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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会章程 同学会章程优秀15篇 同学会章程精简版

更新时间:2024-07-06 来源:互联网 点击: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章程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章程明确了组织内部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成员的权利起到保障作用。那么什么样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读书是学习,摘抄是整理,写作是创造,如下是人美心善的小编山仔帮助大家找到的15篇同学会章程的相关文章,欢迎借鉴,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同学会章程 篇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复旦大学EMBA同学会”。英文名称是:Fudan EMBA Fellow Association,缩写FDEFA。

第二条 本会是由复旦大学EMBA校友和在读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是挂靠在复旦大学校友会下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复旦EMBA同学(指校友和在读学生,以下简称“同学”)之间、同学与母校之间的联系、合作与团结,加深感情,继承并发扬母校的优良传统,促进复旦EMBA同学事业发展。

第四条 本会接受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复旦大学校友会的指导。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第二章 主要任务和活动原则

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为同学服务、支持同学发展,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展同学间各种形式的联谊活动;

(二)为同学提高个人素养和水平提供交流与学习机会;

(三)协助与支持同学发展自身的事业;

(四)组织同学参与学院科研与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七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

(一) 本会按照理事会批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范围。

(二) 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损害国家、学院、同学的利益。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会由个人会员组成。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复旦EMBA校友或在读学生;

(二)承认本会章程;

(三)自愿加入本会。

第十条 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

(二)秘书处审核通过。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三)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退会自由权。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

(二) 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六) 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三条 会员超过一年无故不履行义务的,可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会秘书处讨论提议并报经理事会批准,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十五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 本会的公选是指所有会员参加通过通讯或网络

方式表决。

第十七 本会设理事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对所有会员负责。

(一) 本会理事由特邀理事、当然理事、班级理事三种途径产生;

(二) 班级理事以班为单位,每班一名,班级理事可以由班级同学推荐,也可自荐,经适当程序推选并经公示后产生;

(三) 特邀理事由理事会邀请对同学会贡献大、有一定社会声望的同学担任。

(四) 当然理事由同学会各地区分会和专业协会会长担任。

(五) 理事任期三年,可连任。每年对任期届满的理事,由秘书处组织改选。

第十八 理事会职责:

(一) 审议、修改和通过本章程。

(二) 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处工作。

(三) 决定秘书长的任免。

(四) 审议会费收取和使用情况。

(五) 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 本会的负责人是指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一)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任,最多两届。

(二)执行会长由会长提名,并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产生,任期三年,可连任,最多任两届。

(三)副会长由各地区同学会、专业协会会长担任。

(四)秘书长、执行副秘书长由会长提名、并经理事会批准。

第二十条本会设名誉会长、顾问若干名,由德高望重的校友和同学担任。名誉会长和顾问由会长会议提名,并经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会长因故不能出席,由其委托一位执行会长召集和主持。有1/3理事提议,可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召开理事会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第二十二条本会设会长会议制度,由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组成,为本会日常决策机构。会长会议每年视需要召开若干次,由会长召集,主要对本会日常工作进行讨论与决定。

第二十三条本会设秘书处,为本会执行机构。

(一)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执行副秘书长一至三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二)各地区同学会、专业协会秘书长为总会当然副秘书长。

(三)秘书处负责执行理事会决议。

(四)秘书处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五)秘书处负责年度工作报告并由会长会议审议通过后向理事会提交工作报告。

第五章 财务

第二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 会员缴纳会费;

(二) 个人捐赠;

(三) 企业资助;

(四)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同学会会费由同学入学时一次性收取,入会会员每人3000元。各地区分会和专业协会不再收取会费,但可向所属会员收取年费和专项活动经费,收取标准应报备总会秘书处。

第二十六条 本会经费使用:

(一) 同学会总会活动支出,包括校友论坛、学术交流和联谊活动等;

(二) 每年协助各地区分会和专业协会举办一次正规活动的支出;

(三) 会费收取和管理,由同学会秘书处负责,并制定实施细则报理事会审批。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善后

第二十七条 本会如因各种原因需注销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方案,经会员投票表决,并报学院和复旦大学校友会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终止前,成立清算组,处理善后事宜。

某某班同学会章程 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石油建设技校x同学会(以下简称xx同学会)是由石油建设技校x同学们自发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群众团体,愿意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第二条 同学会的宗旨是:关键在聚,不在吃。开心为基础,友谊为目的

(一)同学会中不分高低贵贱、祸福成败。

(二)广泛联系不同生活境遇、不同存在状态、不同人生道路的同学们,使大家有归属感,形成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将温暖、关爱、友谊、进步的礼物赋予每一位同学。

(三) 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集体联谊;作为本班同学会的联系、交流与沟通的桥梁,同享人生之乐。

(四)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互帮互助,增进友谊;帮人如帮己,水涨船又高。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 凡石油建设技校同学,符合下列条件,由本同学会会员介绍,向本会提出申请,经理事会决定可以加入本会:

1、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

2、品行良好,具备较高素质;

3、珍视同学感情;

4、自愿缴纳会费;

5、积极参加会员活动。

第六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会内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对会务及活动提意见和建议;

3、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4、向理事会申请利用会员资源得到必要的帮助;

5、退会自由。

第七条 会员有下列义务:

1、维护本会的声誉;

2、关心和积极参加本会的工作和活动;

3、对其他会员的求助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

4、按期缴纳会费。

5、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立即通知理事,以便联系。

6、遵循同学聚会“优于日常工作,优于亲友交往”的原则,克服困难,定期相聚。

7、 当同学会理事会下达召集聚会的通知时,会员有主动积极联系会员的义务。

第八条 在东营市之外的区域工作的同学,符合会员条件,按照程序申请获批准加入本会的,为外埠联系会员。外埠联系会员享有与一般会员相同的权利,除因空间距离因素影响之外,也必须履行与一般会员相同的义务。

第九条 对本会提供过重要帮助的东营籍知名人士,理事会可以授予其“荣誉会员”的称号。荣誉会员享有除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之外的各项会员权利

第三章组织

第十条 同学会会员大会行使本会最高权力。会员大会每两年举行一届,特殊情况下,经监事会发起,可以提前举行会员大会。其主要任务是:

1、制定修改本会章程及本会其他的规范性文件;

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3、审批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第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最高领导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每届理事会任期两年,任期不超过两届。其主要职责是:

1、塑造本会善良修德的社团人格和强健有力的社团肌体;

2、领导、组织本会的活动;

3、对会员要求帮助的申请进行研究决定是否审批,对应当给与帮助的调度会员资源实施帮助活动;

4、向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

5、受理审批入会申请;

6、管理会费;

7、聘请名誉会长和授予荣誉会员;

8、劝退不合格会员;

9、建立同学网站及同学会会员公用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网上交流制度,使网

第十二条 理事会由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1人,副会长5人,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各1人组成。理事会工作实行会长负责制。理事会组成人员分工:

1、会长职责:主持理事会全面工作,对理事会的一般事务性工作具有决策权;对外对内代表同学会从事礼仪活动。

2、常务副会长职责:

