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如下是爱岗敬业的小编帮助大家收集的15篇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欢迎借鉴。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守秘密,维护国家利益和集团公司利益,保障集团公司投资、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遵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企业秘密是关系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安全和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和信息。
第三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都有维护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责任,集团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安全,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
第五条集团公司保密工作贯彻突出重点、积极防范、内外有别,既确保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又便于各项工作开展的方针。
第六条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在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集团公司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工作,并指导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七条根据集团公司的企业性质和日常工作的特点,集团公司企业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一)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重大战略部署和投资决策、经营中的秘密事项;
(二)集团公司年度计划、未下达的考核及评价指标,未公开的财务数据;
(三)集团公司未公开的重大经营决策以及为决策所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其他秘密事项;
(四)有关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重组、兼并、破产、关闭中涉及的秘密事项;
(五)集团公司重要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财务分析及涉及投资项目的其他秘密事项;
(六)历年投资、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重点科技成果,发明创造的关键技术、工艺、参数,重大科研项目的开发规划等秘密事项;
(七)集团公司重要会议记录、会议专题报告和重要会议召开之前涉及的秘密事项;
(八)人事档案、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工资分配、人员奖罚方案等事项;
(九)查处重大违纪、审计等案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
(十)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应当保守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第九条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按其性质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十条属于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按规定标明密级。秘密文件、资料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由经办部门或承办人提出,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在办文结束后,交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保密室存档。
第十一条已归档保存的文件、资料的密级,由保密员根据其内容和保密期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定期进行调整:
(一)凡已批准对外公开或已超过保密期限,不再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予以解密;
(二)凡秘密程度已经降低,但仍要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保密的文件、资料,予以降密;
(三)凡随时间推移,内容需加以保密或限制使用范围、领域的文件、资料,予以重定密级。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应严格按国家保密工作的规定和程序处理:
(一)未经原确定密级的单位确认或者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摘转;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后由保密员或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指定的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必须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设备或场地中保存。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与合作中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内容如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属于集团公司企业秘密范围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应按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要求处理:
(一)未经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复制、摘转;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保密员或集团公司领导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必须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设备或场地中保存。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与合作中需提供的文件、资料,内容如涉及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应按本办法规定程序报请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所属企业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举行涉及国家秘密或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会议和进行其它具有保密要求的活动,应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其正式会议记录由集团公司保密室保存。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根据需要设专职保密员(机要秘书),负责保密的具体工作。所属企业也必须按规定配置专职或兼职保密员。
第十六条专、兼职保密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政治责任感、思想水平和专业素质,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进取心。
第四章保密委员会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设保密委员会,在省保密局和集团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指导、部署和检查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其工作职责主要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拟定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细则,并贯彻落实;
(三)指导、监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确保保密工作有人管、管到位,责任落实;
(四)结合典型事例,定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的保密观念;
(五)定期召开集团公司保密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制定工作计划;
(六)严肃处理失、泄密事件,并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七)定期组织保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保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八)规划、指导、实施集团公司现代办公设备的保密技术和保密措施,监督、检查和落实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计算机、办公网络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保密措施;
(九)加强对可能接触或掌握重大秘密的工作人员的防泄密、保密教育,完善电话通讯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的保密制度,努力提高保密技术防范能力;
(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十一)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保密事项。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长期从事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和集团公司的利益,作出较大贡献的;
(二)在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三)在紧急情况下,保护、抢救国家秘密或集团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的;
(四)同抢劫、盗窃、毁坏、出卖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文件、资料及其物品的行为进行斗争,以及对检举、揭发,破案有功的。
第十九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保密纪律、玩忽职守、泄露或遗失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文件、资料的;
(二)对窃密或重大泄密行为不制止、不斗争、不报告的;
(三)对揭发检举窃密、失密、泄密的人进行报复的;
(四)利用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进行非法活动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应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企业的保密工作管理办法,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由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二
为增强公司全员的保密意识,加强公司的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0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1.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1.1.2公司正在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1.1.3公司内部掌握的客户、意向客户资料,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1.1.4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1.1.5公司计划开发的的、尚不宜对外公开的项目信息。
