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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论文 社会类论文通用15篇 社会类论文怎么写

更新时间:2024-05-29 来源:互联网 点击: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接触过论文吧,借助论文可以达到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目的。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论文呢?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本文是勤劳的小编燕子为家人们找到的社会类论文通用15篇,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会论文 篇一

1.婚姻家庭、女性性伦婚姻、家庭、女性、性伦是社会文化史研究的重要领域。梁景和的《五四时期社会文化嬗变研究》和《现代中国社会文化嬗变研究》均以婚姻、家庭、女性、性伦等问题为切入点,可以说是社会文化史研究的姊妹篇。前者对五四时期“个性主义文化观”予以重点考察,指出“个性主义”“就是主张和强调个人具有自由、平等、独立、自主、自信、自立、自强、自尊、自我、奉献、义务、奋斗、享受的权利”。作者不仅揭示了它在近代中国演变的源流,而且辩证地明确了“个性主义”在人类精神进化中的核心意义。有人指出:“作者采用重构历史现场的方法,引用胡适、梁启超、蒋梦麟等人的言论,提出了健全的个人主义=个性主义=个人命运和家国盛衰相互依存这个等式。这样就有力地驳斥了某些固有的偏见,从而还原了历史真实。”后者通过对人人平等、个性解放、生活幸福感等价值的关怀和探究,进一步认识和理解这段历史时期的社会风貌和生活状态,以期让读者从理性上感悟那个时代。李慧波的《北京市婚姻文化嬗变研究》一书从婚姻制度与婚姻文化互动的视角出发,通过对共和国成立后十七年间,北京市不同职业群体择偶模式、婚姻确立方式等方面的分析,总结出北京市婚姻文化的嬗变主要体现为:“民众从服从家庭权威向服从国家权威过渡;家庭内部权力从家长向个体成员过渡;男女两性的社会权益和婚姻权益从不平等逐渐趋向平等;人们婚姻文化观念的变迁反映了人性的自我完善过程。”在研究理论和方法上,作者借助了人类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相关成果,充分运用第一手的口述史资料,试图用“民众的声音”表述民众的历史记忆和感受,努力将婚姻制度与婚姻文化联系起来,解释社会结构变迁中婚姻文化的传承和演变。

2.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的关系问题是社会文化史研究的重要问题。罗检秋在《文化新潮中的人伦礼俗》研究中,运用多元丰富的史学资料,多角度、多层面地研究了精英思想与大众文化的交替和互动,条分缕析地揭示了人伦观念转化为社会礼俗的过程。作者认为:“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的内容同异互见,两者既有差异性,有些内容又不能决然两分,精英文化蕴含了大众文化,反之亦然;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在某一时期畛域分明,但经过漫—53长的历史演变,其属性可能发生转换;两种文化与正统、异端的关系并非固定的、一成不变的,文化一旦与政治发生关系,其地位便有正统与异端之分。”导论娱乐生活是民众日常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女性走进演艺界,直接参与大众娱乐,影响大众文化的发展是20世纪的新现象。姜进等著的《娱悦大众—民国上海女性文化解读》聚焦“女性与演艺”这两个20世纪上海城市文化空间中最为活跃的部分,搭建了由女性主义史学、大众文化史和文化的社会史这三种视角和方法交叉构成的总体框架,通过对20世纪上海都市文化和现代城市公众空间的性别和阶层问题的探讨,对上海都市大众文化展开了深入的研究。作者发现:“上海大众文化的女性化特征十分明显。从民国初的女子文明戏,到旦角和女演员先后在越、沪、淮等剧种中成为台柱,再到全女班越剧的兴盛,这些都是中国女子社会地位和角色变化的一个突出体现。”

3.国家、社会与文化文化是国家和社会互动的中介。韩晓莉的《被改造的民间戏曲—以20世纪山西秧歌小戏为中心的社会史考察》,以山西乡村社会影响广泛的秧歌小戏为研究对象,从社会文化史的角度对百年来民间戏曲的变迁过程进行考察。20世纪以来,以秧歌小戏为代表的民间戏曲经历了一次次的改造,作者认为:“戏曲改造的背后是政权力量以文化为中介开展的社会改造。通过对小戏改造,国家权力进一步渗透到乡村社会,实现了对乡村社会话语权的掌握,进而加强了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和领导。”在梳理时代变革下秧歌小戏变迁轨迹的同时,作者尤其注重揭示文化背后各种“关系”的调整,这样的研究思路恰恰体现了社会文化史所强调的从社会的层面考察文化,从文化的角度理解社会的学术追求。突出文化的能动性,重视文化与社会的互动,不仅会为社会事象赋予文化意义和内涵,避免研究的“碎化”,也为社会史所关注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探讨提供了新的思考空间。茶馆是下层民众活动的一个公共空间。王笛的《茶馆:成都的公共生活和微观世界》把茶馆视为城市社会的一个“细胞”,并在“显微镜”下对这个细胞进行分析,使读者对城市社会的认识更加具体深入。正如作者所言“当我们将微观视野放在民众、日常、街头、茶馆等问题时,精英、国家、政治运动等也不可避免地会纳入我们的讨论之中。”所以《茶馆》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对茶馆的关注和研究,它更关注的是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注国家是怎样逐步深入和干涉人们日常生活的。另外,黄东的《塑造顺民—华北日伪的“国家认同”建构》一书对抗战时期汉奸及其政权所致力的统治“正当性”建构、对治下民众的“国家认同”建构进行了探索,从建构的旨趣、内容、方法等方面对华北伪政权的“国家认同”建构进行了客观的分析,促使人们谨慎地重新审视现代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的“敌人的价值”。

4.书院、教育与社会书院研究历来是史学研究的重要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书院是一种文化的符号。肖永明在《儒学·书院·社会—社会文化史视野中的书院》一书中,广泛吸收社会学、文化学、传播学等多学科的研究方法与理论,以社会文化史的视野对千年书院进行全面地透视,将书院这一特殊的文化教育组织,放入社会大系统之中进行研究,以进一步认识书院,了解书院制度的特色、地位、功能,进而对千年以来书院的历史进行了立体、宏观的研究。可以说“该书是近年来书院研究中最为重要的理论创获之一,也是人们认识书院文化最佳读物之一”。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民国社会教育研究》的作者杨才林认为,社会教育是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相对应的教育形式,对个体实现社会化,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有重要的作用和价值。本书探究了民国时期新式学校教育存在的主要弊病:“教育制度多抄袭;教育不脱科举精神;学问不求实用,毕业即失业;新式教育都市化,对乡村无所增益。”16那么,为了培养“新民”,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政府和社会团体推进社会教育三十多年,其间开创了哪些事业?经历了怎样的曲折?成效如何?本书都一一做了解答。

5.疾病与文化梁其姿教授的新著《从疠风到麻风:一种疾病的社会文化史》是一部值得关注的疾病医疗史和社会文化史方面的力作。作者将麻风病在中国的历史置于全球史的背景下,用麻风病在中国的历史给一直以来为欧洲经验所左右的现代化叙事提供有益的替代,从而实现中西学术的对话。梁著出版后,凯博文(ArthurKleeinman)、艾尔曼(BenjaminA.Elman)、班凯乐(CarolBenedict)等著名学者纷纷为其撰写书评,刊登在不同领域的权威杂志上。杨璐玮和余新忠结合已有评论“将该书置于中国的学术背景下,对其中一些内容予以重点介绍和评论,藉此彰显该书的价值、意义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并进而就如何书写中国的疾病史问题作一探讨”。除专著外,五年来出版了一些社会文化史研究的编著。主要有梁景和主编的系列社会文化史学术辑刊,包括《婚姻·家庭·性别研究》《社会·文化与历史的思想交汇》、《社会生活探索》《中国现当代社会文化访谈录》和刘永华主编的《社会文化史读本》等。《婚姻·家庭·性别研究》有两个突出特征:一是录用研究性学术论文的篇幅长短不限,比如第二辑收录的《十七年“家务劳动”话语研究》一文约有15万字的篇幅;二是注重共和国成立后的社会文化史研究。在已经出版的4辑当中,共收集了20篇学术论文,其中18篇是研究1949年共和国成立以后的社会生活的,甚至有一篇是研究21世纪最初12年的婚姻问题。本书旨在推进中国社会文化史研究,为今天和未来的生活提供借鉴和启发,鼓励人们去创造新的生活方式,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社会·文化与历史的思想交汇》和《社会生活探索》均属于交叉学科学术辑刊。为博采众长,进行多学科的对话和交流,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中国近现代社会文化史研究中心组织了系列学术讲座和沙龙活动,邀请历史学、伦理学、文学、社会学、法学、教育学等多位学界精英进行讲座,并将讲座内容整理为《社会·文化与历史的思想交汇》进行出版,以加深研究者对社会文化史的多角度理解。同时,作者认为社会生活就是一个应该从多学科视角,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综合探讨历史与现实问题的具体领域,基于这样的理念,编写了《社会生活探索》系列辑刊。《中国现当代社会文化访谈录》的内容主要是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普通百姓与基层知识分子的日常生活。该书以“访谈录”而非“口述史”命名,是因为编者认为:“访谈录和口述史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这四辑访谈录主要包括:有关农业合作化运动,医疗卫生制度,“文革”时期家庭政治化,个体生命史,1949年至1966年北京地区婚姻文化变革,共和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婚姻、家庭、娱乐等文化变革的采访。随着时间的推移,访谈录的史料价值会越发的突显。刘永华认为,“社会文化史不同于社会史、文化史的地方,就在于这种方法强调在具体的研究实践中应结合社会史分析和文化史诠释。”基于这样的认识,编写了《社会文化史读本》,该书按主题分成五编,即认同、神明信仰、宗教仪式、历史记忆、感知和空间及其他,基本涵盖了社会文化史的重要论题。为便于读者全面地了解中国社会文化史的研究领域与研究进展,编者特地编辑了“延伸阅读”论著目录,并作了简要的批注,是一本初学者入门的必备读本。

二、新层面的理论探索

1.注重理论的本土化探索针对目前学界将西方“新文化史”与中国社会文化史相混淆,或者偏重于借鉴西方“新文化史”而忽视中国本土社会文化史发展脉络的现象,李长莉撰文对中国社会文化史的兴起与发展、中国社会文化史与西方“社会文化史”的异同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提炼和概括,并大胆预测了社会文化史未来发展的大致趋势。而罗检秋的研究除了对中国社会文化史进行回顾外,对欧美“新文化史”的研究现状和问题也进行了进一步剖析,并从本土史学的发展角度出发,提出20世纪初年中国“新史学”的研究取向和方法对社会文化史研究具有借鉴意义。礼俗互动是中国社会文化史的的特色。刘志琴指出,社会文化本身融通物质生活、社会习俗和精神气象,从上层和下层、观念与生活的互动中,揭示社会和文化的特质。生活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从生活日用中提升概念,是中国人思维的特征。传统中国为礼俗社会,礼俗整合的后果,使得礼中有俗,俗中有礼,礼和俗相互依存,双向地增强了精英文化与民间文化的渗透。从这一视角出发,刘文揭示了要从本土资源中来建构社会文化史理论的重要性和可行性。

2.注重研究方法的反思社会文化史的研究方法是社会文化史理论探索的关键。社会文化史的最基本的研究方法是把日常生活中衣食住行、婚丧嫁娶这些社会生活变化的情况描绘出来,研究社会文化史一定要从“生活”层面上升到“文化”层面,而不能仅仅局限描述社会“生活”现象的低浅层面。社会文化史研究的重点,是关注于这些生活现象背后所孕育的“文化”含义,既要研究社会生活,还要研究其背后隐藏的社会观念,特别关注社会生活与观念之间的互动。社会文化史以生活为中心,要发掘另一个中国形形色色的民众生活,还原历史的本来面目,并以它的特色走向人文学科的前沿。梁景和通过对社会文化史研究中几对重要概念的辨析,论述了中国社会文化史研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这样的一些问题意识下对社会文化史的发展进行了理论思考,指出社会文化史研究要有一个辩证的眼光,如对常态与动态、碎片与整合的辩证理解;要了解社会文化史研究的目的和方法,如对真实与建构的研究;要抓住当今社会文化史研究的一个重要侧面,如对常态与动态的研究等等,通过对概念的辨析力图厘清一些模糊认识,以对社会文化史研究产生一些共识。由于社会文化史关注下层,注重大众文化的研究,致使“碎片化”问题严重。李长莉在《“碎片化”:新兴史学与方法论困境》中,对微观研究、“碎片化”与新兴史学的伴生关系进行了论述,阐述了“碎片化”症结与新兴史学方法论困境的问题。重点论述了矫正“碎片化”的方法论路径“实证”与“建构”这一主题,并从四个方面阐述了实践这一主旨的学术路径,指出“我们需要不断探索适于新兴史学的研究方法,以推进社会史与社会文化史的深入发展”。

3.注重拓展新的研究领域新的研究领域的开拓可以为社会文化史的研究另辟蹊径。梁景和和常建华在这方面做了新的努力,为社会文化史的研究打开了新局面。梁景和在《生活质量:社会文化史研究的新维度》一文中,提出把生活质量作为社会文化史研究的一个新维度,并对生活质量的概念以及研究生活质量的价值、内容和问题等作了全面的论述,详细介绍了宏观微观、综合解析、感受想象等六种研究生活质量的具体方法,并指出这些“研究方法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辩证联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在运用上可能是多维交叉同步进行的。我们对生活质量的理解和认识要具有这样的辩证分析态度”。日常生活是社会文化史研究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常建华撰文阐述了西方新文化史中的日常生活研究,指出日常生活应当成为文化史、社会史、历史人类学研究的基础。虽然中国社会文化史在日常生活史方面已经取得一定成绩,但在西方新文化史观照下反思中国社会文化史研究,也应把日常生活史作为社会文化史研究的基础。

三、结语

以上从近五年来的学术活动、学术著作和理论探索等几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反映了五年来中国社会文化史研究的现状,透视出这几年社会文化史炽盛与深入的发展态势。可以看到,这一阶段社会文化史的研究注重国际交流,在研究内容上,婚姻家庭、女性性伦、教育医疗、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国家与社会等等,依然是社会文化史研究的热点问题;在研究方法上,跨学科的交叉研究日益明显;在研究时间上,研究时段的后移现象突出,部分大胆的研究者已经将研究时段推演到2012年;在史料运用上,呈现多元丰富的特点。同时,有关社会文化史的理论探索仍是重中之重,并开拓了新的研究领域。在深入发展的情状下,我们也必须清醒地意识到,目前的研究仍然存在着一些显而易见的学术局限:其一,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对接不够。在实际的社会文化史研究中,怎样把理论探索与专题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还要做进一步艰辛的努力。其二,学术研究的重镇寥寥无几。在国内应当有更多的学术团队来从事社会文化史的学术研究,现在看来,这样的学术团队数量还比较少,这与社会文化史研究蓬勃快速的发展不成正比。其三,以往谈及的资料搜集整理工作以及典范的研究专著等问题还未出现根本性的改变,需要进一步下功夫而有所建树。总之,五年来,中国社会文化史研究的成绩与问题并存,希望在未来的若干时间内,中国社会文化史研究能够出现更为令人兴奋和欣慰的新气象。

社会学论文 篇二

关键词:宪法,宪法学,社会,价值,体系

一。宪法现象与宪法学

宪法学是研究宪法现象产生、存在与发展规律的知识体系。作为法学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学首先具有社会科学的性质。宪法学性质决定了宪法学不同于其它学科的研究对象、范围与方法,同时直接体现宪法学体系的完整性。宪法现象是宪法学存在的基础,客观上反映了宪法学的社会功能与基本特征。在社会生活中,通过宪法调整而形成的社会现象都可纳入到宪法学研究范围。宪法现象通常具有四个要素,即宪法规范、宪法制度、宪法意识与宪法秩序。通过宪法规范的功能形成人类社会的宪法制度,而宪法制度的运行需要社会主体对宪法的理解与信任,最后通过各种社会不同力量的合力,建立和谐而稳定的宪法秩序。

宪法现象是综合性的社会现象,包含着事实与价值、规范与现实之间的相互关系,需要运用综合性的知识给予解释和说明。由于知识的分化与社会结构的急剧变化,各国宪法学都面临着如何合理地建立解释宪法现象的体系问题。宪法现象存在形式的多样性,实际上给我们提出了不断更新宪法研究方法的客观必要性。在解释宪法现象时,学术界经常采用的基本思路有两种:一种是从宪法看社会,另一种是从社会看宪法。按照第一种思路,人们习惯于在宪法规范中体验其宪法的价值,并把主观的宪法价值落实到客观的宪法世界中,主要依赖于对宪法的规范性的分析。但研究方法上可能存在的问题是,有可能限制人们观察宪法问题的思维空间,以过于实证主义化的眼光分析多样化的宪法问题。按照第二种思路,人们有利于在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中体验宪法价值,具有丰富的评价宪法现象的资源与方法,提出人们关注的社会问题,使宪法问题得到合理的解决。但这种思考方式客观上也有其局限性,如容易以社会现实的价值代替宪法规范性价值,无法有效地维护宪法的法的特征。那么,怎样在宪法规范性价值与现实性价值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针对宪法问题存在的特点,学者们努力在宏观上建立宪法学研究方法体系的同时,也要通过宪法学分支学科的建设,丰富解释宪法现象的方法。如在宪法实践中已发挥学术影响力的宪法社会学、宪法人类学、宪法政治学、宪法心理学、宪法史学、宪法哲学、宪法经济学等学科既是研究方法的新变化,同时也是整个宪法学体系的发展。[2]宪法学作为完整的知识体系,主要由本体论与方法论组成,而方法论是评价宪法学体系发展的重要因素。宪法社会学在学科性质与功能体系上,能够满足宪法现象多样化的社会需求,为人们从社会角度客观地分析宪法现象提供了有效的研究方法。

二。宪法社会学的目标

宪法社会学是为了解释和解决宪法规范与社会生活之间的冲突而产生和发展的,反映了宪法学研究中的价值与事实关系的原理。宪法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时间并不长,但以社会学的方法研究宪法现象的学说早已存在。如18世纪中叶出版的杜克的《宪法与社会》是运用法社会学方法研究宪法现象的代表性著作,标志着宪法学研究思路的转型。在法国,列恩杜基在《宪法概论》一书中从社会连带意识中寻求宪法正当性的根据,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宪法进行了实证的研究。在日本,美浓部达吉在《日本宪法》中最早以社会学的方法分析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宪法现象,并以宪法的社会基础为出发点,提出了比较和历史的研究方法。当然,当时的宪法社会学和宪法解释学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宪法社会学的研究借用了大量的解释学方法,但毕竟提出了以社会为基础分析宪法的思路,使宪法的存在获得社会的评价体系。宫泽俊义教授吸取了法国宪法学的研究成果,严格地区分了法的科学与法的实践的界限,广泛采用了历史科学的方法。在二战以前的宪法社会学研究中铃木安藏教授做出的理论贡献是比较突出的[3].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尾高朝雄教授在日本法社会学的刊物《法社会学》第一期上发表了系统的宪法社会学论文,正式确立了宪法社会学的概念。

宪法社会学的目标是科学地认识宪法现象,体现科学主义的精神。宪法社会学的科学性既表现为接近宪法现象的基本态度,同时表现为认识方法的合理选择。在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冲突中,宪法社会学所提供的知识与方法有助于人们客观地分析多样化的宪法现象。在分析规范、现实、价值、事实等各种关系中,宪法社会学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指标与规则,丰富了宪法世界。因此,有的学者把宪法社会学称之为“社会学的宪法学”或者“社会学的接近方法”。根据日本学者的解释,宪法社会学是以社会学的方法研究宪法现象的一门学科,[4]其知识体系的基本任务是:把宪法作为一个社会变动过程来认识,实证地研究宪法规范、宪法制度、宪法意识、宪法关系、宪法运动等宪法现象与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使之成为经验性科学。

因此,从经验的角度看,宪法社会学概念一般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宪法社会学概念强调宪法现象与社会其他现象之间的联系,突出宪法存在的社会基础;二是在宪法社会学框架下,作为社会科学的宪法学与作为规范科学的宪法学能够建立一定的对应关系;三是宪法社会学是一种动态的体系,具有历史性;四是宪法社会学概念的核心是宪法的实践功能,通过对社会生活的评价体系发挥其学术影响力。

三。宪法社会学的功能

宪法社会学在整个宪法学知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起着知识整合和知识创新的功能。

首先,宪法社会学为客观地理解宪法学研究对象提供了知识与方法。作为宪法学研究对象的宪法不仅指宪法典,而且包括现实的宪法制度与具体运作过程。宪法学研究对象的确定不仅受宪法制度本身发展水平的限制,同时也受社会变迁与时展的制约。在不同的宪法文化背景下宪法学所关注和研究的内容是不尽相同的。从现代各国宪法学发展情况看,研究对象的确定方法与具体标准体现了时代特征。如日本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宪法意识、宪法规范、依据宪法建立的宪法制度;法国宪法学研究对象主要包括政治权力、国家、宪法体制、民主主义制度等,有关政治制度部分在宪法学研究领域中占有较大的比重;美国宪法学研究对象中宪法判例与现实宪法的论述居于主导地位;韩国宪法学研究中宪法规范的实证性研究与宪法的现实运作过程成为宪法学的主要研究对象等。不同社会背景下宪法学研究对象所呈现出的多样性反映了宪法社会学的基本理念,也就是在宪法与社会互动中观察宪法现象。