(1)在会长的领导下主持日常工作,按照《章程》和本会确定的各项制度,组织本会的规范运行。

(2)协助会长行使职责,负责本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3)协调好同副会长的关系,调动理事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负责同学会的宣传工作和对外联络任务。扩大社会知名度,树立社会形象,加强各方面的宣传策划,从多方面扩大x班同学会的影响,展示同学会的实力和风采;联络各类机构、团体及民众,并建立和保持长期友好的联络关系。

(5)常务副会长在会长不能参加聚会的情况下,全权代理会长行使该职责。

3、副会长的职责:

(1)协助会长和常务副会长办理和完成各项事务,分别负责五个方面工作,即活动与策划、宣传和外联、财务、片区联络等。

(2)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活动,表决重大的决议。

(3)举办同学聚会、开展各种联谊活动,积极策划同学会的大型活动和对外宣传活动。

(4)联系接待同学。熟悉掌握本人所管区域会员的通讯方式,起到理事会与会员之间的桥梁作用。

(5)协助管理本会经费,包括筹集、支出、帐户管理、帐目记录。

(6)承担会长委托的有关工作。

5.秘书长:组织执行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的决策;上传下达;组织起草同学会规范性文件;策划同学会活动;受会长或副会长委托代表同学会出席礼仪活动。

6.协助秘书长工作,制作同学聚会日程表,收集同学通讯录(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号码、手机号码、传真、QQ号、MSN、电子信箱,尽量详细准确),制作聚会纪念册、光盘,落实各项接待及聚会活动安排。

7.财务部长1名:由其中1名副会长兼任。负责收支账,整理和记录以现金和非现金(实物)等方式对活动基金进行募捐的会员和其他非会员人士,按财务制度管理本会经费,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审计,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帐目。

8.财务助理1名:协助财务部长的工作。

第十三条 需要由理事会全体成员研究表决决定的事项有:

1、300元以上的经费支出;

2、新会员加入申请的审批;

3、组织会员对红白喜事进行人力帮助事宜;

4、工作报告;

5、劝退不合格会员;

6、救济经济困难会员。

第十四条 根据组织化的需要,亦为了便于信息传递,理事会负责将所有会员分为若干组,每组任命副会长一名。并根据需要可以调整组的建制和其中的人员。

第四章经费和基金

第十六条 本会经费� 每位会员入会后,每年缴纳100元会费,用于同学会的日常活动和管理。涉及具体事项的支出,由当事人或当事人集体共同承担。任何人不得利用同学会的名义进行上述内容和性质之外的集资、摊资活动。个人、集体之间的任何经济关系与同学会无关。

第十七条 基金由理事会的常务理事定期向同学会会员募捐一次,接受社会捐赠,并及时在

同学会网站上公布募捐情况;基金的募捐以心系同学、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不限数额;基金用途主要为会员的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家庭遭受重大灾难、特殊困难等提供帮助。

第十七条 同学会筹集的全部经费,理事会安排财务总监负责管理,费用开支由会长日常审批。

第十八条 理事会依照本章程明确的事由范围内,决定经费和基金的支出。经费和基金支出的事由及标准另见附表。

第六章会址

第二十一条 本会暂不设固定会址,议事场所在理事会组成人员的办公室或其它约定场所。

理事会负责建立自己的同学会网站,在同学会网站发布同学聚会活动、活动财务报告等信息。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协商办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同学会章程 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慈善研修班同学会。

第二条 本会是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慈善研修班校友、学员自愿组成的联谊性团体与非赢利性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秉承“和谐友爱、快乐奉献、互动学习、共创公益”的理念,立足清华、纵览全国、放眼国际,深入研究、广泛交流、加强合作,发起对社会有影响力的公益慈善活动,为中华民族的富强和祖国的统一,为公益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接受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学会总会的指导与建议。

第五条 本会住所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内。

第二章 工作范围

第六条 本会工作范围:

(一) 联络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慈善研修班校友、学员;

(二)宣传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慈善研修班的工作、活动和课程信息;

(三)服务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慈善研修班项目开展,组织学习交流活动;

(四)开展各种有益的会员活动,促进会员间的交流和互助发展,为会员服务;

(五) 利用清华资源和清华学子的社会资源开展为公众和民生的公益慈善项目;

(六)积极利用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内部刊物等,提升会员之间的信息交流。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会员

(一)凡遵守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的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慈善班校友、学员,经本人申请并获得本会批准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二)学员包括: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慈善课程(含社会责任)培训过的学员等。

第八条 非本会会员但对本会做出贡献者,经本会理事会通过,并报总会审核通过后,可授予本会名誉会员资格。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六)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包括捐资捐物。

第十一条 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无故缺席本会重大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对严重违反本章程、违背本会宗旨或有碍本会名誉的会员,经理事会通过,予以取消或暂停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

(一) 会员大会是同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 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

(三)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第十四条 理事会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同学会聘任,任期三年。

第十五条 理事会职责:

(一)对外代表本会,对内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

(二)讨论和确定本会工作的。方针、计划及重大问题;

(三)推选本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人选,推选名誉会长;

(四)解释和修改本章程。首届同学会章程由筹委会征求意见,成立大会表决通过。以后章程的解释和修改归理事会;

(五)决定设立本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第十六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的全体理事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会长会议行使职权。

第十八条 本会设监事会,负责本会的财务及资产管理;监事会由三人组成,监事在理事会成员中产生。

第十九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名誉会长、副秘书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若干人。

第二十条 会长会议

会长会议由会长负责主持召开。会长会议履行下列职责:

(一)决定协会的日常工作事项;

(二)根据秘书长的提名,决定副秘书长的`聘任或解聘;

(三)对会员大会及理事会做出的决议在执行过程中做出必要的解释;

(四)向理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二十一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内有较大影响,愿为本会作奉献;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会长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任免各办事机构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 本会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提名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交会长会议决定;

(三)决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五条 本会设立秘书处,处理同学与本会的联系事宜及同学会的日常工作,具体落实本章程第六条规定的各项业务工作。

第二十六条 组织委员

(一)及时了解和掌握会员的基本情况,为本会提供准确信息便于决策;

(二)配合理事会组织、策划全年的会员集体活动,增强本会的凝聚力。

第二十七条 宣传委员

(一)关注和了解会员思想,大力宣传、通报会员中涌现出来的成功人士与好人好事;

(二)鼓励会员积极主动撰稿,收集投稿资料并在公益慈善刊物、网站上进行发表。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同学的赞助费;

(三)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会员服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三十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之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会终止或解散,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总会同意。

第二十二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学会总会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第一届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慈善研修班同学会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学会总会批准备案。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大学同学会章程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理工大学x教授师门同学会。

第二条 会员:理工大学x教授各个历史时期招收的硕士生、博士生,承认本同学会章程,均可自愿加入本同学会。

第三条 理工大学x教授师门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是自发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第四条 宗旨:延续x教授全体弟子同窗情谊,加强沟通,促进交流,互帮互助,扶贫济困,促进发展。