1.1.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1.1.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容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1.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1.3公司密级的确定
1.3.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和正在洽谈的尚未公开的新�
1.3.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1.3.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1.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2.0保密措施
2.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分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2.2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2.2.1非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2.2.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2.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2.3属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2.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2.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2.5.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5.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2.5.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2.5.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2.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2.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3.0责任与处罚
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3.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3.1.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1.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3.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2.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2.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2.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公司保密管理规范制度 篇三
一、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不受侵犯,立足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及已签订保密协议但未过脱秘期的离职人员。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权限
1、公司办公室为保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公司涉密资料的集中管理、统一收发及各类办公存储设备使用情况地监督、管理等工作事宜,此外负责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保密 工作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通报。
2、公司全体员工均为保密 工作执行人及监督人,对发现的泄密行为及个人有制止、举报的权利。
四、公司秘密具体规定
(一)公司秘密界定
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具体概括包括如下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重要决策;
2、公司界定为保密文件的。各类合同、协议、意向书、招投标书、项目立项书、报告、重要会议记录等资料;
3、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包含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
4、公司销售订单、客户资料、发货记录、市场反馈信息、售后服务信息等资料、信息。
5、公司技术资料和产品技术参数,包含产品配置表、技联等。
6、重要供应商体系及价格,包含产品配置价格、零部件价格以及与供应商的优惠条件合同等。
7、其他经公司认定为应保密的内容。
8、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畴。
(二)公司密级的界定
根据秘密重要性及泄漏后可能造成的影响严重程度,公司秘密可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具体规定如下:
1、绝密指极为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权益遭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失;
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失;
3、秘密是一般公司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受到损害。
(三)公司各类资料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重要决策等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纪要、公司经营情况视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福利待遇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五、保密措施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按照公司文件管理规定确定保存期限,保密期届满,自动解密。
(一)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电脑储存、处理、传递公司的秘密由有关操作人员进行保密处理。
(二)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的签批,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更不准将文件、资料交与公司外部人员。
4、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重要的商业信息,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报请总经理签批。
(五)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措施的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对参加涉及秘密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七)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备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落实并紧急处理。
(八)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九)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
(十)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十一)各部门的电脑、U盘、硬盘、文件等,非必要人员不得随便使用或翻看,并采取稳妥的保密措施。各部门涉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要指定专人保管,其资料保存、使用具有唯一性,如发生泄漏,将追究个人责任。
六、责任与奖惩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或视造成的损失给予50元以上500元以下不等处罚: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五、保密措施(一)、(三)、(四)、(五)、(六)、(九)、(十)、(十一)规定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给予500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三)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举报、制止泄密行为及个人的部室或者个人实施奖励,奖励金额视贡献大小,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
七、附则
1、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
2、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特别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出处理。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公司保密管理规范制度 篇五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的保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及研究成果安全,特制订以下保密制度:
一、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具体范围包括:
a、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其范围: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竟争策略。计划。
b、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秘密,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善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a、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经理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b、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c、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肃保密纪律
a、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__取得显著成绩的;发现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b、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给予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不尽之处试行后修改补充。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节保 密