其次,宪法社会学是建立与发展宪法解释学与宪法政策学的学理基础。在宪法学知识和方法论体系中宪法解释学与宪法政策学反映了解决宪法问题的基本方法与体系,成为宪法学发展的基础。从狭义上讲,宪法学始于宪法解释,同时也终于宪法解释,通过一系列的解释规则、过程与程序,并通过宪法政策(学)展示了对理念的关怀与学术生命力。离开宪

法社会学所提供的思维与思想资源,宪法解释学的发展会遇到理论或方法上的障碍。[5]宪法社会学对宪法解释学发展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1)从宪法社会学角度分析宪法解释中面临的问题,可以扩大解释学的社会基础;

(2)宪法社会学为不同形式的宪法解释提供各种知识与社会经验基础;

(3)有助于建立宪法解释学与社会生活之间的互动关系,以社会发展的眼光分析信息化时代面临的社会问题;

(4)有助于克服宪法解释学在知识整合方面可能出现的过于技术性和实证分析的局限性,扩大解释者的视野,推动知识的整合和创新;

(5)以宪法社会学为基础的宪法解释学为解释者提供解释方式的多样性,使人们获得接近宪法现象的更丰富的途径;

(6)宪法社会学的发展有助于推动宪法解释学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为建立本国特色的宪法学理论体系奠定基础。

宪法社会学在宪法政策学建立与发展过程中的理论支持也是不可忽视的,宪法政策学的发展依赖于宪法社会学知识、规则与具体的研究方法。宪法学的研究领域包含着一切宪法问题,有的是宪法典中规定的,有的是与宪法典有关的,有的是宪法典与现实之间相互关系中产生的问题。不过,无论是何种形式的宪法问题,宪法学所面对的宪法问题是综合性的,由此决定宪法学本身具有“综合性科学”的属性。宪法政策(学)是为了解决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并为宪法制定与修改指明方向的知识体系与方法。它提供了依据宪法价值评价与认识宪法问题的思路与方法。

宪法社会学对宪法政策(学)所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

(1)宪法政策以宪法问题为对象,而宪法问题则来自于宪法社会学所提供的知识与背景;

(2)宪法社会学知识对宪法制定与修改目标与过程提供广泛的影响;

(3)宪法社会学所追求的知识的科学性对宪法政策的制定与具体实施提供依据;

(4)宪法政策学对宪法问题的基本认识是一种体系和综合性的认识,其认识的基础来源于宪法社会学的经验与理性。宪法价值的实现过程中宪法政策论与宪法社会学知识处于相互补充与互换的关系之中。

第三,宪法社会学有助于协调宪法理论与宪法实践之间的关系,使人们对宪法问题的解释与认识达到客观与理性。在宪法学方法体系中,解释学发挥特殊的功能,但解释学本身是否具有科学性,以及解释方法的性质等问题是值得探讨的。令学者们感到困惑的是,如何在宪法实践中合理地平衡宪法问题的认识与解释之间的关系,强化解释活动的客观性。宪法科学与宪法解释有严格区分的概念,但两者之间存在着价值互换的广泛空间。解释的过程就是发现价值,形成价值秩序的过程,至于解释的客观性的维护则取决于解释者的判断与意志。传统的宪法学理论过于强调实践价值与理论价值之间的界限,而没有充分考虑实际生活中规范与现实之间协调的条件。如在纯粹法学的影响下,宪法学界形成了“解释―科学”两元论的体系,把实践活动理解为“法解释”,把理论解释为“法科学”,人为地割裂了认识与实践活动之间的关系。宪法社会学方法的产生一方面提供了认识与实践之间价值互换的认识工具,另一方面推动了宪法价值向社会现实转化,提高了宪法规范的有效性。

再次,宪法社会学为各种知识之间的对话与交流起着纽带与平台的作用。在宪法学与法学内部各种知识之间、宪法学内部不同知识之间的对话与交流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在学科共同体中宪法学才能得到发展。当然,学术共同体的形成并不意味着宪法学专业性价值的丧失,也并不意味着宪法学要成为大众化的科学。以宪法价值为核心建立的各种知识共同体的形成,有利于丰富宪法学研究方法,强化宪法学的解决宪法问题的能力。

四。宪法社会学基本框架

宪法社会学是以宪法问题的解决为出发点的,体现了宪法与社会关系的有机统一。其基本的研究框架包括一般理论、宪法动态过程与宪法评价等部分。其中,核心的部分是研究宪法动态过程,建立宪法与社会良性互动的机制。由于各国宪法学面临的宪法问题不同,宪法社会学研究内容与范围上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如日本学者上野裕久教授的《宪法社会学》一书的基本框架是:宪法社会学导论、宪法制定过程、宪法变动与宪法功能等。在宪法社会学导论中作者主要探讨了宪法社会学性质、课题与方法等基本范畴问题。在宪法制定过程中,重点探讨了特定社会背景下宪法产生的具体过程。在宪法变动过程的研究中,主要研究变动的形式、过程与原因等问题。

从目前宪法社会学发展的趋势与研究成果看,其基本框架包括如下内容:

(1)宪法产生与社会条件的关系。宪法——国家—社会是揭示宪法社会学逻辑基础的基本依据;

(2)对不同国家宪法制定和修改过程进行实证分析是宪法社会学的历史基础。在说明国家权力与制宪权关系的基础上,系统地分析影响制宪过程的事实、制宪者思想、制宪模式等因素;

(3)宪法实施过程的社会学分析。宪法社会学为人们提供了分析宪法动态发展的方法与途径,有助于转变宪法实施问题的观念,确立宪法价值现实化的规则;

(4)违宪问题的系统研究。违宪存在于社会生活之中,应从社会的眼光分析其产生的原因、违宪责任、违宪主体、违宪制裁与程序等;

(5)宪法意识的研究。在宪法社会学框架中社会主体的宪法意识是评价宪法社会功能的重要内容,构成宪法社会学的心理基础;

(6)宪法功能综合研究。通过宪法社会学理论的分析,建立政治宪法—经济宪法—文化宪法—国际宪法相统一的功能体系;

(7)宪法功能评价指标与体系问题。宪法社会学研究重视社会对宪法功能的评价问题,要求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

(8)国际化时代宪法价值观的演变与功能问题的综合研究;

(9)宪法学统计与定量分析方法的研究;

(10)宪法学教育方法与形式问题的研究。

概括地讲,宪法社会学是以宪法与社会关系的分析为基本出发点,以宪法运行过程的动态分析为基本内容,以宪法的社会效果为评价体系的动态的知识体系,反映了宪法学理论与方法的基本发展趋势。

五。宪法社会学方法论

从某种意义上讲,宪法学的发展历史就是宪法学方法论发展的历史,科学而多样化的研究方法的开发与运用是宪法学逐步走向成熟的标志。

宪法学研究方法一般分为基本研究方法和具体研究方法。基本研究方法包括历史分析法、系统分析法、比较分析法与综合分析法。具体研究方法有功能分析、实证分析、规范分析、价值分析与判例分析等。不同形式的宪法学研究方法中,宪法社会学既构成独立的研究方法体系,同时也起到整合各种研究方法的功能。如综合分析法要求人们在分析宪法现象时,从综合的角度分析不同性质的宪法制度,确立综

合的研究思维,在统一的知识结构中合理地运用宪法学知识。功能分析法侧重于宪法发挥社会效果的分析,要求研究者从动态中把握宪法发展规律。价值分析法主要从价值论的角度分析宪法制度的内在结构及其运行过程,是对宪法实践价值的一种社会评价方法。

在宪法学研究中大力引进宪法社会学方法是宪法实践发展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更新传统的宪法学研究方法,以保证宪法现象的分析具有客观性。在传统的宪法学理论中,我们虽强调了研究方法转型的必要性,但始终没有在方法论上取得比较大的突破。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宪法学研究方法缺乏统一性,没有形成方法论上的学术共识,缺乏遵循方法论规则的学术自觉。由于方法论与社会现实之间出现冲突,人们难以以成熟的宪法理论解释社会现象,无法准确地把握宪法问题与法律问题之间的界限。比如,在宪法学教学中,我们介绍了大量的西方宪法的理论与方法,但这些理论与经验的社会正当性基础与适应性问题并没有得到学术的严格验证。对宪法与宪政、宪法分类、限制基本权利的界限与原则、基本权利的分类、宪法公共性与意识形态性之间的关系、宪法与主权、人权第三者效力、宪法与民族等基本宪法理论问题上,有时我们所提供的知识与方法是不完整的,往往满足于制度或规范的分析,未能从宪法现象存在的特殊社会矛盾与冲突中寻找原因。

实际上,影响宪法制度发展与演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运用制度的人的功能是不可忽略的,经过社会实践检验的“社会的力”始终是影响宪法发展的重要背景。社会生活的差异决定了宪法体制的多样性,同时形成了多样化的宪法理论。人类的宪政历史告诉我们,宪政价值的普遍性并不否定各国实现宪政理想的具体方式与过程,人类生活的多样性是宪政所具有的道德品德。因此,从宪法社会学的角度,向民众说明宪政生活的特色与多样性是必要的,不应片面强调文化与生活的一致性,更不应该以牺牲社会生活的个性为代价,保持所谓的普遍性价值。

在宪法社会学理论看来,宪法现象的分析是在一种体系和规范中进行的,宪法所体现的是规范价值与生活方式,规范宪法与现实宪法之间的合理平衡仍然在宪法社会学所提供的知识空间内实现。如采用宪法社会学方法,可以寻找实现宪法规范的社会基础与力量,建立评价宪法发展的综合体系,即以宪法学者的理论研究、宪法问题判断者的智慧、宪法教育的形式、公众的宪法意识与社会的宪法支持等为基础建立宪法价值的综合评价体系。这些相关因素的有机作用构成推动宪法发展的内在动力。从这种意义上讲,宪法社会学是以“体系分析”为基本框架的“体系理论”,承担着对宪法体系进行社会学分析的任务。对已建立的宪法体系的合理解释、宪法体系内部各种要素的实证分析、宪法运行动力的发现等都需要宪法社会学的思维与方法的积极运用。在宪法社会学理论比较发达的国家,宪法裁判功能的分析基本上依赖于宪法社会学所提供的信息与方法,甚至对宪法解释者判断依据与具体背景也要通过宪法社会学理论来进行分析。

宪法社会学接近宪法现象的理论思维是“原因——结果”的方式,即透过实际生活中存在的宪法现象说明产生某种现象的原因,并以宪法价值评价其社会效果。当人们发现产生某种宪法现象的原因时,可以根据已提供的经验,得出某种结论。如果人们所发现的原因与结果之间缺乏必要的逻辑关系时,我们应在原因或结果中寻找相互联系性,对其性质进行合理的判断。如前所述,宪法现象是复杂而多变的社会现象,一种原因有可能产生多种结果,也会出现原因与结果之间冲突的后果。从宪法社会学的角度看,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之间形成合理平衡的基本条件是:社会共同体对宪法价值观的普遍认可;良好的宪法文本的存在(成文宪法的国家);宪法审判制度的存在;健全的宪法教育等。规范与现实之间发生冲突就说明维持平衡的某些条件受到了破坏,需要在社会生活中加以分析和观察。我们需要运用宪法社会学的思考方式与具体经验,分析宪法实施中到底出现了哪些问题,哪些因素阻碍着宪法的实现等问题。

宪法社会学作为宪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为规范研究方法和经验研究方法的相互结合提供了方法论基础。规范研究方法和经验研究方法乃是现代宪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尽管其内容与运用过程发生了变化,但在整个宪法学体系中的影响仍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在人类已进入21世纪的今天,规范研究方法并没有失去存在的意义,价值分析作为宪法学研究中不可缺少的因素,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人们对宪法问题的分析。但是,规范研究方法也面临自身无法克服的局限性,容易把价值问题绝对化。为了客观地分析宪法制度运作的规律与规则,有必要运用科学方法进行经验研究,以推动宪法学成为具有说服力和解释力的理论或方法。规范研究与经验研究的相互渗透和融合,反映了现代宪法学研究方法的基本趋势,拓展了宪法社会学知识的运用范围。特别是经验性研究主要通过宪法社会学知识实现,如宪法社会学的案例分析、社会调查、功能分析、定量分析等直接为宪法学的经验研究提供背景与认识工具。

六。结语

通过宪法学发展的思考与反思,宪法学界形成了下基本的共识,那就是研究方法的创新是创新宪法学理论体系,建立宪法学基本范畴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近年来,我国宪法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和研究领域的扩大是通过研究方法的创新实现的。通过对中国社会现实的分析,学者们提出了更新研究方法,改变思维模式,从方法论上解决研究方法问题的许多新思路,并赋予宪法学新的形式与内容。作者认为,在我国,创新宪法学研究方法的重要途径是大力加强宪法社会学的研究,扩大宪法社会学的研究领域,为宪法学研究方法的更新提供理论与方法论基础。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积累了丰富的宪法发展经验,为宪法社会学的发展奠定了经验与社会基础。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无论在宪法学研究过程中运用哪一种方法,从基本发展趋势看,有理论内涵的研究成果,都贯穿一条主线,即把宪法学理论研究与社会现实问题的解决统一起来,使研究方法获得坚实的实践基础。目前,宪法学研究方法正处于转型时期,宪法学界要重视宪法社会学功能,需要以宪法社会学为基础建构新的方法论体系。

注释

[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2]日本著名宪法学家小林直树对宪法学体系的分类是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他把宪法学分为广义宪法学和狭义宪法学。广义宪法学分为理论宪法学和实用宪法学。理论宪法学又分为一般宪法学、宪法学理论、宪法史、宪法学说史、宪法思想史、比较宪法学、宪法社会学;实用宪法学分为宪法解释学、宪法政策学。

[3]铃木教授是日本马克思主义宪法学的代表人物之一,最早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宪法学”和“科学的宪法学”概念,强调宪法学与社会实践的相互联系。

社会类论文 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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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论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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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文化及其变迁

阿联酋华人穆斯林现状研究/武宇林//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6,(2).7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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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神共存与生活诉求:山西安泽县黑虎信仰阐释/毛巧晖//贵州民族大学学报,-2016,(1).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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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少数民族电影的审美特征/袁源//贵州民族研究,-2016,(2).126~129

河滨・墓地・桥梁:太湖东部平原传统聚落的景观与乡土文化/吴俊范//民俗研究,-2016,(2).14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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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宅空间的仪式建构:对粤西一个村落乔迁习俗的考察/区锦联//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6,(2).110~114

交换断裂:妙峰山庙会的危机/曹何稚//民俗研究,-2016,(2).74~82

空间转换与社会记忆:河西走廊一个藏族库区移民社区的构建之痛/王海飞//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6,(2).70~73

跨文化对话与国家文化软实力同步建设/董晓萍//西北民族研究,-2016,(1).82~84

兰州牛肉面和麦当劳:两种不同的快餐及其背后的社会与民族文化/段继业,汉京婧//青海民族大学学报,-2015,(4).57~63

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对彝族支系他留人聚落的历史人类学考察/杨晓雯//云南社会科学,-2016,(2).103~107

辽代契丹人萨满信仰研究述评/邱冬梅//黑龙江民族丛刊,-2016,(1).71~77

论“一带一路”语境中的“民族走廊”及民族关系:基于云南的研究/李智环//贵州民族研究,-2016,(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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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村寨的衰落:阻止排斥、经济边缘化与文化断裂/郑文换//广西民族研究,-2016,(1).64~69

仫佬族传统民居建筑符号特色及文化再生价值/于瑞强//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6,(1).92~96

启蒙、秩序与发展综合症:法律人类学的综合思考/赵旭东//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6,(1).62~76

青年族际离婚的现状、特点及发展趋势研究:以阿拉善左旗为例/何生海//西北民族研究,-2016,(1).142~147

清代的东北移民与民族融合:以辽宁地区为例/王妍//黑龙江民族丛刊,-2016,(1).83~89

人口安全视域下的婚姻挤压问题研究:以云南省七个人口较少民族为例/杨筠,付耀华//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3).36~41

人类学视阈下民国时期新疆屯垦事业探微/张云,张付新//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6,(2).93~99

散杂居地区回民婚俗文化探析:以山东地方镇为例/李华//民俗研究,-2016,(2).150~157

审美意象视阈下彝族文学作品青蛙原型的解读/吴桃//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3).60~64

生存智慧:从回族清真寺建筑看多元文化的互动与融合/孙嫱//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6,(2).61~66

实践的亲属关系:关于“娘家”与“婆家”的人类学分析(下)/周星//西北民族研究,-2016,(1).104~117

试论“尔比”语体层的风格特征:与“克哲、格比、玛字”相比较/苏连科//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1).57~62

土家族婚姻伦理探微/洪雁,邱世兵//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2).70~72

文化、身份与政治动员:“东突”分子利用民族主义进行的煽动/吴孝刚//西北民族研究,-2016,(1).129~136

文化建构机制与民族社会延续:撒拉族“骆驼泉”口述文本的历史人类学研究/常海燕//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16,(2).77~83

文化全球化与多元信仰实践:美国“新时代运动”的人类学解读/潘天舒//思想战线,-2016,(2).8~13

文化人类学理论的类型及其构建方法/何星亮//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2).18~23

文化融合与祖先记忆:滇南孔姓彝族人的个案考察/邱运胜//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3).54~59

文化身份建构:民族、全球化与“一带一路”/张劲松,卢巧妹//云南社会科学,-2016,(2).80~84

文化遗产的原真性研究/吴兴帜//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3).1~6

我国普遍信仰伊斯兰教民族族际婚姻的变迁/刘中一,张莉//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3).42~47

物态与象征:白裤瑶蚕丝文化中的生命符号/蒋立松//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3).18~23

物质主义与购买情绪的关系:变化期待的中介作用/李亚红,赵宝春//云南社会科学,-2016,(2).144~147

西部民族地区农村养老困境及对策研究:以恩施土家苗族自治州为例/袁坤//贵州民族研究,-2016,(2).35~38

乡村旅游与民族节庆和藏族传统体育文化融合发展研究/杨建鹏,丁玲辉//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1).46~50

湘西苗族竹编文化底蕴及当代转型/李柏山//贵州民族研究,-2016,(2).81~84

湘西南地区梅山峒民“炭花舞”的宗教观念及社会价值/李曾辉//贵州民族研究,-2016,(2).93~96

象征交换与人际交互:侗族传统民居上梁庆典中的互惠行为研究/赵巧燕//广西民族研究,-2016,(1).43~49

象征人类学视野下黎族丧葬仪式研究:以海南省三亚市梅村为例/董国皇,李婷婷//广西民族研究,-2016,(1).50~58

信仰的阶序建构:一个“黑庙”群体的基督教归信与宇宙观重建/蒲涛//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6,(2).105~109

崖葬与风水信仰:以贵州地区为中心的考察/严奇岩//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2).56~60

彝族诺苏支系宗教经籍写本特征概述/摩瑟磁火//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1).63~68

在医院去世与在家中去世:有关中国公民死亡地点的社会学辨析/景军,袁兆宇//思想战线,-2016,(2).14~18

中国哈萨克族跨国移民研究:以哈萨克斯坦为例/努尔巴哈提・吐尔逊//西北民族研究,-2016,(1).85~98

中国穆斯林国际交往的历史传统与现实意义/丁俊//西北民族研究,-2016,(1).51~60

中国少数民族非遗名录及传承人统计分析/肖远平,王伟杰//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1).40~45

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典籍翻译策略研究/虞跃,李清源//贵州民族研究,-2016,(2).97~99

四、研究动态与书评

2015年度民族问题热点全景扫描――“2015年度民族问题热点:中国与世界”学术研讨会综述/王冬丽//黑龙江民族丛刊,-2016,(1).34~37

费孝通先生佚稿《新教教义与资本主义精神之关系》研讨座谈会实录/王铭铭,苏郭勋,渠敬东,周飞舟,孙飞宇,杨清媚,王楠//西北民族研究,-2016,(1).30~41

国家认同问题研究综述/陈茂荣//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6,(2).77~81

美国少数民族属性重构与女性身份认同:从新历史主义视角解读艾丽斯・沃克的《紫色》/胡丽霞//贵州民族研究,-2016,(2).104~107

我国民族团结教育研究回顾与展望:基于2004年至2015年CNKI期刊数据的分析/李银慧//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6,(2).82~84

社会论文论文范文 篇四

[关键词]语言习得;认知过程;社会文化环境;社会学转向

20世纪80年代,基于普遍语法的研究在诸多二语习得理论中受到了广泛的关注。该学派以研究人类语言习得的内在机制为其主要目标,试图解释第二语言发展的普遍规律。20世纪90年代以后,二语习得领域出现了新的研究路径,人们开始从社会文化的视角探索语言习得的认知过程,如以lantolf为代表的社会文化理论(sociocultural theory)和以watson-gegeo为代表的语言社会化理论(language socializationparadigm)。这两种理论模式相辅相成,不仅体现了将语言系统复归于社会系统的认识观,同时也反映出了当下语言习得研究的社会学转向趋势。本文拟从其理论基础和主要观点等方面对这两个理论模式进行简要评述。

