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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落实方案)

更新时间:2024-01-03 来源:互联网 点击:

  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3月9日,省委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2年5月18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

  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3月9日,省委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2年5月18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扛牢政治责任,建立整改机制,全力推进督察整改落实。截至目前,44项整改任务中已经完成40项,其他4项正按照序时进度加快整改;督察组交办的47件群众举报件已全部办结,督察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高位推进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调整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市级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均成立了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市委、市政府13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会议18次,带头到基层一线次,分管领导经常性带队明察暗访,指导推动督察整改和绿色转型发展。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把督察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牢牢扛起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直接抓、全程抓,做到了整改见人见事、见果见效、见根见底。

  (二)健全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做好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亲力亲为抓整改长效机制,确保“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牵头单位、一抓到底”。实行督察整改任务月调度制度,指导督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定期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健全挂牌督办预警机制,对整改任务进度缓慢、未达到整改目标任务的,未将整改结果及时报送的、反馈整改情况失实的,视情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的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制定下发《鹤壁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落实中央及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鹤环督整办〔2022〕3号),严格整改工作标准,规范销号工作程序,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严肃责任追究。成立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责任追究问题追责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督察组移交的3起生态环境问题追责问责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科学厘清责任,规范研提意见,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四)营造浓厚氛围。大力宣传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视察河南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托省、市、县一体化传播体系,突出发挥融媒体传播优势,在鹤壁电视台和鹤壁日报社专版专刊,推出“聚焦生态环境”、“阳光政务”等专题专栏或系列报道,大力宣传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整改成效、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截至目前,累计在国家级媒体上发稿1068篇,省级媒体发稿135篇,市级发稿651篇,网络点击量超过800万次,进一步增强了全市上下保护生态环境的信心和决心。

  (一)绿色低碳产业稳健发展。对标省绿色低碳转型战略,研究制定了《鹤壁市开展生态保护样板打造行动工作方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优化升级,全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结合循环经济城市建设,以静脉产业园为依托,加强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作物废弃物全量利用,建设山城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深入推进能源转型发展,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成效明显。召开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治提升会议,对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治提升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有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长效治理。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2022年对全市39个乡镇(街道)的190余个村庄进行暗访,累计督导村庄237个,发现的问题下发县区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开展为期4个月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治提升行动,并组织对全市12个乡镇(街道)、24个村庄开展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观摩活动。2023年持续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严格标准,印发《鹤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人居环境“696111”工程细化“六化九改”整治标准的通知〉》。持续加大督导力度,对全市村庄进行不间断督导,每周一通报,及时交付县区整改。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力度,优先整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保护区、黄河干支流沿线、城乡结合部、风景名胜区等区域村庄生活污水。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突出整治重点,优先治理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实施“拉条挂账、逐一销号”。2022年纳入国家监管清单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1项,已经完成。

  (三)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稳定达标。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鹤壁段)水环境风险防控,紧盯医疗废水监管,深入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确保全市水环境安全。组织相关县区对南水北调干渠环境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进行巡查,并对周边居民住户进行排查,严禁红线以内存在养殖场、违章建筑等污染,严禁南水北调干渠周边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对存在排查标准低、整改不到位,甚至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基础能力建设稳步推进。推进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制定印发《鹤壁市环境卫生深度保洁专项行动方案》,深入推进环境卫生深度保洁专项行动,各县区环卫部门,严格履行好环卫保洁职责,每日出动作业车辆240余辆、环卫工人3800余人次,着力抓好主次干道环境卫生提升、公厕环境卫生提升、垃圾转运站环境卫生提升、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提升等工作。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对餐饮单位进行巡查、检测,每月巡查率不低于20%,每季度检测率不低于25%;定期核实餐饮油烟单位数量和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数量,督促商户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建立清洗台账;坚持日巡夜查,检查记录是否实时更新,截至目前已整改问题200余处。加快推进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建设,2022年7月建成鹤壁市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目前已开始试运行。

  (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向好。以淇河(鹤壁段)成功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河湖”案例为契机,持续打造淇河生态保护“金字招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中,全省5个市(县)获此殊荣,鹤壁市名列其中。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常年保持100%,2022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位列全国第19。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双源”(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重点污染源)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土壤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把学习领会习生态文明思想、习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走永续发展、文明发展的新路子,确保中央、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工作新成效推动习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落地。

  (二)持续深化督察整改成效。坚持“市级负总责、属地抓落实、部门管行业”整改机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紧盯不放抓好问题整改,逐项对账销号,确保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不打折扣、不“留尾巴”,切实把“管当下”的整治成果转化为“管长久”的制度成果。

  (三)持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契机,坚持削减污染排量和扩大环境容量“两手齐抓”,生态保护、生态建设、生态治理“三管齐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鹤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在现代化河南建设中贡献鹤壁力量。

  1. 鹤壁市对污染防治工作的艰巨性、持久性认识不足,个别领导干部对习生态文明思想学得不深、悟得不透,绿色发展理念树得还不够牢,思想松懈,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第一批典型案例曝光三天后,部分县(区)主要领导和相关市直部门负责人对曝光问题和整改要求了解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鹤壁市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习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打造富美鹤城。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学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入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部署鹤壁市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强大动力,全力做好当前各项工作。(2)市委、市政府13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书记、市长主持召开全市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会议18次,带头到基层一线次,分管领导经常性带队明察暗访,强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县级领导学习计划及学习方案,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组建5个由正县级领导担任组长的污染防治监督组,采取“督政+督企”的方式,常态化对重点任务和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研究出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量化问责办法,建立清单推进、考核奖惩等机制,2022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生态环保领域问题8个,处理党员、干部58人次,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45人次。(3)坚持把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中心内容、必修课程,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多形式学习习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习最新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考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上下功夫,全市各单位和广大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意识不断增强。