第一条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公司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5、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第二条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⑴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⑵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⑶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⑷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⑸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行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⑹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⑺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它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泄密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求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三条 责任与处罚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⑴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⑵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⑶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⑴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⑵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⑶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四条 附则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⑴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
⑵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公司保密工作制度 篇七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和中电投集团、金元集团相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司利益,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根据“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的国家保密工作方针,切实履行保密工作的领导职责,确保本部门、本单位在责任期内不发生失泄密事件,具体做到:
(一)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总责,并明确承担日常保密管理工作的人员及其职责。
(二)加强本部门对外信息发布及报送的审查和管理。
(三)有计划地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保密教育,抓好涉密人员的培训,保证员工知悉岗位业务中涉及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的具体事项,掌握必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自觉履行保密义务。
(四)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本部门进行保密检查,通报检查结果。
(五)认真执行公司重大事项上报制度。发现本部门失泄密事件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决不隐瞒。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和公司商业秘密时,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公司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二、检查考核
根据国家、中电投集团、金元集团及公司的有关保密规定,要定期组织保密检查,并向公司保密委员会通报检查结果。对保密工作中的违规现象,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附则
本《保密工作责任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公司保密工作制度 篇八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为严格保密纪律,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我司认真完善职责分工,做到分管领导负责抓,经办人员具体抓;对保密工作所需设施、设备和经费给以重视和支持,保证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修订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坚持做到保密工作机构健全、保密工作队伍不散,保密工作人员及时调整和补充,今后将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保密工作专项培训,切实提高专职保密涉密人员业务素质。
二、加强自查工作,认真补缺补漏
(一)加强检查督促工作。公司分管领导经常组织对财务部、档案室等保密重点部门和部位的保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专题研究,有效地防止了失密、泄密。
(二)加强网络管理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公司对现有涉密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找问题添措施,促进管理的改进和完善,多年来无发生计算机泄密事件。加强对计算机上网检查工作,加大对互联网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工作要求,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坚持谁上网、谁泄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确保涉密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的安全。在保管好办公室内各种秘密载体的同时,加强对外出携带手提电脑、涉密光盘、U盘等秘密载体的管理,采取技术措施,严防因丢失造成涉密信息的泄露。
(三)加强保密日常工作。为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公司把保密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对办公室档案管理员、文书收发等加强保密教育,加强做好保密工作的检查督促,促进全体工作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同时,进一步明确涉密人员对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归档、销毁等环节的职能,使保密工作真正做到行有规章、做有依据、查有准则,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加强保密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始终把保密工作作为公司重要任务,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次自查工作,巩固和发扬好的成绩、好的经验,积极探索研究新时期保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实现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工作业务规范,积极促进公司保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九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不受侵犯,立足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及已签订保密协议但未过脱秘期的离职人员。
1、公司办公室为保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公司涉密资料的集中管理、统一收发及各类办公存储设备使用情况地监督、管理等工作事宜,此外负责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保密工作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通报。
2、公司全体员工均为保密工作执行人及监督人,对发现的泄密行为及个人有制止、举报的权利。
(一)公司秘密界定
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具体概括包括如下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重要决策;
2、公司界定为保密文件的各类合同、协议、意向书、招投标书、项目立项书、报告、重要会议记录等资料;
3、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包含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
4、公司销售订单、客户资料、发货记录、市场反馈信息、售后服务信息等资料、信息。
5、公司技术资料和产品技术参数,包含产品配置表、技联等。
6、重要供应商体系及价格,包含产品配置价格、零部件价格以及与供应商的优惠条件合同等。
7、其他经公司认定为应保密的内容。
8、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畴。
(二)公司密级的界定
根据秘密重要性及泄漏后可能造成的影响严重程度,公司秘密可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具体规定如下:
1、绝密指极为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权益遭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失;
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失;
3、秘密是一般公司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受到损害。
(三)公司各类资料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重要决策等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纪要、公司经营情况视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福利待遇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按照公司文件管理规定确定保存期限,保密期届满,自动解密。
(一)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电脑储存、处理、传递公司的秘密由有关操作人员进行保密处理。
(二)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的签批,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更不准将文件、资料交与公司外部人员。
4、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重要的商业信息,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报请总经理签批。
(五)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措施的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对参加涉及秘密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七)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备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落实并紧急处理。
(八)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九)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