第五条 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一切非法活动。

第六条 同学会的联谊事项由会员大会决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理事会。

第二章 同学会理事会职责

第七条 定期组织会员开展联谊活动,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专题会议等各种活动。

第八条 充分发挥同学会的桥梁作用,加强会员与母校及各界之间的联系与交流。

第九条 建立和维护同学会微信群和订阅号,使

第十条 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尽力关心帮助同学会会员。

第十一条 制定和修改同学会章程。

第十二条 负责同学会经费的收集、管理及使用,并不定期向会员公示。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凡是理工大学x教授招收的硕士生、博士生均可自愿参加本同学会。

第十四条 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三) 会员享有选举同学会理事会成员的权利;

(四)参与讨论和制定同学会的制度、规则、活动计划;

(五)有特殊困难的会员享有获得同学会资助的权利。

第十五条 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议;

(二)自觉维护母校理工大学、x教授以及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自觉缴纳会费,积极捐助同学会基金;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积极支持同学会,及时更新和通报个人联系方式,互通同学信息;

(六)积极完成理事会安排的各项同学会相关工作;

(七)及时反馈对同学会的各种意见或建议。

第十六条 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

(二)有严重损害母校理工大学、x教授以及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的行为,应劝其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七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两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九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组织机构如下:

(一)同学会名誉会长一名,由x教授担任名誉会长;

(二)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兼任财务负责人)、理事6名,为同学会机构的主要成员,负责同学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 同学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向会员大会做同学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四)定期组织会员参加同学联谊及其它活动;

(五)对同学会会费及基金进行管理;

(六)对同学会的互助项目进行审批和实施。

第五章 会费及基金的来源、用途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会费及基金的来源

遵循“主动参与,各尽所能,自愿奉献”"的原则,由会员自愿赞助,不设限额,每年缴纳一次。

第二十二条 会费及基金的用途

用于同学会的活动经费;

对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特殊困难等会员提供帮助;

对母校85教研室贫困硕士生、博士生进行扶持,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会费及基金的管理

(一)会费及基金设立银行储蓄专户,由财务负责人具体管理,理事会监督。会费及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全体会员在微信订阅号公布一次,并在召开会员大会时作公布。

(二)一千元以内的单项开支由会长审批,一千元以上的单项开支需经理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并向会员公示有效后方可支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从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实行。

同学会章程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xx石油建设技校xxxx同学会(以下简称xx同学会)是由xx石油建设技校xxxx同学们自发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群众团体,愿意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第二条 同学会的宗旨是:关键在聚,不在吃。开心为基础,友谊为目的

(一)同学会中不分高低贵贱、祸福成败。

(二)广泛联系不同生活境遇、不同存在状态、不同人生道路的同学们,使大家有归属感,形成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将温暖、关爱、友谊、进步的礼物赋予每一位同学。

(三) 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集体联谊;作为本班同学会的联系、交流与沟通的桥梁,同享人生之乐。

(四)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互帮互助,增进友谊;帮人如帮己,水涨船又高。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 凡xx石油建设技校同学,符合下列条件,由本同学会会员介绍,向本会提出申请,经理事会决定可以加入本会:

1、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

2、品行良好,具备较高素质;

3、珍视同学感情;

4、自愿缴纳会费;

5、积极参加会员活动。

第六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会内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对会务及活动提意见和建议;

3、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4、向理事会申请利用会员资源得到必要的帮助;

5、退会自由。

第七条 会员有下列义务:

1、维护本会的声誉;

2、关心和积极参加本会的工作和活动;

3、对其他会员的求助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

4、按期缴纳会费。

5、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立即通知理事,以便联系。

6、遵循同学聚会“优于日常工作,优于亲友交往”的原则,克服困难,定期相聚。

7、当同学会理事会下达召集聚会的通知时,会员有主动积极联系会员的义务。

第八条 在东营市之外的区域工作的同学,符合会员条件,按照程序申请获批准加入本会的,为外埠联系会员。外埠联系会员享有与一般会员相同的权利,除因空间距离因素影响之外,也必须履行与一般会员相同的义务。

第九条 对本会提供过重要帮助的东营籍知名人士,理事会可以授予其“荣誉会员”的称号。荣誉会员享有除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之外的各项会员权利

第三章组织

第十条 同学会会员大会行使本会最高权力。会员大会每两年举行一届,特殊情况下,经监事会发起,可以提前举行会员大会。其主要任务是:

1、制定修改本会章程及本会其他的规范性文件;

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3、审批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第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最高领导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每届理事会任期两年,任期不超过两届。其主要职责是:

1、塑造本会善良修德的社团人格和强健有力的社团肌体;

2、领导、组织本会的活动;

3、对会员要求帮助的申请进行研究决定是否审批,对应当给与帮助的调度会员资源实施帮助活动;

4、向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

5、受理审批入会申请;

6、管理会费;

7、聘请名誉会长和授予荣誉会员;

8、劝退不合格会员;

9、建立同学网站及同学会会员公用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网上交流制度,使网

第十二条 理事会由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1人,副会长5人,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各1人组成。理事会工作实行会长负责制。理事会组成人员分工:

1、会长职责:主持理事会全面工作,对理事会的一般事务性工作具有决策权;对外对内代表同学会从事礼仪活动。

2、常务副会长职责:

(1)在会长的领导下主持日常工作,按照《章程》和本会确定的各项制度,组织本会的规范运行。

(2)协助会长行使职责,负责本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3)协调好同副会长的关系,调动理事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负责同学会的宣传工作和对外联络任务。扩大社会知名度,树立社会形象,加强各方面的宣传策划,从多方面扩大xxxx班同学会的影响,展示同学会的实力和风采;联络各类机构、团体及民众,并建立和保持长期友好的联络关系。

(5)常务副会长在会长不能参加聚会的情况下,全权代理会长行使该职责。

3、副会长的职责:

(1)协助会长和常务副会长办理和完成各项事务,分别负责五个方面工作,即活动与策划、宣传和外联、财务、片区联络等。

(2)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活动,表决重大的决议。

(3)举办同学聚会、开展各种联谊活动,积极策划同学会的'大型活动和对外宣传活动。

(4)联系接待同学。熟悉掌握本人所管区域会员的通讯方式,起到理事会与会员之间的桥梁作用。

(5)协助管理本会经费,包括筹集、支出、帐户管理、帐目记录。

(6)承担会长委托的有关工作。

5.秘书长:组织执行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的决策;上传下达;组织起草同学会规范性文件;策划同学会活动;受会长或副会长委托代表同学会出席礼仪活动。

6.协助秘书长工作,制作同学聚会日程表,收集同学通讯录(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号码、手机号码、传真、QQ号、MSN、电子信箱,尽量详细准确),制作聚会纪念册、光盘,落实各项接待及聚会活动安排。

7.财务部长1名:由其中1名副会长兼任。负责收支账,整理和记录以现金和非现金(实物)等方式对活动基金进行募捐的会员和其他非会员人士,按财务制度管理本会经费,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审计,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帐目。