  2. 谈话走访发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对应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认识不清,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谈成绩多,说问题少,且问题偏空偏虚。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各级各有关部门将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了党组(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学习内容,着重强化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通过加强对习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和干部职工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准确把握习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刻内涵,全面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发展与生态的关系,生态保护意识不断提高。(2)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严格对照省市“三定方案”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认真梳理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承担的职责,并将各项职责逐项具体落实到承担的部门、具体分管的领导和责任人。(3)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对照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系统排查存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3. 齐抓共管整体合力尚未真正形成,缺乏“一盘棋”思想。南海路路北、路南分属淇滨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经常出现北“清”南“污”现象。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南海路与107国道交叉口、南海路与淇水大道交叉口3个喷淋杆保持正常开启并定期做好维护。(2)制定《鹤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南海路环卫保洁工作的通知》,明确以华山路(鹤淇大道)中线为分界线,华山路以东至泰山路区域由淇滨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淇滨区园林绿化中心负责保洁,华山路以西至植物园北门口区域由示范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保洁。持续开展南海路扬尘整治,每天不间断对南海路主次干道进行洒水、清扫作业,保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每天安排车辆利用路沿石冲洗设备定时对路沿石及周边进行深入清洗,及时消除道路扬尘污染。(3)每周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精细化打扫,集中冲洗维护路面、绿化植被、灯杆、路沿石等市政配套设施,确保“城市家具”干净整洁。

  4. 重发展、轻环保的思想还没有彻底改变。重点项目赞宇科技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不到位,作为第一批典型案例曝光后,督察组复查发现曝光问题仍未整改。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鹤壁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定期组织开展“宝山大讲坛”学习活动,由党政县级领导领学习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截至目前,共计开展“宝山大讲坛”学习活动50余次。(2)鹤壁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了由攻坚办、控尘办组成的督查专班,每日联合对辖区所有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并督导整改,每周召开1次碰头会研究、分析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各工地项目服务管家及监理单位共同加强监管,每个工地均有1名科级干部分包,严格督导落实项目工地内控尘工作。(3)严格加强“六个百分百”监管力度。各项目分包领导每日进行现场监管,督导施工作业面配备抑尘设备,加大施工现场洒水频次,确保施工现场达到“六个百分百”标准。

  5. 重谋划部署,轻推动落实。鹤壁市2020年下发《G107、G304(原大白线)等干线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规划在全市主要干线建设免费车辆冲洗点。截止督察时,淇县、浚县计划建设的6处车辆冲洗点仍未建成,督察组对已建成4个点位进行抽查,发现淇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3处均不具备使用条件,现场无人值守。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浚县4处车辆冲洗点已全部建成。(2)淇县大海线国道(北阳镇)港湾式重型货车冲洗点已完成项目建设,投入运行。(3)淇滨区组织交通运输部门对车辆冲洗点安排了专人值守,对进城车辆实施了开放式冲洗;采取了智能机器人加人工的方式,对车辆进行引导。对车辆冲洗点设置了视频远程监控,及时掌握运行动态。明确了责任单位负责刘庄免费车辆冲洗点运维费用,属地负责安排管理人员及维护使用,确保提供24小时免费冲洗服务。(4)开发区对已建成的1处车辆冲洗点,安排专人值守,保证供电、照明及供水正常使用。定期开展检查,建立检查台账,确保设备正常使用。每日巡查107国道、304省道雾森系统使用情况,定期养护设备,确保雾森系统正常启用。

  6. 污染防治攻坚存在短板,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严峻。2021年鹤壁市空气质量3项指标虽然完成了省定年度目标,但PM10年均浓度88微克/立方米,在全省排名倒数第三;PM2.5年均浓度50微克/立方米,在全省排名倒数第二;优良天数228天,在全省排名倒数第四;环境空气综合指数5.17,在全省排名倒数第一。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鹤壁市深入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牢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针对不同季节和时段开展专项行动。组建5个由正县级干部任组长的污染防治监督组,采取“督政+督企”的方式开展常态化检查,解决各类问题1554个。开展冬春季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等专项执法行动9个,出动执法人员8000余人次,检查企业4600余家次,立案查处案件287件,下达处罚决定书202个,罚款金额1124万元。出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量化问责办法,查处生态环保领域问题8个,处理党员干部5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45人。2022年全市空气质量年综合指数为5.237,改善率在全省排名第5;PM10年累计浓度为88微克/立方米,改善率在省内排名第5;PM2.5年累计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率在省内排名第9;优良天数累计为224天,省内排名第12,同比改善率在省内排名第3,优于年度目标7天。

  7. 2020年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指出鹤壁市“施工工地在线监控不能发挥作用”,鹤壁市整改报告显示已全面推进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智慧化,2021年6月底前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均已安装完毕。督察发现,鹤壁市水利工程、国省干线公路施工均未安装扬尘监控系统,部分工地视频监控系统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如鹤壁市金融小区二标段施工工地存在进出车辆未冲洗问题,但视频监控平台并未进行预警提醒。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组织水利系统对在建水利工程扬尘污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中标价在1000万元以上且长度1公里以上河道治理等线性工程和中型规模以上水利枢纽工程,对于排查发现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经排查,我市达到安装扬尘监控系统标准的在建水利项目共1处,已安装扬尘监控系统并与住建部门监控平台联网。(2)目前我市在建长度200米以上的公路建设项目共3个,分别为安新、安罗高速公路在建项目,国道107东移项目,均已严格按照《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DB41/T1582—2018)、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加快普通干线公路工地环境污染防治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安装及联网工作的通知》(豫交发工〔2021〕482号)要求,安装环境污染防治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并联接到联网平台。(3)对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监控监测设备进行排查,对应装未装、覆盖区域不完整的项目抓紧补装,对设备部件损坏的抓紧维修。要求浚县、淇县及时将项目数据接入平台,对网络传输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修复,确保所有规模以上项目纳入平台监管。充分利用施工现场在线监控平台,在日常督查的基础上,实时查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全面把握工作现状,每日印发通报,督促各县区各责任单位对现场问题进行有效整改。2022年以来,共印发每日通报380期,全市规模以上项目全部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备,并纳入平台监管。