(十)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十一)各部门的电脑、u盘、硬盘、文件等,非必要人员不得随便使用或翻看,并采取稳妥的保密措施。各部门涉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要指定专人保管,其资料保存、使用具有唯一性,如发生泄漏,将追究个人责任。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或视造成的损失给予50元以上500元以下不等处罚: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五、保密措施(一)、(三)、(四)、(五)、(六)、(九)、(十)、(十一)规定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给予500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三)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举报、制止泄密行为及个人的部室或者个人实施奖励,奖励金额视贡献大小,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
七、附则
1、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
2、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十
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之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室或者职员实施奖励。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合作意向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的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相关信息。
7、其他经公司确定具有保密的事项。
8、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畴。
第七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权益遭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失。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失。秘密是一般公司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受到损害。
第八条对于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纪要、公司经营情况视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福利待遇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属于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存期限,保密期届满,自动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综合管理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储存、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有关操作人员进行保密处理。
第十一条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的签批,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重要的商业信息,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报请总经理签批。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措施的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对参加涉及秘密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备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
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范围:财务部、信息中心、招商部、营销企划部、结算中心、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营业部。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本部门部长应该对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
②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③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⑤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防爆措施及安全用电。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公司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⑦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必须完全与局域网脱离连接,并禁止上因特网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加强保密防范。
3、责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责任人或单位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保密制度相关条款予以经济处罚等方式对责任人及单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责任。
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1、建设综合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各部室新增档案材料,由各部室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本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送交档案室,进行鉴定、编号、归档,并按规范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2、档案存储必须具备卫生的环境和良好防范措施。
3、定期进行库存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档、卡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进行修补和复制,保证档案的完整。
4、应根据档案级别制定的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和保密规定,严格、科学、规范地进行档案分类编号,确定保管期限和档案鉴定工作。
5、借阅档案资料要注意保护和保密,不得擅自复印、拍照,更不得涂改或在档案上做任何标记、抽换、损坏,必须保证档案的整洁,不得丢失泄密,如发现丢失泄密现象,应按保密规定立即向相关部门或保密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6、档案管理不得擅自扩散的范围:
①经公布的档案工作统计数字。
②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结论的干部调配、薪资福利、内部评议问题。
③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
7、对秘密档案资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档案规定范围内查阅,不准带出,不准摘抄,不得檀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送阅、传阅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呈送领导人指示的文件,应进行登记编号,领导人批示后,应退还部门或会签传阅。
2、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经管文件的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3、传阅夹内的文件,不许随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收发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
4、传阅文件必须注意保存与爱护,不得污损或丢失。
5、凡发给领导私人圈阅的各类文件,在年终必须按保密规定清退。
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1、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综合管理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2、涉及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3、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4、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范围,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6,严禁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7、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8、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保密岗位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保守公司的秘密,保障各部室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保密岗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保密制度的规定、把保密工作列入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的内容。要对所属工作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真正做到业务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
2、禁止用普通电话和无线移动电话交谈保密事项。
3、阅批文件要认真做到“人离文入柜”。阅读完毕的文件、资料随时退还相关部室责任人。对记有秘密事项的笔记本、办公用纸等,要妥善保管,定期清理。
4、参加会议接到的秘密文件、资料,用后要及时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保管,不准擅自扩大传阅、传达范围。
5、不准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按照有关规定确需在家中办公、阅读文件的部室责任人。不准让家属、子女、亲友阅读秘密文件、资料。
7、本人发生泄密问题后,要及时向公司高层主管报备,并采取补救措施。下级发生泄密问题后,要及时汇报,设法补救,不准掩盖包庇。
(二)计算机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电子计算机房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卫保密措施,要根据电磁波辐射情况和客观环境,对机房、主机或机内部件加以屏蔽,检测合格后,再开机工作。
2、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外来人员的接待制度,进入机房的审批和登记制度。各单位要有一位领导主管办公自动化工作,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
3、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4,严禁私自将存有涉密文件的软盘带出机关,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机关的要经领导批准,并有专人妥善保管。
5、要按照机要人员的条件配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工作人员,计算机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自觉做好保密工作。
