电话和意见箱,自觉接受相关监督。

4、制定详尽的目标管理细则,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做到科室有指标,人人有担子,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感、使命感。

5、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给人以机遇,贯彻知人善任,营造凭实绩看人,凭能力用人的良性发展氛围。

6、坚持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地考核、考评选拔所中层干部。

7、崇尚和谐关爱、实施人性化管理。

8、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谈心、征求意见,增进了解,充分激励士气和调动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做好运管各项工作。

9、建章立制,不断加以修订、完善,用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10、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

11、全面贯彻《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令的相关规定,完善行政许可工作程序。

12、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印制办事指南,落实承诺服务项目的办结时限,提高管理部门的服务质量。

三、领导表率

1、胡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会上明确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应当成为领导干部的座右铭,努力实行之。2、领导干部务必增强党性,要自觉地刻苦学习,要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模范,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做遵守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模范,做脚踏实地、勤奋工作、忠于职守的模范,做反对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模范。

3、领导干部要坚持经常性的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养成良好的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

4、领导班子成员要用民主集中制规范自己的言行,顾全大局,维护团结,凡事起好表率作用,增强班子战斗力。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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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领导干部要注重把握生活作风,生活作风非小事,自身形象好,在群众中有威望,有感召力,说服力和凝聚力;反之,不注意生活作风,山吃海喝、讲阔比富、贪图享受、以权谋私,不但败坏了自身的人格和声誉,也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要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操守、重品行,防微杜渐。

千里金堤、溃于蚁穴。一些领导走向腐败,往往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开始的,不检点、不正派、不自重,就会在道德情操上出现缺口,思想总开关一开,就很难清正廉洁了。

6、领导干部应当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本色。7、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

四、清正廉洁

1、运管人员在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中,要奉公守法,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进行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

2、从领导班子、科室到个人,层层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使各级任务明确,职责到人。

3、遏制公款吃喝风、来客实行对应陪餐,尽量减少陪餐人员,使不良开支减至最低限度。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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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审批实行“一支笔”,量入量出,节俭办事。5、切实履行省运管局“六条禁令”,以避借公济私之嫌。

6、倡廉执行“五个管住”,即“管住脑,不要有非分之想;管住手,不要拿用权利换来的钱;管住嘴,不随意赴宴吃请;管住腿,不用公车办私事;管住八小时之外,不做任何违反党纪国法之事”。第四章:各项制度

制度目录

一、学习制度(一)学习思想(二)学习内容(三)学习办法(四)总体要求

二、会议制度(一)会议类别(二)议事范围(三)议事原则

(四)会议准备、议事程序和贯彻执行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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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总结要求(六)经费管理

三、工作制度(一)岗位责任制度(二)档案管理制度(三)印章管理制度(四)公文办理制度(五)信访办理制度(六)车辆管理制度

(七)办公电话费管理制度(八)报刊信函管理制度(九)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十)办公楼水电管理制度(十一)房屋修缮管理制度(十二)公务接待制度(十三)政务公开制度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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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许可制度(十五)从业资格证核发管理制度

(十六)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制度(十七)证牌及印制物品管理制度

(十八)运输安全分片包干定期检查制度(十九)诚信企业评比制度(二十)运政稽查制度(二十一)违章处理制度

【篇3:运输部岗位职责】

运输部岗位职责

一、目的:

明确公司运输部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并依据此职责对运输部各级人员进行考核,使其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范围:

本岗位职责适用于公司运输部各级管理人员。

三、运输部职责: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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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时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2、加强运输部的车辆和人员管理,力争降低运输费用,保证成品发运及供应部提货用车。

3、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燃料管理工作,督促完成运输任务。4、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交通事故,提高运输车辆的完好率。

四、运输队队长职责:

1、根据运输任务要求做好运输计划,并督促司机按时完成任务。2、加强司机安全教育及交通法规教育,督促司机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车辆完好率。

3、按时缴纳养路费及车辆保险费,做好车辆经济目标管理工作。

五、司机职责:

1、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交通法规,充分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2、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期间不饮酒、不出私车、有事请假,做到随叫随到。

3、严格执行派车证制度,无领导批示及派车证不准出车;私人用车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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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执行专车专人制度,未经批准不准外借车辆及相互换车驾驶,更不准把车钥匙交与她人。

5、确保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质量、数量,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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