  8. 2020年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指出鹤壁市存在“交通运输结构不合理”问题,鹤壁市上报的整改进度为卫共渠特大桥和跨京广铁路大桥项目均已开始桩基施工。督察组3月4日现场发现,卫共渠特大桥项目正处于修筑施工便道阶段,跨京广铁路大桥项目正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均未开始桩基施工。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按照年度节点施工计划,卫共渠特大桥项目已完成桩基施工100%,立柱施工97.9%。(2)2021年5月31日,我市省道304项目先行用地手续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后上报自然资源部,2021年11月23日,自然资源部反馈对省道先行用地政策不予支持、不予批复。因土地报批政策不明确,致使土地手续推进缓慢。目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我市积极推进整体土地组卷工作,已完成金山工业园区旧路段改造及跨京广铁路大桥场站建设。项目勘测定界、分户量地、附着物清点等基本完成,对户土地协议签订完成55%,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林地手续等前置要件已完成。

  9. 2018年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和2020年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均指出鹤壁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进展缓慢,矿山盗采现象屡有发生。督察期间通过无人机航拍发现,淇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虽已于2021年3月完工,但淇县灵山、云梦山部分矿区矿坑高陡边坡及遗留的狭长地块仍未治理,矿区未进行补植,多处地块未复绿;鹤壁市淇县五里鬼谷景区和鹤壁市璟鸿生态农业旅游公司非法采矿,严重破坏太行山脉周边生态环境。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全面加强对习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教育培训,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目前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作为过渡阶段用地报批合规性审查的依据,在全国首批启用;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托,编制了《鹤壁市全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统筹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建设,确立生态保护修复目标任务,系统部署和有效实施全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形成一批可实施、可落地的项目库,支撑鹤壁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治理。(2)进一步规范“治理工程”秩序,对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465宗图斑全面排查,经排查,我市正在实施的开发式矿山修复项目共有2个,分别是浚县屯子镇善化山废弃露天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淇县聚鑫矿区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治理修复项目,两个项目均不存在“治理工程”变“开采工程”问题。(3)制定了《关于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治理方案》,在《鹤壁日报》上公布全市自然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组织市自然资源部门、公安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交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共管合力,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对2021年以来各县区所有涉矿项目进行排查,严厉打击借项目为名行非法盗采之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淇县五里鬼谷景区和鹤壁市璟鸿生态农业旅游公司非法采矿、严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案件。对于淇县五里鬼谷景区,已通过边坡整治、挡墙、覆土、绿化种植白皮松、侧柏和撒播小乔木树种等工程措施,全面对破坏山体进行生态修复,恢复了生态环境;对曹某胜、马某杰等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办,目前已批捕2人,刑拘3人;对淇县自然资源局3名副科级干部给予约谈。对于鹤壁市璟鸿生态农业旅游公司非法采矿案件,目前已完成对已开采山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土地200余亩,覆土15余万方,修复治理边坡300余米,铺设浇灌喷淋设备2000余米,种植柏树2000余棵,种植梨树、杏树、山楂树、苹果树等各类果树1万余棵;对璟鸿公司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责令璟鸿公司采摘园项目全面停工,停止违法开采行为,处以罚款10万元,并限期20日内完成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处罚决定,处理结果已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并刊登在2022年3月15日《河南日报》的第11版;对上峪乡分管副乡长、部门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上峪乡党委对柏尖山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4)淇县将云梦山至灵山一带区域纳入到淇县北阳、灵山片区土地开发与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中进行修复,目前已全部完成治理修复。共完成石方平整7000多立方米,客土平整4000多立方米,种植侧柏6000余棵。

  10. 产业结构仍然偏重。2021年,鹤壁市三次产业结构为6.8:57.8:35.4,工业比重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服务业比重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煤炭、化工、水泥等高排放行业仍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60%以上。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着力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能,印发实施了《鹤壁市产业转型升级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转型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已编制完成《鹤壁市产业转型升级“十四五”规划》。2022年我市因老工业基地调整工作成效突出,再获国务院通报表彰和国家发改委通报表扬,奖励资金2500万元。根据省统一安排部署,按照产业相近、区域相邻的原则,已将全市原有的10个省级以上开发区整合为4个制造业开发区和2个服务业开发区,构建了产业布局合理、集约集聚、动能强劲的开发区管理体系。组织编制了《鹤壁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明确了服务业发展重点方向和任务,提出构建“4+4+N”服务产业新体系。(2)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深入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印发实施《鹤壁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方案(2022—2025年)》(鹤政办〔2022〕6号)、《鹤壁市2022年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方案》(鹤制造强市办〔2022〕3号)、《鹤壁市“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鹤政〔2022〕10号)。推进数字转型,重点发展汽车电子、光电子、3C电子等,天海集团带动358家关联企业形成产业生态,仕佳光子吸引47家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电子核心产业集群入选全省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设备换芯、生产换线个项目入选省首批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在全省排名第3。

  11. 能源结构调整较慢。2020年,鹤壁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94.9万千瓦,占总装机(4039万千瓦)的比重仅为23.5%,比全国低了18.9个百分点;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0.6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仅为17.2%,比全国低了12.3个百分点。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印发了《鹤壁市“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阐明了“十四五”时期我市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保障我市能源安全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任务举措,对推动能源低碳转型、推进节能降碳增效、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完善现代能源治理体系等重点任务制定了行动纲领。组织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梳理谋划新能源项目,对全市能源项目进行了补充完善,并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新能源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储备、建设、动态调整等进行全周期管理。(2)积极争取新的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浚县200兆瓦集中式风电项目纳入全省项目库,集中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项目谋划有序。做好电网安全管理,积极推进电网侧储能、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浚县100MW/200MWh储能电站进入全省规划,淇县鱼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纳入国家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十四五”以来,浚县九域龙源、山城区石林陶瓷园区等3个分散式风电项目建成投运,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迅速增长,新增可再生能源规模达30万千瓦。淇县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开工建设,新增了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1万千瓦。(3)印发实施了鹤壁市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年度工作要点,为各县区、重点用能单位明确了节能控煤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等。