6、存有文件的计算机如需送到机关外维修时,要将涉密文件拷贝后,对硬盘上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外请人员到机关维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事先征求有关领导批准,并做相应的技术处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7、加入广域或局域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使用加密机,由市保密局组织统一定购、安装和培训。保密机的维修由市保密局负责,各单位无权自行处理。不准向任何无关单位人员介绍保密机的使用技术
8、禁止用计算机打游戏,以防“计算机病毒感染”。
9、在计算机网络上传递信息,必须明件明传,明问明答。密件密传,密问密传,严禁明密混用。
10、机房要建立微机使用交接班制度,严格实行交接登记,对保密资料不得泄露。
公司保密制度 篇十一
第1章总则
第1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及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2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3条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第4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6.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3章密级分类
第5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6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研制资料,各种产品架构,系统架构、服务器数据库和程序源代码、密码。
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7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2.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的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记。
5.产品的制造工艺、控制标准、原材料标准、成品及半成品检测报告、进口设备仪器图纸和相关资料。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8.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9.公司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8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的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2.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3.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4.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情况。
5.各类设备图纸、说明书、基建图纸、各类仪器资料、各类技术通知及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4章保密措施
第9条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10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11条总经理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12条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13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14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应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15条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总监(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格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16条备有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保密细则,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只能使用公司电脑,不得带私人电脑进入公司进行相关工作;公司拷贝任何信息只能使用公司配置的U盘或移动硬盘,不得使用私人的拷贝工具;电脑系统需要重装时,需要提出申请,由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操作,以免造成相关信息的缺失。
第17条文档人员、保密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18条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
第5章保密环节
第19条文件打印
1.文件由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文件内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的姓名应反映在发文单中,保密文件应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20条文件发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6.公司禁止员工在工作期间登陆个人E-mail。员工在上班期间,应用公司的个人邮箱传递信息。
第21条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5.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22条文件借阅
(1)借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经借阅方和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负责做到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或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2)公司证件(如:公章、税务证、营业执照副本等)的借用,如需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23条传真件
1.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收发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第24条录音、录像
1.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2.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第25条档案
1.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2.借阅文件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3.秘密文件仅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借阅。
4.秘密文件的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开,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5.档案销毁应经鉴定小组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证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
6.不得将档案材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7.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26条客人活动范围
1.保安部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2.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必须遵循有关出入厂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3.客人到公司参观时,不得接触公司文件、货物和营销材料等保密件。
第27条保密部门管理
1.与保密材料相关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监(助理)办公室,传真室,收发室,档案室,文印室,工艺室,研发室,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以及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2.各部门需指定兼职保密员,从而加强保密工作。
3.保密部门应对出入人员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并停留。
4.保密部门的对外材料交流应由保密员操作。
5.保密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和使用记录工作。
第28条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均由总经理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会务组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保卫人员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
第29条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
1.公司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2.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都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0条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如试验报告、数据手稿、图纸、源代码、程序密码、软盘和调测说明等)交回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可以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3.员工离开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6章违纪处理
第31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32条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33条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外理,并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7章附则
第34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总经理审阅后报董事会批准。
第35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36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二〇xx年三月五日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为实行规范化管理,注重“以人为本、树立正气、促进工作”原则,针对目前薪酬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1、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及负责薪资人员可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2、员工不得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资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3、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1、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2、财务部门:
(1)财务部门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2)财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1)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3)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4)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务必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掉打开的电脑文档;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人力资源部在将薪酬表送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时,各部门负责人务必在无其它无关人员在场状况下进行审核。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根据签批后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2)财务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根据员工薪酬明细表将薪酬总额分解到每位员工,并将每位员工的薪酬存入员工薪酬卡;
(3)财务部每月发放工资单时,务必员工亲自领取,不得代领,员工个人发现薪酬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由员工及时与财务部联系。
1、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对薪酬负有保密职责,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3、财务部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4、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财务部门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保密制度 篇十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能够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所有公司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各公司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五条: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第六条: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第七条: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九条: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第十条:客户资料、销售政策及其销售网络的有关资料、重大人事变动、人力资源部对干部的考核资料、重要场所如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第十一条: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秘级分类
第十一条: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
第十二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股份构成、产品生产工艺、技术参数、配方、成本、利润率、科技成果、
科研论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投资情况及其载体、原材料来源及价格。
(二)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三)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四)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十三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干部的考评材料。
(二)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三)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帐号,保险柜密码,月、季、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微机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四)公司大事记。
(五)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六)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七)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八)公司总监以上干部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十四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二)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三)保安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四)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措施情况。
(五)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六)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第十五条:绝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六条:机密级:总监(助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秘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五章保密措施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九条:总经理领导保密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二十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的事项,应先由总经理批准。第二十一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二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办,总经办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总监(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加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要在获准后方可进入,人走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保密细则,并加以严格执行。
第二十六条:文档人员、保密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二十七条:小车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严格保密。
第六章保密环节
第二十七条:文件打印
(一)由文件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任,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
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打印份数。
(二)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姓名应在发文单中反映,保密文件应由总经办负责打印。
(三) ?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第二十八条:文件发送
(一)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二)发文部门下发文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三)保密文件应交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四)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五)发送保密文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未转正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九条:文件复印
(一)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二)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三)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四)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五)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三十条:文件借阅
借阅保密文件必须经借阅方、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加以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第三十一条:传真件
(一)保密文件传递,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二)收发传真件应做好登记。
(三)保密传真件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为其他人。第三十二条:录音、录像
(一)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人物讲话,工厂录像等一切与公司利益安全关系重大的均为保密材料。
(二)录音、录像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三)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总经办负责存档管理。
第三十三条:档案
(一)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二)借阅文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三)秘密文件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特殊情况由总经办批准借阅。
(四)秘密文件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五)过期档案销毁应两人以上参加,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做好登记。
(六)档案材料不得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七)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客人活动范围
(一)保卫部门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二)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遵循出入厂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三)客人到各公司参观,不得让其接触公司文件、货物、营销材料等保密件。第三十五条:保密部门管理
(一)与保密材料相关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监办公室,传真室,收发室,档案室,文印室,工艺室,研发室,实验室,配料室,化验室,,酱料、汤料、配料岗以及财务部,企划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等。
(二)各部门设兼职保密员加强保密工作。