一、理论基础

社会文化理论和语言社会化理论均侧重研究学习者如何通过与社会环境的互动来发展语言认知能力,但其理论基础并不完全相同。社会文化理论基于前苏联心理学家vygotsky对儿童心理与认知发展的研究,认为语言符号具有社会属性,语言学习就是社会活动和认知过程联系在一起的社会文化现象。儿童在与社会环境的互动过程中,借助语言符号的中介作用不断重构自己的心理结构。因此,在vygotskv看来,语言学习过程就是连接社会语言和心理语言的支架,学习者则是在复杂的社会认知任务中的积极参与者。vygotsky关于调节、活动、支架和最近发展区等概念的论述形成了社会文化理论的基本内核。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lantolf为代表的一些研究者将vygotsky的理论在二语习得领域进行了不断的解读,并尝试通过实证研究的方式揭示二语学习者的自我建构过程。

语言社会化理论最早是由人类学研究者schieffelin和ochs提出的,后来被watson-gegeo等一批学者广泛应用于二语习得研究。根据schieffelin和ochs的研究,将语言社会化定义为儿童或初学者通过语言形式的学习实现其社会化的过程,其间包括接受相应的价值观、行为方式和社会习俗。其概念的形成可追溯到早期人类学家sapir和who等人对语言和文化关系的论述,即认为儿童在获得语言的同时亦形成了自己观察世界的视角。然而从其心理学基础看,语言社会化理论同样受到了vygotsky的学习理论影响,即强调交际活动中的语言运用在心智功能发展中所起的核心作用。另外,生态语言学的整体论思想也为语言社会化研究提供了部分理论依据,为此,学界有人主张从语言与环境的相互依存关系出发分析和研究语言,把语言的学习和社会文化的适应看作同一过程,即个体的社会化过程。

作为二语习得领域的两大新兴流派,社会文化理论和语言社会化理论均吸收了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前者的理论来源为认知心理学,后者则主要源于语言人类学的研究;社会文化理论着眼于社会心理的互动与语言习得之间的关系,语言社会化理论则把儿童对语言、文化和社会行为的学习看作三位一体的连续性的过程。

二、主要观点

在语言研究的社会学转向背景下,社会文化理论和语言社会化理论从不同侧面对语言习得现象进行了解释,两者虽有一些重叠的地方,但仍不难看出其观点上的差异。根据社会文化理论,人类独特的高级认知功能需要借助语言这一辅助工具的调节才能得以发展起来。由于认知能力有限,儿童或不成熟的个体总是离不开父母、老师等他人的指导或调节,所以儿童的语言主要经历了从社会言语、自我中心言语、自我言语到内在言语的发展路径。其中,自我言语是学习者进行自我调节的一种常见形式,儿童的这种自我话语不是针对外在的谈话伙伴,而是有意或无意的自言自语。儿童常用的自我话语形式包括模仿、重复等,在交互作用中具有特殊的功能,可以作为语言发展从外部转向内部的过渡阶段。近年来的研究发现,儿童的这种自我言语对第二语言习得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随后进行的针对成人二语学习者的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因此,在许多情况下,学习者的自我言语能够帮助他们进行自我纠正,从而提高语言表达的准确程度。

除了调节理论和自我言语之外,社会文化理论还阐述了活动在语言交际中的作用。社会文化学派的研究者将活动定义为心理发展得以实现的社会实践,包括主体、客体、行动和操作的集合。对语言习得而言,活动的意义在于为学习者提供增进语言规则内化的社会文化背景。目前,活动理论在二语发展研究中的应用包括主体性研究、词汇学习、交互活动分析等。

另外,社会文化理论认为,语言的作用在于协调社会互动和更高层次的心理发展之间的关系。vygotsky的最近发展区概念为揭示二语学习者可能达到的心理表征水平提供了理论依据。最近发展区指的是儿童独立解决问题时的实际水平和教师指导下解决问题时的潜在发展水平之间的距离。kinginer从技能、支架和元语言等三个方面阐述了最近发展区在二语习得中的作用。就技能习得而言,kinginer认为,就是在语言课堂中,学习者通过参与各种类型的交际活动,发展其语言使用的技能。而所谓支架就是能在最近发展区内,帮助儿童通过他人调节的方式完成原本无法独立完成的任务,获得新的知识技能的一种辅助物。kinginer提出了支架在二语习得过程中发挥作用的两种途径,即rif(激发一反应一反馈)模式和ire(激发一反应一评价)模式。ellis的研究认为,支架对第二语言学习具有认知和情感两个方面的促进作用。初学者由于语言能力有限,如果缺少教师交互性的反馈,就很难在课堂上获得提高语言技能的机会。

与社会文化理论相似的是,语言社会化理论同样着眼于学习者语言能力的发展与社会文化环境的交互作用关系,但其关注的焦点是学习者如何在语言学习过程中实现个体的社会化。语言社会化理论认为,语言的学习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学习者所参与的社会交互过程密切相关。在儿童个体的社会化过程中,许多社会文化信息,如社会习俗和规范、社会观念和价值观等都是通过语言的习得内化为学习者的知识系统的。因此,在儿童母语习得中,认知能力的建立与儿童的环境体验和社会交际密切相关,语言习得过程与儿童个体的社会化属于同一过程。由此可见,特定的社会、文化和政治环境必然会制约儿童所接触的语言形式,同时也对儿童如何使用语言产生影响。由于语言集中反映了文化,语言中蕴含的知识、规范与观念必然对掌握这种语言的个体产生深刻的影响,因此,句法、语义和语篇能力的习得对儿童构建其语言与文化知识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基于上述思考,一些学者(watson-gegeo和neilsen,zuengler和cole等)指出,语言社会化理论不仅适用于儿童母语习得研究,而且也能解释第二语言习得现象。因为语言学习总是离不开特定的社会环境,各种社会、文化和政治因素直接影响所教语言的具体形式以及语言的表征方式。就课堂学习环境而言,其中蕴含的语言社会化过程也是不容忽视的。第二语言课堂虽然无法复制外界的真实社会环境,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一种不同于母语文化的全新文化体系,有助于儿童和成人克服第二语言学习中的文化障碍,促进语言社会化的进程。把语言社会化概念引入第二语言教学领域使语言、学习和认知等概念获得了新的解释。与传统的语言习得观不同,语言社会化理论不再把语言看作单一、孤立、理想化的系统,而是把语言和社会文化行为看作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使二语习得研究摆脱了模块化的语言观。

虽然社会文化理论和语言社会化理论对语言习得的解释不尽相同,但两者均认为,语言与文化的习得以及认知水平的发展均取决于特定社会历史情境下的社会互动,这与过去基于普遍语法的二语习得流派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以普遍语法为导向的研究剥离了语言的社会属性,着重研究语言内在的原则与参数在二语习得中的作用。二语习得研究的社会学转向体现了人们对语言属性本质的再认识。

三、简要评价

二语习得研究领域出现的社会学转向并不是偶然的,这与长期以来人们对语言习得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有关。从二语习得理论的发展历史来看,普遍语法学派的影响由来已久。根据chomsky的普遍语法理论(简称ug),世界上所有的语言都有着某些共同的语言原则和尚未定值的语言参数,由于每个人的语言认知体系中都有ug知识系统,而ug体现了每个人的心脑语言机制,因而ug由一套高度抽象、高度概括的广义规则和原则构成。20世纪80-90年代的二语习得研究大都是在上述ug的框架里进行,并成为当时二语习得研究的主要流派。基于语言普遍性的观点,也有学者(如anderson,kasper等)主张把二语习得纳入认知科学的领域进行研究,认为习得一门语言意味着建立一套新的知识结构,应该在认知科学的框架内解释二语习得现象,社会文化在语言习得研究中则仅仅起着辅助l生的作用。

社会文化理论和语言社会化理论在不同程度上吸收了vygotsky的认知心理学观点,因此,两者都不否认认知在第二语言学习中的作用,但与传统的普遍语法学派和认知学派观点明显不同。语言社会化理论强调认知源于人的社会交互作用,因此,构建新的知识体系既是一个认知过程,也是一个社会过程。社会文化理论则把语言学习看作社会活动与认知过程联系在一起的社会文化现象。二语习得研究的社会学转向不仅展现了这一问题的多维视角,而且也是对语言习得认知过程复杂性的全新解读。

不过,无论是社会文化理论还是语言社会化理论,还都有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就前者而言,有的学者指出,社会文化理论没有将语言本质作为一个系统做出深入细致的研究,难以回答一些涉及语言本体习得方面的问题。例如,二语初学者在习得英语过去式时,可能会将不规则动词(如go)误用为规则动词形式(goed),这种不正确的用法显然是学习者错误推论的结果,单从社会文化因素的角度很难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另外,也有学者批评说,社会文化理论的最近发展区概念与krashen的可理解性语言输入(“i+1”)没有本质的区别,因此很难在实际研究中确定最近发展区的内涵。针对这一点,社会文化学派的研究者解释说,最近发展区强调学习者之间的协同活动,krashen的可理解性语言输入则涉及被动性的接受过程。lantol也曾辩护说,把最近发展区等同于krashen的可理解性语言输入完全是一个误解。不过笔者认为,人们对最近发展区概念的批评是有一定道理的,无论是在实证研究中还是在课堂教学中都难以准确把握最近发展区的边界,这也使得人们把对krashen的批评指向了社会文化理论。

作为一个新兴的流派,语言社会化理论也存在概念解释不清的问题。就语言社会化这一概念本身而言,大多数研究者依然沿用schieffelin和ochs在人类学早期研究中所下的定义。其实,正如zuengler和cole所指出的那样,这一定义并没有揭示语言社会化概念所蕴含的深层含义。从广义上说,语言社会化是一个伴随人们终身的过程,不是仅限于儿童时期。因此,学者们在把语言社会化概念引入二语习得研究时,应该对其涉及的各种关系和因素进行明确界定,否则,就会由于概念的模糊而导致实证研究的解释力被削弱。其次,二语习得领域的语言社会化研究起步较晚,许多基础性的研究比较薄弱,这一点也得到了语言社会化研究者(如watson-gegeo和neilsen)的承认。另外,从研究方法来说,语言社会化研究不仅需要对学习者的语料进行微观的分析,发现语言认知的细微变化,而且还要研究宏观的社会文化结构对语言认知的影响。而如何将这两方面的影响结合起来进行研究,是摆在研究者面前的一个难题。

四、结语

二语习得研究的社会学转向,说明这一领域的研究越来越明显地呈现出多学科融合的趋势。虽然社会文化理论和语言社会化理论对二语习得作出的解释不尽相同,但其遵循的路线是一致的,即从社会情景互动的视角考察语言习得的认知过程,为认识二语习得的过程和规律提供新的视角。同时这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教学方面的启示。例如,教师可以根据社会文化理论对支架概念的论述,在课堂中组织合作学习,开展同伴互评作文等。同样,我们也可以把语言社会化的概念引入课堂,通过分析师生之间或学生之间的课堂交际,发现课堂话语所蕴含的认知价值倾向,进而帮助学生更加有效地实现第二语言的社会化。因此,在社会学转向的背景下如何将社会文化理论和语言社会化理论应用于课堂实践,是二语习得研究者和语言教师需要共同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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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论文 篇五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这一论断正是价值规律在市场经济中的体现,应以此为核心,在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健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体制和机制。第一,以市场—政府关系优化为主线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这种优化不是向计划经济体制回归,也不是对市场自由主义逼近,而是依据经济实践对政府—市场关系进行适应性调整[1]。政府—市场关系优化的核心是转变政府经济职能,减少政府不必要的干预,使其在经济活动中既不越位也不缺位,保障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政府的简政放权,以及对土地、劳动和资本等要素市场的持续放活,激发微观经济主体的市场活力。同时,政府也要强化社会管理职能,着手解决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建设等问题。第二,健全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正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的:“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一是强化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经济核心的共识,市场决定价格,将形成激励相容的社会运行机制,通过引导行为主体的理性决策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使得每一个人为了获得幸福,需要很好地为市场工作获得报酬,通过使别人幸福而使自己幸福;二是拓宽市场形成价格的领域,当前最主要的任务是让市场决定水、石油、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使资源环境成本反映到企业成本中去,让市场决定利率、汇率,使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和使用金融资源,推动电力、交通、电信等垄断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三是明确政府定价范围,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第三,全面推进政府转型。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一直是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且政府带有管制型政府的特征。在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下,政府应向服务型政府转型,一是简政放权,以“负面清单”管理为重点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突破;二是理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社会满意度为导向的干部政绩考核、选拔机制,促进地方政府由竞争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三是明确政府职能,“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二、遵循竞争规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竞争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是商品经济与生俱有的机制,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正如马克思所论述:“社会分工使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相互对立,他们不承认任何别的权威,只承认竞争的权威,只承认他们相互利益的压力加在他们身上的强制。”[2]可见,市场竞争是各个经济主体为争夺有利的生产和交换条件,以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而发生的一系列经济行为或经济关系。在商品经济中,不同的经济活动主体相互独立,其经济活动的根本目标是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他们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排他性资源的使用、收益的占有上,以及在商品销售市场的分割上,彼此之间是竞争关系。竞争具有广泛性、深刻性、强制性的特点,作为商品经济的基本法则,竞争为实现微观个体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双重发展奠定了基础。通过竞争能保证最有效率的企业使用有限资源的优先权,能够保证最有效率的企业供给社会所需要的产品,能够将低效率、低水平的企业淘汰出局,从而实现有限资源的最优化配置。30多年的改革之取得巨大成就的经验之一,就是在全社会建立了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在垄断领域竞争机制的作用还没有体现出来,市场主体不平等、过度竞争、不当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如果说前30多年改革的任务是让市场配置资源的空间得以确立,那么未来30多年的改革则是如何使市场秩序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可见,未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是确立市场经济秩序。第一,完善市场竞争的主体秩序。即界定谁有资格进入市场、谁有权力制定市场竞争活动的制度与规则。通过制度设计,一方面使进入市场的企业能够真正接受市场规则的硬约束,使不具备市场责任能力的主体尽快退出;另一方面,使非公有制和公有制经济具备进入市场的平等性资格,“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解决长期以来的非公有制企业的“弹簧门”问题。第二,完善市场竞争的交易秩序。强化价格决定机制,使得价格决定真正体现等价交换的市场原则,真实地反映供求矛盾运动。合理的交易秩序要求进入市场的主体在交易过程中按照统一的法则公平交易,进而使竞争具有平等和充分性。因此,最核心的是对所有市场主体实施公平统一的交易法则,废除不平等的规定。第三,健全市场竞争的法制秩序。一是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法治精神的宣贯、法制体系建设,强化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的理念;二是“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禁和惩处各类违法实行优惠政策行为,反对地方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第四,完善市场竞争的道德秩序。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客观上要求市场主体在道德秩序上必须恪守并弘扬诚信。针对当前中国诚信体系建设滞后问题,一方面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构建社会道德、伦理规范对市场竞争的精神支持;另一方面,健全诚信体系,加大失信的机会成本,提高人们的诚信意识。

三、遵循资本有机构成变动规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创新驱动机制

资本有机构成指由资本技术构成决定并反映其变化的资本价值构成。资本技术构成是指每个工人所配备的资本数量,资本价值构成指由价值表示的不变资本投入量与可变资本投入量的比例。资本价值构成的提高往往和资本技术构成有重要的关系,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谈到的:“资本技术构成的这一变化,即生产资料的量比推动它的劳动力的量相对增长,又反映在资本的价值构成上,即资本价值的不变组成部分靠减少它的可变组成部分而增加。”[3]马克思认为,导致这一变化的原因,是科技进步以及劳动生产率提高。单位劳动力支配的生产资料不断提高,某种程度上资本对劳动力实现了替代。资本有机构成规律实质上是反映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规律。社会主义社会同样也适用。资本有机构成上升的规律要求我们在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坚持创新驱动战略,充分重视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先进技术的推广;注重协同创新,即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协同,实现科学家和企业家的协同,科学家的知识创新瞄准前沿技术,企业家的技术创新瞄准市场需求,两者的协同既可以有能力抢占科技发展的制高点,又可以使研发的新技术具有商业化和产业化价值[4]。第一,发展创新型经济,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所谓创新型经济是指创新产业为标志的经济。该种经济以知识和人才为依托,以创新为主要驱动力,以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为着力点,实现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互动结合,以及知识创新主体和技术创新主体的紧密合作,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了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经济增长的红利更多地将依靠创新来实现,因此,创新性经济将成为未来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基于此,应在以下方面实现转型:一是增长方式由有形要素驱动增长向创新驱动增长转型;二是产业结构由传统产业向创新产业转型;三是企业结构由单纯生产型企业向科技企业转型;四是企业技术进步由模仿创新向自主创新转型。第二,建立健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三位一体的创新体系。打破当前知识创新转化难、技术创新产业化难的双重困境,将知识创新延伸到技术创新,搭建科研院所、企业家沟通合作桥梁,通过企业家参与,实现技术创新成果在产业发展中的应用,促进产业的升级换代和产业链条的延伸,使知识和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理顺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的职能分工,政府是服务者,是创新性的引导者,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则是创新的主体。政府在创新过程中应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包括制度环境、政策环境、体制环境、文化环境、服务环境和管理环境,等等。第三,建立多市场主体和政府合作的创新系统。经济发展中的创新驱动不是单个企业的行为,也不是政府单方面的行为,它需要相关主体的广泛参与。一是建立健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产业联盟,集成产学研各方面的优势,实现产业技术重大突破,促进共性技术成果和关键技术的扩散和转移,加快科技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转移,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二是建立“产学研社政”五位一体的科技资源统筹联盟,“五位一体”是指企业、学校、研究机构、社区和政府。具体来讲,在政府的引导下,以市场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手段,围绕企业这一载体,学校、科研院所、社区民众通过“一体化”机制,实现科技资源统筹利用,促进技术转化。通过制度体制创新,确保“五位一体”的科技资源统筹联盟的稳定性、权威性和广泛性,发挥其积极作用。四、遵循社会生产按比例发展规律,完善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体系社会生产按比例发展规律是各个社会经济形态共有的经济规律之一。马克思对这一规律的阐明集中体现在:“为了要有适合于各种不同需要量的产品量,就需要有不同的和数量一定的社会综合劳动量。显而易见,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绝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消灭,所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自然法则是根本不能消灭的。可能因不同历史条件而发生改变的,只是这些法则所由以表现的形式。”

社会论文论文 篇六

中国的群众文化具有浓厚的中华民族特色,是建设中国特色文化、社会主义文化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替代的文化类别。群众文化应该有自己的文化队伍、文化活动,构建属于自身的文化事业,形成独特的文化管理内容和方法,群众文化中最重要的便是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群众文化在当前的文化建设体系中和精英文化是同等重要、齐头并进的,它是民族民间文化、文化建设产业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二、群众文化的社会功能和文化价值

(一)社会功能

文化是为了满足人类生活需要而产生的,在国家存在的前提下,文化是指一个国家的一套工具加上一套风俗。当我们认为某种文化要素是有意义的、正确的时候,那么必然意味着这种文化要素是起到作用的、是活动的。文化要素具有动态性,人类学应该据此特点对文化的功能进行研究。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是群众文化的重要形式之一,群众文化依靠着诸如艺术和游戏等活动进行生动地演绎。人们喜爱的一些艺术活动或者一些游戏往往是具有消遣作用的,能够减轻人们在日程工作和生活中积累的压力和紧张感,通过群众文化活动,人们可以减轻压力、放松精神、重整旗鼓,然后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之中去。以上所述只是从表面意思上看到的群众文化功能,事实上群众文化的功能远不止于此。下面笔者针对群众文化的社会功能展开讨论。1.娱乐与交流功能。改革开放,尤其是市场经济制度建立以来,我国社会取得了高速稳定的发展,导致了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但是与此同时,我们发现人们的生活在社会竞争逐渐加剧的过程中变得日益忙碌,很少有自由支配的时间。为了使得自己的竞争力能够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国家的节假日和法定假日期间都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升,完全没有闲暇时间娱乐,群众之间的交流变得越来越少,群众文化娱乐活动变得寥寥无几。近年来的民意调查中我们不难发现人们的幸福感越来越低。所以,人们要获得真正的幸福,仅仅获得物质的丰富是远远不够的,丰富的生活也是必不可少的,娱乐活动躲起来,人们交流才躲起来,人们的净胜文化生活才越来越丰富。现代文化的发展使得人们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少,这使得人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淡薄,城市工作的人交际圈只局限在学习和工作的范围内,认识的人越来越少。即便在现代社会中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道理依然使用,现代人依然需要交流和娱乐,依然需要融入到群众文化之中来。群众文化本身的艺术性不是很高,它需要的是集体参与,所有有兴趣、有爱好的人都可以参与到其中来,并获得快乐。群众文化活动提供了一个平台使得人们娱乐和交流,不管在哪一个时代,人们都要参与到群众文化活动中来。2.仪式与团结功能。人类的社会生活是伴随着各种形式的仪式展开的,人类在早期就有了宗教仪式和巫术仪式。不管是民间生活中的各类仪式还是政治性仪式都是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中国是一个极其重视礼仪的国家,一个人才出生、结婚、过生日、死亡的时候都会举办相应的仪式,这就涉及到了多种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通过群众文化活动,仪式可以变得更加丰富,参加仪式的人可以更加直观地感受仪式要传递的情感。而这些仪式的参加者都是一个村,一个社区或一个族,这增强了他们的友谊与团结。3.符号与象征功能。每一个民族、每一社区都十分重视自身的文化给世界和人民带来的影响,如果一个民族或者地区的文化对社会的影响加大,那么会给其经济发展和政治生活带来有益的影响,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武装自身。但是如何使自己生活的地区、城市能够具有良好的文化形象呢,群众文化在这个过程中起到重要的符号作用。所以,一个城市要给社会带来良好的影响和作用,就必须先从群众文化着手,加强群众文化的建设,在建设良好群众文化的基础上不断传承文化、发展文化、继承文化,整个社区和城市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