8.财务助理1名:协助财务部长的`工作。

第十三条 需要由理事会全体成员研究表决决定的事项有:

1、300元以上的经费支出;

2、新会员加入申请的审批;

3、组织会员对红白喜事进行人力帮助事宜;

4、工作报告;

5、劝退不合格会员;

6、救济经济困难会员。

第十四条 根据组织化的需要,亦为了便于信息传递,理事会负责将所有会员分为若干组,每组任命副会长一名。并根据需要可以调整组的建制和其中的人员。

第四章经费和基金

第十六条 本会经费� 每位会员入会后,每年缴纳100元会费,用于同学会的日常活动和管理。涉及具体事项的支出,由当事人或当事人集体共同承担。任何人不得利用同学会的名义进行上述内容和性质之外的集资、摊资活动。个人、集体之间的任何经济关系与同学会无关。

大学同学会章程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xx中学xx级暨xx届高中同学会。

第二条 xx中学xx级暨xx届高中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是由xx县xx中学xx级暨xx届高中〔包括辍学、转学、复读)全体同学组成的自发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第三条 宗旨:重温昔日情怀,延续同窗情谊,加强沟通,促进交流,互帮互助,促进发展。

第四条 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一切非法活动。

第五条 同学会的联谊事由大会决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理事会。

第二章  同学会理事会职责

第六条 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庆典、专题会议等各种活动。

第七条 充分发挥同学会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及各界的交流。

第八条 定期组织会员开展联谊活动。

第九条 加强本会与母校及校友的联系。

第十条 建立同学会网站,使网站成为会员之间及与校友交流的平台和窗口。

第十一条 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尽力关心帮助同学会会员。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凡是xx中学xx级暨xx届高中同学均可自愿参加本会。

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三)有特殊困难的会员享有获得同学会资助的权利。

第十四条 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议;

(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自觉缴纳会费,积极捐助同学会基金;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出谋献策。

(五)积极支持同学会,互通同学信息。

第十五条 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

(二)有严重损害同学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八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组织机构如下:

(一)同学会顾问若干名;

(二)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财务负责人1名,为同学会机构的主要成员,负责同学会的日常工作;

(三)为方便联络,在同学分布的主要区域设若干名常务理事,并安排1名片区负责人(一般由副会长兼任)。

第十九条 同学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向会员大会做同学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四)定期组织会员参加同学联谊及其它活动;

(五)对同学会会费及基金进行管理;

(六)对同学会的互助项目进行审批和实施。

第二十条 理事会所设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负责人由会员大会推选产生。

第五章 会费及基金的来源、用途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会费及基金的来源

会费由同学会会员按每人每年20元收取,原则上会员应在召开会员大会时一次性缴清五年的会费。

基金由理事会的常务理事每年向同学会会员募捐一次,交由片区负责人缴存入财务帐(每年 月 日前汇总公布募捐情况);基金的募捐以心系同学、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不限数额。

第二十二条 会费及基金的用途

主要用于同学会的活动经费,和为会员的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家庭遭受重大灾难、特殊困难等提供帮助,支出额为每人次500至3000元。会员的上述情况由理事会各地的常务理事及时掌握,并报片区负责人,再由片区负责人报会长决定支付。

第二十三条 会费及基金的管理

(一)会费及基金设立银行储蓄专户,由财务负责人具体管理,理事会监督。会费及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全体常务理事公布一次,并在召开会员大会时作公布。

(二)一千元以内的单项开支由会长审批,一千元以上的单项开支需经理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支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从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实行。

某某班同学会章程 篇七

第一条 本会名称:xx年别离与聚首,一中xx届高中同学会。

第二条 性质:一中xx届高中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是由一中xx届高中〔包括辍学、转学)的全体同学组成的自发的、非正式的、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第三条 宗旨:重温昔日情怀,延续同窗情谊,加强沟通,促进交流,互帮互助,促进发展。

第四条 本同学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一切非法活动。

第五条 同学会的联谊事谊由大会决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理事会。

第二章  同学会理事会职责

第六条 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庆典、专题会议等各种活动

第七条 充分发挥同学会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及各界的交流。

第八条 定期组织会员开展联谊活动。五年一小聚,十年一大聚。

第九条 加强本会与母校及校友的联系。

第十条 建立同学会网站,网名:xx年别离与聚首。使网站成为会员之间及与校友交流的平台和窗口。

第十一条 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尽力关心帮助同学会会员。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凡是一中xx届高中同学均可自愿参加本会。

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三)有特殊困难的会员享有获得同学会资助的权利。

第十四条 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议;

(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自觉缴纳会费,积极捐助同学会基金;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出谋献策。

(五)积极支持同学会,互通同学信息。

第十五条 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

(二)有严重损害同学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八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组织机构如下:

(一)同学会顾问若干名;

(二)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财务负责人1名,监事1名。为同学会机构的主要成员,负责同学会的日常工作;

(三)为方便联络,在同学分布的主要区域设若干名常务理事,并安排1名片区负责人(一般由副会长兼任)。

第十九条 同学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向会员大会做同学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四)定期组织会员参加同学联谊及其它活动;

(五)对同学会会费及基金进行管理;

(六)对同学会的互助项目进行审批和实施。

第二十条 理事会所设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负责人由会员大会推选产生。

第五章 会费及基金的来源、用途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会费及基金的来源

会费由同学会会员按每人每年100元收取。

基金由理事会的常务理事定期向同学会会员募捐一次,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募捐情况;基金的募捐以心系同学、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不限数额。

第二十二条 会费及基金的用途

主要用于同学会的活动经费。为会员的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家庭遭受重大灾难、特殊困难等提供帮助,支出额为每人次500至20xx元。会员的上述情况由理事会各地的常务理事及时掌握,并报片区负责人,再由片区负责人报会长召开决定支付。

第二十三条 会费及基金的管理

(一)会费及基金设立银行储蓄专户,由财务负责人具体管理,理事会监督。会费及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全体常务理事公布一次,并在召开会员大会时作公布。

(二)一千元以内的单项开支由会长审批,一千元以上的单项开支需经理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支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从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实行。

大学同学会章程 篇八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xx县xx中学xx届高中五班同学会。

第二条 本会是同学的一个自发性联谊会,本会宗旨:增进友谊、互助互勉、共同发展、回报社会。

第三条 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活动。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本会由以下成员组成:

1、会员:凡是xx县xx中学xx届高中五班的同学,承认本会章程均可自愿加入会员。

2、特别会员:班主任等有关教师。

第五条 会员义务

1、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和会员守则。

2、维护同学会利益。

3、无条件资助需要帮助的会员。

4、尽力而为多缴会费。

第六条 会员权利

1、会员(包括特别会员下同)拥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2、每个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会委员会工作的权利。

3、每个会员拥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4、困难会员享有其它会员资助的权力。

第七条 如有严重违反同学会章程或者严重损害同学会利益行为的会员,同学会委员会可以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三章 会 费

第八条 会费来源:

遵循“主动参与,各尽所能,自愿奉献”的原则,由会员自愿赞助,每年200元起,不设最高限额。每年3月份整月为会费缴交时间,由各会员汇到指定账号。会费不足时,由理事会研究可向会员征收少量会费。

第九条 会费管理:

1、会费管理要在会员大会的监督下,由秘书长和财务处负责共同管理,费用开支由会长、副会长一名联审批。

2、会费实行独立核算,在银行开立专门帐号定期存款,作为基金实现保值。秘书长负责分类列帐,撰写财务报告,经会长审批后,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筹措会费的来源(含交费清单)和支出项目的详细说明。

3、会费的使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不铺张,不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以追求会费最佳使用效果。 区域内及跨区域联谊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参与活动的会员自愿赞助。联谊规模及意义较大,确需在同学会基金中列支的应在事前征得会长同意。

4、秘书长与财务处负责收集、整理、记录、通报以现金或非现金(报帐)等方式对同学会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和事,并对以非现金(报帐)方式提供赞助的事项进行估值,列入非现金赞助科目。

5、因工作失误造成财物损失的人员应该追究其责任,并承担一切后果。

6、已经缴纳会费但未能参加同学会聚会活动,、被撤销会员资格、私自退会的会员不退会费。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职务如下:

1、名誉会长一名,为同学会的总顾问。

2、会长1名,同学会的总负责人。

3、副会长4名,协助会长办理事务,负责日常工作。

4、秘书长1名(兼财务总监),秘书处人员5名,具体负责活动组织、经费预算及筹资方案

5、会计、出纳各1名,负责具体管理资金账户,汇报本年度会费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会费预算。

第十一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以下方式选出:

1、会长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会员中(不包括特别会员)选出。

2、副会长、秘书长由会长根据各地区会员的得票情况提名,在会员中(不包括特别会员)选任。

第十二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为5年,可连任。

第十三条 同学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全体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所作决议必须由半数以上会员(不含特别会员)出席并通过才有效。其具体职责为:

1、听取与评议同学会委员会的工作;

2、选举或罢免同学会会长;

3、制定和修改同学会章程;

4、审议会费收缴支出情况;

5、讨论并决定其他旨在达到本章程第二条所指之目的的重大事项。

第五章 聚会与活动

第十四条 全体会员聚会:按照 “一年一小聚,三年一大聚”的目标,每届委员会五年内应组织五次以上会员聚会。聚会活动规模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活动内容尽可能做到年年有主题,次有新意,使每次聚会都能成为凝聚浓情,增进友谊,奉献爱心,催人奋进,享乐人生的盛会。如有半数以上的会员提议,可随时开展活动。跨区域活动:倡导会员借出差及闲暇之余,给老同学打个电话、问一声平安,看一看昔日风华正茂的少年脸上是否又添上了岁月的沧桑。

第十五条 参加会员家庭之婚庆、吊唁等活动(具体方案另行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同学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人员均为义务服务,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及时通知会长,以便联系。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制定与修改,须经会员大会半数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xx县xx中学xx届高中五班同学会。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时起生效。

大学同学会章程 篇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xx中学xx级四班同学会。

第二条 本会是xx中学xx级四班同学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团体,为非营利性组织,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活动。

第三条本会宗旨:重温昔日情怀,加强沟通,促进交流,增进了解,互相帮助,互相鼓励,延续同学友情。同学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本会由以下成员组成:凡是xx中学xx级四班同学,承认本会章程都是同学会会员。会员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参与活动。

第五条 会员权利

(一)会员拥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享有同学会的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三)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会委员会工作并提出建议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维护同学会利益;

(二)执行同学会决议;

(三)接受并完成同学会委托的工作;

(四)维护同学会的合法权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五)尽力而为多缴会费,无条件资助需要帮助的会员;

(六)积极参加同学会活动;

(七)积极向同学会提供支持。

第三章 会费

第七条 会费来源

遵循“主动参与,各尽所能,自愿奉献”的原则,由会员自愿赞助,不设限额。会费不足时,由委员会研究可向会员征收一定金额的会费,用于平摊活动开销。

第八条 会费管理

(一)会费管理要在会员大会的监督下,由财务总监负责管理,费用开支由会长审批。

(二)会费的使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为”的原则,不铺张,不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以追求会费最佳使用效果。

(三)财务总监负责收集、整理、记录、通报以现金或非现金(报帐)等方式对同学会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和事。

第四章 组织

第九条 本会设立委员会,负责同学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和执行。职务如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总监、委员。

1、会长1名,同学会的总负责人。

2、副会长1名,协助会长办理事务,会长因故不能主持同学会工作,由副会长代行会长职责。

3、财务总监1名,负责会计事务。

3、秘书长1名,负责协调同学会的各项工作。

4、后勤部长1名,负责联系车辆、酒店、KTV等。

4、联络组4名,其中各地区联络人4名,具体分为成都、广东、浙江福建、上海及其他地区。1名负责叙永当地的联络工作。

第十条 会长、副会长、委员由以下方式选出:

1、会长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会员中选出。

2、副会长、委员由会长根据各地区会员的得票情况提名,在会员中选任。

第十一条 委员会任期为5年,可连任。

第十二条 同学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全体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所作决议必须由半数以上会员出席并通过才有效。其具体职责为:

1、听取与评议同学会委员会的工作;

2、选举或罢免同学会会长;

3、制定和修改同学会章程;

4、审议会费收缴、支出情况。

第五章 聚会与活动

第十三条 全体会员聚会:按照 “每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标组织同学聚会,具体活动时间和地点由同学会秘书长及各地区联络人负责通知。聚会一般历时1天,活动内容尽可能做到年年有主题,次次有新意,使每次聚会都能成为凝聚浓情,增进友谊,催人奋进,享乐人生的盛会。如有多数会员提议,可随时开展活动。

第十四条 同学会的活动事宜由委员会共同商讨决定,其活动开支经会长同意后在财务中进行报销,会费收支和结余情况,每季度向同学公布一次,可利用同学聚会或在QQ群内公布。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同学会委员会均为义务服务,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及时通知委员会,以便联系。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制定与修改,须经会员大会半数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xx中学xx级四班同学会。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时起生效。

大学同学会章程 篇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xx中学xx届初一8/初二6/初三6同学会(简称:“”同学会)。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同学自愿组成的非政治性、宗教性、营利性的联谊互动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重温昔日情怀,延续同窗情谊,促进同学之间的友谊长期发展。秉承“和谐友爱、健康快乐、内外同心、共创辉煌”的理念。广泛联系沟通信息,发起公益活动,回报社会。

第四条、会员之间是平等的关系,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协作。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是xx中学xx届初一8/初二6/初三6都是同学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同学会章程,积极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热爱公益事业,充分发挥在各行业的优势,为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三)、维护同学会的名誉和利益,不发表不利于团结的言论,不做损害同学会集体利益的事。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

(一)、对同学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表决有关的决议。

(二)、参加同学会各项聚会活动,分享同学会的信息,享受同学会资助。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议事规