  12. 交通结构不合理。火车站货物接卸能力不足,公路运输仍是全市货物运输的主渠道,加之G107东移、S304改建进展缓慢,鹤壁市主城区被G107、G342、京港澳高速和S221包围,交通拥堵严重,机动车特别是柴油货车尾气排放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加快推进天舟物流园铁路专用线项目,目前已入选省多式联运项目库、完成一期工程总投资的80%左右,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完工、满足通车条件。(2)督导鹤壁现代煤炭物流园区多式联运“管状皮带远程运输通用技术要求”、“敞顶式集装箱平整装置”、“铁管联运装、卸作业信息交换规程”标准的制定和发布。管带机最大发运能力为18500吨/日,受下游接受能力影响,实际日常运营、日发运量为10000—13000吨/日,2022年管带机发运1516143.96吨。(3)2022年2月28日成立了G107京港线濮鹤线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协调推进会议6次,市长办公会3次,印发文件11份。截至目前,G107京港线日经国务院批准,土地手续获自然资源部批复,正在紧密推进征地拆迁相关工作;。S304濮鹤线目前项目勘测定界、分户量地、附着物清点等基本完成,对户土地协议签订完成55%,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林地手续等前置要件已完成。G107京港线濮鹤线改建工程已完成年度投资目标。

  13. 党中央高度重视“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习对遏制“两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0年以来,鹤壁市对遏制“两高”项目虽然进行了研究,但上市委、市政府会议专题研究的次数较少。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坚决把遏制“两高”项目作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的重中之重,完善政策措施,明确工作程序,全面梳理“两高”项目,动态调整存量、在建、拟建三类项目清单。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落实“两高”项目联审会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依法依规开展节能审查,坚决杜绝“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按照程序圆满完成美瑞聚氨酯产业园、6万吨聚甲醛等重大项目节能审查审批,有力促进了项目建设。(2)高度重视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了全市数字化暨绿色低碳转型工作会议、美瑞聚氨酯产业园项目会商联审专题会、6万吨聚甲醛项目会商联审专题会,研究部署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

  14. 山城区石林工业集中区河南省富来陶瓷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平方米高档建筑陶瓷项目和河南省富盛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700万平方米高档建筑陶瓷项目,分别于2015年和2014年投产,截至督察时仍未办理能评手续。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河南省富来陶瓷有限公司、河南省富盛陶瓷有限公司已编制完成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整改方案,按照方案对设备进行了节能改造,并通过专家组验收。

  15. 鹤壁宏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河南兆鑫新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应于2021年年底前完成冲天炉改电炉工作,截至督察时均未完成改造任务。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鹤壁市宏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市场原因处于长期停产状态,暂不具备改造条件。将持续加强监管,确保企业在未改造前不得恢复生产。(2)河南兆鑫新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因市场行情和改造条件的限制已经长期停产,企业若恢复生产,需完成改造任务后方可生产。下一步将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不出现私自开工生产的情况。

  16. 生活垃圾处理存在隐患。淇县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仅有12万立方米,按目前250吨/日处理量计算,只能再使用一年左右。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目前淇县垃圾处理场配有垃圾转运半挂车3辆,已将进场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市焚烧发电厂。(2)加强监督管理,开展执法检查11次,对垃圾转运工作、填埋库区雨污分流情况、渗滤液处理情况等进行督导,指导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作业。

  17. 除淇县外,鹤壁市生活垃圾均送往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而城发环保能源(鹤壁)有限公司一期1000吨/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本上已满负荷运行,但二期500吨/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至今未提上日程。城发环保能源(鹤壁)有限公司2021年产生约1万吨焚烧飞灰,未按环评要求送往淇县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目前暂存在蔡庄垃圾填埋场。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目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均进场垃圾量约900吨,项目运行稳定,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2)鹤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飞灰螯合物,按照一批一联单的要求,委托开封市通合瑞达运输有限公司转运至蔡庄生活垃圾填埋场,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GB 16889-2008)6.3和6.5的要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医疗无焚烧残渣(包括飞灰)经处理后,单独分区填埋。飞灰在蔡庄填埋场做好了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工作。目前填埋场二期陈腐垃圾已挖运超过一半,利用已开挖完成区域建设填埋容量约为9万m³的飞灰填埋区。(3)强化对垃圾量、环保指标等主要环节的监管,严格对城发环保能源(鹤壁)有限公司的绩效考核,聘请专业第三方绩效考核机构每季度对该公司进行考评打分。(4)为浚县、淇县分别配备3辆、2辆大型垃圾转运车,采取乡镇收集、县区转运、市域处理的模式,将浚县、淇县、鹤山区生活垃圾运输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处置,目前全市生活垃圾已形成乡镇收集、县区转运、市域处理的模式,实行全域收运处置。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存量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调节池中存量渗滤液已达到消纳目标,同时要求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营单位对渗滤液进行24小时不间断、规范化处理,最大限度消除库存。(2)组织人员对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核查,全市垃圾填埋库区已进行全方位膜覆盖,实现雨污分流。(3)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备均安装了加热装置,保证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4)组织人员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渗滤液处置系统均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19. 鹤壁市钜桥南、金山、淇滨3家污水处理厂,污泥外送至鹤山区河南森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理,2021年该公司接收三家污水处理厂约3万吨污泥。但该公司处理能力严重不足,不能按环评批复要求封闭作业,实际上露天晾晒。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明确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鹤山分局及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为整改主体,全面开展违规占地、破坏山体等违规问题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根据该企业的违法事实对河南森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罚款13万元,目前已处罚到位。(2)已将违法占地内露天堆放的约200吨废渣进行了室内转运,全部入库并恢复原貌。(3)企业已对查出的问题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新建一条长300米的水泥混凝土入厂道路、对占地进行了绿化和覆盖、新建了标准化固废间。目前行业部门加大了监督指导,绝不允许露天堆放情况再次发生。(4)委托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森浦公司西200米水坑提取水样并出具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氨氮、总磷等污染物均未超出国家地表水标准。(5)鹤山区纪委启动问责程序,针对该事件共问责6人。