(三)保密部门出入人员应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停留。
(四)保密部门对外材料交流应由保密员操作。
(五)保密部门应根据自己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使用记录工作。
公司保密管理规范制度 篇十四
一、目的
为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商业秘密的范畴
(一)技术秘密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设计、电路设计等各类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制造程序、制造工艺、工艺流程、产品配方、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等技术资料。
2、术项目调研报告、可行性报告、调试报告、测试报告等技术信息。
3、项目进展报告、质量反馈、投诉处理等质量控制相关数据及文件。
4、研发日志、实验数据、实验结果、样品、样机、模具、模型等中间过程产品和文件。
5、技术培训资料、操作维护手册、技术说明书等技术说明性文件。
6、其它与生产、开发、技术相关的、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二)经营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决策、经营品种,与经营相关的管理策略、管理方式、管理方法、管理诀窍。
2、相关合同、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
3、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4、公司会议记录中的秘密事项。
5、公司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品供应和销售的客户名单。
6、财务预决算报告、各类财务报表及各类统计报表。
7、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内部文件和资料。
8、法律事务中有关公司商业秘密的事项和仲裁、诉讼中的有关事项。
9、其它与经营和管理相关、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四、商业秘密资料的保密管理
(一)公司商业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四个保密级别
1、“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4、“内部”是不宜公开对外的,公开后会对公司的形象、权益和利益产生不利后果的公司一般文件、信息和材料。
(二)密级的确认
商业秘密的保密级别,由接受或发出该商业秘密的部门的第一负责人确定。一经确定,应即时在相关商业秘密的载体上明示其密级及保密期限。
(三)需进行保密管理的商业秘密资料的保管和借阅及检阅
1、有商业秘密及其密级都必须在A部门登记备案,机密及绝密资料则必须提交A部门密封后统一保管,秘密和内部资料则由部门第一负责人负责保管。
2、所有商业秘密资料仅有被授权职员才有权取阅。申请借阅机密和绝密资料,必须填写申请表格并交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向A部门办理借阅手续。绝密资料借阅期限不得超过X天。特殊情形需报批准。
3、凡在公司对外交往与合作过程中,需要提供公司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资料的,应事先报部门第一负责人批准。
4、A部门应定期检阅商业秘密资料是否已过保密期限,对临近保密期限的资料,会同提交该保密资料的部门决定是否延长保密期限或将该资料内容公开或删除该文件。
五、办公区域及实验室保密管理
(一)员工进入办公区需佩戴工牌。
(二)在具备合理怀疑理由前提下,公司有权对出入包裹进行检查,员工有义务进行配合;非因执行职务需要,不得将非私人物品带出办公区域,一经发现,视情形严重,对违纪员工作出相应纪律处分。
(三)外部人员来访,被访者应在指定洽谈室接待,非有必要之理由(例如外宾参观、审计师作审计等)不得进入办公区:
(四)实验室安装门禁系统并定时更换密码,非相关人员严禁进入。
(五)实验室用品和设备应有专门责任人负责保管、清点,不能遗失,设备报废应有确认的销毁记录。
六、泄密补救
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本部门第一负责人;部门第一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作出处理,以免商业秘密进一步泄漏及损失的扩大,并对相关人员给予惩罚或奖励。
七、保密协议
员工入职时须同时与公司签订《员工保密协议》,协议内容与本制度具同等效力。
八、责任与赔偿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处分;并根据公司损失状况,要求违纪员工向公司作出相应经济赔偿:
1、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已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3、未执行相关保密措施,而有可能造成泄密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予以辞退,并根据《员工保密协议书》约定支付违约金;并根据损失情况,要求违纪员工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制度的。
3、窃取公司商业秘密的。
九、附则
(一)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二)本制度所称的泄密行为是指:
1、使公司商业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商业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可能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篇十五
第一条为严格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提高企业效益,做好各种保密管理工作,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方便工作、内外有别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财务机密是关系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每一名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公司实行严格的财务保密和处罚制度。
第四条公司财务机密的范围:
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⑵、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⑶、客户资料情况,合作伙伴情况,以及公司将要发展方向的方针、策略;
⑷、材料设备采购方式、采购价、采购渠道,采购合同,分包商资料情况;
⑸、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劳动力成本、机械成本、管理成本;
⑹、技术、文档资料、计算机内不能公开的资料;
⑺、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
⑻、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
⑼、投标价格、投标预算、投标书;
⑽、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
第五条一切不宜对外或对内,泄漏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会计资料和信息等财务机密,均属公司保密范围,未经董事会许可任何人不得向外泄漏,同时禁止向外传播;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门需向外部报送的会计资料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许可并由公司行政部进行相应登记,加盖公章后予以报出;公司内部其他职能部门需要查阅、审查、借阅、复印、拷贝会计资料的,必须经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批准许可后方能执行;
第七条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公司有关财务制度、销售佣金制度、员工工资福利及其奖金情况、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此保密制度;
第八条各主管会计在其职责范围内,按会计核算期准确及时的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并报送各种报表、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将其整理装订成册进行临时性保管,两个会计年度后,各主管会计必须及时移交给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临时保管期间,财务总监有权现场查阅和审查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财务总监或主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第九条财务部门各岗位要加强保密工作教育,提高保密意识;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做到下列几点:
⑴、不该知道的不要问,不该说的不要说,不该动的资料不要动;;
⑵、交际活动中,注意保守公司机密,不准随便谈论公司机密情况;
⑶、没有授权不准谈论及动用的机密资料,凡是标有机密字样的公司资料用后都必须归还;
⑷、董事会或主管领导交待的工作,没有特别说明的理由,你不能追根究底,努力完成交待的工作即可;
⑸、董事会及主管领导有权知道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及其工作成果;
⑹、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岗位上的机密,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并制止小道消息的传播;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⑺、员工有义务向董事会及主管领导如实汇报公司财务活动中的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行为;对于其违章工作行为,不得虚报、隐瞒、猜测,必须如实汇报;
⑻、各财务人员不得在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公司经营状况、资金使用状况透露给其他任何人知晓;
⑼、发现泄密或者及有可能泄露公司秘密的言论、文档等,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或董事会汇报,以便及时弥补可能造成的损失;
⑽、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阻止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董事长汇报;
第十条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下列情况之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并处罚款100元--500元。
⑴、因操作失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⑵、因无主观故意泄露公司有关信息,尚未造成公司内部混乱、引起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⑶、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一条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下列情况之情节轻重,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法律责任。
⑴、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财务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⑵、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对外转让、出售或违规提供公司秘密的;
⑶、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二条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财务总监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其情节的轻重及经济损失大小做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