第八条、同学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同学会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同学委员理事会为最高执行机构,委员会设顾问1名,会长1名,副会长2名,执行理事5名,财会核算理事小组2名。

第九条、同学委员会:

(一)、定期组织全体会员开展聚会活动。

(二)、执行常务理事会议的决定。

(三)、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加强与母校及各界交流。

(四)、同学会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

(五)、为筹集同学会基金,带头、鼓励会员向同学会捐款、捐物。

第十条、会长:全面指导、监督同学会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密切海内外同学的联系,争取海内外会员多捐款项。

第十一条、副会长(常务理事)

(一)、审议理事会提出的有关事项。

(二)、总体负责同学会相关的工作安排及计划。

(三)、代表同学会处理日常工作事项。

(四)、监督同学会的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执行理事(组织委员)

(一)、了解和掌握国内国外会员的基本情况,居住地址和联系方式(电话、网络);平时多与同学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有关材料,为常务理事提供信息便于决策。

(二)、配合理事会组织、策划会员参加一些集体活动,增强凝聚力。

第十三条、财会核算小组(会计、出纳)主要负责同学会资金管理,每季度在网上公布收、支情况,凭证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及时提供有关收、支信息。

第四章、经费来源与财会管理

第十四条、经费来源

(一)、同学会活动的经费主要是全体会员自愿捐赠,遵循“主动参与、各尽所能、自愿奉献”的原则。

(二)、社会各界团体、个人资助。

(三)、海外会员由所在国家或地区设立专职联系人,负责会员捐款事谊。

第十五条、财会管理

(一)、本会资金属于同学会所有,设立银行帐户,由会计、出纳统一管理,理事会监督使用。

(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同学会资金。

(三)、凡属本会资金不得外借,不得投资,不准挪给它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不铺张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以追求最佳的使用效果:主要用于如下开支

1、同学会集体重大活动费用;

2、有关同学会活动的日常费用;

3、上述1、2、项开支必须经常务理事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全部或不少于三分之二以上同学委员会签名才能生效;

(四)、理事会(常务理事)召开会议,组织其他活动所需的费用不得在同学会资金中支出。鼓励理事会人员自愿摊销或采用募捐方法解决。

第五章、聚会与活动

第十六条、组织全体会员聚会本着“一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标。

第十七条、凡组织全体会员聚会活动。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成员,本着积极参与,服务同学,无么奉献的精神,做出内容丰富、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听取会员的意见,报请会长审核,会长接到报请后应在3天内答复。

第十八条、聚会前同学们积极出谋献策,听从大多数人的建议,服从安排,有资源的同学请积极提供各种便利。

第十九条、活动内容尽可能帮到年年有主题,次次有新意,使每一次聚会都是一个凝聚友情,充满激情,令人难忘的盛会。

第二十条、1.xx中学(同学)微信群是同学们联系沟通、倾吐心声的平台,欢迎各位同学多多利用空闲时间进群聊聊,多多与同学们交流,达到培养同学感情及资源共享目的。2.“”公众号是用于宣传同学集会活动和公告发布平台。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同学会委员理事会。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同学委员理事会讨论一致通过施行。

大学同学会章程 篇十一

总则

为了构建健康和谐的秩序,体现同学之间相互平等和尊重,使同学会得以持续发展,特制订以下章程,供大家遵守。

一、诚信原则

1.同学会成员须恪守诚信,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不得利用同学会平台从事违规违法事宜,一经查出清除出同学会,情节严重者同学会有权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3.不得采用欺骗的手段利用同学会资源不当获利,一经查出清除出同学会,情节严重者同学会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请诉讼。

二、入会原则

1.本届清华大学总裁班正式学员自愿入会,并承诺遵守同学会章程;

2.非本届学员需要由本届学员引荐,经由三分之一以上同学(15人以上)认可方可入会,并承诺遵守同学会章程;

3.如退会,须公开发表退会声明,并不得继续以同学会会员的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三、组织原则

1.班委会成员由同学会推举产生,设正副班长、组织委员、生活委员、宣传委员各一名;

2.每届任期一年,一年后经同学会表决决定是否留任,经由三分之一以上同学(15人以上)表决方可生效;

3.班委会成员不享受任何报酬,自愿接受推举并承担责任和义务。

四、信息管理

1.微信群仅作为同学会互动交流的平台,禁止播发推销性质的广告;

2.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作为同学会资源分享和商业信息推广平台,经审核,可以发布同学会成员企业的介绍以及产品说明;

3.在同学会内部分享得到的商业机会/机密,未经发布人允许,不得擅自对外转发。

五、聚会原则

1.AA制,本着节俭原则,不宜铺张,由发起人在活动之前告知人均费用,不得超过50元/人,鼓励通过团购的方式购买;

2.家庭聚餐,客方自带食材,主方负责提供烹饪设备;

3.异地邀请,如主方自愿支付,则每餐人均消费50元以内由主方承担,超出部分由客方承担。交通住宿由主方视具体情况而定,不攀比、不勉强。

六、学习原则

1.不论是否参加进阶培训,均以自愿为主,不得强迫他人参与;

2.鼓励分享,不局限于清华总裁班课程,同学认为有价值的学习内容均可自愿和大家分享;

3.有条件的同学可以组织其他同学到自己所在企业单位参观交流。

七、商业原则

1.同学之间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开展商业合作,但务必信守承诺;

2.同学之间的商业往来均以自愿为主,不得强迫他人参与;

3.同学之间任何商业纠纷须通过合规方式解决,同学会不介入调解。

八、经费来源

1.日常聚会的尾款;

2.同学会内部自愿捐赠;

3.其他赞助。

九、费用管理

1.同学会经费仅限于同学会活动使用;

2.经费由生活委员代为保管;

3.定期公布费用结余情况。

十、隐私原则

1.不得擅自对外公开同学的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

2.尊重同学的个人隐私,不得擅自公开对方财产、婚姻等信息;

3.不得擅自利用同学会以及他人名义开展商业活动;

同学会章程 篇十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XX 大学 XX 同学会(简称:XXXX 同学会)是由在校同学、毕业校友,基于团结友爱、互助互利的原则,而筹建的一个非盈利性组织。其目的在于,增进 XXXX 在校生、XXXX 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之间的交流,促成资源之整合与共享。

第二条 本组织机构日常运作总址位于 XXX(即 XX 大学)。

第三条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且不与现行社会伦理道德相驳之前提下,本组织以“服务同乡,增强交流”为宗旨,以增进 XX 在校生、XX 毕业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之间的交流、增强同乡的凝聚力为目标。同学会代表着全体会员的利益,是联系在校同乡与毕业同乡之间的重要桥梁。

第四条 同学会开展的活动主要是服务同乡,娱乐同乡。常规活动有:接待以及服务同乡新生(迎新)、组织同乡交流联谊(XX 大学茂名地区体育节)、欢送毕业同乡庆典活动(送旧)。异常活动有:组织同乡出游、假期小聚会、寒暑假及各法定节日组织包车等。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同学会是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