  20.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静脉产业园区污泥处置项目进展缓慢,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建成的100吨/日污泥处置项目,2021年3月才开工建设,截至督察时仍未建成。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鹤壁市污泥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已建成投运,目前正在试运行。

  21. 工业企业治污设施提效升级标准不高。督察组随机抽查6家已完成提效升级的企业,发现2家企业存在提效升级标准低问题。如鹤壁鼎立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落砂混砂工序未建集气罩,浇注、制芯拉模等工序废气处理设施负压弱,处理效果差,车间地面积尘严重;鹤壁市荣铭科技有限公司批建不符,未经审批擅自增加生产设备,焊接工序未建烟气收集设施。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鹤壁市荣铭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屯子镇王村,因妨碍河道行洪,浚县河长办于2022年3月2日下发督办,已于6月1日整体拆除。(2)鹤壁鼎立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已严格按照环保治理要求整改到位。落砂、混砂、抛丸等工序由一台脉冲除尘器处理,浇注、电炉、制芯等工序经光氧催化加等离子一体机、活性炭环保处理箱和一台脉冲除尘器处理,除尘器已更换风机加大风量,提升收尘效果。落砂混砂工序已更换材料,增加密闭性,加大集气除尘效果。对生产车间进行物料分类,并增加除尘清扫频次。根据环评和排污许可证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炉渣、废砂和收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一般固体废物,由鹤壁市秦汉环保建材公司回收再利用。(3)组织各县区全面排查工业企业治污设施情况,2022年全市共梳理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提升培育任务57个、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提升改造任务2个、工业企业低效治理设施提升改造任务10个、泄漏检测与修复任务24个,均已全部完成。

  22. 燃气锅炉低氮治理工作滞后。鹤壁市共排查出燃气锅炉78家,应于2021年年底前完成治理工作。截至督察时,仅完成低氮燃烧改造49家,仍有29家未完成改造。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已建立29家未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治理企业台账,通过对企业现场宣讲政策、指导帮扶,要求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治理,实现达标排放。(2)29家未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治理企业中,已有22家完成低氮治理、6家长期停产或拆除;浚县伾山办事处汇鑫饲料厂受市场行情影响已长期停产,目前工业窑炉直燃机已拆除,准备整体改造。(3)严格监督管理,对2022年7月底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燃气锅炉使用单位依法严格处罚,实现达标排放之前不得恢复生产。

  23. 物料堆场封闭化改造工作流于形式。鹤壁市仅上报改造3个点位,督察组抽查庙口超限站和北阳超限站2个点位发现,均未完成改造任务。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已对超限检测站内堆积物料进行依法拍卖,并将站区内堆积物料全部清理完毕。(2)制定出台《鹤壁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鹤交〔2022〕96号〕,要求超限车辆采取直接转运的方式消除违法状态,不得将超限物料卸至停车场内。(3)进一步完善停车场使用规范,停车场内不得堆放物料、杂物,确保站区、停车场整洁、无扬尘。(4)经巡查确认,我市超限检测站物料堆场已清理完毕、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施工工地物料堆场均已采取全密闭措施。

  24. 移动源治理不到位。淘汰老旧车辆拆解回收率低,流失严重。调阅资料发现,2021年年底前,鹤壁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共注销车籍4578辆,报废回收1447辆,占比仅31.6%,大量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流入工矿企业内部使用或流入非法拆解回收企业。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市国三车淘汰专班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已淘汰车辆奖补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鹤淘汰专班办〔2022〕2号),要求各县区对照任务底数再次开展奖补政策宣传,将政策传达到位。同时,持续进行奖补资金发放工作,财政部门做好资金预算与拨付,及时发放申领补贴。2022年补贴车辆22辆,金额28万余元。(2)划定国三货车禁行区域,违者由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处罚。同时,对仍有轨迹车辆进行逐一甄别,对国三货车进行劝导淘汰拆解,已拆解4辆。(3)加强企业监督管理,建立《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台账,同时督促企业在拆解过程中,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25. 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缺少环保标识。下沉督察期间累计发现非道路移动机械缺失环保标识问题30余起,涉及非道路移动机械50多台。如浚县远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4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均未悬挂环保标识牌。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为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减少未上牌车辆,在主管部门官网公布了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公告,方便广大车主上牌。(2)印发《鹤壁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理措施的通知》(鹤环攻坚办〔2022〕18号),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依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协助执法人员,按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的20%进行尾气抽检,发现超排车辆和未悬挂号牌车辆的,列入黑名单,整改完成后,才可移出黑名单。(3)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和编码登记,做到全覆盖,充分利用平台预警功能,强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常态化监管,依法查处禁用区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为。

  26. 餐饮油烟治理浮于表面。鹤壁市城市管理部门未建立餐饮油烟治理工作台账和档案,仅通过微信群安排布置工作,收集汇总各县(区)巡查、检测工作进度,巡查率和检测率难以保障。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动态管理,建立台账。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对餐饮单位进行巡查、检测,每月巡查率不低于20%,每季度检测率不低于25%;定期核实餐饮油烟单位数量和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数量,督促商户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建立清洗台账。(2)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工作任务,强化督导检查,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各县区完成问题整改。(3)坚持日巡夜查,坚持日常巡查与集中治理整改相结合。对城区内各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情况及清洗记录是否实时更新进行检查;组织利用疫情防控期间餐饮单位无法进行堂食服务的时间开展集中清洗行动,督促各餐饮单位对油烟净化设施及附属设施进行彻底清洗。