(二)文化价值

社会经济论文 篇七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发展中国家纷纷实现了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解放。然而在这此满目疮痍的国度里,不仅面临着经济发展的任务,而且同样面临着政治发展的任务。在这种情况下,西方的一些政治学家受到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研究的启示,提出了政治发展的概念,对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经济学发展问题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并进而产生了所谓政治经济学发展的理论。这种理论致力于为新兴独立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一种政治经济学发展的模式和道路,使这此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逐步走向现代化。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许许多多政治经济学发展的课题展示在我们的面前,需要我们积极稳妥地、合理有序地去研究解决的途径。因而,通过政治经济学发展的研究,为我国的政治经济学发展提供一些理论上依据,既是政治经济学的重要任务,也是推进我国政治经济学稳定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

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需要从“问题”中升华出政治经济学的“最高理论”——马克思主义总体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以这一科学范式作为明确的理论指导。

三、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存在的问题

1.规范分析缺乏研究深度,单纯进行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范畴和规律对比

我国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受“苏联范式”的影响,在描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现象和本质时,往往运用不同社会经济形态的简单对比来替代对其实证性的研究。实证性分析比重较少,规范性分析掩饰经济活动中的某些内在矛盾。有关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经济行为的一些价值性判断立意不高,理论视野不宽,甚至过于武断。尽管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初创阶段和发展过程中难以避免,但这毕竟是弊端之处。

2.政策研究缺乏反思意识,一味地“唯上”和“跟风”

一国的经济政策同经济实态和价值判断是紧密相连的,理论经济学的研究往往从不同的规范角度或实证角度推出相应的政策主张。问题在于,基于科学理论规范和实证描述之上的具体政策推导,同的“唯意志论”的政策推行,有天壤之别。倘若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时时刻刻围绕主观多变的经济政策转,并以此来推导出实证性的结论和理论模型,那就会葬送这门学科。学界与官方的马克思主义往往是有联系,又有差别的。传统政治经济学演变的历史教训值得记取。

3.方法变革缺乏创新精神,简单照搬西方经济学的范畴和理论

改革陈旧的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需要进行方法论的拓展,其中包括科学地借鉴国外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理论模型。但现有的某些中国理论经济学作品“食洋不化”,以为西方经济学讲的观点都是真理,用的方法都是科学的,以致在分析方法、范畴体系和理论框架上作单纯的模仿,甚至认为只要在现代西方经济学的教科书中添加一些中国经小资产阶级的激进社会主义、空想或批判的社会主义,也有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社会主义会主义。中国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既然要从根本上反映作为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代表的工人阶级利益,那就必定要以马克思经济学为理论指南。如果对以往“左”的教条主义采取矫枉过正的学术态度,便容易形成一种善意的折中主义或保守的右倾思潮,以为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只应进行“问题”,的实证分析,而无须进行含有“主义”的价值判断,或者以为当代西方经济学教科书都是普遍真理,只要加点中国经济实例即为创新的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完善策略

1.在思想方法上做到哲学与经济学结合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所以成为科学,是因为她把唯物辩证的哲学思想与现实的经济理论研究高度统一和融为一体了。我们在分析研究经济学问题时,要坚持一分为二;在创立经济学理论时要坚持合二而一。没有一分为二,不可能发现新问题;没有合二而一,不可能建立新理论。因此,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成熟过程,就是一分为二与合二而一不断分工合作和有机结合的过程。对改造和发展中国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来说,最重要的思想方法,仍然是理论联系实际,即要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一般原理与中国经济的具体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

2.在指导思想上做到马克思主义与邓小平理论结合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在揭示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本质区别的同时,科学说明了他们存在共性和历史联系的一般原理;邓小平的经济理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的同时,正确解决了使他们的共性得以发展和历史联系得以实现的具体形式。可见,邓小平的经济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深化和具体化,具有历史的延续性和理论的互补性。因此,只有把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邓小平的经济理论有机结合,并在指导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才会形成科学的、成熟的中国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

3.在理论正误的判断上坚持理论分析与实践检验结合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认为,实践不仅是认识的唯一源泉,而且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是,实践对真理的检验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要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多次循环,才能最后完成。在对经济理论正确与否的判断上,更需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对经济理论正确与否的判断,必须坚持理论分析与实践检验结合的方法。不承认理论分析的重要性,实质是否认前人的实践经验,容易重犯前人的错误,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是愚人之举,实不可取。只有坚持理论分析与实践检验有机结合,相互补充,才能在加速中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

4.在发展进程中坚持量变的积累与质变的飞跃结合

我国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的成熟,既要依赖中国经济自身的蓬勃发展,也要依靠无数经济学家长期不懈的艰苦努力。在外部要形成自由、民主的科学研究氛围,为深入的经济研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内部要形成科学研究的动力和群体攻关的合力,把所有经济学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把无数分散的个人智慧和个别成果集中起来,在客观条件成熟的时候,促进中国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化,使中国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的成熟最终得以实现。

【摘要】当代政治经济学的重要任务,是根据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治发展的道路和模式,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发展观。基于此前提,本文围绕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提出了对完善和创新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看法。

【关键词】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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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易风。正确处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关系[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06,(4).

社会类论文 篇八

我们不能让这孤独的勇气被冷漠所吹散。如何去正确看待、积极帮助这群有梦的小精灵,让每个孩子的梦想伸出翅膀,舒展翱翔,是值得每一位社会成员思考与践行的现实问题。因为,我们都是这个社会的一分子。有了彼此之间的协助,这个社会才会让人觉得更温暖,更踏实。”正是通过诸如以上专业、精准的语言的添加与衬托,令观众群体真切感知到社会发展的真实现状,也能以更为客观的认知去接触、认可其他社会群体,从而让社会舆论的形成更为客观、科学。

二、合理融入网络流行语,释放切实有益的应对理念,营造协调性的论述氛围

捕捉并呈现社会万象的更新变化,是社会观察类节目的又一特色。网络时代的到来,显著改变了社会群体的用语习惯,继而也影响了社会舆论的话语表现,观众群体也普遍希求能够观赏到更加贴合自身生活环境、契合自身话语氛围的电视节目。为了继续保持收视优势,良性引导社会舆论,电视社会观察类节目也进行了适时改良,其开始合理融入时下颇为热门的网络流行语,调整节目语言的表现效果,着力去凸显不同阶层社会群体的思维理念,继而也充分营造了协调、活跃的舆论环境。譬如凤凰卫视社会热点观察节目《总编辑时间》就在网络流行语的添加、表现上做到了水乳交融,同时也对社会舆论实现了寓教于乐的灵活引导。如在对猖狂倒票的火车黄牛党进行调查报道时,就作了如下解说与点评:“这群头脑灵活的投机者确实很任性,其来往穿行于购票厅、车站广场以及工厂等人流量巨大的场所附近,乐此不疲,其凭借三寸不烂之舌、貌似热情的态度,倒也真忽悠了一大批不明真相的善良群众,于是将白花花的银子都揣进了自己兜里。”“任性”等网络用语的添加,不仅使整个气氛显得轻松自如,同时也鲜明刻画了唯利是图、无孔不入的倒票团伙的丑恶嘴脸,提醒观众群体提高警惕。而在总结辨别黄牛党、整治黄牛党时,其语言设计对于网络流行语的添加利用则更为巧妙、自如,如“对于这些害群之马,我们要擦亮眼睛,一是要坚决到正规的售票单位购票,二是要自觉抵制低价票的诱惑,三是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相信在社会大众的协同努力之下,最终留给这些黄牛的,除了寂寞空虚冷,还是寂寞空虚冷。”通过这种诙谐独特的语言引导,使观众群体不仅形成了对于不法谋利群体的理性认知,而且也掌握了防范犯罪团伙欺诈的应对技能,继而良性引导了对于游走在法制边缘的灰色人群的舆论走向。

三、灵活调度背景旁白,形成细腻别致的感官体验,释放人性化的话语气息

背景旁白是电视节目之中常用的语言手法,其与视觉画面相结合,共同营造了与节目主题契合一致的视听体验。在电视社会观察类节目之中,由于其表现主体多为故事结构复杂、人物个性各异的社会百态,所以也需要相对应的背景旁白来理顺脉络、凸显主题。而为了缩小与观众群体之间的距离感,创造更为温暖、和谐的观感体验,电视社会观察类节目也都开始注重更新其背景旁白的设计,不仅加强了语调语气与词句的和缓衔接,还更多地选择了简洁、温馨的语句,这就有效形成了细腻、别致的感官体验,使得人性化的话语气息充分萦绕开来。譬如深圳卫视的《温暖在身边》就以节目语言表述平和、真善情感传递细腻而深受观众群体的喜爱。该节目在语言统筹上多采用背景旁白与背景音乐呼应并行的表现手法,如在讲述怀揣音乐梦想的单亲少年苦学唱歌、勤工俭学、贴补家用之时,就利用舒缓动人的背景音乐与旁白,对这群特殊群体作了动情讴歌:“每当其他孩子都在甜甜的清晨梦乡中时,他们已经悄悄来到厨房,生火做饭;每当夜幕降临,其他家庭都围坐在饭桌前说笑谈天,他们则在打工店里来回忙碌着。他们本分、踏实,遇到困难只会自己想办法解决,万不得已,绝不去给别人添麻烦,哪怕只是一颗煤球、一盒火柴。只为了能让心中的梦不再缥缈,让自己多唱几首喜爱的歌谣,多看几次父母的微笑,就够了。”在这种温馨、真挚的背景旁白的感染之下,观众群体会主动去感悟温暖、友爱的真情社会,对于单亲家庭的成员群体,也会有更为正确、全面的认知与定位,继而形成科学的舆论氛围。

四、集中增扩激励号召语,促进不同阶层的参与互动,构筑互助化的交流平台

平台功能性是社会观察类电视节目的社会化价值,也是颇能体现其媒体社会效益的一大环节。伴随着全民参与社会发展的浪潮涌动,电视媒体也顺应这一潮流,增加了诸多鼓励普通百姓积极参与、表达意见的新式节目。而电视社会观察类节目本身就具备极强的交流互动性,为了更为有效地促进不同社会阶层参与到节目交流中来,形成更为协调的群体舆论氛围,其普遍都在节目设计之中加入了带有励志性的号召语,以此来聚合各个社会群体加入互动平台,共同探索社会舆论的良性发展。譬如广东卫视于2015年全新推出的社会观察类节目《你会怎么做》,就将鼓励各阶层沟通、带动全民性互助作为节目主旨,力求通过富有特色的号召激励语的添加,激发观众群体的参与热情与互助兴趣,合理引导当前社会舆论朝向科学、人性的层面拓展。如在该节目第2期中,就对活跃在社区、负责交通疏导的义务交通员群体进行了观察与记录。当主持人寻求执勤交通员帮忙指引道路、并故意试探其能否为其导向之时,交通员爽快并热情地为其带路。此时,略带夸张的艺术化词句“我要给他们点一万个赞!还在等什么,乡亲们,加入这支队伍吧!”跳跃在电视画面之上,主持人也对着镜头向观众发起号召:“还在犹豫什么,我这么懒惰的人都抑制不了内心的激动,想要做一回义务交通引导员,来吧!等你。让我们一起加油!”而配合愉悦的背景音乐,一大群不同年龄段的市民开始紧跟在主持人身后,争当义务交通引导员。此时,节目再次运用旁白发起号召:“别再犹豫了,小伙伴,再不加入你就out啦!”通过这种轻松欢快而极富鼓励性的号召语的点缀,互助化的交流平台得以确立,观众群体都能在节目中获取对社会发展的多样思考,并激发其主动参与、乐于奉献的意识理念,从而也促使整个社会变得更为和谐、融洽。

社会类论文 篇九

[关键词]文化人类学 传播学 主体性 方法论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07)07-0148-05

从目前的传播学研究来看,对实际应用的层面关注的比较多,而对传播的本质、传播的哲学思考则比较少。在人类越来越依赖于传播的发展过程中,仅从操作层面去审视传播已显然不能解决更深层次的问题,我们必须从传播活动的本质、传播对整个人类社会的根本影响上,来审视一切传播现象。在这里,我们试图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认识人类传播的意义,为当前的传播学研究提出一种新的视野和理论范式。

一、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的理论渊源

尽管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不管是在学科领域、理论背景、发展历史、实践功能等方面都看似风马牛不相及,但如果深入研究的话,就可以发现这两者之间还是存在着某些理论渊源的。①

在文化人类学的各种理论中,最容易与传播学产生关联的是文化人类学的传播论学派。传播论学派(diffusionist school)是西方文化人类学的一个重要流派,大约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于德国,后又影响到美国和英国。这里“传播”的英文词为diffusion,是一个取之于物理学的概念,是“扩散”、“漫流”的意思,与现在传播学中的英文词communication有所区别。但它们所关注的对象都是人类文化,即在研究对象上基本是一致的。这无疑为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架起沟通的桥梁创造了很好的理论前提。

文化人类学的传播论学派基本上可以分为两个流派,一是以德国、奥地利为主的历史传播学派,另一个是英国的极端传播学派。就学术渊源而言,德、奥传播论学派的理论先驱是德国的人类地理学家F・拉策尔(1844-1904),他通过研究地理环境与人的关系,论述了人种、文化的变迁,“其著作中已经提示了一种传播模式的思想,是为后来传播主义人类学思想的端倪。”[1] (P114) 这一学派的中坚人物是格雷布内尔和施密特,他们把文化现象看成是独立自在的东西,认为每一种文化现象(包括物质文化、社会制度以及意识形态领域的内容)都是在世界某一个地方一次产生的,然后开始向外传播,与其他文化结合,从而形成一定的文化圈。这种文化传播、借用和被借的过程,便构成了文化历史的基本内容。英国的传播学派的理论支点在于:埃及是人类一切文明的惟一摇篮。其代表人物是极端的传播论者里费斯,他认为世界文明都是由埃及传播而来,即所谓的“泛埃及论”。尽管这个学派的观点十分武断和偏激,但还是对后来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美国,以博厄斯为首的一批人类学家对这种观点进行发挥和改造,提出了“文化区”的理论,其实质是多中心传播论,主要研究各种文化现象之间的相异之处与互渗影响。对于文化人类学中的传播学派与现代意义上的传播学之间的关联,中国学者刘强认为:文化人类学中的传播学派,在对文化传播进行了许多有价值的实证研究的同时,第一次触及到了人类文化中的传播问题,“这不仅是对文化人类学理论的重要贡献,应该说也是现代传播学思想的滥觞。”[2]

在文化人类学的传播论学派产生之前以及之后近百年的发展史上,文化人类学曾出现过各种不同的理论流派,比如进化论学派、历史批评学派、文化功能学派、法国社会学派、结构主义学派、新进化论学派等等。如此众多的理论流派,预示着文化人类学完全有能力为现代传播学提供更为丰富的理论资源和知识储备。

从另一个理论层面上看,文化人类学又包括三个不同的学科:一是考古人类学;二是语言人类学;三是社会文化人类学。社会文化人类学关心的是人类社会与文化的传承问题,包括民族学和民族志两个方面。民族学是社会文化人类学中最大的分支,以系统与比较的方法来研究现存文化的类型及其发展过程;而民族志主要是收集各民族的文化资料,详细描述和记述各个社会的文化及其过程。在实际研究中,这两者通常紧密结合在一起。文化人类学的几个不同学科分别使用着不同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同样有理由、也有能力成为现代传播学研究的理论资源和知识储备。

20世纪上半叶以来,现代传播学的兴起和发展也表明,该学科一直都在有意无意中借鉴和吸收着文化人类学的知识背景和理论资源。传播学的集大成者施拉姆曾引用了文化人类学家爱德华・萨皮尔的观点说:“每一种文化形式和每一种社会行为的表现都或明晰或含糊地涉及到传播。”施拉姆还指出:“传播是社会得以形成的工具。传播一词(communication)与社会(community)一词有共同的词根,这绝非偶然。没有传播,就不会有社区,同样,没有社区,也不会有传播。使人类有别于其他动物社会的主要区别是人类传播的特定特性。”[3] (P2-4) 在这里,施拉姆借助于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试图揭示出人类传播的本质意义,这在某种程度上直接推动了传播学与文化人类学的整合,也开启了传播学研究的新视野。

二、回归主体性:传播学关于人及其文化的研究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中,传播学家们通常把传播学的母题规定为传播过程的研究,把传播学的主题界定为研究某个人传递刺激以影响另一些人行为的过程。这些研究取得了重要的成果,但却有意无意地淡化了传播活动的本质――人的一种生命活动,在不同程度上忽略了传播活动的主体――人。

当然,也有学者提出了传播学研究中人本主义转向的重要性,比如施拉姆就曾指出:“我们研究传播时,我们也是研究人――研究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他们所属的集团、组织和社会的关系;研究他们怎样相互影响、受影响,告知他人和被告知,教别人和受别人教,娱乐别人和受别人娱乐。要了解人类传播,我们必须了解人是怎样互相建立联系的。”[4] (P4) 根据这种观点,他把自己所进行的传播研究称为人类传播研究。虽然施拉姆对“人”这一主体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但其缺陷仍然是显而易见的。中国传播学者胡翼青一针见血地指出:尽管经验主义传播学在关注人的方向上已经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它还是不可能彻底超越自己。原因是不管是实证主义还是后实证主义,其理论假设都对人复杂动机的研究一筹莫展。因此,“施拉姆的传播学研究就始终没有真正建立起关于人类传播的理论体系,他的研究体系依然不得不遵从经验主义的假设和基本理论框架,他并没有真正实现着重研究人的理想。”[5](P207) 针对这种状况,胡翼青提出了以“人”为核心的传播学研究理念。他指出:经验主义和技术主义的人文主义转向,传统与批判两大学派的融合,预示着传播学未来的出路,而“信息人”将成为未来人本主义范式的研究核心,多元方法论将成为未来人本主义范式的研究路径。胡翼青基于人类信息传播发展历史提出了“信息人”这一具有普适性的概念,这种以“人”为核心的传播观念,无疑对传播学研究及其学科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但问题在于,对整个传播学研究而言,我们是否应该有更为广阔的视野呢?关于人的本质,我们是否应该有更为深刻的认识,从而推进传播学研究对“人”这一主体性的回归呢?我们认为,文化人类学恰恰在这方面为传播学提供了理论借鉴,同时也提供了开启传播学研究新视野的可能性。

在文化人类学看来,人既是文化的创造者,同时也是文化的产物。当代人类学大师克里福德・格尔兹说,人是一种编织意义的网而又囿限于其中的动物,这个意义的网,即是文化。他认为:“文化是一种通过符号在历史上代代相传的意义模式,它将传承的观念表现于象征形式中。通过文化的符号体系,人与人得以相互沟通、绵延传续,并发展出对人生的知识及对生命的态度。”[6] (P250) 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文化成为人类本质最重要的展现。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可以说,文化是如此重要,必然成为任何社会科学门类所无法规避的话题;同样,文化的范畴是如此深刻和广泛,也必将为任何社会科学提供广阔的研究空间。当然,对传播学研究而言也不例外。事实上,对于人类“文化”与“传播”之间的关系,一些当代著名的文化人类学家都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比如莱斯利・怀特在考察人类文化的发展进程时,就发现了人类传播行为的巨大影响:“人们逐渐认识到,文化是一个连续统一体,是一系列事件的流程,是一个时代纵向地传递到另一个时代,并且横向地从一个种族或地域播化到另一个种族或地域。”[7] (P23) 哈里斯则更为直接地指出:“要说明社会文化的差异和相似,最有力的解释是传播。”[8] (P187) 而露丝・本尼迪克则强调说:“在对文化整合进行理解时,有一个社会事实必须予以考虑,这就是传播的意义。”[9] (P2) 显然,人类文化与传播之间的内在关系,使得建构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之间的理论桥梁变得更为容易了。

文化人类学对现代传播学的影响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传播学对文化人类学理论资源的吸收和借用,这主要表现为对人及其文化的重视,也就是所谓传播学研究的主体性回归;二是传播学对文化人类学研究方法的借用和发挥。对于传播学这样有高度实践性的学科而言,方法论上的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研究方法论的创新

传播学研究中一直存在着欧洲批判学派与美国经验学派双峰并峙的流派结构和理论分歧。传播学中经验学派和批判学派对立的根源就在于,这两个不同阵营中的学者对传播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具有不同的预设,他们在方法论上的分歧表现为坚持人文主义还是趋向于实证主义。