第六条 满足以下条件的人才允许加入 XXXX 同学会:

1、从 XX 大学毕业的 XX 人

2、在 XX 大学学习或工作的 XX 人

3、同时必须承认本会章程,愿意参加同学会组织并能够积极参加同学会活动,执行同学会决议。

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组织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有机会接收到各类有用的信息和提议,广交人脉。

(二) 在组织会议和活动中,参加讨论并对组织工作提出意见与提议。

(三) 享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四) 分享信息,得到组织的帮忙。

(五) 向组织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和帮忙。

(六) 对组织的决议有不一样意见,能够声明保留及提出提议。以及揭露有关组织和会员的违纪行为。

第八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认同现行社会主流价值,不以个人或者同学会的名义做有违国家法律法规与社会伦理道理的事情。

(二) 认真学习本会章程,努力提高,提高个人素质和为本会会员服务的本领。

(三) 执行本会决议,带头积极参加同学会组织的活动,维护本组织的团结和统一,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组织内的一切分裂活动。

(四) 随时坚持和组织的密切联系,及时向组织反映各种信息和情景,维护 XX 人在深圳的'正当权益。

第九条 加入同学会的人,须认真填写《信息登记表》。以便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能够拥有自由、便捷、无障碍的`沟通环境!

第十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会员缺乏团体意识,不履行会员义务,不贴合会员条件,经帮忙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会。

三 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同学会设同学委员大会,大会设有以下职位:

(一)委员大会主席:对内负责协调组织内部的所有工作,对外代表同学会的的形象,代表同学会参与其他类似性质的组织机构之间的交流,其任职的必要条件为优秀的毕业校友。

(二)委员大会首席顾问:参与解决同学会日常运作中所出现的问题,合理维护同学会会员之间的关系,其任职的必要条件为在组织中有必须的贡献,并且与大部分会员的关系都比较好的会员。下设校友顾问团、在校生顾问团。

(三)委员大会首席执行理事:认真执行委员会的决议,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委员会,其任职的必要条件是 XX 大学的在校生,且在校

具有必须的人脉关系。下设活动策划理事、财会核算理事、信息处理理事。

同学会章程范例 篇十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钟山中学99届2班同学会”。

第二条 钟山中学99届2班同学会是所有在2班学习的同学组成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一)会员: 所有在2班学习过的同学,承认本会章程且自愿加入的。

(二)特别会员:班主任等有关老师。

第三条 同学会宗旨:增进同学友情,加强同学之间交流,开展同学互助互勉,促进同学共同发展。

(一)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集体联谊。

(二)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工作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三)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互帮互助,增进友谊。

(四)同学会会员平等相处,不分高低与贵贱、成功与失败。

第四条 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其他非法活动。

第五条 同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筹备小组。

第二章 同学会筹备小组职责

第六条 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 充分发挥同学会会员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与各界的交流。

第八条 定期组织同学会会员联谊及其他活动。

第九条 加强本会与母校及其它同学会、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

第十条 不定期印发《同学会活动通讯》和《同学通讯录》。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所有在2班学习的同学都可积极参加本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十二条 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义。

(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积极捐助同学会活动基金(特别会员除外)。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献谋献策。

(五)积极支持同学会,互通同学信息,互相关心及帮助。

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会工作的权利。

(三)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四)困难会员享有其它会员资助的权力。

第十五条 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

(二)有严重损害同学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

(三)有拉帮结派的。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

(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它重大事项。

(四)审议活动基金收支情况。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六条 本会设立筹备小组(人数16人)

(二)会长1名:同学会的总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会参加相关社会活动。

(三)副会长4名:协助会长办理各项事务,分别负责五个方面工作,即活动与策划、宣传和外联、财务、片区联络等,表决重大的决议。

(七)财务总监2名:负责会计事务,做好收支账,整理和记录以现金和非现金(实物)等方式对活动基金进行募捐的会员和其他非会员人士,按财务制度管理本会经费,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审计,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帐目。

第五章 活动基金的收取、用途和管理

第十七条 活动基金的捐助

(一)活动基金由财务负责人根据活动的时间每年向同学会会员募捐一次(具体金额暂定为每年200元),现金或转帐交给财务专责保管或存入活动基金银行储蓄户,并由财务总监做好财务帐(每年12月31日前汇总公布募捐情况)。

(二)活动基金的募捐以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不限数额,积极倡导“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第十八条 活动基金的用途

(一)全体会员聚会及有关策划聚会活动的经费

(二)会员及会员的直系亲属(只限父母儿女及奶奶爷爷)的逝世,大会将给予2000元纸帛金以示心意。并安排5位或者10位同学参加出殡仪式,具体出席的同学按排班表轮值出席,出席同学作为同学会的慰问代表,必须举止适当,谦恭有礼。

(三)对于个别同学特殊原因失业,经济困难的,大会将给予一定的生活支持并尽力帮其介绍工作以便度过难关。

第十九条 活动基金的管理

(一)活动基金设立银行储蓄户,由财务总监和财务专责具体管理。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同学会微信群上公布。

(二)五千元以内的开支由会长审批,五千元以上的开支需经筹备小组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支出。

(三)同学会会务费从活动基金开支,会务费使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到不铺张,不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的效果,少于30人的联谊活动,费用不列入同学会活动基金开支项目。

(四)费用开支由会长审批,财务情况要以书面的形式公布,并在同学微信群或者QQ群公布。每年聚会结余的钱转为同学会基金。

第六章 聚会与活动

第二十条 按照“三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标展开活动。每年由筹备小组组织一次会员聚会,聚会活动一般历时1至2天,如经大家讨论通过后可延长。大聚会一般在春节正月初四举行,小聚会可选择节假日举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同学会会长、副会长、财务总监和连络组长等均为义务服务,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遵纪守法;二是在同学中有较高声望,热心同学会工作;三是为人正派。四是传递正能量,干实事。

第二十二条 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立即通知副会长、理事或者其他负责人,以便联系。

第二十三条 遵循同学聚会“优于日常工作,优于亲友交往”的原则,克服困难,圆相聚之梦。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从2016年2月11日即本会成立后实行。

同学会章程 篇十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钟山中学99届2班同学会”。

第二条 钟山中学99届2班同学会是所有在2班学习的同学组成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一)会员: 所有在2班学习过的同学,承认本会章程且志愿加入的。

(二)特别会员:班主任等有关老师。

第三条 同学会宗旨:增进同学友情,加强同学之间交流,开展同学互助互勉,促进同学共同发展。

(一)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集体联谊。

(二)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工作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三)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互帮互助,增进友谊。

(四)同学会会员平等相处,不分高低与贵贱、成功与失败。

第四条 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其他非法活动。

第五条 同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筹备小组。

第二章 同学会筹备小组职责

第六条 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 充分发挥同学会会员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与各界的交流。

第八条 定期组织同学会会员联谊及其他活动。

第九条 加强本会与母校及其它同学会、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

第十条 不定期印发《同学会活动通讯》和《同学通讯录》。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所有在2班学习的同学都可积极参加本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十二条 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义。