  27. 鹤壁市各县(区)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至今仍未与市监控平台联网,工作推进缓慢,且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宝山区等县(区)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无法正常使用。如宝山区油烟净化装置在线个探头在线,其余企业均查询不到近期数据。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督促各县区对平台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各县区油烟平台均正常使用。(2)多次召开会议协调油烟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和运营单位,主动对接、分析原因,逐步解决联网存在的问题,目前县区级平台均与市级平台联网。

  28. 鹤壁市部分县(区)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推进缓慢,上报进度与实际情况不符。《鹤壁市2019—2021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项目中,共有鹤山区“一岭四谷”和宝山经开区宝山大道污水加压泵站等13个项目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建设。其中,淇河干流淇县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浚县部分)项目先后列入2020年和2021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完成时间从2020年12月延后至2021年6月,但截至2022年3月,该项目仍未完成。督察组对上报已完成的鹤山区及淇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淇滨区披烟园中水湿地至刘洼河连接渠3个项目抽查发现,均未完成建设。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淇县污水处理厂已申请延期)。(1)浚县持续强化措施落实,淇河干流淇县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浚县部分)已于2022年4月份完工。2022年6月18日进行了完工验收。(2)淇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位于县城最低区域,2021年7月21日淇县遭遇特大洪水灾害后,造成一年多以来的地下水水位过高,地面以下不到一米就会出水,造成工程基础不能正常施工,且2022年下半年河南郑州和鹤壁受新冠疫情影响,致使施工人员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目前,淇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已完成,施工现场围挡已经安装完成,施工作业面全部按照环保抑尘设施要求布置到位,施工机械和人员正在按照施工图有序进行施工。下步将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确保2023年8月底前完成淇县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3)淇滨区已对披烟园中水湿地至刘洼河连接渠项目进行开挖,总长度470米,目前已竣工,河道贯通投入使用,项目完成建设。(4)鹤山区污水处理厂已建设完毕,该污水处理厂设备已检修完成,现委托第三方管理,已开始正常运行。(5)鹤壁宝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污水加压泵站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攻坚工作专班,推进项目建设,污水加压泵站的建设已于2022年8月16日完成。

  29. 扬尘污染问题比较突出。鹤壁市施工工地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和“三员”管理制度不到位。督察发现,鹤壁淇河流域环境治理及生态保护项目2标段工地正在进行土方施工,未采取湿法作业,出入口未安装车辆冲洗设施,沿线公里,项目东南侧大面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露天堆放。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严格落实标准。督促各项目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要求,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各施工工地普遍建立扬尘管理制度,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牌,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扬尘治理责任,接受监督。(2)加强源头管控。突出管控重点,对工程前期和后期土方作业环节加大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就施工工地出入口硬化、湿法作业、车辆冲洗、密闭运输、土方和物料覆盖、道路保洁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力争在源头上减少扬尘污染。(3)强化监督检查。成立检查组,严厉查处夜间违法施工行为,不间断的对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检查,针对问题,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等方式进行整改,不搞“一刀切”。2022年以来,共检查施工现场2437项(次),发现较为突出问题189处,均已整改。(4)对违法违规施工的企业,坚持依法依规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依法限制其参加鹤壁市招投标。对不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和行业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30. 鹤壁市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及矿区部分路段清扫不及时,积尘严重,雨天泥污遍地。特别是G107、南海路、大白线及北延道路积尘较厚,车过尘起。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制定印发《鹤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鹤壁市重型柴油货车快速绕城通行减少环境污染的通知〉的通知》(鹤交〔2023〕2号)。在南海路设置重型柴油货车靠右行驶专用行车道,在南海路道路路口和醒目位置设置“大货车靠右行驶”标志标牌;根据南海路车流量和时间段设置车辆行驶“绿波带”,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减少车辆大气污染。交警部门加大对辖区国道、省道及城区道路的路巡力度,特别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对重型柴油货车不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起到震慑作用,减少车辆交通道路污染问题。(2)加快国道107鹤壁段改建工程进度。目前全线日经国务院批准,土地手续获自然资源部批复,正在紧密推进征地拆迁相关工作;加快推进S304省道改建工程土地组卷工作的项目勘测定界、分户量地、附着物清点、对户土地协议签订等工作,全力推进土地组卷工作,争取年内取得用地批文;加快推进京港澳高速公路淇县收费站南移工作,确保尽快打通淇县南G107国道京港线至京港澳高速通道,有效缓解淇县县城和鹤壁市区重型货车穿城污染问题。(3)制定印发《鹤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做好南海路环卫保洁工作的通知》,重新划分淇滨区、示范区工作区域,明确工作内容和作业要求。要求环卫园林相关部门落实环卫保洁职责,对人行道、慢车道、路沿石等道路及附属设施进行清洗作业,道路清洗应使人行道、慢车道和路沿石见本色、路面无浮土、无积泥积水。达到有效控尘降尘的目标。(4)加大对国道G107京港线濮鹤线(原大白线)等重要国省干线公路路段的保洁力度,每天机械清扫不少于3遍,洒水冲洗不少于6遍,其他路段每天机械清扫不少于2遍,洒水冲洗不少于2遍。中央分隔带、防撞护栏等沿线次,针对易扬尘路段(省道S304扒厂段—后营段)不间断进行洒水,清洁人员随时待命,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清理,确保公路基本无垃圾和其他堆积物,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增加清扫、洒水作业频次。(5)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明确了道路路长职责、管养责任和管养内容,统筹协调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制定道路日常保洁制度,组织清扫队伍定期清扫、洒水,对道路沿线发现的垃圾及时清运,有效遏制二次扬尘。