人文主义主要致力于探求自然界和社会生活的客观规律,主要关心人文世界特别是人的内心世界。人文主义者认为,社会科学研究应该有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独立的方法论原则,绝不能盲目效仿自然科学方法来研究社会科学。与此相反,实证主义相信所有科学都只能采用自然科学的标准和方法。他们认为,因果律是建立在能够通过经验证实之上的,因而就排除了科学家个人的主观因素对一般规律和科学理论的影响。因此,实证主义者认为社会科学应当模仿自然科学的传统和方法,对社会现象做出因果性说明,从而使社会科学成为精密的、实证的科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传播学正是在方法论的分歧和对峙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方法论上,欧洲传播学批判学派主要继承了人文主义传统,而美国的经验学派则更多地采用了实证主义的方法。因此,在传播研究领域中,一直存在着质化研究与量化研究两大传统。质化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实地调查、焦点团体访谈、深度访谈和案例研究等;量化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内容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纵向研究法、实验研究法等。这两种研究模型的学术传统分别来自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10] 在传播学史上,人文主义和实证主义两种不同的方法论始终纠缠在一起,在冲突中走向融合,也在融合中持续着冲突,并在这两种研究方法的基础上建构了现代传播学的理论体系。

传播学理论研究的踌躇不前,预示着方法论创新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这时候,文化人类学由于其研究方法的独特性,进入了传播学研究的视野。有学者指出:文化人类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相比,具有毋庸置疑的方法论优势,因为它采用第一手的、直接来自人际环境的资料,对文化的异同进行分析。如果说,社会学家依靠从问卷、访问和统计报告获得的第二手信息,历史学家在时间和空间上远离所研究的人和事,那么,文化人类学家则进行野外考察,“直接参与人们的日常活动,观察人们如何饮食、争吵、跳舞,倾听他们的日常交谈和嬉笑怒骂,并逐渐开始像他们一样地生活和从他们的角度来理解生活。”① 显然,文化人类学在方法论上的这种独特性,完全有可能为传播学研究方法的创新提供借鉴。尽管文化人类学的方法论在传播学研究中并不一定能扮演救世主的角色,但其借鉴意义仍不容忽视。

至今为止,在传播学研究领域运用得最为普遍和成熟的文化人类学方法,无疑是民族志的方法。民族志是20世纪初期由文化人类学家所创立的一种研究方法。研究者主要通过田野调查,深入到某些特殊群体的文化中去,从其内部着手,提供相关意义和行为的整体描述与分析。这种方法强调,要尽可能详细地了解研究对象实际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总体把握的基础上,有重点地进行分析与解释。这就意味着研究者必须长期融入研究对象的生活之中,成为其中的一员,并直接观察研究对象的行为,同时做出理性的判断、分析与研究。在传播学研究领域,较早使用民族志研究方法的是英国的文化研究学派。早在1958年,理查德・霍加特就把这种方法运用于其著作《文化的用途》中,这被认为“开创了英国文化研究中颇有特色的民族志传统”。 之后,民族志方法被运用于大众文化研究,并深入到传播学研究中来。伯明翰学派的学者们广泛地运用了这种方法。比如,莫利于1986年出版了《家庭电视》,在这本著作中,他真正采用民族志的方法进行受众研究,选取了18个家庭作为样本,研究者们亲自走进这些家庭中进行访问。访问既针对父母也包括小孩,一般持续一至二小时。为了留有空间进行思考、提问,整个访谈过程并没有结构化。而且,由于有其他家庭成员在场,以及对采访对象有着繁复的质询方式,莫利非常自信能获得真实的情况。通过这样一种参与观察加访谈的形式,莫利了解到了“客厅政治”对家庭收视的影响以及由此造成的不同家庭成员的收视体验。[11] 这被认为是大众传播研究领域中采用比较民族志方法的经典案例。中国传播学者郭建斌曾把经验学派的量化研究方法与民族志的方法进行比较,他认为:使用量化方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访问、调查时,所涉及的话题、问题,尽管也可以非常详细,但由于方法本身的限制,总是不全面的。而民族志方法所强调的是,尽可能详细了解研究对象实际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总体把握的基础上有重点地进行分析、解释。对传播学研究而言,“这与其说是一种研究方法的变革,不如说是一种研究理念的革命。”[12] 由此可见在传播学研究中引入文化人类学的方法,不仅在实践上是可行的,而且对传播学的学科发展乃至于理论体系的建构,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事实上,在经典传播学研究领域里,比如人际传播、受众研究等等,民族志的研究方法也已经被越来越广泛地运用,甚至有学者提出了“民族志传播学”的概念。

四、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研究视野的拓展

基于以上的研究,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文化人类学的引进能够拓展传播学研究的新视野。这至少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文化人类学的引入促进了文化研究学派的兴起。这是传播学研究中最早引进文化人类学方法的领域,英国的文化研究学者理查德・霍加特和莫利等都是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此外,伯明翰学派的另一位大师斯图亚特・霍尔。霍尔在《编码・解码》中依托于文本、关注观众解码文本的理论模式,把关注点转移到电视观众的观赏这一社会过程本身,从而获得别出心裁的研究成果。这在某种程度上被视为对莫利研究的延续。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将在未来的文化研究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第二,文化人类学的引入促进了传播学经典学派的创新和进步。民族志方法在人际传播研究中的运用,使得传播学领域产生了一个新的分支――民族志传播学,其关注的对象,就是语言社区中的人际传播。民族志传播学的先行者是著名学者德尔・海默思,他在1964年首次提出了“民族志传播学”这一术语。作为传播学的一个分支,民族志传播学有着自己的显著特征:“1. 传播实践而不是语言形式是其研究的中心;2. 在自然语境下的传播实践才是其分析的对象;3. 传播实践是具有一定模式的;4. 模式化了的传播实践是社区成员所依赖的共享资源的一部分。”[13] 由此,民族志方法在人际传播研究中的使用,有助于传播学研究者深入语言社区中直接观察搜集资料,从而揭示传播实践所隐含的模式。此外,民族志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对于大众传播研究也同样适用,并产生了诸多令人瞩目的成果。在对受众的研究方面尤其如此,以至于有西方学者把对受众的接受研究归纳为三种不同的重要范式:即接受研究、受众民族志、建构主义视野。民族志方法在受众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10] 可见,在经典传播研究中,无论是人际传播还是大众传播,民族志方法的介入都给传播研究带来了更多的新鲜内容,也促进传播学研究的创新和进步。

第三,文化人类学的引入促使了传播学研究中“仪式派”的产生。美国著名的传播学者詹姆斯・凯里在其1989年出版的著作《文化即为传播》中,对当今西方,尤其是美国新闻传播研究的发展做了理论上的综述。他认为:传播学研究领域一般采用两种观点,一是传播派,主要研究信息传播的过程,二是仪式派,他们认为新闻不是信息,人们读新闻并不是通过它了解现实世界,而是通过履行这个仪式得到类似于参加宗教仪式或民间传统活动所取得的满足和安全感。传播学者借鉴了文化人类学中的叙事文文体分析法,对新闻的叙事性质进行研究。该学派的学者认为,新闻有神话的性质,与神话一样使人们从杂乱无章的、难以捉摸的大千世界中建立起一个井然有序的、可知的主观世界,从而消除我们的疑虑,给我们一种归属感和安全感。因此,阅读和观看新闻的行为与参加宗教活动、仪式、纪念活动,有同样目的。[14] 这对传统的经验学派传播学研究格局而言,是一种突破。

第四,文化人类学的引入对当代的大众传媒研究有着巨大的贡献。关于这一点,美国学者萨拉・迪基1998年发表的论文《人类学及其对大众传媒研究的贡献》给了人们很大的启示。这篇论文以其在印度南部做的人类学研究为基础,旨在探究传媒在建构当代想象、自我和权力关系中发挥什么作用,今天的人类学家对这些过程怎样理解,以及今后的研究应该何去何从才对我们有利等问题。萨拉・迪基的研究表明:“人类学对传媒的分析越来越多,它们关心的常常是传媒中所包含的权力关系的复杂性,借助关于抵抗和统治的最新争论,说明这些观念之间的界限是可以打破的。”[15] 可见,文化人类学对深化大众传媒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新近的研究成果是美国学者柯克・约翰逊所著的《电视与乡村社会变迁:对印度两村庄的民族志调查》。本书主要采用民族志的研究方法,考察印度乡村生活的社会语境及电视在不断变迁的印度乡村中所发挥的作用。作者通过参与式观察和深度访谈,着力于关注印度村民们的实际生活,并运用西方成熟的社会学与传播学研究方法,观察、分析电视媒介对东方社会发展的影响方面。“本书的价值在于它第一次系统地分析了电视媒介对乡村生活的影响,填补了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① 柯克・约翰逊的研究方法对当代中国传播学的创新和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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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孙皖宁。 传播学研究中的仪式派――暨叙事文文体分析法介绍[J]. 新闻与传播研究,1994,(4).

社会类论文 篇十

论文摘要:健康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健康发展是人类永恒的追求.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赖于人类健康的可持续发展.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诸要素与人类健康都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人类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取决于人地关系、区际关系、代际关系的和谐,它要求在满足当代人健康需求的同时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在满足本区域健康需求的同时不损害其他区域满足其需求的能力.健康需求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包括确保身体状态完好的需求、确保精神状态完好的需求、确保社会状态完好的需求,但是,经济条件、技术状况、社会组织对健康需求的可满足性、健康资源的可获得性、健康服务的可进人性构成限制.

健康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健康发展是人类永恒的追求。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赖于人类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必须提高人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生命健康是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前提。因此,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值得特别重视的崭新的研究领域。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在分析人类健康与可持续发展关系的基础之上,提出了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并对该概念的内涵和特性作了初步的分析[Cil.这里,我们进一步对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系统的要素、功能、需求、限制等理论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大家继续赐教。

1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系统的要素与功能

1.1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系统的要素

可持续发展系统是由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等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形成的自然一经济一社会复合系统,区域性是其本质特性Czl.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作为区域可持续发展系统的子系统,它侧重于人类自身的全面发展,更能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健康是其要素系统中起关键作用的“序参数”。

1.1.1人口要素与健康人既是健康的生产者和创造者,也是健康的消费者和享用者。在区域可持续发展系统中,健康是人口质量的关键指标一方面,一定区域内的人口数量、人口质量、人口结构影响着该区域人群的健康观念、健康需求、健康行为和健康水平;另一方面,区域人群的健康观念、健康需求、健康行为、健康水平反过来又影响着该区域的人口数量、人口质量和人口结构。没有人类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就不可能有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1.2资源要素与健康人类健康的获得有赖于健康需求的满足,而健康需求能否得到及时、足量、高质的满足,又取决于健康资源的供给能力。所谓健康资源(healthresources),是指所有资源中主要用于人类医疗与保健服务、直接指向避免人类健康风险、提高人类健康水平的那部分资源,主要包括药物资源(具有治疗作用的自然资源,如植物药、动物药、矿物药等)、保健资源(具有疗养价值和保健作用的自然资源与环境,如温泉、矿泉、泥沼、气候等)、卫生资源(提供疾病治疗和保健服务的社会资源,如医院、诊所、医生、护士、病床等).所有这些健康资源,都是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

1.1.3环境要素与健康“健康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衰弱的状态,健康乃是一种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完好状态”(3J.而无论是人的身体、精神还是社会状态,都与人所生活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就人类健康而言,环境是一把双刃剑,它可能对人类健康有益,也可能对人类健康有害。自然环境对人的身体状态(physicalstate)有显著影响,它既是健康资源(如药物资源、保健资源)的载体,也是致病因子的源地,环境化学性疾病(如地甲病、地氟病、克山病等)、环境生物性疾病(如鼠疫、血吸虫病、疟疾等)、环境物理性疾病(如高山病、皮肤病等)都与环境致病力有关。社会环境对人的精神状态(mentalstate)和社会状态(socialstate)有重大影响,社会组织对健康资源(特别是卫生资源)的配置会直接影响到健康资源的可获得性(availability)、健康服务的可进人性(accessibili-ty)、健康需求的可满足性(satisfiability).如果健康资源的配置是合理的、公平的和有效率的,这时的社会环境可能是有益健康的,反之,则可能是无益健康甚至有害健康的。因此,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在良好的自然环境与和谐的社会环境基础之上。

1.1.4经济要素与健康经济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活动,健康发展和经济发展具有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因果关系川一方面,良好的健康状况是人类福利和生产率的基础Cs7;没有健康的人就不可能有健康的发展Cs7;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各个目标,必须消除各种普遍存在的、能够削弱人类能力的疾病,并使所有需要消除贫穷的人身体健康叫。另一方面,经济能力是人类健康可持续能力的重要支撑,获取健康资源、享受健康服务、满足健康需求,都倚赖于经济的发展。因此,经济水平与健康水平具有正相关性。先进国家或地区的人口预期寿命总是高于落后国家或地区,贫穷地区总是拥有更低的健康水平,贫穷人口总是拥有更多的健康风险。

1.1.5社会要素与健康社会是人类通过各种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形成的具有集体目标指向的人类群落。人类精神状态和社会状态上的完好取决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人类社会的全面进步取决于人类个体的全面发展,即人的健康素质的全面提高和生活质量的全面改善。社会组织为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如通过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开发新的健康产品和健康服务,通过良好的健康管理体制和健康教育系统减少人类健康的风险,通过公平的分配健康资源和提供健康、服务满足全体人民的健康需求。社会制度、文化习俗、道德观念等社会要素对人类健康的影响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以社会环境的整体形式对人类心理上、社会上的健康状态发挥影响和作用。

1.2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系统的功能

可持续发展是一条一直到遥远的未来都能支持人类进步的新的发展道路,协调人类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最高宗旨川,因此,可持续发展系统是人地关系、区际关系、代际关系和谐、协调、统一的地域系统Cad.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追求人类身体上、精神上、社会上的完好状态,同样有赖于这三种关系的和谐。

1.2.1人地关系与健康人是自然的产物,人类生命过程是人体与自然环境不断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过程,人类健康与自然环境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Cs7一方面,人类通过生产活动和生活活动不断改变着人类健康发展所倚赖的自然环境,并进而影响着自然环境的健康资源供给能力;人类不仅有权力按照自己的需求来选择健康发展之路,而且有能力通过改造环境和调适人地关系来实现人类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自然环境通过对人类活动的反馈作用不断改变着其环境疾病致病能力,进而影响着人类健康的发展;归根到底,人类身体状态上的损害,都是因为人与自然关系不和谐所造成,只有健康的生态系统才能造就健康的机体,在生态遭到严重破坏、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区域里,人类健康是绝对不可持续发展的。

1.2.2区际关系与健康区域是个开放系统,一方面,区域人口健康的获得,并不完全取决于区域本身的特质,它在相当程度上还受制于区域以外的影响;另一方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疫病蔓延等区域环境问题带来的健康风险,可以影响到区域之外乃至全球范围内的人口健康,环境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具有外部性(externality).健康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环境污染物质的迁移性,生态破坏影响的放大性,以及人类活动的流动性,决定了区际关系协调对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因为健康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满足健康需求需要区域之间的协作;因为健康风险分布的不均衡,降低健康风险需要区域之间的合作;协调区际关系,是人类在精神上和社会上获得完好状态的重要条件之一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要求在满足本区域公众健康需求的同时不能损害其它区域满足其公众健康需求的能力。

1.2.3代际关系与健康协调代际关系、强调代际公平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则,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要求在满足当代人健康需求的同时不能损害后代人满足其健康需求的能力。如果不顾后代的健康发展,对有限资源掠夺滥用、对环境污染置若周闻、对生态破坏无动于衷,最终会将后代一步步推向无法在地球上安身立命的深渊,人类健康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成为一句空话。为了人类健康的可持续发展,当代人应该肩负起保护生态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的责任,协调好人地关系和区际关系,为后代子孙留下一个有益于身体、精神和社会健康的良好的生产环境、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公务员之家

2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系统的需求与限制

2.1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系统的需求

人类需求和欲望的满足是发展的主要目标,需求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概念(s7.健康是人的天赋权利,健康需求是人的基本需求;人类健康需求可分为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上的三个层次。

2.1.1公众确保身体状态完好的需求身体状态完好即生理健康,它是指人体器官能够维持正常的生理活动,处于无疾病和不虚弱的状态。满足人的健康需求应优先满足确保身体状态完好的需求,这可以分为两个层次:(1)满足“防病于未然”的健康需求。包括维持生理健康所必需的营养物质(如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微量元素的足量与均衡摄人);维护生理健康所倚赖的环境要素(如良好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特别是清纯的空气、洁净的饮水、安全的食品);提高免疫能力所需要的保健产品与保健服务(如保健食品、保健药品、健身房、锻炼场所、疗养设施)。(2)满足“治病于已然”的健康需求。包括治疗疾病所必需的药物资源(如各种各样的中草药、中成药、西药等);治疗疾病所必需的卫生资源(如医院、诊所、医生、护士、病床、医疗器械等).

2.1.2公众确保精神状态完好的需求精神是生命活动的反映,精神状态完好即精神健康,它包括正确认识自我与现实的认知能力、保持良好心态的情绪协调能力、实现自我价值的意志调控能力,具有适宜社会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精神状态的完好既有赖于身体状态的完好,反过来又能促进身体状态的完好。人的精神需求是多样化的,确保公众精神状态的完好,关键是要使公众通过自我调控和心理教育来排除不满、克服压抑、舒解压力,形成一个轻松、愉悦、和谐的精神世界。其主要需求包括:(1)满足感的需求。这是认知方面的需求。俗话说“知足常乐”,但人的需求和欲望是无止境的。这就要求教育公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认识和评价自我、现实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常存知足常乐之心,不怀贪得无厌之欲。(2)愉悦感的需求。这是情绪方面的需求。人有“七情六欲”,无论是喜、怒、悲、思、忧、恐、惊之情,还是生、死、耳、目、口、鼻之欲,都是人之常情,但“过则为灾”。这就要求对公众进行潜移默化的心理教育,使之形成良好的心态。(3)成就感的需求。这是价值方面的需求。公众需要他人和社会对其存在价值和社会价值给予关注和肯定,需要有成就感,如果他人和社会不能对其价值给予及时、准确的肯定,就有可能产生扭曲现实、意志消沉甚至心理变态的健康风险。

2.1.3公众确保社会状态完好的需求社会状态完好主要指人际关系和谐、适应社会角色。美国学者帕森斯认为,“健康可以解释为社会化的个人完成角色和任务的能力处于最适当的状态”mo.社会状态完好建立在身体、精神状态完好之上,同时对身体、精神状态的完好起着协同作用。确保公众社会状态完好的需求,就是要使公众在社会生活过程中,其知识、劳动、创造得到尊重,其自由、财产、情感得到保护,其个性、才于、抱负得到发挥,其权利、价值、地位得到体现,最终获得社会的幸福感。因此,良好的社会风气,公平的社会制度,和谐的社会环境,是确保公众社会状态完好的三大需求;坚持以人为本,协调人际关系,建立和谐社会是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2.2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系统的限制

限制是可持续发展的另一重要概念,可持续发展的限制主要指技术状况和社会组织对环境满足眼前和将来需要的能力施加的限制川。对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而言,经济条件和技术状况、社会组织具有同等重要甚至更加突出的限制作用。公务员之家

2.2.1经济条件的限制经济能力对健康资源的可获得性和健康服务的可进人性具有直接的影响。因为贫困,有人因饥饿而营养不良乃至死亡;因为贫困,有人因卖血而感染艾滋病毒等待死亡;因为贫困,有人因无钱医治而在病痛煎熬中挣扎;因为贫困,有些地区不计后果地掠夺资源和破坏环境;因为贫困,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地区的健康水平要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因此,贫困不仅是最大的环境问题,其实也是最大的健康问题!经济条件对人类健康可持续发展构成的限制主要在三个方面:<1>对公众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的人居环境(如住房条件、卫生条件、生态条件)的限制;(2)对公众满足健康需求(如营养物质、药物资源、保健资源、卫生资源)的限制;(3>对与改善公众健康状况有关的技术状况和社会组织的限制,因为这些都需要经费的投人。

社会经济论文 篇十一

关键字:经济法,正义观,社会正义,实质正义

一、正义的终极目的是实现权利义务的合理分配。

正义是人类永恒的理想和追求,它值得我们用全部的思想和智慧去求索。虽然我们很难用一句话去界定正义是什么,但是它却象空气一样时刻陪伴着我们。小到对某个行为,某个个体,大到对某一法律制度甚至于整个社会的基本制度的评价,都从某种程度上体现着我们用正义的观念。正义深深地根植于人们的思想意识之中,它是人类道德、伦理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它又是检验其他道德、伦理规范是否公平、公正和合理的重要尺度。正因为如此,正义成了哲学、社会学、伦理学和法学等学科所共同关注的命题。从古希腊的先哲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近代哲学大师康德、卡尔?马克思等,先后基于不同的维度对正义进行了探讨,因此关于正义的界说也就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正如博登海默所言,“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aProteanface),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1]从发展的观点来看,正义观是动态的,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与人们的认识能力的提高而变化的;正义又是历史的,每一个时代有每一个时代的主流正义观。[2]由此可见,我们很难得出正义的终极结论,只能基于我们的认识能力使我们的正义观更接近于我们所处的社会生活的现实。