(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积极捐助同学会活动基金(特别会员除外)。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献谋献策。

(五)积极支持同学会,互通同学信息,互相关心及帮助。

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会工作的权利。

(三)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四)困难会员享有其它会员资助的权力。

第十五条 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

(二)有严重损害同学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

(三)有拉帮结派的。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

(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它重大事项。

(四)审议活动基金收支情况。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六条 本会设立筹备小组(人数16人)

(二)会长1名:同学会的总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会参加相关社会活动。

(三)副会长4名:协助会长办理各项事务,分别负责五个方面工作,即活动与策划、宣传和外联、财务、片区联络等,表决重大的决议。

(七)财务总监2名:负责会计事务,做好收支账,整理和记录以现金和非现金(实物)等方式对活动基金进行募捐的会员和其他非会员人士,按财务制度管理本会经费,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审计,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帐目。

第五章 活动基金的收取、用途和管理

第十七条 活动基金的捐助

(一)活动基金由财务负责人根据活动的时间每年向同学会会员募捐一次(具体金额暂定为每年200元),现金或转帐交给财务专责保管或存入活动基金银行储蓄户,并由财务总监做好财务帐(每年12月31日前汇总公布募捐情况)。

(二)活动基金的募捐以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不限数额,积极倡导“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第十八条 活动基金的用途

(一)全体会员聚会及有关策划聚会活动的经费

(二)会员及会员的直系亲属(只限父母儿女及奶奶爷爷)的逝世,大会将给予元纸帛金以示心意。并安排5位或者10位同学参加出殡仪式,具体出席的同学按排班表轮值出席,出席同学作为同学会的慰问代表,必须举止适当,谦恭有礼。

(三)对于个别同学特殊原因失业,经济困难的,大会将给予一定的生活支持并尽力帮其介绍工作以便度过难关。

第十九条 活动基金的管理

(一)活动基金设立银行储蓄户,由财务总监和财务专责具体管理。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同学会微信群上公布。

(二)五千元以内的开支由会长审批,五千元以上的开支需经筹备小组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支出。

(三)同学会会务费从活动基金开支,会务费使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到不铺张,不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的效果,少于30人的联谊活动,费用不列入同学会活动基金开支项目。

(四)费用开支由会长审批,财务情况要以书面的形式公布,并在同学微信群或者QQ群公布。每年聚会结余的钱转为同学会基金。

第六章 聚会与活动

第二十条 按照“三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标展开活动。每年由筹备小组组织一次会员聚会,聚会活动一般历时1至2天,如经大家讨论通过后可延长。大聚会一般在春节正月初四举行,小聚会可选择节假日举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同学会会长、副会长、财务总监和连络组长等均为义务服务,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遵纪守法;二是在同学中有较高声望,热心同学会工作;三是为人正派。四是传递正能量,干实事。

第二十二条 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立即通知副会长、理事或者其他负责人,以便联系。

第二十三条 遵循同学聚会“优于日常工作,优于亲友交往”的原则,克服困难,圆相聚之梦。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从2月11日即本会成立后实行。

大学同学会章程 篇十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xx中学xx届2班同学会”。

第二条 xx中学xx届2班同学会是所有在2班学习的同学组成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一)会员: 所有在2班学习过的同学,承认本会章程且自愿加入的。

(二)特别会员:班主任等有关老师。

第三条 同学会宗旨:增进同学友情,加强同学之间交流,开展同学互助互勉,促进同学共同发展。

(一)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集体联谊。

(二)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工作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三)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互帮互助,增进友谊。

(四)同学会会员平等相处,不分高低与贵贱、成功与失败。

第四条 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其他非法活动。

第五条 同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筹备小组。

第二章 同学会筹备小组职责

第六条 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 充分发挥同学会会员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与各界的交流。

第八条 定期组织同学会会员联谊及其他活动。

第九条 加强本会与母校及其它同学会、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

第十条 不定期印发《同学会活动通讯》和《同学通讯录》。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所有在2班学习的同学都可积极参加本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十二条 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义。

(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积极捐助同学会活动基金(特别会员除外)。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献谋献策。

(五)积极支持同学会,互通同学信息,互相关心及帮助。

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会工作的权利。

(三)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四)困难会员享有其它会员资助的权力。

第十五条 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

(二)有严重损害同学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

(三)有拉帮结派的。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

(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它重大事项。

(四)审议活动基金收支情况。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六条 本会设立筹备小组(人数16人)

(二)会长1名:同学会的总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会参加相关社会活动。

(三)副会长4名:协助会长办理各项事务,分别负责五个方面工作,即活动与策划、宣传和外联、财务、片区联络等,表决重大的决议。

(七)财务总监2名:负责会计事务,做好收支账,整理和记录以现金和非现金(实物)等方式对活动基金进行募捐的会员和其他非会员人士,按财务制度管理本会经费,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审计,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帐目。

第五章 活动基金的收取、用途和管理

第十七条 活动基金的捐助

(一)活动基金由财务负责人根据活动的时间每年向同学会会员募捐一次(具体金额暂定为每年200元),现金或转帐交给财务专责保管或存入活动基金银行储蓄户,并由财务总监做好财务帐(每年12月31日前汇总公布募捐情况)。

(二)活动基金的募捐以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不限数额,积极倡导“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第十八条 活动基金的用途

(一)全体会员聚会及有关策划聚会活动的经费

(二)会员及会员的直系亲属(只限父母儿女及奶奶爷爷)的逝世,大会将给予20xx元纸帛金以示心意。并安排5位或者10位同学参加出殡仪式,具体出席的同学按排班表轮值出席,出席同学作为同学会的慰问代表,必须举止适当,谦恭有礼。

(三)对于个别同学特殊原因失业,经济困难的,大会将给予一定的生活支持并尽力帮其介绍工作以便度过难关。

第十九条 活动基金的管理

(一)活动基金设立银行储蓄户,由财务总监和财务专责具体管理。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同学会微信群上公布。

(二)五千元以内的开支由会长审批,五千元以上的开支需经筹备小组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支出。

(三)同学会会务费从活动基金开支,会务费使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到不铺张,不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的效果,少于30人的联谊活动,费用不列入同学会活动基金开支项目。

(四)费用开支由会长审批,财务情况要以书面的形式公布,并在同学微信群或者QQ群公布。每年聚会结余的钱转为同学会基金。

第六章 聚会与活动

第二十条 按照“三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标展开活动。每年由筹备小组组织一次会员聚会,聚会活动一般历时1至2天,如经大家讨论通过后可延长。大聚会一般在春节正月初四举行,小聚会可选择节假日举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同学会会长、副会长、财务总监和连络组长等均为义务服务,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遵纪守法;二是在同学中有较高声望,热心同学会工作;三是为人正派。四是传递正能量,干实事。

第二十二条 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立即通知副会长、理事或者其他负责人,以便联系。

第二十三条 遵循同学聚会“优于日常工作,优于亲友交往”的原则,克服困难,圆相聚之梦。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从x年2月11日即本会成立后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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