  31. 平台显示,鹤壁市2020年、2021年上报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仅为2家和4家,而在2020年秋冬季管控期间,省异地暗访组即向该市交办“散乱污”线条。现场核查发现,前期已完成整治的7家“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2022年,河南省环委会交办我市四批42条“散乱污”线家为散乱污企业,均取缔关闭;38家为非“散乱污”企业,均整治到位,通过河南省“散乱污”信息管理系统全部录入系统。2023年截至4月底,河南省环委会交办我市两批21条“散乱污”线家为散乱污企业,均取缔关闭;15家为非“散乱污”企业,均整治到位,通过河南省“散乱污”信息管理系统全部录入系统。(2)全面排查我市“散乱污”企业,共排查“散乱污”企业3家,发现后及时在平台进行填报,并组织按照“散乱污”企业取缔标准,达到“两断三清”,目前已取缔关闭。(3)强化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加大排查力度,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及时在河南“散乱污”信息管理平台上填报,及时取缔,做到“动态清零”。

  32. 浚县凌湖村西北角无名化工厂,于2021年7月被当地政府确定为“散乱污”并上报完成取缔,督察发现仅进行了断水断电,厂区堆放有部分原材料,生产设备仍未拆除。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按照“散乱污”企业取缔标准,该企业已于2022年8月中旬前完成了生产设备拆除、原材料清除等要求,达到了“两断三清”。下一步,浚县将继续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巡查,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杜绝问题反弹。市散烧办统筹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开展秋冬季治理行动,不断加强生产、运输、销售、使用各环节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制定了《鹤壁市2023年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方案》树立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科学精准做好燃煤散烧治理工作。

  34. 督察发现,淇滨区鑫磊昌建材公司厂区东北侧简易房内建有加油机1台,地埋式加油罐1座,加油台账显示,2021年10月以来日均加油量达500升。此外,浚县合源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山城区鹤壁市共创商贸有限公司内,均有园林洒水车改装成的移动式加油车。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浚县组织开展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2022年浚县成品油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县成品油市场和停车场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检查全县加油站78家,停车场20余家,清除取缔黑加油点3处,查处流动黑加油车1辆,拆除撬装式加油装置1处。对属地政府交办问题隐患通知书,约谈3家停车场负责人。浚县合源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移动式加油车已于2022年4月取缔。(2)淇滨区鑫磊昌建材公司地埋式加油罐位于柏尖山东鑫磊昌厂区北侧,供厂区非道路移动源日常自用,2022年3月10日该公司自备油罐已处理完毕。淇滨区相关同志赴现场进行多次督导,确保整改到位。属地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严厉打击非法黑加油站文件精神,针对鑫磊昌建材公司出现违法建设加油点问题制定措施,落实工作职责。(3)山城区已将鹤壁市共创商贸有限公司院内车辆拖运至鹤壁市金属回收总公司拆解厂,对车辆进行拆解。

  35. 畜禽养殖污染风险突出。督察发现鹤壁市2017年上报已关停搬迁的淇县郝玉民养猪场、李荣华养猪场存在私自复养情况,粪便污水直排,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对郝玉民私自复养问题进行处理,对其下达违法通知单,目前养殖场内养殖生猪已全部清零,村干部不间断对其养殖场进行检查,确保不出现复养情况;经实地查看,李荣华养猪场东侧已停止养殖,已将东侧与西侧之间用墙体封死封牢。该养猪场西侧院内已修建化粪池,污水粪便向化粪池内排放,杜绝向墙外排放现象,已安排人员对此处加大巡查。

  36. 违章建筑问题久拖不决。经济技术开发区侯小屯村西桥下游违建厂房、淇滨区刘庄村百捷停车场,普遍存在地面未硬化、杂草丛生、杂物及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淇滨区对刘庄村百捷停车场内杂草、枯树进行了清除补栽,对杂物及乱堆乱放的垃圾进行了清理清运。因该停车场范围内属于村民耕地,按照国家土地政策不能进行硬化。目前淇滨区将此处纳入日常保洁范围,定期对绿化内杂草及杂物进行清理,办事处不定期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2)开发区已对违建厂房进行拆除,对杂草、垃圾进行清理。制定《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鹤开攻坚办〔2022〕4号),成立巡查专班,开展“拉网式”排查,共排查点位29个,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在侯小屯桥出口处设置档杆,防止大型车辆进入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每日进行巡查,发现有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破坏环境的人员立即采取措施,移交执法部门,并将污染物进行清理。

  37. 户厕改造工作未能全面完成目标,质量较低。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十大重点工作提出,全省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6%以上。截至2021年年底,经济技术开发区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为63%,浚县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为83%,均未完成目标任务。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2022年鹤壁市下达浚县农村户厕改造任务4628户,已于2022年11月30日全部完成。(2)印发《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厕所革命”实施方案》(鹤开人居办发〔2022〕3号),聘请改厕第三方,按照“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一村一策、一巷一策”的目标要求进行户厕改造。2022年市对区下达的户厕改造任务已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以上。

  38. 全市完成厕所改造的157631户农户中,有31155户存在不能使用或不能全年使用等问题,问题比例达19.8%,截至2021年年底,尚有2899户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2021年尚未完成整改的2899户问题户厕已于2022年3月份全部整改到位。(2)2022年4月份以来,按照中央、省安排部署,我市开展了户厕问题常态化摸排;2022年7月底,再次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对全市问题户厕再次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新出现问题的厕所进行再整改。对排查出的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对于由技术模式不适宜等原因造成的不能立行立改的问题户厕,采取了后期建设大三格无害化处理设施等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改厕服务站201个,配套抽污车298个,建设大三格粪污处理设施221个。不能使用或不能全年使用等问题的户厕全部整改到位。