虽然对正义的界定和理解体现出多元化的特征,但自查士丁尼的《法学总论》在开篇给出了正义的经典定义——“正义乃是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的永恒不变的意志”——以来,不管是把正义定义为意志、习惯,还是把正义界定为德行,亦不论把正义视作社会基本结构的衡量尺度,“给予每一个人以其应得的东西乃是正义概念的一个重要的和普遍有效的组成部分。没有这个要素,正义不可能在社会中兴盛。”[3]其实,“给予每个人以其应得的东西”终极说来就是利益的公正、公平和合理的在社会成员中进行分配。周旺生先生指出,“正义,尤其是整体意义上的正义,就其本质而言,也不过是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制约的社会关系以伦理规范的形式所作的表现。”[4]特定的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制约下的社会关系,从某个方面来说也就是各种社会利益(包括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的分配结果。

在人们对正义的认识的发展进程中,曾经有形式正义、实质正义、分配正义、程序正义、校正正义、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等的提法,但从终极目的来看,各种正义所关注的无非是某一领域某种权利和义务在特定的社会范围内成员间的分配。

二、正义是法的价值追求,是法的衡量尺度。

从语源学上来看,“法”一词不管是在汉语中还是在其他语种中,很多情形下是与正义密切相联的。我国东汉许慎在其《说文解字》中对法的解释是“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去之,从去。”可以看出,古汉语中“平之如水”的法和公平意义上的正义有着天然的联系。在拉丁语中,“法”的字源是“JUS”,其既含有法的意思,同时还有公平、正义之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法体现着人们对正义的追求,法或多或少是人类社会追求正义的结果。

在法的发展过程中,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中就有“法不阿贵”、“刑无等级”格言,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在等级制度下人们把法塑造成公平正义化身的努力。在西方法理学中关于正义的论述就不可胜数了。其实,对于正义的探索始于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之后才成为法律哲学的研究对象。法律哲学对于正义的探索从本源上来说是以道德哲学对正义的界定为基点的。法律哲学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更具普遍意义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正义观为标准对法律制度的内涵进行具体的分析与评价。法学家们对的关注往往是出于不同的目的,所关注的也是正义的不同方面,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关注表明了正义与法的不可分割的联系,表明了正义对法的发展和构造的重要作用。在经常被认为是抽象推测和形而上学敌人的普通法系,虽然自布莱克斯通(Blackstone)之后自然法学消退的200年以来,很多的权威的英国法书籍极少提及正义的问题,但是“普通法的语言,特定的原则,法规和权威性判例无不充满着诸如‘公正的’‘合适的’‘正确的’‘常理的’和‘正义’之类的词语,法官被自己的誓言和国家的法律责成去主持公道,去公正处理。”[5]可以说,现代法律制度离开正义,没有正义作为价值理念的指导是不可想象的。

正义是人类社会一种天然的、本能的追求,而法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追求正义的一种产物;因而法体现着人们对于正义的诉求,正义也就成为善法与恶法的重要的衡量尺度。如许多思想家和法学家所强调:正义是法的实质和宗旨,法只能在正义中发现其适当的和具体的内容,也只能在正义中显示其价值。[6]正义观在法律制度中的渗透和体现,可以保障法成为良法、善法,防止它偏离我们共同的价值信仰和追求,服务于我们的生存和发展。当正义成为法的价值追求时,正义就成为了“衡量法律之善的尺度”。同时正是由正义成为法律制度的衡量标准,才使得我们对法律制度的审视不再仅仅局限于“社会制度和法制的形式结构”,而且还要关注“作为规范大厦组成部分的规模、原则和标准的公正性与合理性”。[7]

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相对于道德、伦理规范来说,是处于低位阶的,但一旦体现着正义观的法律得以制定和实施,那么人们所追求的正义就在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领域在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下得到了实现。“正义只能通过良好的法律才能实现”这一古老的法学格言就表明了法对正义实现的重要作用。正是基于法的强制性特征,正义作为一种理想和追求才转变成了现实,才使得社会在正义的昭示下一步一步走向更加公正、公平和合理。

三、经济法的社会正义观。

(一)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其正义观形成的基础。

法,作为实现正义的重要路径,蕴含着人们对于正义的诉求,但是法对社会生活的调整,对于正义的追求却是通过各个部门法来实现的。每个部门法都有其特定的调整范围,担负着特定的社会职能,因此表现在每个部门法中的正义观就有所不同。这种不同主要取决于部门法的形成基础的差异上。

下班部门法的划分一般说来又是以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以及人与国家之间所产生的关系的界定为基础的。虽然“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先验地存在着几类泾渭分明的社会关系”,但是抛开社会关系来谈论法律也就无异于玩一些枯燥的文字游戏,因为“法律的生命力就根植于社会关系”[8].正义的观念是抽象的,但是基于正义观所作出的判断却是具体的,这种判断必须是以具体的社会关系为基础;离开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来讨论法的公正性与合理性是没有意义的。部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一个部门法的正义观形成的前提。立基于这一判断,我们可以这样来表述社会关系、部门法和正义观三者之间的相互联系:不同的社会关系形成不同的部门法,不同的部门法又因为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而形成不同的正义观。

作为一个部门法存在的经济法,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国家协调本国经济的运行过程中发生的”[9],这种社会关系既不同于民法所调整的市民社会中平等主体间所形成的具有的私法自治性质的社会关系,又区别于公法所调整的政治国家领域中主体间所形成的具有隶属性质的社会关系。首先,因为经济不仅是市民社会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现代政治国家所关注的主要领域,国家在协调经济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跨越了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两大领域。这种社会关系打破了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分别有私法和公法来调整的相对独立的二元社会结构,把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通过对经济的调整联系、交织在一起。经济法与只调整产生于市民社会的或产生于政治国家领域的社会关系的公法或私法是有很大不同的,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产生于涵盖了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整个社会。其次,国家对协调经济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调整具有引导性、间接性和促进性的特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于经济的协调要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要有适合经济发展的调控政策和方式,这主要表现为国家利用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对经济活动进行引导、促进。这表明,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是建立在人们对于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科学理性的认识基础上的,有利于经济利益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合理分配,促进社会利益的整体提高。与此不同,民商法重视传统、习惯和风俗的作用;行政法虽旨在控制行政权力的行使,但是在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上却确定了行政优先的做法,这多少有些先入为主的意味。再次,国家对于经济的调控是以社会为本位的,着眼于社会的整体利益。社会整体利益的提高并不应是功利意义所倡导的社会利益总体数量的最大化,而应当是平等意义上的全体社会成员利益的普遍增加。但是平等意义上的社会整体利益的增加并不意味着平均主义,它不会使任何社会成员的现有处境变坏。可以说,平等意义上的社会整体利益并不要求个体利益为社会利益作出牺牲;它强调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政策取向上体现出社会整体利益优先的选择。相比而言,民事关系“私法自治”的品格是建立在近代民法基础的平等性和互换性两个基本判断上的[10],构建于“个体是其利益的最佳判断者”的个人本位之上的。但是经济学的常识告诉我们,个体经济理性的总和却往往不等于整个社会的经济理性,因为个体的经济理性的着眼点并不是社会的整体利益。即使在某种程度上实现社会财富的增加,这种增加也与经济法所追求的社会整体利益的增加存在着质的区别。

(二)经济法的社会正义观。

基于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殊性,它所追求的价值理念以及建立于其上的正义观就不同于其他的部门法。经济法服务于普遍增加社会成员利益的终极目的,是以社会为本位的,因此经济法所追求的是社会正义的实现。

社会正义(socialjustice)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19世纪晚期的各种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伦理学的论文中,20世纪初,社会正义的理论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焦点之一。但在很多当代政治、哲学论文中,社会正义经常被视作分配正义的一个方面。虽然分配正义与社会正义有非常紧密的联系,但是把二者不加区分地混为一谈则如米勒所指出的,“模糊了社会正义这个观念本身之中新颖和独特的东西”。米勒还进一步将社会正义分为地方性的社会正义,亦即局限于一个“自我包含的政治社群”或“民族水准上的国家”的社会正义,以及全球的正义。[11]本文认为因为经济法是一个国家的国内法,它所体现的社会正义观似与“地方性的社会正义”相对应。

社会正义所关注的,如罗尔斯所指出的那样,“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的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之划分方式。”罗尔斯所说的社会主要制度是指社会的政治结构和主要的经济与社会安排。[12]把社会的基本结构作为社会正义的主要问题,其目的就在于探索出符合尽可能性多的社会成员所认可的社会基本制度设计,变革现有的社会制度中不符合社会正义原则的部分,重构社会的合作、分配体系,使得资源、利益、机会等基本善(primarygoods)在社会成员间实现公平的分配。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经济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国家对经济的协调就会涉及到市场竞争、市场秩序、财政税收等社会经济的基本制度问题,这些领域属于罗尔斯所说的社会主要制度。因此,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规范与调整就走入了社会正义的视野。社会正义对于经济法的主要作用表现在,用社会正义原则来审视经济法在经济生活领域中否实现了基本善在社会成员间的公平分配,如何完善经济法,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与此相对的是,传统的民商法所调整的市民社会领域则是个人正义所审视的对象。“个人正义问题关注个人是否合乎社会秩序的要求,旨趣在规范个人的行为,维持社会秩序与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13]民商法旨在规范调整私法主体的行为,使私法主体的行为符合既有的社会制度安排,促进社会的有序化发展。可以看出社会正义与个人正义的主要区别是:社会正义关注社会的主要制度对于基本善在社会成员间的分配是否合理,立基于制度满足人的需要的思考;个人正义关注个体行为是否合乎既定的社会制度,立基于人与制度的协调。

罗尔斯认为社会正义的两个基本原则是:一、平等地分配权利义务;二、差别原则,其主要含义是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只要其结果能给每一个人,尤其是哪些最少受惠的社会成员带来补偿利益,它们就是正义的。[14]像其他部门法一样,经济法也追求权利义务在个体间的平等分配,如个体平等地享有公平竞争的权利,负有同样的纳税的义务。其次,经济法也体现了差别原则。但是差别原则所追求的结果是社会整体利益的增进,即一方利益的增进,处境的改善并不导致他人的利益减少和处境变坏。这与功利主义所追求的利益总额的最大化是存在明显区别的(采取功利主义的立场,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有时会以损害某些社会成员的利益为代价的。)

经济法追求社会正义的实现,它的基本的制度设计即权利和义务的分配就应当符合社会正义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在经济法中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横向来说,在当前的社会中,尽可能实现社会权利义务的平等分配,从而求得机会、结果在经济法主体间的平等实现;从纵向来说,实现生存权利义务在现代人与未来人之间的合理分配,实质就是生存空间与资源的均衡分配

平等原则主要表现为经济法主体依照法律平等地享有选择营业范围、公平竞争、要求行政机关给予平等对待、同等服务等权利。当然这也同时意味着经济法主体都要诚实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如诚实纳税、保护环境、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医疗保险等义务。根据平等原则,任何经济法主体都不享有超越、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利。用平等原则来检视我们的经济法,确实存在违背平等、公平原则的法律规定。在我国公司法中,国有独资公司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发行债券,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则无此资格;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在申请股票上市方面,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三年的盈利期间。同样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却有不同的对待。导致不同对待的原因,除了所有制方面的差异外,实在想不出其他方面的实质差别。现在问题归结于所有制性质差异是不是给予企业不同对待的充足的理由。如果认为所有制的差别足以使人认为国有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所有制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同样情况,那么这种区别对待是符合形式正义的观念的,否则,就只能说这种区别对待是立法者的“专断的区分”了。党的十六大文件指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因此,再根据所有制的差异而人为的制造经济主体间的差别对待,就有违于平等原则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

财富的均衡分配也是经济法所关注的重要问题。“在任何一个时点上,都应该在社会的全体人民之间比较公平地分配社会的收入和财富”[15].在现代社会,能实现这一基本目标的主要方式是税收。我们不得不承认,社会个体间因为存在的如教育背景、能力以及性格方面的实质差异会导致其生活环境和所获取财富的差别。一方面,我们不能漠视这种差别,任由这种差异的存在,常识告诉我们,巨大的贫富差异容易滋生大量的社会问题;另一方面,要通过平均主义的办法来消灭这种差异同样是不现实的。我们要尽可能地缩小贫富的差异,同时还要通过承认这种差异来激发社会个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能起这个作用非税法莫属。税法通过对社会发展创新机制的维护,尽可能地在全社会人民之间公平地分配社会的财富。这是其他部门法所不具备的功能。

我们在讨论正义的时候,大多是出于横向维度的思考,而很少从纵向维度作出审视。这种倾向使人们的注意力太多的集中于他们所处的时代,而极少关注他们时代的人与其未来的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其实近代的民商法律制度是立基于个体是其利益最佳的判断者和个体是谋取其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的假设上的。否则,我们很难从更深的层次上来理解为什么“私权神圣”、“契约自由”和“意思自治”能成为以个人本位的私法的基本理念。但是,当人们的目光只集中于他们所处的时代的时候,他们忘记了未来。在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在生态环境急剧恶化到危及他们生存的时候,人们才猛然醒悟,将来会怎么样?于是学界提出了“生态人”的假设,“所谓‘生态人’,是与‘经济人’相对称的一种概念假设,……而‘生态人’则顺应生态发展规律,与自然环境和谐共存。其包含了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当代人与后代之间的共振共谐关系。”[16]这种‘生态人’的假设表现在现代经济法学中,就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的引进,使我们当前的“法的‘真正的正义性、公平性’正在受到审查”。[17]

可持续发展应当包括以下三点:首先,人应当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们应当从传统工业文明中“人是自然的主人”的观念向“人是自然的成员”转换;其次,强调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发展都要考虑到代内平等、代际平等,应当承认后代人的本应享有的平等机会,不应剥夺后代所享有的同等发展和消费的权利;再次,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要合理的控制人口的增长,使经济发展与社会的人口增长、环境保护等到多元的社会发展目标协调起来。[18]我们应当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法正义考察的一个价值取向之一。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使我们对正义的考察有了纵向维度的思考,而不是仅限于我们所生活的时代。这从某种程度上保证了我们的行为更趋于理性,使我们的行为能经受住历史的考验。

差别原则在经济法中则具有现实的矫正意义。同为社会的个体,因为成长环境、教育背景、个人能力等方面的差异,很难实现社会个体的机会平等。对形式上平等、实质上有差异的个体采取不同的对待,从而从更大程度上实现机会的平等。国家对残疾、失业人员的经营采取税收减免的优惠措施,实际上是给予其倾斜性的政策增强其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从实质上保证机会平等的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机会平等不能保证最后的结果平等,但是没有机会平等很难有结果的平等。我国的各地区间因为地理位置、资源状况以及产业结构等方面的因素差异,导致了经济状况和发展水平的巨大悬殊。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就是通过税收、财政、产业等政策的倾斜,给西部地区更多的发展机会,以缩小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差异,实现地区间的均衡发。特别在我国目前的开势下,通过差别对待,缩小个体间、区域间的巨大差异,是增进社会利益的一种选择。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虽然同是市场主体,但是基于引进外资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改变经济的增长方式从而达到增加社会财富、利益的目标,我们的外资企业法给予了外资企业不同于内资企业的待遇。在设立方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借鉴了英美法的做法,在股东出资方面采取了授权资本制[19],而内资的公司企业则采取的是法定资本制;在税收方面,外资企业享有不同的税收的优惠,而内资企业则很少有例外。即使同是内资企业,也可能因为国家的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的待遇,比如高新企业可以享受到其他企业所享受不到的税收优惠。当然随着我们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区别对待要逐步取消,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否定这种区别对待曾经存在的合理性和它对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所起的积极的推动作用。

应当指出,平等原则是在经济法领域内实现社会正义的主要原则,而起矫正作用的差别原则是辅原则。差别原则只是在特定的情形下、特定的时期时才具有合理性和积极意义。在壮大国有经济的时代,给予国有经企业特殊待遇似无可厚非,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为引进外资促进经济发展给予外资企业经优惠政策也不失明智之举;而目前,我们进入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同时我们也成为了世贸组织的成员,顺应这种社会形式,取消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差别对待,实现企业间的平等应是经济法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实质正义不是经济法所独有价值追求。

有学者曾以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作为标准来区分民商法和经济不法。[20]这一观点未免有失偏颇。

正义的核心观念就是“同样情况同样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Treatlikecasesalike;treatdifferentcasesdifferently.)同样情况同样对待对应于形式正义,而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则对应于实质正义。

形式正义要求同样情况同样对待,在法律上就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具体而言,就是对于相同的法律主体要给予相同的对待。有所不同的是,罗尔斯认为,形式正义是对法律和制度公正一致的管理,而不管其实质性原则是什么。[21]罗尔斯的形式正义实际上已经游离于法律本身之外了,它是从法的实施这个角度来讨论形式正义。其实形式正义是每一个法律部门都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在民商法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民商事主体的行为能力的范围以及责任能力的确定是相同的,而在经济法中,同样的经济法主体享有平等的公平竞争、选择营业范围等权利,同样负有纳税、保护环境等义务。实质正义,亦指社会公正,即不同情况不同对待。这也是每个法律部门所不能偏离的基本理念。在民商法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民商事行为能力以及责任能力确定就有所不同,在经济法中,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税收等方面就有不同的对待,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选择上也体现了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因此,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是完善的法律制度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每一法律部门都同时追求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实现。

相反,如果把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人为的割裂开来,一个法律部门的作用和功能就有可能背离人们对该法律部门的期待。如果只讲求形式正义,就会出现波斯纳所说的情况:“这种形式的平等会将某些结果排除掉”。[22]也可以这样说,同等对待相同情况的个体,在很多情况下不会出现人们所期待的平等结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原本处于相同情况的市场个体,有的个体会因为技术优势、管理优势或资本优势在竞争中脱颖而出,逐步取得在市场中的优势地位或垄断地位。如果该市场个体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则限制了竞争,剥夺了其他市场个体的平等竞争机会,该企业已和其他企业不处于相同的竞争地位。这一变化要求法律对该企业进行区别对待,以保证社会公众对形式正义所产生的结果的公正性的期待。从这一角度来讲,实质正义是形式正义的补充和保障。同理,离开了形式正义所讲求的同样情况同样对待这一大前提,片面的讲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实质正义,其普遍性和合理性就会受到质疑,所以只有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在一个法律部门中充分地结合,才能保证该法律部门在社会的认可和实施。

当然对于“同样情况”和“不同情况”的判断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波斯纳曾指出“更甚的是,没有任何现实世界的法律制度有可能(或更有意义的是,也不应当)避免一切专断的区分。”[23]对于“同样情况”的判断取决于人们对个体间的相似性与差异性的取舍。“非常明显,有关联的相似性和差异性的标准是可以随着特定的人或社会的根本道德观而经常变化的。”[24]在教育未向妇女开放的时代,人们普遍认为,男性与女性之间的差异性远远大于同样是人的男性与女性之间的相似性。

四、结论

经济法的社会正义观的形成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它是随着社会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确立经济法的社会正义观,可以使我们从实然的经济法入手,对规范层面的经济法从社会正义的角度进行检视,检验经济法的制度设计是否偏离了我们的社会正义观,以求证合理应然的经济法,从而求得经济法功能和效用的最大限度的发挥。

注释:

[1][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252页。

[2]周旺生。论作为高层次伦理规范的正义[J]。法学论坛,2003,4,36页。

[3][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264页。

[4]周旺生。论作为高层次伦理规范的正义[J]。法学论坛,2003,4,37页。

[5]郑汝纯。普通法之正义意识[J]。比较法研究,1998,4,417页。

[6]张文显。法哲学范畴[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202页。

[7][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252页。

[8]顾功耘。经济法教程[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7—9页。

[9]杨紫煊徐杰。经济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5页。

[10]梁慧星。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金桥文化出版社。2000,169页。

[11][英]戴维·米勒。社会正义原则[M]。应奇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2—19页。

[12][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7页。

[13]吕小波。当代中国社会正义问题初探[J]。江西社会科学。2001,4,131页。

[14][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60—61页。

[15][英]詹姆斯·E·米德。效率、公平与产权[M]。施仁译。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2,12页。

[16]单飞跃。经济法理念与范畴的解析[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15—16页。

[17]吕忠梅、陈虹。论经济法的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J]。法商研究。2000,6,65页。

[18]袁亚愚等。中国社会问题[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191页。

[19]史际春、温烨、邓峰。企业和公司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196页。

[20]同上,153页。

[21][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第58页。

[22]理查德·A·波斯纳。法理学问题[M]。苏力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417页。

社会类论文 篇十二

(一)高校社会学类专业培养特征

社会学类专业以追求社会效益、实现社会公平为培养目标,重点培养学生掌握社会学的理论和社会调查技能,能够从事社会及区域规划、组织及行政管理,劳动管理与人力资源开发、市场调查与咨询、发展项目评估等科研、教学及实际工作。人才目标定位与大数据运用密切相关,由于社会学的发展与现代化进程密切相关,因而成为近年来各种新兴学科中发展最为迅速、最为活跃的一个领域。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里,社会学的发展已经成为仅次于经济学的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学科。随着我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社会变迁的加速、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各种新的现象、新的事物、新的矛盾、新的社会问题将出现,为专门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学创造了一个大好的发展机会。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的进一步开放,与社会学相关的产业也必然会进一步完备,从而使社会学的教、学、研、应用密切结合,迎接大数据时代的挑战。