  39. 山城区2021年拥有无害化卫生厕所13545户,问题户厕达7809个,占比约57.7%,截至2021年年底未完成整改的数量高达2480个。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广泛动员农民参与农村改厕,目前山城区常住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2%。(2)常态化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在问题户张贴整改清单,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责任人,对问题厕所及时进行清理维修。(3)强化后期管护服务,已建立集中无害化大三格设施9处,并购置抽粪车33余辆,采用“单池+转运+集中无害化处理”模式,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收集、统一转运、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4)完善问题发现整改机制,设立群众举报监督电话,主动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标准,对不满意的及时跟进解决问题,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常态化深入一线暗访检查,督促摸排整改落细落实,推动问题户厕动态清零。

  40. 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问题普遍存在。督察组在鹤壁市暗查暗访时发现垃圾堆放问题高达28个,其中淇县山头村、浚县黎阳广场东南侧、浚县东胡村等3处垃圾堆放点长期存在,占地面积都在5000平方米左右,均无硬化、无围挡、无防渗等污染防治措施。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目前全市779个行政村已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按照“五有”标准及“四个”环节建立了长效治理机制。浚县实行农村垃圾治理第三方社会化运营管理;淇县实行将城区与农村垃圾治理一并委托第三方进行社会化运营管理;淇滨区采取村清扫收集、区环卫处统一转运方式管理;山城区全面实行市场化运营管理;鹤山区采取“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区处理”模式管理;开发区、示范区实施城乡一体化管理方式。全市农村垃圾治理已进入长效治理新发展阶段。(2)各县区持续清理陈年垃圾,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主要对村周边、道路沿线、河塘沟渠边等处乱堆乱放的垃圾、城边郊区及城乡过渡区域垃圾、部分城区边缘地带陈年垃圾非法堆积点开展大排查、大清理、大整顿。建立排查整改方案台账,限时清理完成。对整改不及时、未履行工作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经过检查,目前暂未发现有非法农村生活垃圾堆放点。

  4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滞后。鹤壁市提出,2020年年底前,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力争全部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截至督察时,鹤壁市所辖19个乡镇中仍有山城区石林镇,浚县屯子镇、小河镇,淇县北阳镇、西岗镇、庙口镇、黄洞乡7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未实现污水集中处理。截至2021年年底,全市776个村庄仅有133个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占比仅为17.1%。

  整改情况:达到序时进度。(1)浚县成立工作专班,推进小河、卫贤、屯子3个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截至目前,3个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选址已确定,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和报告评审,正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启动初步设计编制。(2)淇县庙口镇、北阳镇、西岗镇管网及污水处理终端主体已完工,投入运行;黄洞乡政府所在地为黄洞村,按照水利部2019年6月批复的《南水北调中线在线调蓄工程方案项目任务书》要求,黄洞村因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在线调蓄工程选址地需整体搬迁,待黄洞村整体搬迁后,将成为南水北调中线在线)山城区石林镇政府所在地西石林村污水管网已铺设完毕,其中主管铺设约3750米,支管铺设约1600米,建设观察井132座。石林大街以北居民污水并入石林大街管网,大街南部居民污水管网终端建设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42. 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规模以下养殖场畜禽粪便普遍未经处理,直接堆放,蚊蝇滋生。部分规模以下养殖场无雨污分流设施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污水和粪便直排、偷排。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加大技术服务。2022年,全市出动技术人员268人次,服务养殖场户340家次,下发整改建议书36份,新建或改扩建粪污处理设施12个。(2)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规模养殖。以发展年出栏生猪5000头、肉鸡30万只、肉羊1000只、肉牛200头和存栏蛋鸡5万只、奶牛3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大力发展规模养殖,提高畜禽规模化养殖率。2022年,生猪、蛋鸡、肉鸡、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分别达到89.5%、96.2%、100%、94.9%、74.2%和90.6%。(3)提升种养结合水平。支持引导生产主体积造和施用有机肥,实现节本增效、提质增效。谊发牧业配套建设2座大型沼气工程,5个厌氧反应器总容积5600立方米,3个沼液收集池11.6万立方米,年产5000吨有机肥生产车间。粪尿污水全部经厌氧发酵,年产沼气80多万立方米,发电100多万度,实现了畜禽粪污利用的能源化;沼渣生产有机肥,沼液用于周边近万亩的农田灌溉,玉米及小麦每亩平均增产达150斤以上,形成了“猪+沼+粮”能源化利用模式,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农牧有机结合。(4)加大督导力度。印发了《鹤壁市农业农村局鹤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鹤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鹤壁市2022年沿河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夏季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2022年,全市共下发整改建议书36份,新建或改扩建粪污处理设施12个,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1%。

  43. 督察发现,淇县西岗镇8家、北阳镇4家、浚县伾山街道办事处3家养殖场,畜禽粪便直接堆放在厂区外侧和道路旁边。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浚县3家养殖场均已建成晾粪棚、储粪池并投入使用。(2)淇县西岗镇已对辖区内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要求养殖场严格按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要求规范处理;北阳镇对4家养殖场粪便进行了清理,要求养殖户按照环保要求处理畜禽粪便。下步将持续加大排查力度,确保养殖户规范处理畜禽粪便。

  44.鹤山区鹤壁市润新建材有限公司附近一家无名养殖场粪污未处理直接排放。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鹤山区组织召开会议,安排区农业农村局对该养殖场进行了实地调查,明确整改要求,做到立行立改。(2)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该养殖户下发了《养殖污染限期清理通知书》、《养殖污染治理承诺书》,要求养殖户对粪便及时清理,配备并启用与规模相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目前该场户粪污已清理,并配套了与规模相匹配的防雨、防渗、防逆流粪污处理设施设备。(3)截至目前,鹤山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和利用率均达到了100%,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和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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