(二)大学生创业教育内涵

“创业教育”是由英语中“enterpriseeduca-tion”翻译而来的,创业教育指通过开发和提高学生创业基本素质和创业能力的教育,使学生具备从事创业实践活动所必需的知识、能力及心理品质,是未来的人应掌握的“第三本教育护照”。现代意义的创业主要是指创业主体为了尽可能地满足自身需求,充分运用现有的知识、经验、信息与技能等,通过认真思索、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创造新业绩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创业素质的人才应具有的能力包括:创造力和创造精神、学习能力、技术能力、团队合作精神、解决问题能力、信息收集能力、敏锐的洞察力、研究和完成项目的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和献身精神等。大学生创业教育应将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能力、创业人格以及开创型个性人才培养作为教育课程的主要内容,根据教育对象分类实施。

二、大数据背景下地方高校社会学类专业创业教育的意义

在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地方高校正值转型发展关键时期,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应用型人才迫在眉睫。大学生在大学阶段思维活跃,处于最佳的学习状态,拥有最优的学习环境和资源,是最具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群体。作为国家发展的中坚力量,他们承担着实现创新型国家这一重要而伟大的历史使命,基于此,正确、合理地发展大学生创新思维,科学培养大学生创业能力极为重要。

(一)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

创新创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源泉和动力,也是推动国家经济增长的中坚力量。随着改革不断深入,我国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还很多,其中最基本的长期制约因素就是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实现创业型经济。在我国,小型企业和新型企业为我们贡献了70%左右的就业机会,与此同时也对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创业型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则是企业家的创意,创新与创业活动、创业型经济的发展依赖于创业人才支撑,而创业教育的宗旨则在于培养创业型人才,在高校实施创业教育就是实现这个战略的重要途径。因此,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开展创业教育既是解决当前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又是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

(二)是推进地方高校内涵发展的内在需要

根据地方高校的定位,人才培养应面向区域经济。随着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创业型人才的需求愈加迫切,要求地方高校建立创业型人才培养体系;地方高校应按照地方产业发展规划,树立新的人才观和质量观,及时调整人才培养目标。地方高等院校实施创业教育,适应社会经济对人才的需求,符合教育发展规律,是地方院校彰显办学特色的重要举措,也是地方高等院校内涵发展的内在需求。高等院校实施创业教育,让更多的学生接受系统、正规的创业培训,培养将来创办企业所需具备的创业知识、创业技能与创业精神,为社会源源不断地培育和输送高素质的潜在创业主体,这既为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的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也是推进高校内涵发展的内在需要。

(三)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的现实需要

高校开展创业教育是大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在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中,不仅要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而且要培养其具有创新意识、创造精神、创业能力等创业素质,而创业素质的养成必须通过创业教育来实现。创业教育不但体现了素质教育的内涵,而且突出了教育创新和对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在未来的人才竞争中,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是至关重要的,高校的核心竞争力来自于培养大学生人文和科学素质、就业和创业技能、创新和创业精神的机制和能力。因此现代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传统的知识教育、技能教育具有本质区别,它更加重视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发展,重视对大学生进行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培养。通过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创业素质,培育大学生的探索精神、实践精神、冒险精神和创业能力,进而促使学生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提升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四)是缓解就业压力、改善就业现状的重要举措

2014年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达727万人,毕业生人数的骤增与并无明显增加的就业岗位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必然会导致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地方高校社会学类专业整体专业性不强,就业渠道和途径比较窄,社会公众的认知度不高,就业比较分散,主要集中在公共管理类、专业调查类、营销策划类、人力资源类、咨询文秘类等,而这些就业渠道可替代性较强。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创业能力,从而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与就业观念,对于大学生参与社会竞争、缓解就业压力具有不容忽视的现实意义。

三、大数据背景下构建地方高校社会学类专业创业教育实践模式

在大数据背景下,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和地方高校实际,针对社会学类专业特点,注重创业型人才培养理念,从目标定位、教学内容、师资建设、教学方式、保障机制等因素着手,构建地方高校社会学类专业创业教育“五化”实践模式。

(一)创业教育目标去功利化

功利化培养是立足于眼前社会需求,培养创办企业的投资人;而非功利化培养是立足长远发展,培养具备创业素质的创业者。创业教育不同于传授技术的职业培训,也不应是直接指向培养企业家的功利性教育,而是兼顾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技能、创业精神等创业素质的培养,即非功利性地培养创业者整体素质。创业教育也并不应只适应部分人群,而应是普适的,因为创业教育所培养的创业意识、创业品质及所传授的创业知识和创意技能是处在任何岗位的人都需要的,因此高校在创业教育目标定位上应真正回归本位。

(二)创业教育内容的层次化

在地方高校社会学专业开展创业教育应围绕创业所需要精神、意识、心理、知识、能力等,构建具有地方和高校自身特色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针对不同层次和阶段学生体现教育内容的层次化。将针对全体学生的理论性创业教育课程设置为通识性的创业教育、与专业相关的创业教育和针对性讲座,该类课程重点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创业知识、创业品质、识别商机等能力;将针对创业愿望强烈学生的实务性课程设置为案例讨论课程、商业计划课程、实践实战课程,该类课程重点培养学生模拟实训能力,为今后创业积累更多的经验。

(三)创业师资队伍的本土化

创业师资队伍是完成创业教学工作的基本保证,也是促进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支撑点。我国高校整体存在创业教育师资数量严重不足、质量欠佳、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地方高校表现尤为突出。师资问题的解决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地方高校社会学类专业学生创业教育师资应立足本土,一是鼓励现有专业教师或学工系统教师开展创业理论研究,不断拓宽教师的理论思维和视野。二是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培训发展战略,建设一支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的专兼职创业师资队伍,探索建立聘用本地企业主和创业精英人士担任老师、学校专任教师到用人单位挂职锻炼双向交流的循环机制。三是制定、实施创业教学师资发展规划,在创业师资聘任、薪酬、绩效、职级、保障等方面建立完善的配套措施,引导、鼓励老师往创业实践型发展,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不断提高高校教师的创业教学实践能力和学生创业实践的指导水平。

(四)创业教育教学的体验化

创业教育教学过程是学生内化的过程,重在体验。要大胆摒弃传统单向灌输式教学方法,创业课程教师要大胆创新,勇于改革,积极引入案例教学法、角色扮演法、无领导小组讨论法、情景模拟法、头脑风暴法、实地调研法等形象生动的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创业类学生社团的自主作用,通过创业沙龙、金点子交流、创业计划展示、创业体验、沙盘模拟等形式,促进师生互动。同时,我们也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高等学校创业教育体验模式,比如KAB课程模式、公共选修模式、强化班模式、科技园模式、创业计划大赛模式等。

(五)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多样化

实践平台是创业教育实践的一个重要载体,是实施创业教育的一个具体办法。我们要尽可能地利用校内自身资源和校外资源,搭建多样化创业实践平台,借鉴经验,将校内“实验室”、“创业孵化园”与校外“企业”、“非政府组织”等紧密结合,促成高校、政府、社会、企业在创业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紧密合作,建设一批校内外创业实践基地,创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区,为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平台,服务于创业实践的落实,推动高校成为大众创新、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促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及成果的转化。

社会类论文 篇十三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会学系 102488

[摘要]在社会学理论形成发展的阶段,社会学的奠基者们以类比的方法,从相关学科中汲取了大量的理论资源。类比策略在为社会学理论所用的同时,也以隐喻的方式潜在地对其理论内在逻辑产生着影响。近几十年中,社会学理论发展又有了极大的突破,但是类比的策略(尤其是与自然科学最新进展的互动)也渐为研究者们所忽视。本文指出,类比有助于学科创新,因此有必要延续类比、学科间互动的策略。在最后,本文指出了类比或学科互动的几种可能的发展路径。

[

关键词 ]类比;社会学理论;牛顿力学;隐喻

一、社会学理论中的类比

假如我们愿意对社会学理论做一个简单梳理的话,不难发现社会学是一个非常善于汲取其他学科理论资源的学科。先看看社会学创立初期具有奠基地位的学者:孔德的社会物理学、斯宾塞的生物进化类比,都借用了自然科学的理论资源。更晚近一些,我们能看到结构主义理论与语言学、功能主义与生物学、理性选择理论与经济学的亲近关系。从没有哪个学科在其理论中用到了如此多的类比。为什么在社会学理论中类比大量出现?

原因之一,在于社会的高度复杂性。因此,理论家们对社会进行理论建构时面对的问题是:①降低系统复杂性;②令社会具象化,使之既降低到理论家个人经验可以把握的层次,又能为他人经验所验证。类比法可以很好地完成任务。

其二,在诞生初期,社会学这一新兴学科缺乏概念工具的积累。采用类比或相关学科理论资源借用的方法能够有效缓解社会学理论资源的匮乏。

其三,在于社会本身的多维性。这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多重视角去审查社会,而这些观察彼此是不冲突的,因此,我们可以放心地指认各学科或事物与社会本体之间的相似性。

接下来,本文将以经典社会学理论中的牛顿力学隐喻为例,来揭示类比与社会学理论的某种内在联系。

二、牛顿力学:经典社会学理论背后的关键隐喻

在自然科学取得了辉煌成就的19世纪,学者们试图利用自然科学的方式(或至少是自然科学的哲学)理解社会,似乎不足为奇。社会学公认的奠基人孔德将他的学科定名为社会物理学,彰显了其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揭示社会之秘的取向——虽然孔德的努力并没有成功,但是其思想影响了其后数代学者,形成了实证主义范式。

然而更为重要的是,自然科学以隐喻的方式,微妙地影响了学者们对于社会的理论构型。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牛顿力学的隐喻,它甚至贯穿了经典社会学理论的整个发展过程。我们还将指出,在接受了经典社会学家考察世界的方式的同时,也就很可能接受了这种考察背后的隐喻及其局限。

牛顿力学是“进入现代科学世界的大门”1。其体系的核心在于:惯性是物体的根本属性,惟有外力才能克服物体的惯性。大至天体系统,小至原子,都遵循一种永恒的完美秩序。接下来,我们来看看牛顿力学的隐喻究竟是如何在经典社会学背后产生作用的。众所周知,功能范式与冲突范式的互动是经典社会学理论的基本母题之一。利奥塔在《后现代状态》中指出:“最近半个世纪中,对社会的描述基本上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社会构成一个功能整体,另一种是社会分为两个部分。我们可以用帕森斯和他的学派解释前一种模式,用马克思主义思潮解释后一种模式。”2这两种理论派别之间的差异似乎是不可调和的。但是,假如我们从类比的角度去审视这两大理论,却能够发现它们之间的某种相似性,即:无论是帕森斯学派还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拥护者,其理论背后的隐喻都是牛顿力学。

为了更清楚地认识这一点,我们来看看法国学者米歇尔·福尔塞对社会变革理论的颇有趣味的分析3。福尔塞指出,要理解社会的变化,只凭经验注意到社会系统在两个时间点上的差异是不够的,人们无法凭此确定社会深刻变化的实质。为此,必须指明所参照的理论状况。无论是帕森斯还是马克思,给出的这种理想状况都是平衡状态。帕森斯学派认为,社会系统具有一个由多种部分构成的稳定结构。要想打破这种状态,即发生社会变革,必须借助外力。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帕森斯学派的反面,它认为社会是矛盾双方的角力场,其本身就内含有对立,即不稳定。这种不稳定的结构之所以没有瓦解,在于强制力的作用。一旦强制力不足以维持,那么社会就会趋向变革。

福尔塞指出:“上述各学派在思考平衡或不平衡时所参阅的,是其在力学里所描述的东西,即分别是秩序状态或无秩序状态。”4由此,我们看到了功能主义和冲突论两种范式在处理其固有问题上的无力感:功能主义强调平衡的永恒性,不引入外力就无法解释社会变革;冲突论强调不平衡的永恒性,不借助外力就无法维持社会存在。这两种处理方式虽然获得了力学系统的永恒美感,但是既无法处理其理论的逻辑难题,又都排除了社会内部的可能性。

直到今天,基于牛顿力学的社会学理论仍然非常有效。在我们使用“张力”、“秩序”等词语的时候,我们很可能已经接受了其理论背后牛顿力学的隐喻。否认社会与力学系统的相似性显然是不可能的。但是无疑,作为一种具象化和简化策略的、基于力学的理论构建策略,也不可避免地带有某些弊端。这就要求我们在阅读经典社会学理论时,保持对其背后隐喻的警惕性和敏感性。

三、类比的未来

从前文的分析中我们认识到,通过类比社会与其他自然物或人造物之间的相似性、从其他学科中汲取理论资源,是社会学早期学科发展和理论创新的重要源泉。但是,在社会学最近的发展中,类比似乎已经失去了原有的关注。经过百年的发展,社会学已经发展出数量巨大的学科资源。看看卷帙浩繁的社会学出版物和论文就能对这一点有直观感受。这意味着,每一个社会学研究者都拥有大量的可以借鉴的互文本。贝尔特指出:“在20世纪晚期,在社会理论家中已经有一种倾向,避免应用从其他学科中得来的知识。许许多多学者倒是假定,理论进步惟有依赖仔细考察、重新利用先前的社会理论。”

此外,类比法特别适合处理高度复杂、宏大的社会系统的理论思考;而这种系统由于其非物质性,无法如经济学那样用清晰简明的公式进行说明。而近几十年来的社会学理论已经将普遍存在于经典社会学理论中的“宏大性”束之高阁。后现代主义的反动、对唯智主义的批判、对实践的重视为社会学的理论转向奠定了哲学基础。社会学自身的发展,也使得其理论越来越趋于微观化,无论是社会学理论的多元取向、建构取向,还是互动取向、制度取向,都不必对社会有一个总体性的交代。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忽视与其他学科互动的社会学理论也结出了不少硕果,但是忽视了类比也封闭了学科发展的一些可能性。类比策略不仅有助于吸纳新的研究方法,还可以激活社会学本身的创新灵感。对于中国社会学来说,更是应该注重这种互动。主宰中国社会学理论界的是一些碎片化的、文献综述样的、译介式的、缺乏想象力的理论生产,这既是学科专业化造成的,也是理论创造力不足(或者至少是理论创新的自信不足)的后果。

因此有理由相信,类比——或者说与其他学科的互动(尤其是自然科学最新成果)——仍会在社会学理论中占据应有的地位。可以预见到的是,至少有如下几种思路,蕴含着巨大的潜力:第一,系统论类比的进一步发展:复杂性系统。西利亚斯总结了复杂系统的十个特征:复杂系统由大量的要素构成;复杂系统中的要素动态地相互作用着;相互作用的层次相当丰富;相互作用是非线性的;相互作用处在相当短的范围;相互作用中有回路;复杂系统是开放系统;复杂系统在远离平衡条件下运行;复杂系统具有历史;个体要素不知道它们所嵌入其中的整个系统的行为6。由此可见,现代社会与复杂系统之间存在着高度的一致性,或者可以说,现代社会就是一种复杂系统。

另一种策略认为,面对高度复杂的社会系统,用直观对其进行整体性的把握已经不太可能了。如果想真正作出考察甚至预测,必须以复杂的认知工具复现系统的复杂性,而不是以某种具象化的形式对其进行简化。计算机模拟的方式可使这一观点成为可能。

第二,社会行动者的原子化类比。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社会网络分析。在互联网时代和大众传播时代,对社会行动者进行原子化处理,不仅是一种方法论策略,更是一种本体论策略。通过数学模型和计算机,我们或许可以发现在互联网时代人们在虚拟互动和信息传播中的一些奥秘。

第三,与心理学的互动。方向之一,是心理社会学,它寻求将“个体心理现象与社会生活框架”7联系到一起。在国内,相关的研究仍是一片空白,而且遭到了很深的误解:心理社会学被等同于社会心理学、社会价值观分析或文化分析。方向之二,是利用心理学加深对人本性的理解。以涂尔干为例:涂尔干敏锐地认识到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但是其对人性和人之本质的预设仍然是哲学的。在现代心理学中,有很多关于社会交往、社会支持对人的心理健康影响的研究,这些成果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人的心理状态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认识。

注释

1鲍桑葵:《关于国家的哲学理论》,汪淑钧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59页。

2利奥塔尔著:《后现代状态》,车槿山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45页。

3菲利普·卡班、让-弗朗索瓦·多尔蒂耶:《法国视角下的社会学史与社会学思想》,吴绍宜、夏其敏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30页。

4菲利普·卡班、让-弗朗索瓦·多尔蒂耶:《法国视角下的社会学史与社会学思想》,吴绍宜、夏其敏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37页。

5帕特里克·贝尔特:《二十世纪的社会理论》,瞿铁鹏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年版,第267页。

6保罗·西利亚斯:《复杂性与后现代主义:理解复杂系统》,曾国屏译,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69页。

7菲利普·卡班、让-弗朗索瓦·多尔蒂耶:《法国视角下的社会学史与社会学思想》,吴绍宜、夏其敏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30页。

参考文献

[1]鲍桑葵:《关于国家的哲学理论》汪淑钧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2]保罗·西利亚斯:《复杂性与后现代主义:理解复杂系统》.曾国屏译。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6.

[3]迪特里希·德尔纳:《失败的逻辑:事情因何出错,世间有无妙策》,王志刚译。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10.

[4]菲利普·卡班,让-弗朗索瓦·多尔蒂耶:《法国视角下的社会学史与社会学思想》,吴绍宜,夏其敏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5]林德宏:《牛顿力学所蕴含的价值观》,《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6年第6期。

[6]刘建洲:《隐喻:生物学与社会学对话的桥梁》,《学术探索》2003年第5期。

[7]帕特里克·贝尔特:《二十世纪的社会理论》,瞿铁鹏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

[8]乔治·瑞泽尔:《后现代社会理论》,谢立中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

[9]让-弗朗索瓦·利奥塔尔:《后现代状态》,车槿山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

社会学论文 篇十四

论文摘要:当传播主义盛行于德语国家时,法国则成了社会学思想的堡垒,涂尔干开创的法国社会学派因其理论思想和社会学方法上的贡献而成为后来英国结构功能学派的当然先驱者之一。

Keywords:FrenchSociologySchool;EmileDurkheim;socialfacts

Abstract:WhilediffusionismwasverypopularinGerman-speakingcountries.Francebecamethestro,whofoundedFrenchsociologySchool,isinevitablyoneofthepioneeresofStructura-functionisminU.Kbecauseofhisachievementsinsociologicaltheoryandmethod.

几乎在传播学派诞生的同时,从19世纪末起,西欧大陆文化学中又出现另一个学派,即社会学派。法国社会学者涂尔干是这一学派的开创者,他的《社会学方法论》(1895)一书可说是该学派的宣传书,涂尔干培养了一批门生,并于1896年创办了《社会学年刊》,故此派也被称为“涂尔干学派”或“社会学年刊”学派。

古典进化学派认为民族学的主要对象是人,传播主义者认为是文化,而社会学派的代表,则把人类社会置于自己的注意中心。总体上说,法国社会学派是属于进化论派的一个支派,他们并不反对摩尔根,同样认为人类社会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但他们却反对进化论的心理学说,主张社会学是研究社会事实发展规律的科学,其哲学基础是孔德的实证论。

涂尔干(EmileDurkheim,1858~1917),又译作迪尔凯姆或杜尔干,出生于法国一个中产阶级犹太人家庭,早年求学于巴黎,受过良好的哲学训练,并深受实证思潮影响,后在波尔多大学和巴黎大学任教。他利用民族学实地调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自己看法,同时用社会学方法研究民族学资料,主要著作有:《社会劳动分工论》(1893)、《社会学研究方法论》(1895)、《自杀论》(1897)、《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等。

在涂尔干看来,社会学研究对象的社会事实,不能简单等同于社会中的普遍现象。“所谓社会事实,就是所有可能对个体施加一种外在约束的行动方式,而不论这种方式是否限定不变;或者,也可以说是所有可能普遍存在于一个既定的社会,同时又独立于在个体身上的显现而自主存在的行动方式。”[1]这个定义包括三点要素。之所以认定一个社会事实,首先是因为它外在于个体,即社会事实存在的原因外在于我们自身,因为它们是以前的世代传承给我们的。但它们存在的原因不能通过我们的内省来揭示。相反,社会事实的原因只能通过一种科学研究或经验研究来确立。第二,社会事实之所以是实在的,是因为它们对个体施加约束。通常,如果一个人想要否定一种社会事实的存在,那么他就会遇到一些强制性或劝服性的实践,正是这些实践切实地确立了社会事实的实在。第三,社会事实独立于任何单一个体的行动,普遍渗透于一个社会群体或整个社会。但这不意味着一个社会或群体的所有成员都必须加入到某个社会事实中,这一社会事实才算是实在的。

涂尔干坚持认为,对社会事实的说明,必须分别探索产生此一现象的有效原因及此一现象所发挥的功能。功能有别于原因,原因是现象存在的理由,功能是现象存在的作用。同时有些现象虽然存在,却已无作用。因此研究者不能拿现在存在的作用来说明其存在的理由。此外,一种功能是可以由多种事物来完成的。功能也不同于目的,功能可能只是由于现象存在而产生的,未必是基于预先存在的目的而存在。因此“要寻找一个社会事实的决定原因应该看在这一社会事实之前的社会事实,而不是看个体意识的现有状态。”[2]他批评孔德和斯宾塞的社会理论,虽然把社会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然而还是用心理因素来说明社会事实。前者假定人性有追求进步的倾向,后者认为人的本性会追求更大的快乐,借以说明社会的进步。他认为这是倒果为因,人并不是天生就知道追求进步,也不是天生就知道组织社会借以获得更大的幸福。相反,是先有社会才使人有了多种知识与追求更大的快乐。更进一步,涂尔干又指出对社会事实原因必须从社会内部环境去寻找,这个社会环境有两个层面,而被认定具有较高水平的因果效力:一是组成社会的社会单位数量,即社会环境的规模;二是群体的集中程度,即群体成员之间纽带的强度和深度。社会环境是社会事实变迁的根源,因为社会环境是社会事实存在的基本条件,只有通过社会环境才能真正解释社会现象及其变化的实际情况。他提出了各种具体方法,如:剩余法是从众多原因中削剩一个原因;相同法,是在众多状况中仅比较某些相同情形;相异法,是在众多状况中仅比较某些相异情况。在各种方法中,共变法是最适用社会学研究的方法,它只需把两种性质虽然不同,但在某一时期中有共变价值的现象找出来,就可以做为这两种现象之间存在一种关系的证据。《自杀论》一书,是运用比较法从社会内部去解释社会事实的最突出的例子。

涂尔干还从生物学借来功能观念,提出功能研究方法。这一方法主要体现在他关于社会团结和宗教问题的研究上。在涂氏看来,社会团结就是回答这样一个问题

:在社会环境不断变动的条件下,是什么社会事实能够满足这种需要。这里的社会环境基本变迁就是上文提及的两个层面,即社会规模和道德密度的增长。随着这种增长,社会因在经济、政治及其他方面连接纽带的确立而变得更为统一。同时,随着不同社会单位之间越来越有可能发生交易和交换,各社会单位的专门化程度也趋于上升。劳动分工的增长意味着社会全体成员之间相似性大大减小,但相互依赖性却逐渐增加。因此,为了维护整个系统的持续存在,他们以集体良知瓦解后所提供的新的团结形式——有机团结而紧紧凝聚在一起。在宗教研究上,涂尔干考察了宗教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护功能。他把宗教定义为“一种与神圣事物(即被分离出来的带禁忌性的事物)有关的信仰与实践的统一体,这些信仰和实践把所有的信奉者团结为一个叫作教会的道德团体。”[3]他排除了泛灵论者把宗教定位于信仰、迷信之类的思维之中的做法,而首先确定宗教兴起于一个社会环境之中,以证明其社会真实性,再提出宗教实质是一种力量体系,而宗教力量就是道德力量,它赋予了人超越自身的力量,以战胜本性并对其进行控制,而这种力量在个人聚集在一起共同行动时,表现得更为明显。

在社会结构的理解上,涂尔干坚持认为,每个社会是由实质更简单的社会各个部分构成的,所以应把最简单的社会作为分类基础,这就是“原始群”。这种纯粹的“原始群”如今已不复存在,当“原始群”进入更复杂的社会时,它就成为“氏族”,这是不可再分的单位。氏族的联合和各种结合形成了“部落”,氏族组合成“胞族”、“一般多元社会”和“一般复杂多元社会”,这些社会又形成了“加倍复杂多元社会”,所以在涂氏看来,任何社会的结构都只是同一原始社会的一定组合。

总体而论,涂尔干以其开创性工作建立起法国社会学派,他把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研究特殊对象,强调社会事实的客观性和制约性。相应地在研究方法上,认为只能通过其它客观社会事实做出解释,坚决反对进化论者在个体主观和心理层面上进行解释。他区分了因果分析和功能分析,认为不能混淆社会事实的原因和功能,用社会环境的决定因素来解释因果关系,而要用比较法来证明社会中的因果关系,并身体力行,对社会团结和宗教问题进行实证研究,其中的功能分析直接影响到英国结构功能学派,例如拉德克利夫·布朗(A.R.Radcliffe-Brown,1881-1995)一直把涂氏的理论奉为圭臬,始终想把这一理论应用到民族志的发现上。布朗认为,所谓社会结构就是指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也是科学探索的最根本之处;要研究社会实际上就是要考察社会结构,建立起结构的模式,再用这种模式去帮助理解社会关系。在他看来,“功能”指的是社会上标准的行为方式或思想方式的作用。[4]

涂尔干的理论和方法所存在的缺陷:第一,理论上表现了唯心主义世界观。他认为社会现象或制度的功能使社会整体的要求一致,获得协调,而看不到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和发展。他赋予了集体意识独立自主性质,没有提到它是某一个社会某一个时代的产物,更看不到统治阶级意识的强大的约束力。第二,方法上虽坚持严格的客观研究态度和整体优于局部的思想并强调用集体状态去解释个人现象,而不是用个人现象解释集体状态,但他对社会结构的理解是机械的,他把一切社会都看成由各个最简单的社会构成的聚合体,且每个联合体互不依赖、相互独立。既然互不关联,就无所谓进步,仅仅简单分类而已。另外,在功能分析时只注重功能维护秩序的一面,看不到负功能也看不到功能替代的可能。

随涂尔干之后的法国社会学派代表人物还有莫斯(MarceMauss,1872-1950)和列维·布留尔(LucienLevy-Bruhl,1857-1936)等人,他们的理论是对涂尔干理论某一方面的侧重和发挥。我国留学法国的著名民族学家杨曾概括了法国社会学派的传统和特点,不仿也以此作为行文的一个小结:一是法国的民族学与人类学和社会学关系甚为密切;二是偏重理论研究;三是以社会进化说进行民族研究,是民族学中进化学派的一支,他的社会分析法比起进化学派的人类心理一致说还是有可取之处。[5]

参考文献:

[1]马尔科姆·沃特斯。现代社会学理论[M].杨善华主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144.

[2]谢立中。西方社会学各著提要[M].江西:江西人民出版社,1998.9.

[3]迪尔凯姆论宗教[M].贺志雄,等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7.47.

社会类论文 篇十五

作者简介:高自龙(1965-),山东诸城人,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审,主要研究方向:期刊管理、成果评价;刘峰(1981-),河南信阳人,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评价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成果评价、数字资源管理。

关键词: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论文评价;分类方案;被认同度;优化原则

中图分类号:C0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862X(2011)06-0008-005

学术论文作为科研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对其水平进行评估是科研管理与科研创新的重大课题。“以刊评文”、“文以刊贵”的间接、粗放评价方式已不适应我国科研成果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需要。但是,面对数量浩繁、形式多样的科研成果,倘若不分类或缺乏恰当而简明的分类标准,势必会抹煞不同成果类型的特质,亦将影响评价、鉴定以及量化等项工作的实施[1]。因此,没有合理的分类,就没有科学的评价。本文试解析人文社科论文评价中的各种分类方案,并进行优化建构。

一、人文社科论文评价中分类方案的基本类型

现有相关文献关于人文社科成果评价的分类方案主要有四种:一是按所属学科分类,二是按载体形式分类,三是按智力投入程度分类,四是按研究性质分类。

1.按所属学科分类:部分学者认为[2],人文学科在研究范式上与社会科学存在一定差异,这一差异甚至超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应将人文社科成果分为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两类分别评价。如蔡曙山[3]将科研成果分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艺术人文、社会科学4部共11门类;业界更为常用的是按一级学科进行学科分类,如CSSCI来源核心期刊目录等,在评价期刊时,首先以论文所属的一级学科为基本依据,再根据实际评价需求适度调整学科,进而形成评价分类方案。

2.按载体形式分类:依照成果不同的载体形式,将成果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如《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4]规定参评成果包括专著、论文、研究咨询报告、译著、考古发掘报告、工具书、古籍整理、软件、音像制品等。而与该办法相比,沙似鹏[5]、刘大椿[6]、叶蓬[7]等又提出了不同的调整意见并重新做了成果归类。

3.按智力投入程度分类:依据成果智力加工程度的不同,区分各类成果的类型。如卜卫[8]等将社科成果分为三类:研究类、普及类和资料类;杨育华[9]将社科成果分为数据资料类、实践类、理论性成果和综合性成果;罗平安[10]将成果分为最高成果(概念类)、重要成果(模型类)、次要成果(实验与理论计算数据类)、一般成果(积累基本数据类)四类等等。

4.按研究性质分类:借鉴国际自然科学领域将科技成果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分类办法,一般将人文社科成果分为理论研究成果和应用研究成果。如《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指标体系》[1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实施细则》[12]、《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13]等。

将上述科研成果评价分类方案应用到人文社科学术论文评价的分类方案中,可归纳演化为表1。

表1四种论文评价分类方案的比较

方案编号分类标准分类结果差异性相关实践案例

方案一学科大类

人文学科论文以精神世界为主要研究对象。

社会科学论文以社会现象为主要研究对象。

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和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14]

方案二论述体裁

研究论文着重学术创新并提供新知识。

综述文章着重评述分析并做出新概括。

中国社会科学院有关部门对论文等科研成果分类管理的办法[15]

方案三研究性质

基础理论研究论文注重学术价值,追求理论创新。

应用实证研究论文注重社会价值,追求应用效益。

《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办法(修订试行版)》[16],《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17]

方案四一级学科哲学、政治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论文充分凸显各学科之间及领域知识的差异性。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18]

二、人文社科论文评价中分类方案的调查分析

为深入分析上述四种分类方案的被认同程度及优势和不足,我们采用了如下两种研究方法:(1)问卷调查:着重选取了人文社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学术编辑和科研管理者开展问卷调查,共形成有效问卷386份。为保证问卷调查结果能够较好地反映人文社科各学科领域的实际情况,发放问卷时还对受访对象进行了学科比例控制。(2)专家访谈:重点选取了20余位学术评价领域的理论学者和科研管理部门的实践专家,以面访、邮件、电话方式进行了访谈和书面反馈。

(一)分类方案的被认同度分析

1.绝大多数受访者赞同“分类评价、同类比较”的评价思路(约占98.25%)。认为人文社科学术论文在所属学科、论述体裁和研究性质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这种差异性的产生主要源自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学术论文本身特质存在着差异性(主要由学科背景不同造成),并表现、要求、作用于诸多评价要素上,如评价主体要多元化、评价标准要多维性和评价目标要多向性等。二是因为评价体系的构建机理有着内在的逻辑性,如果没有科学的分类,指标设置、权重分配就无针对性,评价结果也难以成立。因此,必须针对学术论文间的差异性来设计评价指标体系,且同时要把握和处理好分类颗粒度的粗细问题,较粗略的分类评价不利于区分和凸显评价对象的差异性,较精细的分类评价不利于评价实施的可操作性。

2.受访者赞同各分类方案的比例有明显差异(如表2)。总体来看,方案一和方案四的认同度较高,这两种分类方案都遵循按学科分类方式,只是方案四比方案一的分类颗粒度更精细一些。相比之下,方案二和方案三得到赞同的比例较低。此外,不同学科的受访者在选择分类方案时,也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差异性,如马克思主义学科受访者中无人选择方案二、方案三;教育学学科受访者中选择方案四的约为74.23%,只有不到7%的人选择了方案二和方案三;历史学和艺术学学科受访者中选择方案一的在60%以上。从上述受访者对分类方案选择的倾向看,大多赞成按学科分类评价。

表2受访者赞同各分类方案的人数和比例分布

方案一方案二方案三方案四

人数比例人数比例人数比例人数比例

148人38.53%48人12.39%64人16.51%126人32.57%

3.大多数受访者建议应综合考虑和吸纳各种分类方案的优势(约占76.82%),即在权衡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多种分类方案的优势。受访者针对分类方案提出了100余条优化建议,按照优化设计的不同思路,可概括为三种优化模式:(1)横向扩展模式,即在某一种分类方案的范围内,平行增加相应类别。(2)纵向扩展模式,即在同一分类思路的指导下,垂直细分某一分类方案的相应类别。(3)综合扩展模式,即综合考虑两种或两种以上分类方案的优势,分层次、较全面细致地划分类别。如大多数受访者指出,单一分类方案很难获取准确的评价数据,应综合考虑论文多个维度属性的特征进行多维分类。其中,将按一级学科和按论述体裁结合进行综合扩展分类,被多数受访者认为是人文社科论文评价应采取的相对科学、合理、可行的分类方案。

(二)分类方案的优劣分析

我们认为,上述四种分类方案各有优缺点:

方案一:分类成熟、认同度高,便于读者查阅和利用。人文学科论文和社会科学论文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机理、表现形式等特征上均明显不同,人文学科更注重意识形态的价值取向,社会科学更注重社会现象的客观探究,具有相对独立性。但是,各自所属下位类学科之间区别不大,虽可比性较强但可行性较差,因为部分学术论文可能介于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之间,学科归属、学科界线较为模糊,不易明确分类或区分,成本较高。

方案二:涵盖丰富,包融性好,适用于整个人文社会科学,便于研究者准确获取前沿信息或综合成果。研究论文和综述文章在研究范式、研究深度、创新程度、学术规范等方面有明显差异,而且严格地说,没有创新价值的论文不能认为是学术论文,所以这种分类较利于针对论文的创新价值进行水平评估。此方案的不足是对“研究论文”的学科差异性没有关注。

方案三:基础理论研究论文和应用实证研究论文在研究目的、难易程度、作用功能等方面各有侧重,各具可比性,能有效反映各自论文内容的基本属性。前者注重评价其学术价值和学术创新,后者注重评价其社会价值和应用效益。但两者科研性质较难区分,若将其区别分类评价,则不利于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从而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方案四:学科是研究的出发点,易于形成同行评价的学术共同体意志,能较好地兼顾不同学科的特殊性与相近学科的同质性,因为不同学科在研究内容、成熟程度、行文特点等方面差异较大,而相近学科差异较小,且有现成的学科分类标准,如国家《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等,分类细致,认同度较高,有助于增加评价的准确性和针对性,方便读者根据所在学科发现、评价和利用相关研究领域的优秀成果。

三、人文社科论文评价中分类方案的优化构建

(一)分类方案的优化原则

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借鉴并优化已有研究成果,建构出更为合理可行的论文评价分类方案。我们认为,从评价需求、评价过程、评价结果和评价持续等维度看,应关注以下几个原则:

1.满足需求原则,即分类方案要满足现实的评价需求。一方面,由于人文社会科学成果质量或价值的显现周期较长,不论在任何时空点上对其进行评价,都无法取得“完全准确”的结果。另一方面,科学研究活动是一个不间断的、从已知探索未知的过程,对其评价只能在“科学探究的终极目标”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之间寻求平衡。因此,其评价的分类方案应首先满足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实践需要。

2.可操作性原则,即分类方案在评价过程中要具有可操作性。分类不能过于复杂,分类颗粒度切分要恰当,以保证分类框架清晰简明,并在最大程度上能够与评价主体的常识判断保持基本一致,使评价主体较容易把握,从而提高评价操作的效率和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3.可比性原则,即分类方案的评价结果要具有可比性。只有同类比较才可以实现同一指标下的度量,评价结果也才具可比性、可信度,这就要求分类标准明确和界线清晰。

4.可扩展性原则,即分类方案要具有一定的扩展张力。随着经济、社会、文化等诸方面的日益交融和加速推进,专业学科也随之细分、交叉、融合。因此,保持评价分类体系具有较广的范围适应性和较强的功能扩展性,有利于评价结果的持续性比较和评价工作的一致性开展。

(二)分类方案的构建探析

依据上述调研结果和优化原则,我们提出以下人文社科学术论文评价的分类方案,如图1所示。

图1人文社科学术论文评价分类方案

1.分类方案的构建思路

分类是按照某种标准把一个属概念划分为若干种概念,因此就必然会关系到选择哪种分类标准及为什么要选择此分类标准的问题[19]。在人文社科学术论文评价的分类方案中,一方面,影响论文差异性的因素是多维的,按单一差异性因素进行分类一般不能够满足评价活动的客观需要;另一方面,影响论文差异性的因素在实践中是不可能面面俱到的,只能选取其中较为显著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区分因素作为其关键的分类标准。

与其他分类标准相比,综合应用按论述体裁和按一级学科这两种分类标准开展人文社科论文评价,具有相对合理性和现实可行性。理由是:

一是这两种分类标准能较为贴切和显著地吻合人文社科学术论文本质属性的区分。我们认为,人文社科学术论文本质属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内容属性和学科属性的不同上。内容属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创新内容角度的不同上。例如,研究论文的创新内容角度在于提出新的(或修正完善已有的)学说、理论、观点、问题等,或提出新的(或改进运用已有的)方法、视角等,或发现新的资料、史料、证据、数据等,其基本特征是学术性、创新性和理论性;综述文章的创新内容角度在于对已有成果做出新的概括、评析,其基本特征是资料性、综合性和概括性。学科属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各学科指标权重设置的不同上,而非指标的设置上。当然,各学科的指标权重有些可以是共同的,有些则需根据学科特点分别设置;综述文章更多依赖于写作形式上的学术规范,其价值和质量在各学科之间的差异体现并不明显,可以采用同一指标权重[20]。内容属性的恰当切分是实施论文直接评价的核心环节,学科属性的归类细分是开展论文深度评价的逻辑起点。因此,按论述体裁进行分类能更明确地区分论文内容属性之间的差异,按所属学科进行一级学科划分能更好地凸显学科属性之间的差异。

二是这两种分类标准在论文评价实践中具有现实可操作性。首先,综述文章与研究论文相比,具有明显特殊的行文结构和性质特点,能够较容易从论文成果中区分开来,可明确地分为两种类型:“作为过程的文献回顾”和“作为结果的文献回顾”。其次,一级学科的划分除了有现成的学科分类标准可参照外,从评价主体上看,按一级学科细分利于形成同行评议的学术共同体,便于评价主体在同一学科下针对论文具体研究内容的价值(含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进行深度评价。从评价客体上看,同一学科论文有其共同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式等,其评价结果具有可比性,能够更好地实现论文质量评价的目的和要求。

2.分类方案的特殊问题处置

(1)关于特殊文体和译文的分类评价问题。特殊文体,如政策解析、标准技术规范解析,书评、理论学习、社会实践札记,时事、政治、思想评论,文学评论、艺术评论等,在确定是否归为评价对象(学术论文)时,应从研究目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三个角度同时来进行判别。若以探讨一般规律为研究目的、以专业研究人员为读者对象、研究内容有明确的研究过程并有所创新,则为学术论文;若以介绍、宣传或推介为研究目的、以普通大众为阅读对象,内容未经过研究过程且无创新性,则不是学术论文。译文的核心内容是原文作者研究贡献的成果,而译者只是通过另一种语言工具对其做了直译或意译,进行学术质量评价时,是对原文作者的成果内容进行直接评价,而非对译者的水平进行评价。

(2)跨学科、交叉论文的学科归属问题。我们认为,跨学科论文是指论文的研究内容涉及一个以上的一级学科,在评价过程中,应按照是否存在主次学科区别对待、分别处理――若是围绕某一主要学科的理论、方法或问题开展研究,但借鉴了其他学科方法和理论,可分为主次学科并在主要学科中进行评价。交叉学科研究论文若同时涉及一个以上学科的理论、方法或问题,学科归属不明晰,不存在主次学科,应同时在不同学科中进行独立评价。

(3)同一级学科内部不同二级学科间的学科差异问题,如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三个二级学科之间的学科差异,需要在二级学科内部对各自所属论文开展有针对性的细分评价,然后通过学科的上下类位关联,汇聚至一级学科进行较全面的同类比较。

总之,关于人文社科学术论文评价的分类方案,还必须与指标遴选、权重赋值及评价流程等变量因素进行逻辑关系的考量,这就需要综合权衡评价体系的完备性与可行性及理想与现实之间的众多矛盾,经过反复的论证总结、实践检验和修正完善,才能逐步接近构建科学、合理、可行分类方案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卢渝。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分类标准及其量化途径[J].社会科学,1992,(4):73-76.

[2]庞学铨。论人文科学的价值与功能[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9,(2):11-17.

[3]蔡曙山。代表性学术成果作为艺术人文与社会科学评估指标的意义――兼论CSSCI的科学评估功能及其发展方向[J].江西社会科学,2004,(6):208-220.

[4]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EB/OL].[2011-06-08]..

[11]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指标体系[EB/OL].[2011-06-08]..

[13]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委员会办公室。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EB/OL].[2011-06-08]..

[14]何小清。建国以来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研究国际化发展学科分析――基于SSCI、A&HCI(1956-2006)的定量分析[J].东岳论丛,2008,29(3):24-31.

[15]张国春。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的界定和分类[J].云梦学刊,2006,27(6):5-9.

[16]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办法(修订试行版)[EB/OL].[2011-06-13].skb.pku.省略/.

[17]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EB/OL].[2011-06-13].省略/ky/cs_yxxx.asp?act=show&id=221.

[18]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EB/OL].[2011-06-13].imu.省略/skc/zanxingbanfa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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